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们怎么忘了方胜男也在现场。 . 伏笔都在上一章。 看了上一章评论,我发现你们把周姨都想得2333333 说一下,吉民新村没有什么坏人,伴随着池琅的成长,他会从不同的人身上认识、学到一些事,所以这是一个群像文。
第199章 一场闹剧在方胜男被领来道歉时解决。方亚男愧疚得一脑门汗,方胜男缩在她身后,被这么多人围着,怯生生地不敢冒出头。 “快道歉,说你错了,等会我再带你去跟周姨道歉。”方亚男催促道。 方胜男脸蛋憋红,被吓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瘪着嘴一言不发。方亚男更急了,拍了拍她的后背,“胜男!” 方胜男嗫嚅道:“……哥哥,对不起。” “唉……”四周原本围观的人都叹了起来,对于自己刚才胡乱猜测的行为格外后悔。池琅心思不在道歉上,也叹了口气,“没事,算了算了。” “下次不能再乱拿东西了。”简峋摸了摸方胜男的脑袋,温声道:“如果要拿,一定要跟原主人说一声,知道吗?” 方胜男咬着嘴唇,眼泪汪汪,乖巧地点了点头。 人群纷纷散去,池琅瘫在椅子上,懊恼地捂住脸,“真要命。” 简峋:“下次不能这样了,做事要缓一点来。” 池琅终于懂了他说的“不能胡乱揣测人”的重要性,看着那边发愣的简燕,道:“怎么办?” 简燕抬眼,无奈道:“我哪知道。” 池琅又叹了一口气,用汗湿的掌心抹了把脸,另一只手死死地攥住了那包钱。 生活就是这样,总是突然给他上新课。 许久,简家院子门口探出一个脑袋,池琅余光瞄到,愣了愣。 “吴杨叔?” 不同人不同命,即使住在同一个地方,也会活出不同的状态。 周兰坐在木制长凳上,身侧的人撑起一把伞,在“滴滴”的声响里从车门进去,抖了抖伞,看着车门关闭。 她已经不知道这里坐了多久,从天亮坐到天黑,从阴天坐到雨滴落下。拉起的车灯靠近待了一会便远离,在变大的雨声里,灯像被滴穿的光柱,从中漏出细碎的光斑。 仔细想想,已经记不清李新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不再和她说心里话了,即使母子两人相依为命,在同一个屋檐下,也渐渐地变成了陌生人。 那个年代嫁人都早,周兰和吴杨住的那个小村子不富裕,家里有两头猪都是了不起的大户,更别提李新爸爸这种家里稍微有点积蓄的。周兰已经记不清自己当时是怎么答应的婚事,毕竟这是她自己选的,而不是家里人拿她去换的猪。 依稀记得,结婚那天声势很大,村子里少见地放弃了鞭炮、散起了红纸,小块的麦芽糖被放在盘子里,被小孩子抢得烂七八糟。然后她隔着红帐子,看到了窗外的人群,看到了远远站在河岸边的吴杨。 吴杨和她是初恋情人,可吴杨家家底太差了,全靠自己当学徒磨出来的好手工挣点零钱。少年的恋爱一般都不会想这么多,但周兰不是一般人倔强、固执、硬撑到底、好面子、讲义气,这种性格若放在她村里的男孩子身上,必定是种庄稼的好手,家里有几亩田就能自给自足,可这性格偏偏放在她身上,使得她在任何时候都早熟。 可就是太早熟,看得太清楚了,才看得比别人远些,更为实际些。 因为她家太穷,吃了太多的苦,懂事以后就再也不想吃这些苦。吴杨家家底太差,那她就选个家底好的,在她眼里,被物质填塞的爱情,总好过贫贱夫妻百事哀。 吴杨当时的眼神,让人一辈子都忘不了。十八岁的周兰拨下帐子,暗下狠心道:“这是欠他的,等以后发达了,我就还他。” 结婚的男人是村子里“最有钱的”,婚后待她尚算不错,可两人性格太不契合,只能凑合着过,并没有多少爱情。两年后,男人便带着她和一岁的李新来户城打拼,那时候的户城经济还没有被完全开发出来,男人只有初中学历,不懂地块升值空间,在东平区买了间小平房,说回村能近点。 然而就是这片近郊的地,在其他地区房价都飞速增长时,一分没涨,还花掉了他们当时身上全部的钱。全村最有钱的男人全部的家财也就这么点,在寸土寸金的户城完全不够花,周兰本身是来过好日子的,没想到还是吃起了苦。 可她太倔,在男人想放弃回村的时候,说没挣到钱没面子回去。 又在男人因病去世的时候,带着两岁的李新,被说“克夫”而丢尽面子。夫家不要她,娘家也不要她,她已经无处可去,只能待在户城。 她爱面子到了一定程度,对外从不说自己过得多拮据,也不说自己一个拉扯孩子有多累,让所有人都以为她过得很好。实际上,一个寡妇,带着拖油瓶,又是初中学历,在户城想生存下去非常艰难,可她偏偏不信邪,经历了各种工作,尝试寻找着生活的出路。 “阿兰,你的性格比男人坚韧,就是太好面子了,会让自己活得很累。”十八岁的吴杨这么跟她说过,还被她气不过地追着打。 果然,她尝尽了性格的苦。年轻女人瘦弱的肩膀扛起饮用水给各个厂子送货,跑上跑下琢磨销售的法子,却因为没学历被人瞧不起,午休的时候睡不了觉,还得抱着被吓哭的李新哄,难得偷闲小眯一会儿,就误了时间被开掉。后来她又去端盘子、送货、打杂,不断周转维持生计,在纺织厂招工时,即使手掌被绷紧的线误划得鲜血淋漓,也一声不吭地撑到了最后,被厂子聘用。
第200章 飞速成长的背后永远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那么多年下来,她受过无数的白眼,吃过无数苦,也被人瞧不起,所以她忙里偷闲,借着纺织厂夜里微薄的光,一边哄着哭闹的李新,一边学着认复杂的词和算数,咬牙学出了会计证。 会计证在当时很吃香,几千人里才录十来个,哪个厂子都需要她。至此,她原以为可以稍微扬眉吐气一会儿,谁想碰上了厂子招工筛性别,她作为一个女工,又带着孩子,理所当然被筛到了最后。 周兰不信邪,也不信命,日日夜夜蹲守在厂子门口,一碰到像领导的人出来就追上去塞材料和自己写的承诺信,保证带孩子不会耽误工作。那是一段最黑暗时光,为了应聘她辞了工作,没有收入,饿了就啃冷馒头,渴了就找别人讨点水喝,被大货车带起的沙尘吹得蓬头垢面,一身补丁,被小店当乞丐赶出去好几次。 “你们都看不起我!”她恨恨地咬了口馒头,眼底泛起血丝,“我绝对会让这个厂子聘我!” “领导,领导!你帮我看看!” “领导,求你了,看看我的材料,我还写了承诺书!” “领导” “我前面两个月不要工资!包吃包住就行,求求你!”周兰拍着胸口,嘶声道:“我虽然还有个孩子,我不会耽误工作的,如果耽误了就加双倍的班!” 终于,有人注意到了她。 泼辣不是坏事,脾气好的人吃亏,绝对不能当软柿子。你要比任何人都狠,别人骂你,你就要骂回去,骂得更毒,这样别人才不敢欺负你这是她被生活打磨成的样子,同时也是她在岁月里学到的东西。 渐渐的,她成了厂里的最不好惹的存在,也成了东平区的最讲义气最泼辣的女人。别人面上对她客客气气,背后总是指指点点她“命硬”、“泼辣”所以克夫。周兰心里知道,自嘲地笑笑,转而将心思都放在了培养李新身上。 李新是她唯一的孩子,也是她的命根子。周兰知道自己学历低所以被人瞧不起,所以要给李新最好的条件,让他学成才,让他以后能被别人瞧得起。 小时候的李新很黏她,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初中时,便发觉自己的妈妈是一个多粗鲁、没文化的女人。周兰一开始不知道儿子为什么不想去上学,直到某天发现儿子被人堵在小巷子里,一群小男孩围着他嘲笑她妈妈“泼妇”、“寡妇”、“刁女人”,也嘲笑她是爬厂长床才当的会计。 周兰勃然大怒,把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压着这些孩子一个个去家长那里寻个说法,让他们给李新道歉。别人都笑她“把孩子的玩笑太当回事”,可这些是周兰最不能被触碰的点,也是埋在她骨髓里的禁忌,所以闹得所有人都下不来台。 等她以为给儿子出了口气,笑着给儿子买排骨回去做时,却发现丢尽了脸的李新把自己关在屋里,不愿见她。 至此,周兰还不知道,自己似乎真的成了儿子心里“泼妇”一般的存在。没文化,没见识,说话低俗,还不讲道理。 两人的认知偏差越来越大,周兰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只能低声下气地讨好儿子,竭尽所能地照顾儿子的衣食住行。李新只觉得她粗鲁,向往着别人家温柔和善的妈妈,做梦都想离开周兰的身边。 简书杉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吉民新村,李新把她和周兰作对比,暗暗地教小简峋学习,想在他家里多待,好缓口气不用回家面对让人窒息的妈妈。周兰不清楚儿子的小心思,只以为简书杉这边有好吃的,便也三天两头来接儿子。 就这么一来二去,她和简书杉开始熟识,被这个女人相似的境遇戳中内心,深深地同情着。简书杉的工作基本都是她介绍的,周兰直接开口罩她,像个热心的大姐,为她忙前忙后,不让任何人欺负她。 期间,周兰还记得当时下的承诺,把吴杨引荐到了厂子附近的木厂做工,还给他安排好了隔壁的房子,想着他一个未婚单身汉吃喝不便,她可以顺便照顾他一下。没想到吴杨从来了以后,就没给过她好脸色,周兰吃了几次闭门羹便没再跟他计较,只当是自己当时欠他地。 这般平和的假象一直持续到了李新高中毕业,周兰原以为他会报户城的大学,却没想到他一言不发就报了羊城,考到了能力范围内最远的地方。 更没想到他毕业以后就留在了羊城,找了个温柔美丽的女子,然后如同断开了线的风筝,再也没有回头。她不想李新被人骂“不孝”,也怕极了丢面子,每次都东拼西凑攒钱,买贵的首饰给自己,装作是儿子送的。 这种炫耀已经不是一种炫耀,而是刻在了骨子里的本能因为她怕再次被人看不起。 她为了罗老头的腿伤旧病、林婶的关节炎找李新借过钱、帮过忙,却不想惹怒了自家媳妇。李振是她的孙子,从小就有支气管炎,她实在是想得不行,拎着东西上门,待了半日,就因为脾气跟人吵了起来,回来以后被李新一句“小振因为你送的东西去医院了,钱都打到账上,我们以后尽量少联系吧”打发掉。 当时接电话的周兰愣住了,血液一寸寸地冷了下去。
335 首页 上一页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