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你别管,到时候跟着去就行了。” “好吧。” 季青临接着问:“那还抽不抽烟了?” 字音摇摇头,过了会儿皱眉吐槽:“抽完烟晚上睡觉总感觉呼吸时喉咙里都透着烟味,不舒服。” “那还能坚持俩月?真行啊你!”季青临戳他脑袋,又想笑又生气,“还背着我做贼似的,啊?” “别别别……”字音求饶,抱着他软软地撒娇,“我不抽了还不行么。” “再抽我就抽你了。” “……” 季青临侧躺下将人抱在自己怀里揉捏,问他:“一共抽了几包了?” 字音有点难以启齿,犹豫着,咬着牙的,最终泄气般开口:“六根。” “……” 抽一口便咳上一阵,然后掐了,放在店里他的办公桌抽屉里,缓上好几天,再偷偷摸摸做贼似的趁没人拿出来重新点上吸一口。就这样学了快两个月,刚上星期才有点会抽的样子,今天就被发现了,彻底断了他的念头。 剩下的大半包被季青临没收带去了公司,让他开眼的是字音乖乖交上来的那个火机还是个七位数的限量版,问他哪里弄来的,他说上周刚拍的,直接把季青临给干傻了。 “抽根烟要花一星期,工具你倒是齐全。”季青临点他脑袋,这么个傻祖宗,哪天再给拐了去,他自觉不看牢点是不行了。 ---- 作者有话说:第一部 的文档在微博置顶~依然是不定时更新诶,反正是长期文,接下来写的也依然是日常~
第32章 贰·第二章《招招》 家里阿姨请假回乡下老家了,林鹤从在厨房做一顿简餐,想着小孩不爱吃肉,便打电话叫酒店送了新鲜的小河鲜,正戴着手套剥虾壳,他家里小孩回来了。 他扭头看了一眼,问:“还顺利吗?” 一台阑尾炎要是还做不好,这身衣服脱脱掉好了。但家长素来就是溺爱孩子的,自己的孩子么,能去门口超市买瓶酱油且没买错牌子,那他就是要夸上半天的。 祝招朝没回答,脸色沉重地走到大人身后,看着水池里活蹦乱跳的几只黑虎虾,欲言又止。 林鹤从转头看到他这副模样,诧异道:“让你割阑尾,你把自己嘴巴缝上了?” 祝招朝简直要哭,小声问:“我要是做错事了怎么办?” 林鹤从停下动作,看了看他,转回身去把手套摘了,洗净手将人拉到外间,心里纳闷。要是真在手术台上出了什么事,他肯定一早就知道了,但下面人到现在都没将电话打到他家里,说明没什么事,可看着对方这幅样子,又不像是真没事。 “发生什么事了?告诉叔叔。”他耐着性子将人抱在大腿上哄。 祝招朝很低落:“我昨天好像说错话了。” “什么时候?说什么了?” 昨天休假,两人头一天就开车去了外边的海滨度假区,从没离开过对方见过外人,想了想,也就是昨天晚上跟季青临家里那位吃饭时,自己出去抽了个烟,回来时确实看到小孩脸色不太对。 可不就是这件事,祝招朝将昨天他说过的话一五一十告诉叔叔,苦着一张脸要哭:“我真不是故意这样说的,我没有那个意思。”他是没有那个意思,但昨天字音脸色不好,他又心思敏感,回来想了又想,觉得是自己说错话了,今天一整天上班都没精神,下午的手术不是他做的,给了同组的另一位师兄,他真怕自己把病人的肠子割下来当阑尾丢掉。 林鹤从听完喷笑,摇了摇头,拿小孩一点办法也没有,“傻瓜。” “那怎么办啊。”祝招朝一看叔叔都解决不了,恐怕真是说错话了。林鹤从只是爱怜地碰碰他的脸颊,安慰道:“没事的,字先生不是这样小心眼的人,他一定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那他要是多想怎么办呢?”小孩想让大人赶紧想点解决办法出来,就是让他家大人提上一盒子黄金上门去给人做奴才,他这缺心眼的家伙也不是不可能做得出,只要别让对方误会自己就好,他心想。 林鹤从坦然:“不要紧,等事情成了,还有见面的机会,到时候叔叔帮你讲清楚,好不好?”他曲起手指刮了一下对方的鼻尖,还是那副没救了的家长的作态,叫人看了干着急。 这根本就不叫什么大事,连件小事都不算,他一贯是强权霸道,因此分毫不觉得自己这想法是完全把自家小孩当成自己的所有物了,反正一切都有他会摆平,他的招招只需要安安稳稳做他的乐天小医生就好了。 祝招朝没了法子,他自9岁跟在叔叔身边起,过得就是锦衣玉食而不自知的少爷生活,哪里看得清家里大人的筹谋打算。如今26岁了,象牙塔里一出来就被家长藏进了另一座宝塔里,哪里晓得什么人情世故,叔叔就是顶天的大人物,没有什么事是叔叔不能解决的,叔叔说可以,就一定可以。于是很快,他就在美食的香气中忘记了忧愁,说他缺心眼一点不冤枉,刚才进门还愁眉苦脸,没过一会儿吃上了叔叔亲手做的大虾,他便又眉开眼笑了,高兴得什么都忘记了。 三个月后,字音的花店落成,因为是在医院内部,所以开业那天并没有大张旗鼓,只是在两边落地窗外摆了两排麦穗添喜气,邀请了几位负责人一起剪彩。随后,在季青临的安排下,两家人便又凑在了一张桌子上,这一回,祝招朝是做了准备的。 吃的是不会出差错的粤菜,面对着一碟碟精致的点心,祝招朝吃着吃着,将自己准备好的腹稿忘了个干净,吃完抹抹嘴巴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带上了车,回过神来才发现他无所不能的好叔叔已经又一次将事情全部摆平,于是拍拍手,高兴地主动凑过去亲了亲男人的脸。林鹤从将他的一双手揉进自己的外套里,心里暖融融的,眯起眼靠在后座,心里得意。 谁家小孩这么大了还跟大人这么亲的?他是一点没觉得有哪里不妥,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看看倒在怀中安稳睡着的祝招朝,他觉得怎么看怎么好看,怎么看怎么宝贝。这是自己养大的小孩啊,来家里时瘦不伶仃那么大点儿,养成了这样好看的一个人,这份“事业”将比过他毕生在医学上奉献的一切。 回去的路上,字音是已经彻底明白了,他问正在开车的人:“你一早就知道?” 季青临笑笑:“猜么也猜到了。”林院长家里有个外戚小侄,听说自小父母故世便投靠了远方的叔叔,这叔叔待他这十几年是如亲生子般,不,亲生子都没有这样的,眼看着是已经宠坏了。林鹤从本人如今已近不惑,也不见娶妻,多多少少外头都是有些闲话的。更有甚者,传这叔侄夜里睡觉都是一个被窝,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 作者有话说:林鹤从和祝招朝这对,先说好,三观不会太正能量,主要是林鹤从这个人不太对。算了无所谓了,我觉得标签给了网络小说太多安全区,故事也因此失去了很多可能性。不给标签了,反正这人有病,主要体现在极度溺爱小孩。
第33章 贰·第三章《16岁》 夜里,两人早早洗漱上床,明天上午林鹤从有一台手术,他向来郑重。虽然如今兼顾行政大权,但这么多年他从未放弃临床。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走过的路有多艰难只有同行人才知道,因此有朝一日一旦有机会拿起手术刀,便轻易不能放下,同样的,放下这把刀,就要做好与梦想背道而驰的准备,这是手艺,一天不上台自己知道,一年不上台划个皮手都抖。 祝招朝穿着一件老裁缝手制的丝绸小背心躺在他的被窝里,每天除了吃饭就是睡觉,然后就是他最热爱的医学事业,他被养成了人如其名的单纯,人生里除了这几样事情,几乎再没有心思与欲望同其他的行当纠缠。 这样就够了。 林鹤从为人贪心且掌控欲极强,他的招招这辈子不需要再操心其他,这些就够了,每一样都让他的招招开心,这样的日子恰恰好,真的。他将手掌轻轻覆在祝招朝背心拍了拍,原来外界的传闻都不是空穴来风,这叔侄俩每日每日都同睡在一个被窝里。 怎么能不睡在一个被窝里?林鹤从想不通别人的偏见。祝招朝那么小,来的时候才那么大点的萝卜头,6岁了,却没有邻居家4岁的男孩强壮,在院子里玩时还能被其他小伙伴推摔倒而起不来,明明他的招招才是年纪最大的那一个啊! 林鹤从决定要把这个小孩养起来,养起来成为他自己的小孩。 那年他25岁,下葬完母亲,他在葬礼上第一次遇到这个可怜的小孩。或许是同命相连,冥冥之中让这两个都失去父母的孩子见了一眼,只一眼,让两个灵魂互相安慰着走到了今天。 他现在都记得第一次蹲下将这个小孩搂进怀里的场景,带孩子的是祝招朝的远房亲戚,本家丈夫大年夜猝死,自己还拖着三个孩子,最小的那个还在吃奶,实在是也没法子,想到了祝招朝那多年不曾联系过的一房亲戚似乎如今是发了家,就把自己的孩子丢给邻居大妈,自己带上招招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来投靠这位亲戚,哪曾想直接就遇到了葬礼,家中只留下个25岁的大学生。 她为人老实,两天的葬礼都没上前来打扰过林鹤从,念着家中三个孩子,看看样子实在也是没法,想问林家讨要点生活费,招招她便还是带回去了,一个大学生哪里带的来小娃娃的,她做好这样的打算。没有想到,25岁的林鹤从比她料想的要成熟得多,听完这些,低头看见祝招朝躲在大娘怀里胆怯的一双葡萄眼,瞬间便改了主意。他要留下祝招朝。 这是天意,他不能违背老天的恩赐。 第一晚,祝招朝躲在被窝里吓得直哭,带他来的大娘丢下他走了,他从此要住在这个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只有一个不认识的陌生叔叔,他害怕极了,他想念在乡下的所谓的家,一家人虽然忍饥挨饿,但三个弟妹听话懂事,他很愿意帮大娘一起照顾弟妹。 林鹤从哄不好他,只能一起躺在床的另一边,给他讲故事,书里看来的,出去游玩遇见的,有什么讲什么,祝招朝就在这样的声音里睡过了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 因此林鹤从认为,他和他的小孩肯定是要睡在一个被窝里的,怎么能让他的招招自己躲在被窝里哭鼻子呢?天底下哪里会有这样没良心的家长?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做得过,反而还要将祝招朝抱在怀里拍背,夜半醒梦,也必须在他的安抚声中再安稳睡去。 小孩终有长大的一天,哪怕家里大人没有可以教导过,但青春期的祝招朝还是有了别扭感,他不再喜欢跟自己最亲最爱的叔叔亲热拥抱了,睡觉时,他总是背朝着对方,满身警戒,他急着独立,急着与家长划清界限,急着长成一个大男孩,一个真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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