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概永远都不会明白,付出就能有收获在沪城里已经是某种特权。在这座城市,多的是不被看见的眼泪、不被听闻的哭喊、不再抬起的头颅,要是尊严能卖钱,城北当铺的队伍能天天排出八里地去。多的是人拿命换一条活路,匍匐着,踩在脚底,莽莽撞撞、四处奔波,吃苦有什么用?四处都没有出口,越努力越撞得自己一头血。 季沉漪调整了一下坐姿,好让太阳继续暖洋洋地晒到自己头上,没那么难受。 “还有别的问题吗?”他问,“我待会儿……待会儿还有点事。” “好好好,马上结束。”王主编立刻将手中的笔记本一翻,刷刷地露出几行字,“不耽误。” 季沉漪只得耐着性子忍受他鸡同鸭讲。 “太累了,我宁可去练一下午工架。”送走报社的人,季沉漪摊在房间里,猫子一面给他倒茶,一面又用那种崇敬中带着艳羡的目光偷偷打量他:成角儿了,真好,这种旁人可望不可即的机会都能觉得是累赘。 幸而过了一个钟头盛明烨就带来好消息。——算不上太好,但也足以令他从郁闷之中回过神来。 “小季,这是田三。”盛明烨指了指面前点头哈腰的中年男人,“田老板,这是……算了,你们应当认识吧,我就不介绍了。” “认识认识。”田三连连道,“季老板,季兄台,季小弟,老熟人,熟悉得不得了。” 季沉漪认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眼前这个头发白了一半、背也佝偻许多的人是沪城里数一数二的蛇头,帮自己把杜细细送出过城的黑贩子。 “田叔。”他惊讶地喊道,“你受累了。” “哪里,进去大半年,刚出来。”田三苦笑,“托盛上尉的福啦,进去有得吃有得穿,不至于饿死。” 季沉漪瞬间想起自己和盛明烨相识的前因后果。 说起来,他们俩最开始还算得上是一正一反呢,也不知道盛明烨是怎么和田三说的,后者对他们现在又统一战线这回事丝毫不感到奇怪,在自己头上摸了一把,喝口茶道,“盛上尉不计前嫌,还肯给我份差使干,大恩大德,没……” “别说这些了。”盛明烨打断他的车轱辘讨好话,言简意赅道,“他跟你一起,明天下午出发,回去收拾一下,路上再细说。” 田三出去了,季沉漪顿时开始发挥自己无边无际,快乐想象力。 “是去哪里?” “山城一带,这两天可能太热,不坐火车了,租辆车去,我会安排的。” “太好了!我早就想去一次,听说好吃的很多,餐费不设限,对吧,老板?”他冲盛明烨挑眉,“毕竟我不吃饱,就没力气干活。” “当然,我从来不克扣吃食。”独自对着他,盛明烨的语气便温和许多,“想吃就吃,回来给你报销。” 不得不说,季沉漪的笑容、目光与上扬的眼角里,流露出的那些热情,生命力,与真诚,是如此能够打动人心。至少对他而言,太珍惜这种年轻人独有的感染力了。 让他还愿意相信,这个世界并不是不值得。 “这次去多久?是和上次那些人一起?我还挺想他们的。”季沉漪兴奋道,“路上能不能顺便去一趟蜀城——事情办完以后,先做正事嘛,我很有职业操守的。” 至于正事是什么,他连问都没问,仿佛不论盛明烨叫他去杀人放火,还是多么伤天害理天理难容坏事,他都愿意,刀山火海,在所不惜。 “不想知道去做什么?” “想啊,你不是说路上再解释吗。”季沉漪高高兴兴答道,“反正有你在,我跟着你做事就好。” “我不会去。” 他看着季沉漪的笑容一点一点收起来,狠狠心,继续道,“小季,这次你要自己去,我有另外的事要做。” “我自己……”季沉漪第一反应是拒绝,“我不行的,我不会。” “试都没试,怎么知道你不行?”盛明烨说道,“你上次就做得很好。” “那是因为你在。” “我不在,你会做得更好。” “要是……要是我搞砸了呢?”季沉漪惴惴不安。 “我搞砸的事情也不少,不差你这一件。” “我想你一起去。”季沉漪脱口而出。 “我明白。”盛明烨沉默一会儿,笑道,“以后还怕没机会吗?” 也许是他这句话打动了季沉漪,盛明烨在他脸上捕捉到一丝稍纵即逝的笑意。 “以后还有很多次啊?”季沉漪问,“听上去我似乎欠你不少钱。” 盛明烨点头,“估计得还个十年八年吧。圣诺玛医院贵得很,我先替你垫着。” “有那么久?” “久吗?”盛明烨反问,“我觉得还不够。” “你也太黑心了。”季沉漪说,“我看三年五载总该还得清。” “那先还个三年五载再说。”
第四十四章 有了上一回经验,季沉漪第二次的行李简单不少。只带了换洗衣服和小物件,还撑不满一个箱子,和谭羡娣打了声招呼,便利索地出了门。羡娣从前懒得说他,如今说不动他,只能半理半不理,随他去,只求别出什么大乱子。 天气热,远远地就看到田三在路口等他,他摇下车窗,示意对方上车。这地方离鹤文旅舍不远,地势复杂,小街小巷交交错错,十分容易迷路。要往沪城里逃难的人,大多第一站都落脚在这种三不管的地界,发生了什么,只要不去平政厅的大门口大喊大叫报案,巡捕房的人根本不理会。 田三身上背了个小包裹,一头的汗,不住地拿手帕擦着。 “田叔,其他人呢?”季沉漪问道。 “什么其他人?”田三一愣,“噢,你不知道只有咱们俩?” 田三眼见他一头雾水,嘿嘿一笑,“季老板怎么说也是内行人,怎么这次连活都没事先搞明白就接啦?” 季沉漪干笑道,“这不是相信你老人家吗。上次要不是你帮忙,估计我们连城都出不去,我当然相信田叔的本事。” 田三从二十多岁到五十多岁,专注于他的走人头事业,别人卖金卖银卖吃卖穿,他卖人,蛇有蛇道鼠有鼠道,田三能把杜细细在盛连山严丝合缝的紧盯下弄出城,要不是盛明烨机警,说不准杜细细一早就逃出生天,和心上人远走高飞。 “得啦,我看你不是相信我,是相信盛上尉吧。”田三拿汗湿的手指从裤兜里掏出一沓洋钞,珍惜地点了点,放回去,“我们这号小人物,谁给钱就替谁卖命,盛上尉给得多,我这把老骨头只好再出山咯。” 他咳嗽两声,问季沉漪,“季老弟,你现在,是跟着盛上尉做事啦?有前途哇,这码头可拜得好。” “算是吧。” “哎呀,你不用那么讳莫如深,我懂规矩,做这行,嘴得严实。”田三吸着鼻子,“咳,你还不知道我们要去哪儿吧?” “知道一点,山城附近。” “还知道什么?” “没了。” “你胆子够大。”田三道,“不过这次的活儿简单,咱们两个人,足够了,能搞定。” “是去找人还是找东西?” “嘿,聪明。”田三抽出一个信封,照着上面的地址念,“去找我的一个老朋友,打听点事情。我么,别的本事没有,就是朋友多,有些事啊,办起来就方便。要不然怎么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呢。” 因为没有盛明烨同行,这次的旅途显得漫长而无聊,田三又不像孙大孙二那样能侃能说,上车睡觉下车抽烟,路上花了三四天,季沉漪几乎都是靠在车上补觉度过。开车的司机也是个闷葫芦,应当是盛明烨从码头上雇来的,开得快,话却很少,一直到了目的地,季沉漪都没从他嘴里听到过除开“到了”和“上车”两个词以外的话。 走运的是季沉漪没再晕车,尽管在夏天,汽车里的那股子汽油味能把他憋死。他们连赶了几天路,季沉漪下车时还能头不晕腿不软,这真是个很大的进步,他在心里夸赞自己道。 “时间紧,没法子。”田三拍了拍长褂上的灰尘,关上车门,“季小弟,走吧,咱们满打满算就一天时间。” 季沉漪伸手,摸着自己腰上别着的枪,“田叔,你老实说,有没有什么——危险——或者要使些手段的?” 田三瞥一眼他的动作,“不危险,不危险,跟在咱们自家后花园里散步一样安全。季小弟,快把你这东西收起来,我可看不得——你是不知道,进去的大半年巡捕房的张大队长最爱用它来威胁人,我现在是一看到这玩意儿就腿肚子直哆嗦。” 季沉漪将信将疑,但他隐隐觉得盛明烨不会让他独自来挑一单会大动刀枪的活。田三对着地址栏,问了几个路人,花出去不少问路银子,太阳晒得慌,没头苍蝇似的乱撞,绝不是什么好受的滋味。季沉漪跟他分工合作,一个人问西边,一个人问东边,看到街旁有卖梅子的,咽了口口水,“大娘,给我称两个。” 抱着蓝布头巾的妇人看他一身干净打扮,人也斯文,特意挑了几枚新摘的,“自家种的,又酸又甜,包管好吃,小伙子尝尝。” 季沉漪分了田三一半,顺口问道,“……请问知道这个地方怎么走吗?” “不知道,听都没听过。”妇人摆手。 田三泄气,“没错啊,这信是三年前寄的,留的地址是山城周公镇,这里是周公镇没错啊?不然还有哪个地方叫这个名字?” 妇人“嚯”了一声,“噢哟,是周公镇噻,十里八项哪个不晓得我们这儿,山好水好,吃得巴适,安居乐业。” “那怎么会找不到呢?就算搬走了,也应该能找到旧址吧?”田三拿着信封看了又看。 “糖酥垓……咋个可能有这种地名嘛?莫不是你朋友耍你哦。” “不可能啊,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到这么一封她从前寄给我亲戚的信,是报平安,加上问候我弟妹新出生的女儿的,怎么会在地址上开这种玩笑呢?她也不是这样的人啊。” 妇人皱着眉头,眯着眼睛,“那是不是写错了哦?或者是口述,找秀才先生写的,人家没听清楚。” “这可难办了。”田三犯了难,抬头望了望大太阳。周公镇并不大,镇上叫得出名字的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条街、几条路,他们问了个遍,都说没听过。 “糖酥垓,糖酥垓……”妇人又翻来覆去念了两遍,“我咋觉得有点儿不对喃,糖酥垓,是不是糖酥垓哦?” 季沉漪被她绕晕了,“……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吗?” “哎呀,我们这儿方言嘛,是这样,外地人容易听错。”妇人换了北方官话,口音发得怪怪的,但季沉漪好歹听明白了,“是堂书街,你们听起来就像是糖酥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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