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以前的事,沈尧就收不住了:“挣的第一笔钱我买了把二手吉他,后面又跟朋友组了一个乐队,你都不知道当时我们有多天真,一把吉他,一个架子鼓,还是旧货市场淘来的,连个键盘手都没有,就我们俩,就组了一个乐队。” 两个人揣着稚嫩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凭着一腔热血,就出去闯了。 “就这么潦草的组合,还真让我们闯出了点名堂,上过新闻,被地方电视台采访过,还有经纪人来找我们签约,要送我们出道。” 应黎追问:“后来呢?” 说到这儿,沈尧自嘲似的笑了笑:“后来当然是没成啊,那个人就是个骗子,我们辛辛苦苦攒挣的几万块钱全被骗了,我去找人要钱,但人家都吃到嘴里了,哪还有吐出来的份儿啊,不仅钱没要到,还被人拿钢管揍了。” 沈尧拨开额前的头发,指着靠近眉骨的地方说:“就这儿,当时还留了一道疤呢,现在不太明显了。” 应黎凑近看了一下,沈尧的眉骨高,眉毛浓,皮肤是健康的麦色,那条疤从眼角一直延伸到眉骨,有三公分长,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浅一些,不仔细看确实看不出来。 应黎没有戴眼镜,为了看得更清楚,应黎跟沈尧凑得很近。 厨房的灯光明亮,应黎根根分明的睫毛轻颤,在他眼下投射出一小片淡青色的阴影,他嘴唇失了血色,有点病气,看起来比平常还要脆弱,娇得就像一朵需要在温室里精心呵护的花。 熟悉的香味一寸一寸地侵占鼻腔,沈尧鼻尖嗡动。 应黎的脸近在咫尺,沈尧连大气都不敢喘,应黎现在轻得就像一片云,他怕一呼气,应黎就被吹跑了。 沈尧说的漫不经心,应黎嗓子却有些酸涩:“你现在红了,很红。” 想起往事,沈尧感概良多:“是啊,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啊,不太真实了。” 他吃过穷的苦,不像祁邪他们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就算碌碌无为一辈子也能衣食无忧,他只有付出比他们更多的努力才能站到与他们比肩的位置,他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一点一点用血和泪换来的,所以他才比其他人都要懂得珍惜。 应黎觉得他挺像野草的,就算被一块大石头压着,他也会想方设法顶破那块石头,把碎砾都化成养分,迎着风雨生长,变得更加□□。 “你爷爷应该很高兴的吧。” “那肯定啊。”沈尧漫不经心的语气变得沉重,“不过他没看见,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小老头就去世了。” “我拿到录取通知书,跟他说我要去首都念书了,小老头还舍不得我走,后面没过几天医院就打电话说他得了癌症,骨癌,晚期,治也治不好了,他不想拖累我,自己喝农药走了,给我留了三千块在枕头下面,是他攒了一辈子的钱,他死了,我就没人养了。” 所以他才去做兼职挣钱,钱要挣,书也要读,就算逃课他也照样年年拿第一,学校都拿他没办法。 应黎愣了一下,因为不小心揭开别人的伤疤而变得愧疚不以:“对不起。”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又不知道。” 沈尧从来没跟别人提起过这些事,这个圈子里比他惨的人多了去了,但说出来又能起什么作用呢,博话题?博同情? 卖惨这种事他做不来。 他讨厌别人可怜他、怜悯他、施舍他,那种眼神让他感觉低人一等,尊严是要自己挣来得,而不是靠施舍。 但他现在却愿意在应黎面前袒露自己的伤口,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是应黎的眼神太过诚挚了,只是单纯的心疼他。 内心深处有股不知名的情绪在翻涌,胸腔堵得厉害,回头一看,应黎鼻头居然红了。 应黎确实很感性,前面都还好,特别是当他听到沈尧爷爷去世的时候,就有点绷不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要掉不掉的。 “哎,你别这样,别哭啊……”沈尧急得挠头,生怕他的金豆豆掉下来,这会儿他手也是脏的,只能把袖子递过去,“将就擦一下?” 看他笨笨的样子,应黎忽然笑了。 应黎哭起来是漂亮,沈尧没见过比他哭起来更漂亮的人了,一边想看他哭,一边又舍不得让他哭,人就是矛盾体。 他是真怕应黎掉眼泪,于是赶紧转移话题说:“你去过酒吧吗?” 应黎吸了下鼻子:“没有。” 沈尧:“一猜你也没去过,你不适合去那种地方。” 像应黎这样的人去酒吧,就是只误入狼窝的小白兔,只怕被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为什么?” 应黎从小就是三好学生,那些被家长和老师勒令禁止的地方他都没去过,但人好像越是守规矩,骨子里就越是渴望离经叛道,对于没有接触过的人和事应黎都存有强烈的好奇心。 “一个人去不安全,你要是想去,以后有时间了我带你去。” 粥煮得差不多了,沈尧把码好味的鸡丝放进粥里,文火煮开后又闷了两分钟。 掀开盖子,霎时间香气扑鼻,再放上几颗葱花点缀,应黎肚子里的馋虫就被勾动了。 沈尧盛了一碗出来,递给应黎:“好了,你尝尝,吹一下,小心烫。” 应黎接过来,用勺子舀了一勺粥,轻轻吹着。 他的唇形饱满,水亮莹润,舌头都是粉的,像剥了壳的荔枝,勾得人直想吻,最好能搅出汁水来,解一解他的渴。 在梦里沈尧含过这两瓣唇,温热湿润,又香又软,比他吃过的所有糖都要甜,他克制不住地抿唇回味了一下,粗大的喉结滑动,觉得厨房里有点热。 等粥放凉了,应黎把勺子送进嘴里,眼睛一下就亮了,含含糊糊地说:“好吃。” 他的动作很像小猫进食,斯文克制,沈尧紧张地问他:“肉柴吗?” 咽下粥,应黎笑盈盈地说:“不柴,刚刚好。” “你别恭维我,我很久没做了,我尝尝。”沈尧就着他的勺子尝了一下,微微点头说,“还行,还好手艺没退步。” 应黎愣了一下,被热气薰得湿润的眸子里带着懵懂的迷惑。 沈尧抬眼看他:“怎么了?” 应黎表情有点僵:“这个勺子,我刚用过的。” “那有啥,我们刚被骗光钱的时候,一件衣服两个人轮着穿,一桶泡面都是两个人分着吃。” 都是男人,互相吃一下口水也没什么吧。 但转念一想,他不介意,万一应黎介意呢,又拿了一个新勺子给应黎说:“你用新的,待会儿我使这个。” 他们一人拿了一个碗,就在厨房吃的,吃完说什么应黎都不要沈尧洗碗了。 开完小灶已经将近十二点了,回房间的时候,沈尧叫住了他。 沈尧问得小心翼翼:“应黎,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吧?” 问完他才察觉到自己心跳怦怦的,内心竟然十分忐忑。 他已经不奢求做应黎最好的朋友了,只要是朋友,他就很满足了。 就算是在病气折磨下,应黎还是那样美好,他说:“当然了,能跟你们做朋友,我高兴都来不及呢。” 沈尧眉梢都扬了起来,他想现在他跟应黎的关系应该比其他人都要亲近。 当晚沈尧终于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早上应黎量了一遍体温,36度7,烧已经退了,除了嗓子有点哑以外,其他都挺好的,就跟着他们到了奥体中心排练。 明天就是演唱会了,他们练习的节奏越拉越紧,为了呈现最好的演出效果,一遍一遍地抠细节动作,在台上累得满头大汗,应黎也忙前忙后。 到了休息时间,谢闻时拿着一张海报不停给自己扇风:“嗓子都要喷火了。” 应黎给他倒了一杯水说:“喝点水吧。” “谢谢小黎哥哥。”谢闻时咕咚咕咚就喝了半杯。 应黎又去给其他人倒水。 演唱会请的乐团在圈内很有名气,《一梦山河》是这次演唱会的开场曲,里面的琵琶也是重头戏,所以特意请了著名琵琶大师谷枫来当特邀嘉宾。 不远处坐着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身旁放着一把琵琶,应黎走过去,递了杯水给他:“谷老师辛苦了,喝点水吧。” 谷枫:“应黎?” 应黎惊讶道:“您记得我?” 谷枫说:“当然记得,你是南大音乐系大三,哦不,现在应该是大四了吧?” 应黎点头:“嗯。” 去年谷枫来南大做过一次讲座,应黎作为优秀学生代表给他介绍过校史,但谷枫能记住他的名字,他很是惊讶。 应黎:“您还好吗?我刚才看您脸色不太好。” 谷枫说:“还好,就是肠胃有点不舒服,可能是水土不服,没啥大问题。” “那您注意身体。” 应黎跟他简单交流了几句,就又去忙了。 这是Number出道以来首场演唱会,没人比他们更在意,喊苦喊累的谢闻时都一直在坚持训练。 凌晨两点,舞台灯光熄灭。 收工的时候张少陵告诉他们了一个好消息:“明天演唱会直播间的预约人数已经破千万了!” “千万?个、十、百、千、万……哎呀数不清楚了。”谢闻时差点从座位上崩起来,“这么多人,我们已经这么火了吗?” 应黎不禁想,你们确实很火啊,就连他们学校的论坛都有人在宣传,还有人专门搞了个粉丝后援会。 谢闻时捂着小心脏:“我好紧张啊,今天晚上会不会紧张得睡不着啊。” 沈尧嗤他:“睡不着你就再背背你的词,别每次都忘词现编,编的还不押韵。” “你闭嘴啊!”谢闻时作势去掐他脖子。 “别闹啊,高速路上打闹是很危险的。”张少陵拍了拍手说,“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我给你们争取到了两天假期,等演唱会结束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谢闻时:“耶!老张万岁!” 张少陵:“回去好好休息,养好精神,明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这一晚几乎没人能睡着,连应黎都被他们激动的情绪感染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C站首页给他推送了Number成团夜的舞台,他居然刷了一晚上视频,第二天起来精神还依旧亢奋。 演唱会晚上七点开始,他们提前两个小时到了后台去化妆。 因为开场曲偏国风,又为了跟歌曲内容相呼应,化妆师给他们设计了战损妆。 谢闻时是混血,只有四分之一的国人血统,五官更偏西化,应黎本以为他化中式妆会很违和,但化妆师很懂得扬长避短,谢闻时一头金发被梳成高马尾,一双蓝宝石般的眼睛闪闪发光,极具异域风情。 沈尧眉浓,本来就长得凶,化妆师还特意在他脸上化了一道疤,加重了他身上的戾气,换上服装后像凯旋归来的大将军,昂首阔步,英姿飒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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