猞猁已经在这片山里修炼上百年了,从这里还是茂盛森林的时候它就住在这儿,除却跟着道士游历的几十年,它几乎一直都呆在这里。经历了时光流逝,斗转星移,人们在这儿大兴土木,繁衍生息,逐渐形成了颇具规模的村庄。猞猁已经在这里了太久,虽然还没有化形,可对于人间那点事,它已经再熟悉不过了。 因为一场多年不遇的大雪,串门已经变得不再可能。家家户户房门紧闭,没法出去的人们点上火炉,缩在屋子里打牌或者看电视。 毕竟不同于十几年后,零几年的时候没有智能手机,娱乐的方式屈指可数,只是那时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互相诉说一年来的得与失,留守在家的亲眷听着城里打工儿女们绘声绘色地讲述灯红酒绿的灿烂,末了,喝上一壶自家酿的酒,做几道拿手好菜,觥筹交错之际,没有人会感到无聊,反倒是不可多得的温馨。 猞猁望着那一片寂寥无人之境,心中或多或少地有些感慨。 想来自己活了这么多年,都快忘记爸妈长什么样子了,年轻时候总想着修成人形风流快活,也没落下个一儿半女的,都过去快千年多了,现在要是化了形,指定是个老的不能再老的老头。 不过不管怎样,化型后一定是要姓陈的,因为答应过那个笨蛋道士… 猞猁慵懒下来,趴在雪地里眯起了眼。 作为一只修炼千年的猞猁,曾经它明明是有机会提前化形的,可惜造化弄人啊… 许久,猞猁觉得身子底下硌得慌,三抓两挠从雪地里扒出一副眼镜,镜片完好,一看就是人类不小心遗落在那里的,上面还残留着不少人味儿。 猞猁用爪子摸了两把,吹落积雪,像人一样将眼镜架在鼻梁上。动物在修炼的时候最喜欢学人的形态,这时如果有人说它的模样像人,那么修炼路程将会顺利一些。 不多时,镜片上积了薄薄一层水雾,隐去了雪地里的稀疏草木,只剩得白茫茫一片肃静。猞猁有些烦躁地用爪子上的肉垫擦抹着镜片,隐隐地,远处出现一个圆悠悠的黑点儿。 它视力极好,就算在风雪天,照样能够辨别出那是个什么。 人类幼崽。 只见小家伙穿着棉裤棉帽,脸蛋和白雪一样干净,腮帮冻得通红,每走几步就要吸溜一下鼻涕,小孩手里拎着一只毛线袜子,靴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雪地里,小小的身体左摇右晃,却总也没有摔倒。 茫茫的大雪掩盖了一切,也遮挡住人们的视线,猞猁居高临下地看着小孩在雪地上踩出一排排脚印,只要再走几步他就要掉进枯井里了。 从前猞猁才不喜欢多管闲事呢,自从认识了臭道士以后,整天跟着他各种帮忙,积攒功德,虽然东跑西窜,累个半死,可好像…这样也不错。道士活着的时候它挺不屑一顾的,反倒是他死了,它才慢慢觉得做那些好事也是很快乐的。 当时猞猁才没有瞎想那么多,这些话不过是后来自圆其说罢了。 在即将迈进枯井的刹那,一道漂亮的棕色身影咬住小孩的棉袄,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 小小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枯井边,不见了。 小孩没有意识到与危险与他擦肩而过,现在他满眼都是漂亮的大猫猫,他将身体蜷进它的肚皮底下,两只手摩挲着它软乎乎的脸,尖尖的耳朵,还有耳朵上耸立着的硬邦邦的耳簇毛。 “小猫…嘿嘿…”小孩居然在冲它笑! 这小崽子也太不知好歹了!居然敢冒犯他祖爷爷! 小孩爬到他背上,将下巴往它脖子上蹭,虽然毛有些刺挠,可大猫猫看起来真的好乖啊… 猞猁将小孩搂的更紧了。 这说来也怪,那日之后没多久,猞猁居然可以化形了,他曾想过无数次自己化形后的样子,哪怕是个老头他也认了,然而现实确实他居然化形成一个文绉绉的小白脸,至于雪地里捡到的那副眼镜,陈九歌觉得遇见它是命中注定的,修理后架在鼻梁上,自此成了他的“本命”。 只是这副面孔不能一直维持,平时到了深夜总有两三个小时形态不稳,法力变弱,而每逢初一十五,必须恢复原形修补精气,这个时间也是他最弱的时候。 …… 陈九歌静静地躺在床上,眼前走马灯似的掠过很多人和事,包括陈玉衡,杨桃,也包括救过的小孩,以及韩江枫。既然现在化成了人,那么就要像“人”一样去生活,去想些人们会想的事。 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特别羡慕那些直立行走的家伙,他们能够发明语言和文字,能够在废墟上建立起城市和国家,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决定其他种群的存亡。他们在森林里打猎,在不平等的竞争之下,心安理得地将打来的猎物视作战利品,为了逃命,陈九歌不得不昼夜奔走,寻找能够生存的栖息地… 从那时陈九歌就想明白了,要想变强,就只有修成人身,无论这条路有多难。 化成人身后,才发觉原来人也有人的烦恼,人的情感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百倍,尽管陈九歌尝试了好长时间,现在的他依旧不是很懂什么叫做“喜欢”,如何表达爱意。 这是陈九歌活了这么多年最在意的疑惑。 十五日的月光斜斜地映在窗户上,漫过树影婆娑,轻吻着和风,安静。恬然。 突然,一阵电话铃声吵醒了静谧的夜。 “喂,老大!那个…我在你家楼下呢,单元门密码是多少呀,你能不能帮我开下门?” 我去你大爷的。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刚才吃席的时候我把手机放你袋子里了,手机…可不是别的。”诡计多端的韩江枫说。 忘性真大啊。 陈九歌盯着面前的手提袋,陷入了沉思。 “我给你放在门口,你自己拿吧。” 真是麻烦。陈九歌熟练地跳上橱柜,在一堆酒水的瓶瓶罐罐里翻找,很快便找到韩江枫的苹果手机,拿出来的时候不知道误触了哪里,手机屏幕忽地亮了,屏幕上显现出陈九歌工作时的样子,金丝眼镜加白大褂的搭配,好像…还挺好看的。 屏幕下方赫然躺着有一行字:陈九歌,我喜欢你。 陈九歌愣了,他还没有做好接受人类喜欢的准备呢。 彼时他想到杨桃告诉他的一句话:“你和他都是第一次做人,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你所困惑的未尝不是他困惑之事,听从本心就好,切莫刻意为之。” 可是本心是什么呢?他又怎么能确定自己对于韩江枫有没有爱意呢?如果就这么问心无愧地接受了,这样对韩江枫是不公平的。 当时杨桃见陈九歌就听的云里雾里,一知半解,又告诉了他一个“最灵”的法子:如果判断不了自己是不是喜欢对方,那就从自己的感觉出发,如果得知对方喜欢你时第一感觉是欢喜的,那么你对他多半也有好感;反之,如果立刻开始思索、琢磨,考虑双方在一起是否合适、有没有弊端,你们多半是走不到一起的。 陈九歌装作没有看见,袋子里的酒水掏空,把手机连同袋子一并放在了门口。 “密码是04029。” 听到陈九歌的声音再次从听筒传来,韩江枫欢喜的不得了,然而对方只是平平淡淡地说了密码,随即就把电话挂掉了,韩江枫看着手里的香槟色玫瑰花,有一点点小失落。 老大,陈主任,陈九歌,啊啊啊啊啊,千万别把我当怪物啊!!!对不起啊老大,我只能豁出去了!我是真的好喜欢你啊! 韩江枫像个贼一样取了手机,将玫瑰花插在袋子里,飞也似的逃离现场,心里总想着陈九歌会和他断交,以至于一整晚都没有睡好,直到第二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去无精打采地踏进县医院的大门。 我跟陈九歌表白了。 换衣服之前,韩江枫在左蓝一的聊天框敲下一行字,附带哭脸的表情包。 只要没拒绝就还有戏。 左蓝一秒回。 完了,我现在都不敢去见陈九歌了,太可怕了,怂了。 尽管左蓝一不知道韩江枫经历了什么,但依凭他对韩江枫的了解,这哥们肯定采用了最直球的告白方法。 别怕,陈九歌现在还没撵你走不是?你就当没这回事,该干嘛干嘛,看他什么反应。 对啊!韩江枫恍然大悟。老大既然到现在还没有下逐客令,那么肯定是有一丝丝机会的,还是左蓝一这小子懂的多!交际花就是不一样。 “老大——啊不,陈主任,抱歉我来晚了。” 韩江枫鼓足勇气推门进去,差点没刹住脚滑倒。 “戴好口罩,过来帮我看看这份CT,”陈九歌淡淡的说。 “诶,好!” 突然这么正式真的好别扭啊。 陈九歌右手边的桌子上不知何时多了个玻璃花瓶,瓶子里斜插着几枝香槟色的玫瑰。 “老大,我还以为你扔了呢。” 韩江枫不好意思地笑笑,没管住嘴。 “为什么要扔呢?”陈九歌反问。“这么好看的花,而且是你送我的,扔了岂不可惜?” “老大,那个…”韩江枫的心悸动了一下,人一紧张,舌头也跟着不利落,“你你你…你不怪我?” 得,说的都是些啥呀。 心跳加速,手忙脚乱,难道这就是爱情的感觉吗? “去喝口水,舌头捋直了再说话。” 在给韩江枫思考时间的同时,也是给自己组织语言的时间。 韩江枫真的去饮水机旁猛灌了一杯水,随后习惯性地搬了个凳子到陈九歌身边,除了脸色发红,话说不利索外和平时也无二异。 昨晚陈九歌也是一宿没睡,他觉得杨桃的说法还是太笼统了,对方毕竟是韩江枫,怎么能如此轻易地作出决定,如此轻浮地对待他的感情? 诶…好像有点不对。 陈九歌在脑海里追索着刚才想到的,不由自主地扩展成了另外一句话:韩江枫不是别人,我很在意他。 “陈主任,你…我…手机上…”看着陈九歌的脸,韩江枫总觉得自己办错了事。 “我看见了。” 韩江枫着急忙慌道:“对不起!陈主任,我不是故意的!” “你没做错啊。”陈九歌一本正经地说,“对一个人的感情就要大胆地表达出来,难道爱也要藏着掖着吗?” “可是你呢…”韩江枫都快急死了,话都说到这份上,估计只可能出现最好或最坏的结果了吧! 话音未落,陈九歌抢先一步说,“我们可以试试。不合适的话你要告诉我。” “真的?” 韩江枫可高兴坏了,他本来都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了,万万没想到陈主任居然答应了他,而且还这么干脆,简直像做梦一样! “其实在我看来你一直都是很特别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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