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景成面无表情的道:“从你两年前某天你半夜偷偷摸我腹肌那次开始。” 江可:“……” 猝不及防被揭露了黑历史,江可不敢说话了,低下头默默的吃饭。 苏景成还不忘毒舌的补刀,“晚上你睡左边我睡右边,要是敢越过中间那条线,我就把你的狗爪子剁了。” 大黑吃完猫粮,喵喵叫着走过来蹭苏景成的小腿,毛茸茸的尾巴扫过他的脚面。苏景成立马变了一副面孔,用筷子夹起一块猪肉,弯下腰喂给大黑,他笑眯眯的道:“哎呦,大黑想吃肉了啊,多吃点儿,你看你瘦的。” 江可不可置信的看了看波斯猫那肥美的身躯,又看看苏景成,悲痛的控诉:“你也太双标了吧!” 第二天一大清早,外面的公鸡才叫了一遍,天色刚蒙蒙亮的时候,江可就被毫不留情的铁砂掌给拍醒了。 他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困顿的眯着眼,看向窗外透进塑料布的微光,一整个就是怀民亦未寝的表情。 苏景成已经换好衣服了,正打算收拾拍摄设备,扭头看江可坐在床上似睡非睡似醒非醒,便又伸过手去拍了他脑袋一巴掌,“快起床,准备进山了。” “这么早?”江可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摸索着找到自己的衣服,慢吞吞的换上。 “这个时候山里有晨雾,拍摄起来很有效果,顺便带你认认地形和山路,万一到时候陆辞找过来,你还能进山躲一躲。” “卧槽你别吓我,你都说了这地方地图上都找不到,陆辞怎么可能过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像你这种惹事精,还是谨慎点儿为好。” 苏景成是觉得像江可这种人,总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惹祸,早晚有天把自己作死了,所以趁现在有机会,抓紧时间吓唬吓唬他,让他明白这世界有多危险,也让他多多少少安分一些。 他看见江可的行李里只有短袖,便拿了一件自己的外套,扔到江可身上,“多穿点儿,早上山里冷。” 江可十分感动,还装模作样的抹了抹眼泪,悲情道:“苏大记者,你这么关心我,其实你一直暗恋我对不对?但是迫于世俗的眼光,社会的压迫,所以你一直不敢坦白内心的秘密,别害怕,你可以勇敢说出来,无论有什么困难,我都会和你一起面对的!” 苏景成拳头硬了。 他残酷无情的道:“我唯一的秘密就是在山里帮你立了个碑,等哪天你死了我就给你埋进去。” 江可:“???” 他舔狗本性忽然爆发,竖起大拇指大力夸赞,“真是有远见,还会未雨绸缪,不愧是你!” 苏景成:“……” 东山村所处的大山,毫无意外的就叫做东山,风景秀丽,鸟语花香。 江可已经好久没出来旅游过了,兴致勃勃的跟在苏景成和他的同事们后面,还自告奋勇的帮忙拎三脚架。 东山并不险峻,相对来说有很多平缓的小坡,即使没有人工开凿的台阶,爬起来也不算费力。一路上满眼都是青翠的绿色,晨雾缭绕在丛林之中,露水凝于草叶之上,听着林中婉转的鸟叫声,恍惚间是误闯了仙境一般。 江可那颗饱经摧残与风霜的心,都被美丽的大自然给治愈了。 一路上没见过大熊猫,倒是看见了很多在树上跳跃的小松鼠,一行人直接爬到半山腰,云雾便开始在脚下聚集,放眼望去,远处是一片辽阔的飘渺云海,大山仿佛成了立于海面之上的礁石。 苏景成找了个平坦的地方,支好三脚架,开始拍摄照片。 江可无聊的坐在一块岩石上,从包里找出隔壁大娘给的烧饼夹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苏景成那边拍了很久,换了很多地方和角度,看起来还蛮辛苦的。 江可以前一直以为摄影很简单,就是按一下快门的事儿,不过现在近距离观察苏景成工作,就发现这并不是容易。光线、取景、天气等等这些因素都是他们要考虑的,有时候可能会在一个地方拍几百张照片,最终从其中选出一张能登在杂志上的,也难怪他们在这里停留这么久。 就这样,日子慢慢的过去,大概五天左右,江可就习惯了东山村悠闲的生活。 他现在每天的工作就是在苏景成的队伍里打杂,他毕竟是娱乐公司的员工,对摄影和采访都有些了解,经常帮忙举一下反光板或是收音话筒。 进山好几次,江可已经熟悉了那条经常走的山路,知道哪里有干燥安全的山洞,哪里有干净的山泉,大熊猫仍然没能见到,江可还有些遗憾。 他的猫,大黑也迅速的融入了当地的猫群。大黑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城里猫,在回归田园之后,迅速的觉醒了猫的本性,某天在院子里抓到了两只大黑老鼠,获得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而且大黑这肥硕的体型和油光水滑的毛发,或许在猫的审美里算是个大帅哥,因此它在猫群中也颇为受欢迎,经常有身娇体软的小母猫竖着尾巴在它面前晃。 但很可惜,大黑不为所动,毕竟它已经是一只经历了绝育手术,清心寡欲的太监猫了。 江可完全放松了警惕,他认定陆辞已经找不到他了,于是便开始享受这返璞归真的田园生活,每天去爬爬山,回来喂鸡逗猫遛村口的大黄狗,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惬意了。 他甚至开始考虑,等这段风波过去之后,他可以想办法在村里买个房子,不但房价便宜,而且环境还很好。虽然交通可能不太便利,但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他可以找份线上的工作。 这天中午,江可站在隔壁大娘院子里,手里拿着一个袋子,熟练的把鸡食洒在地上,周围的公鸡母鸡们都迅速的围了上来,还有一只凶悍的大鹅冲上来咬江可的衣摆。 江可见怪不怪的抓住它的脖子,往旁边一扔,拍拍手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从院子外面跑进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小花裙子,兴冲冲的跑向江可,嘴里大叫着,“江叔叔,给你花!” 这小姑娘是大娘家的孙女,大概是对外来人感到好奇吧,经常摘些野花送给江可,江可已经习惯了。 他蹲下身,笑着伸出手,“让我看看,是什么花呀?” 一般来说,小姑娘采来的就是些雏菊、酢浆草什么的,都是路边常见的野花,所以当江可看到小姑娘手里那株如同血液一般鲜红的玫瑰时,一下子就愣住了。 小姑娘笑嘻嘻的将玫瑰花塞进江可手里,江可怔怔的看着它,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又艳丽,花枝上的刺已经被修剪过了,这明显不是从路边摘的,更像是某人精心准备的。 江可喉咙干涩,手指无法控制的发抖,他竭力克制住内心翻涌而来的恐惧,声音低哑的问:“小虹,这花是哪来的?” 天真的小姑娘完全没意识到江可的恐惧,她乖巧的答道:“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叔叔给我的,他叫我把花送给你,还让我跟你说,嗯…跟你说……” “…说什么?” 那句话对一个七岁的幼童来说可能有几个生僻词,很难完全理解,小姑娘想了一会儿,才一板一眼的复述那个男人的话,“他说,很高兴与你在此重逢。”
第四十七章 妥协 傍晚,苏景成结束一天的工作,从外面回来,一进屋就看到江可一动不动的坐在木桌旁,脸色沉郁,浑身笼罩着一股无形的低气压。 桌上放着一支玫瑰花,可能是采摘下来有些久了,花瓣边缘已经开始打蔫,但颜色却如同浸了血一般,愈发的深红。 苏景成稀奇的道:“哪来的花啊,这村子里都开始长野玫瑰了吗?” 江可沉默了一会儿,才缓慢的道:“是陆辞给的。” “?!” 苏景成手一抖,相机险些没拿住掉到地上,他赶紧走过去,拿起这朵花来翻来覆去仔细看了看,眉头紧锁,“怎么回事,你见到他了?” 江可摇了摇头,“这花是小虹转交给我的,我猜给她花的人就是陆辞,但也不太确定。” “这么说他人就在村子里?”苏景成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操!都跑到这种天高路远的地方了,怎么还能找过来,真是阴魂不散!” 他坐在凳子上,烦躁的用手抹了把脸,百思不得其解,“不管怎么说,他来的也太快了,才几天啊,就算他查到飞机票的信息,但中途还转了好几趟车,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找到你的行踪。” 苏景成话音一顿,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的眼睛微微睁大了,“江可,除非你身上有定位器。” “不可能吧,我连原来的手机都丢下了,行李就几件衣服和钱包,就算陆辞想把定位器藏在衣服里,我有很多衣服,他也不能确定我拿哪几件,万一放定位器的衣服我没拿,那不就功亏一篑了吗?我很了解陆辞,这人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思路一下子又陷入了僵局,苏景成两手交拢搭在木桌上,拇指轻轻摩挲着另一根手指的关节,这是他在思考时的习惯性小动作。 过了几分钟,苏景成忽然道:“不,有一件行李很适合放定位器,而且是你必定会带上的。” 江可一愣,眼里流露出几分不解,但是下一秒他便和苏景成心有灵犀一点通,瞬间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露出震惊的表情,“难道说?!” 两人同时低下头,看向桌子下面的猫箱。 这个猫箱挺大的,放两只像大黑那种体型的猫都绰绰有余,自从带过来之后就一直放在桌子底下,给大黑当临时猫窝。 江可逃跑,必然放心不下自己的猫,怕陆辞报复,也不敢在当地找寄养,只能带在身边。而家里的移动猫箱,也就只有这一个。 也就是说,陆辞完全可以提前在猫箱里放好定位器。江可逃跑可能不会带其他东西,但是这个猫箱是肯定会拿上的。 江可蹲下身,把猫箱拽出来,先掀开布垫子检查下面,没发现东西,然后他把手伸进去,在光滑的箱壁上一点儿一点儿的摸索,终于在箱顶的位置摸到了一个小小的凸起,好像是用胶水粘上去的。 他手指用力,把东西扣下来,放到手心里观察。 这是一个圆形的、黑色的,像纽扣一样的东西,背面刻着编号。毫无疑问,这是一个GPS定位器。 江可骂了一句,将定位器扔到地上,狠狠的踩碎了。 “真是老奸巨猾,他是属狐狸的吗?!” 江可忽然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好像他永远不是陆辞的对手似的,不管怎么挣扎、怎么逃跑,都无法脱离对方的掌心。阴影永远笼罩在他的头顶,让他看不到光与太阳。 苏景成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冷静下来,他道:“既然他已经找过来了,这里就不安全了,要不然今天晚上趁天黑,你先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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