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色的华服出现在这小摊贩上本就醒目,更别提岳初晓那张过分惹眼的脸。像谁家公子偶发兴致出门体验民生,一时间几乎所有进出城门的过路人都会多看他两眼。 岳初晓安安静静往那一坐就吸引了许多注意,纪开云给他找了点吃的,安安心心准备去当街溜子:“你先坐会,看看东西好不好吃——不好吃的话待会给我就行——我到边上找人聊聊,出什么事喊我。” 他许久没回清至城,粗一看觉得整座城没有大改,倒有些期待今天能遇到什么人什么事。 飞速说完,纪开云又提高了点音量笑道:“来都来了,那就要好好体验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纪开云走后,岳初晓用调羹搅了搅老板亲自端来的小馄饨,觉得这场戏也不是非演不可。 岳初晓真正置身凡尘,感觉清至城与星湖山庄也没什么不同,无聊地看着碗里的热气升起又化在冷风中,还在反思自己是怎么莫名其妙答应纪开云配合他的,忽然听见有人朝他说话:“这位……公子是外乡人吗?” 他抬眼,是小摊的老板在搭话。 老板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多岁,衣着干练,眉眼清爽,不见任何拘谨,笑得大大方方,好似与这位初次见面的客人是旧相识。 岳初晓不知道他想干什么,点点头,简短地道了声是。 老板见这位看上去神情冷淡,却肯接自己的话,认定此客人是愿意同他讲话的,当即笑容又真诚了几分,热情道:“我一见公子就觉得面善。你看,这条街这么多铺子,公子偏偏选中了我这家,岂不是有缘?” “实不相瞒,哦,我能坐这吗。”老板把手在衣服上擦了两下,小心翼翼地从兜里取出一本小而厚的册子,又转身从锅下的支架上取来一个小匣子,毫不见外地坐在了岳初晓对面。 因为想到此行目的,岳初晓没有出声拒绝,只是默默看着老板翻开那本册子到了空白页,满怀期待地从匣子里取出笔墨盯着自己。 “实不相瞒——诶我刚刚是不是说过这句话了——算了没关系,”老板招呼着岳初晓吃小馄饨别饿着,“我在这开了好几年的店,多少攒下来了点家底,打算过些日子天气暖了就带着内人出清至到别的地方看看。想来想去我们这些小民没见过世面,就想着问一问外面来的客人哪里有什么风景好看。” 他把一摞铜板叠在一起推到岳初晓手边,是刚刚纪开云留下的:“我们家还有馒头大饼,豆浆油条,客人随便吃、对了是不是还有一位客人一起来的,也随便吃,我请客。” 大概是后知后觉想起岳初晓的衣着打扮像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可能有些规矩在,老板有些不好意思,讪讪收起纸笔打算起身:“那个啥,要不您先吃着,我待会再来。” 岳初晓摇摇头:“没关系,你问好了。” 老板当即牢牢坐稳了:“公子是哪里人啊?” 岳初晓面不改色地道出了之前编好的东西:“来自纳霄。” “纳霄!”老板激动起来,“知道知道,鼎鼎有名的神山圣城啊!我们老早就想去看看了。” “听说纳霄城里随便找十个人就有一个仙人,是真的吗?”老板好奇极了。 “大概吧,那里的修士和凡人区别也不大。”岳初晓记忆里没有纳霄城的风土,只能顺着纪开云之前给出的信息含混过去。 “哦哦——”老板倒是不知道实情,只当这位客人眼界宽广,又问了许多问题,听得入迷,还时不时在纸上记点什么。 他字丑得歪七扭八,又会穿插一些意义不明的图画,岳初晓辨认不出老板记了些什么,留了大概的印象就收回了目光。 那册子或许是用的时间久了,纸都泛黄卷边,整体却干净整洁,能想象其主人对它的爱惜。 老板从岳初晓的话里想象了许多纳霄城与其他地方的风光,认认真真照描在了册子上,打算之后一一解读给心爱的妻子看。 第35章 人鬼共存 老板心满意足,如获珍宝地收好纸笔,觉得这顿早点请的血赚,余光瞥见妻子又准备好了一份生包子上锅,急忙将册子丢在岳初晓那张桌子上扑过去挤开妻子:“我来我来,快去歇着。” 等将生包子放进蒸笼,熟包子取出递给客人,老板忙活完了才过来拿回自己的东西。见岳初晓还是在等另一位客人,他忍不住又向这位好说话的客人搭话:“之前那位是你家弟弟吗?” 岳初晓想起纪开云走前那副样子,沉默片刻:“表亲。” “难怪看起来不像。”老板咧着嘴笑,又左右看了看,目光落在岳初晓腰侧明显的法器上,带着些隐秘的好奇悄声问道,“看二位气度不凡,莫非也是修仙之人?” “不是,只是仗着点法器傍身的凡人而已。” 老板看上去颇感意外:“我还以为……” 他顿了顿,没有把下面的话说出口:“说起来怪像拍马屁的,我看公子的第一眼就感觉公子像是那种坐在云端的仙人。” 虽然他眼中的仙人正在自家的小摊上用调羹吃馄饨,没有任何翻手云覆手雨的威势,但那种气质是他见过的所有无曲派弟子都没有的。老板一时说不清这种感觉叫什么,于是就问出了口。可惜客人不是什么仙人,那不能用仙气形容的话,可以用什么来描述呢? 一时间,老板深深懊悔小时候没有好好读书,神情落在岳初晓眼里却变了味。 “你是想修仙吗?” “啊?修仙?”老板大吃一惊,“不想啊。” 轮到岳初晓惊讶了:“为什么?” 他能看出这位老板仙根不错,还以为他是知道自己资质好想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入仙门。 “我又不觉得我能有那个运气飞升,修不修仙的不也一样活着吗。”老板仔细盘算,“我眼界小,无曲那些仙长守我们清至城,我守这个摊子;仙长们每日修炼学仙法累,我每日出摊学手艺也累……这样一比较,仙长们不过就是比我多活几百几千年,不也一样过日子吗?” 他摊了摊手:“何况我看无曲那几位仙长老是驻守在清至城,还不如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存够钱能出去看看呢。” 岳初晓觉得老板说的很有道理,赞同地点了点头,尊重他的选择。 老板这番言论曾被诸多人鄙夷,眼下这位客人竟然认同了自己,喜得他大呼知己难得,可惜又有客人光临,为了挣够糊口的、和妻子一起出清至游玩的铜板,只得暂且作别。 这老板生意实诚,装馄饨的碗口大又深,虽然在冷风里待了许久,底下也还算温热。岳初晓连岳珥的面都不嫌弃,自然也不挑剔食物的温度。他舀着馄饨吃了一口,愣了愣,鬼使神差地捧起碗喝了一口汤。 许是天气太凉,原本只是温热的汤竟然也显得滚烫。热气从馄饨下面再次腾起,氤氲在岳初晓的眼前。 视线模糊只有片刻,不过一会,就有一个人端着刚刚拿到的汤包坐在了自己边上:“诶老板还没拿钱?” 忙碌的老板远远回应了纪开云的问题:“二位随便吃啊,刚刚那位公子帮了我大忙,这顿我请了啊。” 纪开云从善如流地往嘴里塞了个汤包,空出手将铜板塞回钱袋。 岳初晓简单和他概述刚才发生的事,解释了一下所谓“大忙”。 纪开云恍然大悟,若有所思地放下炫干净的蒸屉,起身又主动从老板蒸锅上挑了蒸熟的一屉:“老板手艺不错啊。” 老板受宠若惊,情不自禁带了点得意:“当然,我之前可是拜名师学的。” “难怪,挺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了。”纪开云略加思索,于是又端走了两碗豆浆,卷走了两张大饼,以一种奇妙的平衡感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老板笑容僵在脸上:“……” 玄衣公子这位年轻的表亲……还挺有个性的哈。 因为顶着的反正不是自己的脸,纪开云毫无顾及形象的觉悟,不知是部分本性流露还是故意出演,展现了一个顽劣不经事的形象。 夭华不舍得藏进任何角落里,交给岳初晓带着。尔雅与岁寒则收进了储物的法器,避免过多利器引人注意。纪开云将玉佩状的法器挂在腰间最显眼的地方,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从中摸出一副莲花纹的金镯来,大咧咧地丢在桌上。 “我刚才沿着这条街一路逛到了头,没见什么新奇玩意,倒是捡到了这个,你猜我是在哪捡到的。” 那双金镯一大一小,应该是清至周边流行的风俗,夫妻各佩一只以结同心。大的龙镯只带了点久存的暗色,整体新如初购;倒是小的那只凤镯上面有些磨损痕迹,应当是长年佩戴形成的。这样的夫妻镯要丢也只是丢一只,怎么会两只一起丢在这大街上? 纪开云自问自答:“在城门那方向,就灰扑扑躺在地上。” 他明面上还感叹了几句自己眼睛尖又运气好,实际上在向岳初晓传音入密:“城门有热闹可看,一群人抓到了一个惯偷,赃物堆了一地,这双镯子就压在中间。” “为什么捡它回来?因为在我刚上街那会,看到了一个易过容穿着便装的无曲弟子,腰里挂了个鼓鼓囊囊的荷包。我这个人记性还不错,看出他本相后自认没有认错人,还在想他为什么不穿无曲的衣服,就看到那小偷鬼鬼祟祟顺走了他的荷包。” “修士不可能连这点警觉都没有,我猜这个弟子一定是故意便装上街在人多的地方逛,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个荷包被偷走。这样一来我很好奇里面装了什么,于是跟着那小偷了一段。那小偷倒是没有辜负我的期望,直接在僻静处打开,第一个拿出来的就是这双镯子,我便记住了。” 岳初晓配合着开口:“你是要直接交给官府,还是自己寻找失主?” 纪开云笑了笑:“自然是要先告知官府,不过东西暂时不能给他们。这两天我们不是闲得很吗,捡到也是缘分,索性帮着找找。” 他人眼里就是纳霄的富贵公子宠爱表亲,连年轻人自找麻烦的行为都容许了。 “说起来,我还打听到附近有几家不错的客栈。”纪开云将空碗叠在一起,又拿了新的油条裹进大饼里,“你喜欢靠江的,还是临山的?” 老板过来收碗筷,听了一耳朵,搭话道:“临江的客栈?莫不是逢春客栈?那可不兴住啊。” 纪开云来了兴趣:“此话怎讲?” 老板碗也不收了,往空座上一坐:“这话啊我刚刚就想说了,最近清至城里有点乱,前两天刚刚有一个外地来的富商夫人被绑架了。人住在逢春客栈,当晚就被抓走了,前前后后官府的人来了几趟都找不到线索,也不知道是哪里的匪徒这么胆大妄为——说不定是周边的马匪!不过二位有仙器在身,应该不怕马匪,就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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