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他用轻快而明亮的音色开口,“怎么突然给我打电话了?” 作者有话说: 开始更新! 以下是食用指南: 1.郑知夏是受,不是好人,没有反攻也没有互攻情节 2.二十多岁的男人们有性生活很正常,洁不洁的问题就别问了 3.不太适合有完美主角情结的读者观看 祝大家食用愉快!
第2章 合格旧友 很柔和的男声从另一头传来,甫一开口,郑知夏就忍不住攥紧了手掌。 “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吗?” “当然可以!” 郑知夏答得略显急切,他按着镜中自己翘起的嘴角,无声地吸了口气,而后才用正常的语气问:“你是不是要回来了?” “嗯,”那人的语气总是温温柔柔的,“明天下午就到了,所以想着上飞机前给你打个电话——之前不是总问我什么时候回来?” 郑知夏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傻乎乎地笑,灯光在头顶亮得刺眼,他慢吞吞地单手系上散开的扣子,说:“那我可以去机场接你吗?” “如果你明天不忙的话,”男人笑着说,“四点钟落地,我在机场等你。” “好,”郑知夏答得很快,根本未经思考,“我有空的,明天下午没有课要上。” 电话另一头又传来一点低低柔柔的笑声,很开心,很轻松。 “那明天见了,知夏。” 通话停止在这里,郑知夏握着已经暗下去的手机,心脏依然跳得很快,他仿佛置身在一场光亮昏然的美梦中,几乎要分不清这通电话是自己的臆想又或是现实。 三年,郑知夏迅速地计算出了一个数字,距离林霁离开,已经过了将近三年。 身后传来轻轻一声门响,徐昭赤裸地站在过道的灯下,雪白脚趾蜷缩着,羞赧的红晕爬在关节和颧骨上,用温柔而饱含欲望的表情注视着他。 “郑少爷。” 郑知夏转身看着他,眼睛却很冷。 他又变回了刚踏进那个房间时的模样,淡淡的,有些厌倦而疲惫,额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薄唇微微抿着,原本凌乱的衣衫和低俗的欲望如退潮的海水般散去,他看眼前赤裸的男孩跟看博物馆里的罗马雕塑一般平淡无波,只是重新低头暗亮了手机屏幕。 那是一张几年前拍的风景照,机窗外蓝得澄净的天和雪白成团的云,曾被邓明城嘲笑过老年人养生风,和郑知夏本人完全不搭。 “退房时间是明天下午两点,”他说,“你可以在这里睡一晚,吃点东西。” 这句话彻底地宣告了徐昭的失败,他睁大眼,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郑知夏,心想那些有幸进过这个房间的人对眼前这位少爷的形容还真是贴切。 ——古怪。 明明几分钟前还对他的身体和样貌展露出了浓厚的欲望,几分钟后又冷淡得像是个异性恋,徐昭不甘心,他抓住郑知夏的手腕,微红的眼眶里尽是难堪和哀求。 “您可以陪陪我吗?” 郑知夏侧头看着他,忽地勾唇一笑,漫不经心的,似乎是觉得他很无趣。 “账单不需要你支付,放心。” 门打开又合上,郑知夏毫不留情地走了,关门的瞬间他依稀听见了瓷器碎裂的声音——大概是桌上的那枝白绣球遭受了无妄之灾。 他没有再回到楼下去找邓明城他们喝酒,而是在不算晚的夜色中离开这满楼的灯红酒绿,代驾在路边等着,郑知夏降下车窗,夜风潮热地吹过来,路边熙熙攘攘的人群飞速掠过,让他联想到这如滴漏般漫长逝去的三年。 林霁比他大了五岁,郑知夏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小时候能跟他玩到一起属实是奇迹,他们住在同一个小区,要说交集也不算多,他认为全靠自己缠着林霁才有了后面这段长达多年的友谊。 否则五岁的年龄差真的没什么能玩到一块的地方,毕竟在郑知夏最猫嫌狗憎的那几年,林霁都已经在准备拿市三好学生了。 他从小学黏到高中,直到十八岁那年林霁大学毕业被家里扔去开拓国外市场,郑知夏这才迎来了人生中第一次和林霁的分别。 冗长的,索然无味的三年。 郑知夏回到公寓后直冲浴室,热气蒸腾着冲掉他身上乱七八糟的气味,烟酒混着脂粉香黏在换下的黑衬衫上,他嫌弃地捏着一角,眉毛夸张地皱着,最后还是将它扔进了垃圾桶,直到香薰蜡烛在暖灯下静静地燃出不深不浅的一汪泪,郑知夏这才从衣帽间出来,定好闹钟关灯睡觉。 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十二点前入睡了。 第二天自然起了个大早,学校里早就请了假,他是好学生,和教授辅导员的关系都称得上热切,自然也拥有些好学生应得的特权,讲完后一看别的消息,这才发现邓明城凌晨一点发了条消息过来。 很淫猥地问他:“看来徐昭很不错嘛,不下来陪兄弟们玩了?” 郑知夏努力回想了一下,只能记清有些刺眼的灯光和徐昭白得模糊的躯体,那张端方又楚楚可怜的脸也如揉皱的一张纸,最醒目的反倒是左脸上的那颗小痣。 还不如桌上的那一枝白绣球。 “没什么意思,”他回邓明城,“下回别安排了。” 这个点邓明城必然还没醒,郑知夏没再看别的乱七八糟的消息,他花了整整一个小时在收拾自己这件事上,对着镜子挂上银质的锁骨链,又从抽屉里摸出手表,香水轻飘飘地散在晨光里,是尤加利、鼠尾草、玫瑰的香气。 连衬衫纽扣都要斟酌是解开一颗还是两颗。 郑知夏看向落地镜中捯饬得利落干净的自己,没忍住笑出声。 林霁一定会嘲笑他隆重得好似要去参加婚礼。 但他还是这样出了门,路过街口时郑知夏下车走进花店,老板娘坐在柜台后看老港片,缠绵悱恻的配音混杂着揩鼻涕的声音。 “您好,”郑知夏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停下,“我想买一束花。” 头发乱糟糟的女人从平板后探出头,看清郑知夏的那张脸时迅速把翘在椅子上大叉开的腿放下了,她抿了抿唇,招呼的笑容热切而柔和。 “要买什么花?玫瑰?百合?还是郁金香?还是用现金折的花?我这儿都有的。” 郑知夏却摇了摇头,指向脚边大红色的旧水桶。 “我要绣球,不用很多,几枝就好。” 欢迎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而已,用不着太隆重。 他捧着那小小一扎的绣球出了门,旧报纸的铅字落在指纹下,郑知夏低头瞄了眼,很快地在脑中找出了那个单词的意思。 ——“Apricity”,冬日暖阳。 一个很林霁的词。 这让他不由抬头看了眼落拓的天光,浅金色的云层半遮半掩地藏在高楼之后,属于夏天的热度汹涌地奔来,是个很适合久别重逢的天气,连报纸上的单词都有一种宿命式的恰如其分。 宿命意味着不管分隔了多久,郑知夏总能再见到林霁。 郑知夏带着那束绣球在机场等了一整个下午,绣球花上被精细地洒了些水,在阳光下显得清丽而惹人注目,他在时间跳动到四点时走出咖啡店,剩了大半的冰拿铁被扔进垃圾桶,他将捧花妥帖地护在臂弯中,穿过人群站在了出口的最前方。 林霁拖着箱子出来时就看见郑知夏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抱着手臂,他的视线四处游移,又很快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这一瞬间,那张原本显得淡漠而无趣的脸陡然鲜活了起来,郑知夏张了张嘴,似乎是对他说了些什么,可惜离得太远,林霁并不能知晓那是什么。 但他认为是一声“哥”。 于是他也微笑起来,微微上挑的眼睛半弯着,对郑知夏挥了挥手,于是那个年轻男孩很快地拨开人群朝他走来,林霁在嘈杂的人群里闻见了香根草温暖干燥的气息。 郑知夏站在林霁面前,一只手背在身后,微微仰着头看向许久未见的故人,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开口说哪一句寒暄。 现在的林霁有点陌生,样貌还是曾经的模样,端方温润,穿着很合身的西装,浅棕色领带打得齐整,袖口的蓝宝石熠熠生辉,是成熟且稳重的大人模样,和郑知夏记忆里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的那个好友兼邻居哥哥相差甚远,于是连雀跃都有些生疏,仿佛被放养多年的小狗终于再一次见到了主人。 直到林霁的喉咙间滚出一声低低的笑,他才终于有了点真切感。 “郑知夏,你该不会是认不出我了吧?” 堵在舌根的开场白终于钻了出来,郑知夏也对他笑,圆润的眼和嘴唇一并弯着,是乖顺且懂事的模样。 “我怎么会认不出?欢迎回来。” 他顿了顿,才很轻地笑了声:“我还担心你认不出我呢。” 林霁就无奈地叹了口气,神情也是郑知夏所熟悉的,说:“认不出谁都不会认不到你吧,我们是多好的关系?就算十年不回来,我也能一眼就把你从人群里找出来。” 这么说话的林霁倒是让郑知夏少了许多的生疏,可他依然有些无措的局促,那只藏在背后的手终于伸到林霁面前,白绣球正漂漂亮亮地躺在旧报纸间。 郑知夏对他眨了眨眼,有些俏皮:“给你的见面礼。” 跟欢迎姑娘似的,林霁接过捧花,礼貌地点头赞美:“我很喜欢。” 接着顿了顿,才笑着问:“不会是女朋友出的主意吧?” “怎么会,”郑知夏的语气有玩笑得些夸张,“我这些年连姑娘的手都没摸过。” 于是林霁就用新奇且轻松的眼神打量他,调侃地笑:“不会吧?知夏不是一直都很受女孩子欢迎吗?” “受欢迎和谈女朋友是两回事,我又不喜欢她们。” 郑知夏撇撇嘴,对这句话表达了自己的嫌弃,而后熟稔地走到林霁身侧,抬手搭上男人的肩。 “走吧,我们到车上再继续聊。” “好。” 林霁也抬手拍了拍他的脊背,亲热得恰到好处,是一位多年未见的合格老友。 郑知夏垂下眼,又很快地抬起头微笑,林霁任由他搭着自己的肩,又笑着问:“那你这几年都在忙什么?” “上学啊。” 郑知夏说得理直气壮,掰着手指一桩桩地跟他数:“要上专业课,还要参加学生会活动,假期要被我爸带去公司当免费劳工……我很忙的。” 林霁微笑着,表情有些纵容:“那休息的时候呢?” “这个嘛——” 郑知夏故意拖长尾音,用亮晶晶的,如小狗一般的眼睛和他对视着。 “休息的时候,我都在想哥你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 作者有话说: 郑知夏:没关系的,林霁只是太久没见我了,生疏一点很正常,努力贴贴!(耶耶傻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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