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山眠继续:“你没有能力赶走血族,又凭什么赶走猎魔人?” 金伯被这年纪不及他一半的小儿盯得身体一哆嗦,强行阴下眼神说:“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能和亲王比--” “为什么不能?我和血族在杀你这件事上都一样易如反掌。”温山眠一边说,那刀锋真的缓缓划开了金伯的脖子,留下一条浅淡的血痕。 “温、温山眠!你不要太过分!”后边有人喊,但却没人真的敢去动温山眠的刀。 能与暗黑血族对抗的猎魔人,刀也好,力气也好,都不是他们想动就能动的。 温山眠却好像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一双眼只垂向金伯,像看猎物一般:“所以你在他们面前跪,凭什么在我面前站起来?” 金伯双目瞪直,那冰冷的刀就卡在他脖颈边,导致他一动也不敢动,连话都不敢再说,生怕带动肌肉。 豆大的汗珠从额角淌下。 年纪大的人体力和耐力都是有限的,再加上能力差距悬殊,金伯在温山眠的刀下根本站不了多久。 眼见他腿下一软,那利刃就要顺着他下跌动作直接划破整片脖颈肌肤,连着耳朵一起割掉时,温山眠却卡在关键时刻将刀精准往回一收,于空中挥去血沫。 旁边一圈蜗居派的人害怕被砍伤,连连后退。 “血族和猎魔人之间的事情,本就与你们无关,你们太弱了。”温山眠将银刀收回,刀刃擦过刀鞘发出声响:“跪着的人没有提要求的资格。” 只能一直跪着,头顶的刀落不落下全看持刀人的心情。 站在旁边的光头男不知想起了什么,眼眶突然就红了。 史格见四下骤然安静了下来,连忙见缝插针喊:“我、我去山上!” “我去深山,我去把那三十七头狼拖出来,温从不说谎!三十七头一头不少,大家总能信了吧!” “我们能活下来本就不容易,别自己先吵起来啊!” “如果三十七头是真的,那就是天大的好事!我们在这不庆祝血族倒了,自己短兵相见干什么……” “但、但是死了的人呢!我们死了的家人呢!那些在白天枉死的人--” “你们一个个连给他们立坟、抢个完尸都不敢,都是看着他们死的,还在这里叫什么!”李奶奶生气地哑声打断他。“离开的人确实可惜,但如果只会呆在地下,他们的离开还有什么意义?” 酒馆外突然就没人说话了。 史格见状拿起自己的大刀,跳起来冲老板大胡子一比手势,示意他留下来稳住场面,然后直接转身朝山的方向跑。 光头男擦擦眼泪跟上去,其他几个猎魔人也连忙跟着跑。 温山眠却转身离去。 他认为他把山上的信息带到,使命就已经结束了。 而李奶奶显然也不愿意同他们多说,只留那些人在酒馆外自己想,便连连跟上温山眠。 阿土阿地在后边像两条小尾巴。 “阿眠啊,”转身后,李奶奶拉着温山眠的手,眼泪又掉了下来,她最近总哭,刚刚和金伯吵得嗓子都有点哑了,用袖口擦擦说:“三十七头?你一个人打三十七头这么多?想去分界点为什么不带上史格他们呢?一个人去,这,这该受了多少伤啊……” “没事。”温山眠摇头:“没受伤。” 又是退潮又是雨过天晴,今天的阳光还挺不错。 温山眠顺着抬头,正好看见自己家跃层内,有人正靠在侧窗边。 那自然只能是秦倦。 这么远他看不太清秦倦的具体表情,但后者身为拥有敏锐五感的血族,却肯定是将刚刚的事都尽收眼底了的。 温山眠舔了舔唇。 天上白云飘动,海图再次在他脑海中浮现。 “怎么可能没受伤呢,三十七头啊!你就是老不爱让奶奶操心,等下回去把衣服脱掉,让奶奶看看你,我那还有点草药……” “奶奶,”温山眠听她絮絮叨叨完,想了想,低头说:“我有件事想和您说。” “什么?”李奶奶抬头。 温山眠停顿两秒,最终还是一狠心道:“过段时间,我打算离开越川。” 话音落地,不仅李奶奶和原本蹦蹦跳跳的阿土阿地顿住。 连跑出去后又跑回来,想问问温山眠大概是在分界点哪个地方的光头男,也提着银斧愣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箱探头。
第8章 8. 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全部被史格等人大汗淋漓地拖到酒馆门口陈列。 刚开始是只有六个猎魔人上山。 老板大胡子腿脚不便,已经不算在役猎魔人,而温山眠也已经离开酒馆。 可仅六个人上山下山,得找还得背狼尸实在是太累也太慢。 所以后来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少普通猎人也加入了这个行动。 再后来,年轻力壮一些的镇民也跟上了。 不过他们是有分工的,壮胆敢进深山分界区的还是只有猎魔人。 普通猎人在矮山候着,而镇民则在山脚镇边等。 如此一来二去,从中午忙碌到傍晚,众人总算是齐力把三十七头狼都拖了出来。 而不管是参与行动的普通猎人还是镇民,都在移动中发现…… 过去因为遍地血族而被他们万分恐惧的山林,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他们进行这么大规模行动,也没有血族出来咬断他们的头颅。 “真,真的是三十七头!他真的杀了三十七头血狼!”最终逐一陈列后,有人指着地面惊叫。 那里边有些狼被砍成了碎块,就这都被大胡子一一细心拼起,最后结果是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都说了温不会骗人了!”史格满头大汗地吼,随即想起什么,喜滋滋道:“而且这次连我们进分界点,也没有被血仆追杀!” “没错!这次上去连活的血狼都没看见!只有这些被小温猎杀了的!” “所,所以,那大报上说的可能是真的?人类一、一年半以前就赢了血族了?” “早就说了是真的了!小温说的没错,亲王真的还在,哪里需要用这么麻烦的方法来骗我们这么小一个镇?” “但是之前那些血族确实是突然进村屠杀……” “……如果大报说的是真的,那那个会不会,会不会是因为外面的人在和亲王战斗导致的啊?血仆本就与亲王结契,如果亲王失控,血仆暴怒将仇恨转嫁在我们身上……” “那按这个道理,当初得是猎魔人救了越川?” 酒馆前一片沉默。 金伯捂着脖子抖着唇在角落里低喃着“不、不可能”。 天色渐渐低垂下来,暗色再次激起了手中没有刀刃者的恐惧。 蛰伏在身体里几十年,被驯养出的习惯让他们本能想浑浑噩噩地再回到地下。 大胡子却突然震声:“都别走!” “三十七头血狼就摆在这呢!血族要是还在,越川没有一个人跑得掉,都得死!咱们现在开始才是真正的共沉沦!所以都别走!” “棍子,去仓库把油灯提上来!咱们今晚就在这等着!一晚上过去要是没事!明天早上我大胡子开仓请客!店里的肉都拿出来分给大家吃!” “一、一晚上不能走?” “可是如果血族来了,我们,我们打不过啊--” “今天之前!血仆二十天没进镇!所以今晚要是谁他娘的走了!明天早上起来我大胡子带着所有守夜的人看不起你们!” “对!”史格大声:“看不起你们!” 酒馆外的人堆滞住。 就连想走的蜗居派都在猎魔人的怒视下不敢动弹,为首的金伯被呵住后,他们便失去了主心骨,在满地狼尸边惴惴不安。 棍子提着油灯跌跌撞撞地上下,不小心在台阶上摔了一跤。 上边伸出一只细瘦的手,是大胡子那个身材矮小的老婆。 只见她接过油灯,擦擦眼泪,心一横,顶着肚子把油灯塞进了大胡子怀里,然后狠狠刮了他一眼,在木屋门槛上坐下。 大胡子抖抖唇,什么也没说,大亮着把油灯挂在了木屋门口。 史格看见那火光福至心灵,喊道:“都等着,我去把我家的油灯也拿出来!” “还有我家的!马上回来!都他妈别跑!” 夜里冷风吹过,寒气本该就着这风钻进骨子里,但酒馆外的人却渐渐好像察觉不到了。 一盏盏油灯从家里被端出来,有的在酒馆外才被点亮,有些心急的路上就亮着了。 火光在灯罩里,被捧着一路跌跌撞撞而来。 到最后,阿土阿地也通红着眼睛端出来了一盏。 两人认认真真将油灯和大胡子的挂在一起,说:“这是奶奶和阿眠哥哥的。” 然后和大胡子的老婆同样坐在了门槛上。 酒馆外的人于是越来越走不了了,不光如此,还有几个同阿土阿地年纪相仿的小孩也被畏缩地带了出来。 起初是猎魔人的孩子,到后半夜,连普通居民的孩子也渐渐出来。 认识了或许是他们人生中第一个地下室以外的黑夜。 温山眠在李奶奶家待到半夜,待奶奶睡去,才起身回家。 临走前,他多看了酒馆外晃晃悠悠的火光一眼。 冷风长鸣,卷起他围巾的一角,偶尔有海浪扑在岸边。 充斥着光芒的酒馆外,最后当真没有一个人走。 头顶天色将明,乌云也终将散去。 秦倦靠在沙发中,黑眸懒散地睨着相同的场面。 温山眠安静地推门而入,说:“我和奶奶说过了,一个月后出发。” 秦倦偏眸:“你为什么这么想离开越川?” * “温先生早上好。” “小温早。” “温哥早。” 温山眠:“……” 那天夜里之后,越川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几乎每一个人看见温山眠都会主动和他打招呼。 可温山眠却完全不习惯和那么多人交流,只能把脖子上的围巾一围再围,恨不得连眼睛都蒙上,谁也认不出他才好。 到最后连普通上街都穿便行衣带兜帽。 然后就变得更显眼了。 温山眠:“……” 那天夜里的油灯是李奶奶让阿土阿地送过去的,而温山眠则等到黎明确定血仆不会下山之后,于家中又睡了一整个白天。 他在山上近三天时间,又狩猎又淋雨,下去的时候其实有点低烧,之前一天的睡眠显然还不够他养好精神。 而又睡了一天之后,温山眠算是直观感受到了那天夜晚发生的事情所产生的后续效应。 只见胆大的人们好像不知疲累地想把东西往外搬,胆小的人们则畏畏缩缩地在家门口观望。 对后者来说,能从地底下到地上就已经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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