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双旧的不能再旧的草鞋。 馒头的碎屑撒在衣服上,小人儿爬上他的衣裳去捡那些碎渣滓吃。 这双鞋太旧了,男孩这样想,这里的人都这么体面,他起码得买身体面的衣裳来。 对,明天他就去店铺买身合衬的衣裳。 想到这里男孩又有了动力,他用指头缝的空隙去瞧太阳,突然觉得惬意极了,他照够了太阳,这时才想起他的草帽来。 男孩随手拾起草帽,手上却有点沉,他托起帽檐将草帽扣在脑袋上,“哗啦啦”,竟有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一瞬掉了男孩一身。 男孩拾起身来,这才发现他方才晒太阳的那一小会儿,竟然有人真当他是乞丐似的给他帽子里仍了许多铜钱。 这么多钱,能够他好好吃一顿大餐了,男孩高兴极了,可他的眼睛不一会儿却又暗淡下来,男孩自言自语着,“我不是叫花子,我有手有脚,我还念过书,我还会写字打算盘,我能养活我自己。” 他旁边倒真有个乞丐,说道,“小娃儿你若真有本事,就去知县大人家谋差事去,那知县老爷才上任,正缺账房先生使呢。” 第二日男孩先去铺子买了一身合衬的衣裳,这才循着告示去了一户宅院。 高门大户很是气派,男孩从没见过这么气派的屋子。 不过男孩太小,自然没有应上账房先生,倒是那下巴上留着绺山羊胡仿似只秃噜毛笔的老先生掰了掰男孩的牙口,并让男孩学着写了几个字后,对着他身后一个青年人叫,“张二狗,这个留下。” 不知道是叫那青年张二狗还是叫男孩张二狗。 男孩稀里糊涂的,却总算是安顿了下来,晚上男孩躺在床上,脑子却还是糊糊涂涂的,辗转怎么也睡不着,索性掌起灯用手指在空中画起字来。 “大狗大狗,”男孩画了一个字道,“你知道这个是什么字吗?” 小人儿自然不知道,他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兴趣想知道,但他喜欢男孩这样轻轻的唠叨。 男孩说,“这个字念‘正’,堂堂正正的‘正’,公正公义的‘正’,”男孩侧过身来,拨着小人儿红彤彤的鼻子,这些日小人儿好像长大了,“我第一个字其实不是跟夫子学的,我是跟爹学的,爹跟我说,做人要正……”男孩的声音低下来。 就像那个风拂起金灿灿麦穗的午后,父亲背着他悠闲的唱着山歌,父亲唱累了,男孩却依旧催促着,“再来再来,再来一首嘛~” 父亲笑着再来了一首,声音却终于渐渐的低下去。 “其实你的名字,还是爹给取的呢。”男孩闷闷的拾起身,“大狗,你喜欢这里么?” 小人儿盯着男孩的眼睛,他总是很轻易就能捕捉出男孩的情绪,男孩的眼里藏了点落寞,于是小人儿道,“我不喜欢爹。” “……我也不喜欢爹。” 头几日男孩一直在房子里呆着,等过了几日,大宅子里的老爷小姐们都过来了,男孩才渐渐明白了他这是要做什么。 新上任的县老爷有个和男孩一般大的儿子,县老爷家的儿子金贵,上学得有专门的书童拎着书箱子,而男孩的活计,就是照料那位金枝玉叶的知县儿子。 新知县考取功名考取的晚些,他的儿子,便总是个淘气不爱上学的。 城里上学的地方也不叫私塾,叫学堂,县令儿子在里面听先生念着之乎者也念的瞌睡,男孩却隔着墙角下听的津津有味。 这一年入秋的时候,县令儿子上学没有几日,终于想起来他身边这个矮个子的同龄人来。 整蛊的事情有第一回便有第二回。 ---- 突然想起…… 十二岁的玛蒂尔达问杀手莱昂:“人生总是这样艰难吗?还是只有童年如此?” 莱昂说:“总是如此。”
第59章 先是男孩衣领里突然出现的毛毛虫,而后是明目张胆的在书箱里放上石头…… 终于有一天,小少爷像男孩在私塾里念书的那帮大孩子一样,他们发现了男孩“豢养”的秘密。 小人儿变大了,变得有野兔子那般大,脸上白扑扑肉嘟嘟的,身上的碎布衣裳有点短了。 小少爷将小人儿放在笼子里,和他的小伙伴们当蹴鞠一样踢起来。 “如果你从我□□底下钻过去,我就把这丑玩意儿还给你。”少爷得意的笑起来。 说罢起身将和了泥土的泥水从男孩的衣领往下浇,男孩挣扎着,被其他的人狠狠摁住。 “钻还是不钻?”少爷慢条斯理的用尖尖的长针去戳笼子里的小人。 “唔,”他手缩回,狠狠地踢了下笼子,“你回去如果告诉我爹,我现在就会打死你!” 他们不远处就是一片湖,推个仆役下去,就说是溺水身亡了,人命如草芥,谁也不会管。 男孩有点害怕了,他并不会水。 最后男孩还是钻了过去,少爷将剩下的泥水像淋狗一样浇到男孩的头上,好像这才终于觉得无趣了,将那只笼子随手扔进了湖里。 男孩在湖里捞了好半天,他这一日并没有回到府上去,他捡着那个破笼子从湖里像个水鬼一样出来时,竟然觉得心情格外舒畅起来。 男孩在一个寂静空旷的地方燃起了火,他将自己的衣服搭在火边烤时,才发现小人儿竟不见了。 也许他是受了欺负,不愿跟着他了,男孩有点沮丧起来。 可过不了一会儿,小人儿又回来了,他嘴里吊着一只野鸡,这是难得的美味,一如那顿母亲做的鱼汤。 男孩惊奇于小人儿的能力。 那顿野鸡吃的男孩心情很好。 男孩突然说他有点想家了,其实他心里知道,他不是想家了,他是想母亲了,他童年时以为没有书念的日子是苦的,可父亲出事了他才知道,原来还有比童年更恶劣乏味的生活,可紧接着,他还没有长大,母亲又死了…… 生活是苦的,男孩悲哀的想。 “可烤野鸡很好吃,”小人儿对男孩讲,“你以后还会不会像刚才那样保护我?” 男孩突然想起什么,嘴角的笑漾开,“哥哥保护弟弟,是天经地义的事。” 然而过了许多天之后,县令老爷依然还是听说了他儿子的光荣事迹。 男孩不再当书童了,得了一些钱,却也实在没有什么事可做。 这时已经到了冬天,天寒腊月城里下了第一场雪。 男孩在一个酒馆里当了学徒,平日里帮掌柜记账和打杂。 一切的生活终于明媚起来,吃住都在酒馆里,那段日子,便是有客人脾气不好乱打人,男孩也从未叫苦过。 直到有一日,他站在柜台后远远的看见一个男人蹒跚着向酒馆走来。 这人断了一条腿,脸上的皱纹黢黑脏污,手里拄着一根歪斜的木棍。 “来……一坛好酒……” 这人用他的一只胳膊撑在柜台上,长长的头发打成了枯草结,遮盖住了大半张脸,由于长时间的不清洗,身上亦发出恶臭的味道。 “你……你有点眼熟呐,”这瘸子凑近了他那双浑浊的眼去瞧男孩,“你……” “师傅——”男孩的眼珠子闪得厉害,心里却莫名心酸,顿了一下扯长了嗓子边回过身假装翻东西边喊,“师傅你这儿放的明矾去了哪儿?” 张老三最后到底没能认出男孩来,等到他吃了酒满足的歪歪扭扭往回走时,他顺手摸了摸口袋,却竟还摸出了一些碎钱。 “老天爷赏饭给李太白吃啊!”张老三颤巍着手凑近了去瞧那些泛着油光的铜板。 男孩以为他的父亲应当过一段时间才会再来了,可才过了两日,张老三又来了。 只是同上一回不同,也不知是上回男孩塞钱让他察觉了什么亦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这回张老三进了酒馆便老赖子似的坐在旁的桌子上不走了。 “二狗啊,”他拨了拨他额前的头发,“你爹我养你这么多年,你一声不响就走啦?小崽子你现在挣钱啦也不回家,你瞧着你老子没本事,是不想认你老子啦?” 男孩脸涨的通红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掌柜的也过来问话,“二狗,这是你爹?” “不孝之子!” “……” 稀碎的讨论声也从客人们的嘴里吐出来。 “爹——”男孩拉过父亲走了好远,走到了拐角处才从怀里摸铜板,一个,两个……最后,父亲骂骂咧咧的从他手里抢过那些钱,掸了掸,理所当然的收进口袋里。 之后好几天,父亲都从男孩这里来要钱,等要的次数多了,男孩这才觉察出不对劲来。 这一年入春的时候,男孩,不,应该是少年,少年鼓起了胆子去知县的宅子里找那个小少爷。 在找知县儿子的前一夜,少年对小人儿说,“我必须要去办一件事情。” 小人儿问,“什么事情?” 橙红的光映在少年的眼中,使得少年的眼中愈呈现出一种格外的坚毅来,少年道,“知县大人的儿子几番三次想要报复我不成,就利用当爹的来报复儿子,大狗,他怎么找的爹我不知道,所以我要去讨个明白。” 小人儿静静的看着少年。 少年的眉毛颜色深了,脸的颜色也深了,少年的身影也高了,若是过几年,就可以顶天立地了。 小人儿在空中画了一个字——“正”。 第二日少年终于还是进了赵家的门。 不过那日傍晚回来的时候,少年是拖着满身的伤痕回来的。 “嗐,腿打瘸了,这还是轻的,谁叫这少年人要招惹老爷们呢?老爷们,老爷们是谁呐?老爷们也是我们平头老百姓能招惹的?” “这孩子小小的,看着也不像是会闹事的呀?” “嗐,谁说得清呐。” “……” 来来往往的那些人叹息着、说着可怜着……却总也离不开这几句话。 少年低垂着脑袋,低低的笑起来。 那些人便又都叹惋的摇头,“疯啦,疯啦,这可怜见的呦。” 酒馆的掌柜是个好心人,出门来扶少年,看见少年身上的伤痕问少年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少年只是麻木的由掌柜的拖进屋去。 少年身上的伤修养了近一个月,等到这一年暮春的时候,腿算是彻底废了。 父亲是瘸子,儿子也是瘸子,他们一家人都成了瘸子。 所幸老板也算是个好人,少年依旧还是在酒馆干着记账和打杂的活计,但少年明显没有以往活泼了,不是今日记错了这件账,便是明日打碎了那件东西。 酒馆不养闲人,老板虽可怜,委婉提了几番,少年便自己辞行了。 这一日,少年依旧选了个寂静空旷的地方燃了一堆篝火。 篝火映得少年和他身边那小东西的脸都红彤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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