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山蘭最在意的东西已经被他亲手给杀死了,剩下的其他,好像也没有什么能威胁到他的了。 气氛一阵僵直,或者说只是苍序一个人的自困牢笼。 涂山蘭就像是一潭死水,毫无波澜。 苍序挠了挠头发,无计可施,商量的语气,“你能不能先……不死?” “为什么?” 为什么?苍序眼睛都瞪大了,脑子里飞快的在搜罗适合‘为什么’的回答。 “我公司现在还不能少你了,你等我找到合适的人之后,你再死吧,怎么样?” 苍序自己都觉得好像不怎么样,就在他准备再换一个理由的时候,他听见涂山蘭回答说,“好啊。” …… …… 那个人类有过很多个名字,但大部分涂山蘭都已经记不清了。 唯一记得的是男人第一世的名字,很好听,叫程书瑾。 书瑾。 涂山蘭很喜欢这么唤他。 那个时候,九尾狐一族被其他兽人追杀,几乎受到了灭族之灾。 最后只有涂山蘭存活了下来。 而涂山蘭之所以能够逃过一劫,是因为程书瑾的帮助。 到处逃躲的时候,无意之中,涂山蘭误闯进了程书瑾的家里。 程书瑾只把他当做是普通的小白狐,每日给他吃食精心的照顾他。 因为涂山蘭那个时候整日里都在逃命,原身十分的瘦弱。 程书瑾患有喘症,因此不被家里人准许出门,没有社交没有朋友,十分的孤独。 涂山蘭的出现也让他有了可以说话的对象,虽然只是一只小狐狸,但程书瑾每天都好像对他有说不完的话。 程书瑾对这个突然拜访的小狐狸很是喜爱。 因为他患有喘症的原因,家里人是绝对不会同意让他在屋里养这种有毛的动物的。 但小狐狸就像是能听懂人话一般,每次都能配合着他成功躲过家里人的检查。 而涂山蘭每次也很仔细的会把自己掉的毛收拾干净,不让它们影响到程书瑾。 就这样,涂山蘭和程书瑾共同在一个小房间里面生活了有半月之久。 心动有时候来得就是毫无预兆。 和往常一样,程书瑾在练毛笔字的时候,涂山蘭就把自己缩成一团窝在他的身边陪着他。 就在程书瑾准备站起来换纸的时候,放在一边的毛笔不小心从桌上滑落掉了下去。 笔上蘸着的墨散了出来,有几滴就落到了正在旁边窝着睡觉的涂山蘭身上。 涂山蘭向来都是最爱干净的了,而程书瑾显然也是知道这一点的。 连忙拿起一旁干净的帕子想给涂山蘭擦干净,可没想到原本只是几个小黑点。 被程书瑾这么一擦之后不仅没有擦干净,反而还把黑点的面积擦得更大了。 程书瑾突然就止住了手上的动作,低低的笑了起来。 涂山蘭注意到了就撇过头去看他,一时间便看呆了。 溺在了程书瑾的笑容里面,就连自己原本应该要生气的都忘了。 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欢喜在涂山蘭心里发芽生枝。 控制不住的心动也让涂山蘭迷失,忘了自己应该要和程书瑾保持距离。 程书瑾的喘症犯了,犯得猝不及防。 涂山蘭现在的样子根本就没法帮程书瑾拿药,就连最简单的呼救都做不到。 但狐狸的叫声也吸引到了程书瑾家里人的注意,他们很快就赶了过来。 四处都是焦急的声音。 为了以防家里人的突然检查,平常程书瑾和涂山蘭待在房间里的时候,他一般都会把房间的门反锁。 而现在也是因为门从里面被反锁了,外面的人根本进不来,而涂山蘭原身的状态也打不开门。 程书瑾已经躺在地上失去了意识,时间紧迫。 涂山蘭等不急了,顶着可能会被人类发现的危险化了人身。 涂山蘭把程书瑾抱到了床上,这还是他第一次以这种视角看程书瑾。 更让他心动。 涂山蘭吻了上去,给程书瑾渡自己的灵力。 在门被推开的前一秒,涂山蘭又重新变回了原身。 见到真有一只狐狸在程书瑾旁边,程家的家主怒不可揭,叫了家里的小厮用麻袋装了打死扔到山上去。 那个时候狐狸被看作是灵性的象征,小厮明里应了家主的意思,但把涂山蘭拿到山上的时候却暗自把他给放了。 给程书瑾渡了灵力,涂山蘭知道他暂时已经没事了,但这也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而且人类的身体也承受不住过量的灵力。 涂山蘭想要彻底治好涂山蘭的喘症。 而当初想要灭掉九尾狐一族的兽人,已经被其他狐族联合起来全部剿杀掉了,挫骨扬灰。 涂山蘭回到了族里,借助族里的力量到处寻找灵药,而他自己也翻遍了各种医书,尝试了各种可以治疗喘症的方式,把自己看成了半个大夫。 终于在半个月后,还真给涂山蘭给研究出来了。 涂山蘭故意让人放出消息给程家的家主,等着他主动过来找自己。 果然,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程家的人就来了。 涂山蘭就这样借着大夫的身份,又一次住进了程家。 “你好,我是涂山蘭。”第一次给程书瑾介绍自己,涂山蘭十分的郑重。 这句话他在心里练习了数百遍,终于能有机会当着程书瑾的面说出来了。 “我是程书瑾。”toazi 涂山蘭觉得程书瑾不仅名字好听,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 反正在涂山蘭眼里的程书瑾就是哪儿哪儿都好。 当在从别人口中得知程书瑾因为自己,半个月都一直郁郁寡欢的时候,涂山蘭内心有过短暂的欣喜,但更多的是心疼。 和程书瑾成为朋友是涂山蘭早就在意料之中的事,因为和程书瑾共同生活的那半个月里,程书瑾几乎把自己所有的事情都告诉给了他。 涂山蘭对他是有着绝对的了解的。 “书瑾,你想去看看外面的风景吗?” 涂山蘭原本以为程书瑾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想”。 但事实却是,程书瑾犹豫了,“从我有了记忆的时候开始,我就一直在这间屋子里……阿蘭,我有点害怕。” “我陪你一起啊!等我治好你的喘症之后,我们就一起去看看外面的山川河流,怎么样?” 这次程书瑾不再犹豫,“好!”
第四十二章 喜欢上夏清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 “给我放两天假呗。”涂山蘭看着苍序,“我想去把他的东西处理一下。” “可以。” 事实上要是涂山蘭真想离开,苍序也没有什么办法能把他留下来。 “谢谢。” 知道涂山蘭的性子,他说的话能有八分的可信度就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苍序还是担心,看着涂山蘭离开的背影,暗自在他背后留了一个印迹,如果涂山蘭出什么事了,他也能第一时间知道。 真正想要寻死的人是拦不住的,各有造化。 苍序颠着手机,找有信号的地方去了。 夏清星今天穿了一身偏日系的细条纹衬衫,下面搭了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整个人看上去要比实际年纪小很多。 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早上梁甜看见夏清星的时候,觉得眼前一亮。 “夏医生!早上好呀。”梁甜扬着声音朝夏清星打招呼。 夏清星微微一笑,“早上好。” 梁甜小跑到夏清星旁边,手上拿着一小罐饼干,“夏医生,这个是我自己做的,不小心就做多了一点,味道还可以的,夏医生你尝尝?” 夏清星有些犹豫,梁甜眼底的那点心思实在是太好懂了。 可他却又不能直接点破,小姑娘脸皮薄,说话之前总是要多考量几分的。 “不好意思啊,我不太爱吃饼干。” 想了一会儿,夏清星还是决定要正视,直面这件事情。 因为夏清星觉得自己含糊不清的态度,也是对梁甜的一种伤害。 被拒绝了,梁甜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上。 心情十分忧郁。 打开饼干,一个人三下五除二的把它们全都吃完了。 大概是吃甜食能让人心情变好的缘故。 梁甜吃完饼干之后,突然觉得也没那么难过了。 她一开始对夏清星有好感是因为他出众的外表,再到后来慢慢的喜欢上,是为他身上有一种能让人信赖的力量。 夏清星很细心,总是能注意到别人容易忽略的地方,也很照顾身边人的情绪。 这种情绪稳定,又能够给别人提供情绪价值的人,梁甜想应该没有谁会不喜欢吧。 喜欢上夏清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所以到现在被委婉的拒绝,梁甜也觉得不过是意料之中的事儿。 整理好了心情之后,梁甜就正式准备开始工作了。 大门外有人走了进来。 梁甜嘴角弯着标准的微笑,准备接待。 只是来的那人连一眼都正眼没看她,就径直的上了楼。 苍序是长得很有辨识度那一类人,所以即使这么久没见了梁甜也很快就认出了他。 不是来找麻烦的就好,梁甜准备叫保安的手也收了回来。 不过梁甜坐下来之后,有些疑惑的想,这大早上的苍序这一副急匆匆的模样是来干什么的? 但这念头也只是在她脑子里面过了一下,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苍序找到了有信号的地方,但发现手机依然用不了。 转头,他就直接去了夏清星的家里,家里的气味表明夏清星大概在半小时前刚出了门。 苍序想夏清星应该是来医院上班了,所以他也跟着来了医院。 夏清星办公室的门是开着的,但里面没有人。 “苍序?你怎么来了?”夏清星端着杯子,里面装的是刚从开水房打的开水。 苍序看见了人,就走过去把夏清星手上的杯子拿了过来,“我帮你拿着。” 把杯子放在夏清星的办公桌上之后,苍序从口袋里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放到了夏清星面前。 “手机收不到消息,消息也发不出去,担心你给我发消息我没有看到,所以直接过来找你了。” “你给我发消息了吗?”苍序眼眸微眯,语气带着点期待。 “……发了。” “发了什么?” 夏清星低头在看苍序的手机, 不知道什么时候,苍序突然凑得离自己那么近。 抬头的时候夏清星呼吸都窒了一下,这个距离实在是太近了。 近得能让夏清新看见苍序眼里倒映着的自己。 夏清星往后撤了一下,声线都有些不稳,“就是告诉你我到、到家了。” “哦。”苍序站直了身子点了点头,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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