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让他分不清剩下的到底是恨还是爱,是前者居多还是后者居多,还是两者皆有。 唯一没有料到的是七年后,他原本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面的人,会那么突然地,再次出现在萱城。 形容枯槁,神思恍惚,记忆里聒噪灿烂得像个小太阳一样的人,看来竟快没了人样。 宁初凭一己之力将重逢的悲剧拉到顶端,连对他的情绪也变得很极端,厌恶到极致,不想看见他,不想靠近他,稍有接触,就会显得惊恐交加。 他的身体肉眼可见的出了问题,临颂今强行带了他回去,他却从进家门就开始情绪崩溃,发疯,只能靠镇定剂强行让他入睡安静。 身体检查结果糟糕到了极点。 而比身体状态更差的,是他的精神状态。 他患了抑郁症,有着严重的自杀倾向,在情绪失控时,嘴里始终重复的是要离开这里,要去找他所谓的女朋友。 儿时最亲密的玩伴,如今为了一个已经抛弃他的女朋友寻死觅活,却对他厌恶至极,恶言相向,态度坚决地不肯靠近他一步。 一切都显得讽刺到了极致。 既然没了情谊,那就别讲情谊。 他不想哪天从新闻里见到一具泡得浮肿,亦或者摔得粉碎的尸体,索性将他锁进在自己羽翼之下一方天地,寸步不离,□□地不放他一点自由。 宁初从不会主动跟他说话,他总是把自己困在房间发呆,像是被抽走灵魂的木偶,一动不动可以坐上一天。 不肯吃饭,喝药,情绪不稳定时,甚至会用房间里所有能用的东西来伤害自己,会在临颂今对他强制进食喂药时失控一般暴力抵抗。 他困着他的人,而他困着他的执念,纠葛太深,早就已经分不清到底是谁在折磨谁。 很长时间里,宁初对他吐露最多的字眼只有一哥“滚”,表现出的强烈意愿便是比起跟他呆一起,他宁愿去死。 愿意为了那个女朋友去死,愿意为了逃离他这个低贱的私生子去死,这样算来,竟然也奇异地将两个毫无关联的人画上了等号。 原本没有对一起死的威胁抱有期望,却奇迹般地成了绝境下的救命良药。 宁初不再一心寻死,他的目的从死变成了逃离,从临颂今身边远远逃离。 难为他以当时的精神状态还能坚持不懈想出那么多办法,跳楼逃跑不是最极端最剑走偏锋的一个,却是最失败最阴差阳错的一个。 他没能成功逃离,反而摔走自己八年的记忆。 在25岁的年纪,在用最绝情的方式划下分界线之后,意图将一切扭返回到17岁,重新开始。 回忆在字句的陈述中临近终点,最终从斑驳到褪色,于蝉鸣酷暑的午后完全失去光彩。 ...... “听完了,满意了么?” 临颂今转向宁初,语调出奇的平静:“你所有的计划都成功了,这算不算个好消息?” 这几年听得最多的,就是说他城府极深,手段毒辣,无论何时游刃有余又胜券在握的模样总会教竞争者不寒而栗。 可谁又知道面对宁初,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他不明白他为什么有那样的兴致花费数十年只为最后一个玩笑的消遣; 不明白为什么可以那样轻而易举将数十年的相处贬得一文不值; 不明白为什么他对他弃如敝履,却可以为另一个人寻死觅活; 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忘记了,还非要固执地知道一切。 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非要对他这么残忍,明明他已经决定既往不咎,甚至连陈姨也被他没脸没皮地推出来用做充可怜博同情的底牌。 为什么呢? 他都已经做到这个地步,为什么还非要执着一个破烂不堪的的真相。 宁初答不上他的问题。 他已经在临颂今客观到冷漠的叙述中被掀起满腔惊涛骇浪。 怎么可能? 不告而别,交往女友,甚至是在跟女友上床的过程中……对今今冷嘲热讽恶语相向…… 他很清楚,什么低贱,什么消遣,这怎么可能从他嘴里说出来啊?! 真相比他设想的最糟糕还要糟糕。 他世界观都要崩塌了。 震惊之后,语无伦次想要解释:“不是今今,你听我说,这肯定是误会,肯定有什么误会!”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走,更不可能会不告而别,你知道,我明明连晚上下楼丢个垃圾都要跟你报备的!” “我给你的惊喜不是这个,我也没有想要扔你送我的那些东西,从来没有,我发誓!” 他很努力了,只是很可惜,他的解释没有给面前的人带去任何情绪变化。 意识到自己这个失忆者的话对对方来说没有任何可信度,宁初心急如焚,很快想到什么,慌乱掏出手机:“我给我妈打电话,她肯定知道怎么回事!” 失去网络屏蔽的电话顺利拨出去了,他几乎寄予全部希望,然而冰冷机械的空号提示音又将他的希望无情碾碎。 “怎么会这样……” 他无助地握着手机喃喃。 面前的人却已经疲于再陪他玩这种没有谜底的解谜游戏,转身要走。 宁初一颗心沉入谷底,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坦然接受临颂今对他表露的失望。 他迫切想要证明自己,慌乱中拉住临颂今手腕:“今今你信我,我真的没有说谎,我真的没有想过要离开你。” “我说过的话都记得,要跟你一起去首都,去清大,然后还要一起搬出去,养一只小猫——” 话音猛地顿住。 他对上临颂今眼睛,瞪大了双眼:“小猫,对了今今,小猫!” “我还在城西的猫舍定了一只小猫的,就在高考之前!我去过两次,还留了电话,猫舍主人肯定记得我!” “今今。”他抓住一线生机,红了眼圈低声下气央求:“求你了,我们现在就去一趟,行吗?”
第20章 横跨大半个萱城, 他们到达宁初口中所说的猫舍。 宁初其实一路都在忐忑不安。 他担心猫舍还在不在,会不会易主,又或者经营不善早已经关门大吉。 还好, 还好这次情况没有更糟。 猫舍还在,招牌也没变。 只是他已经被接二连三的打击造成了心理阴影, 下了车, 又开始提心吊胆。 过去这么多年了,他现在又成这样,猫舍老板还能记得他吗?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冷调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像是看穿了他的不安。 宁初抿紧了嘴唇,听出了临颂今话里的意思,委屈, 一股倔劲上来:“我没——” “喵嗷嗷嗷呜。” 一声拉长的猫叫,伴随无奈呵斥的女声传来:“饿怂咪!先等妈妈挤出来呀, 袋子都被你咬破了, 糊这么一手腥。” 是个年轻女人, 腰上系着围裙, 怀抱着猫从猫舍出来, 一手将猫条拿得老高,避开馋猫伸长去够的爪。 发现院门口站着的两个人, 女人探头望了一眼,扬起笑容高声招呼:“欢迎光临,是需要看猫吗?” 临颂今没有回答,而宁初脸色开始发白。 他当初来的时候,猫舍主人明明是个男人。 完了。 招牌没变, 可还是易主了。 接二连三的不如意,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向临颂今解释, 才能证明自己不是在胡言乱语浪费时间。 正在他六神无主时,一个男人从猫舍出来了,低声和女人说了句什么,同样往这边看了一眼,随后满面笑意朝他们走来。 “两位帅哥,看猫?” 声音温和气质无害,和宁初记忆中别无两样。 是当初的那个老板。 太好了,原来没有易主! 宁初眼中浮起惊喜,猫舍老板侧目落在他脸上的目光微微一顿,忽然不确定地喊出一个称呼:“比奇堡第一美食家?” “......?”宁初也愣了。 继而想起自己当初的网络ID就叫比奇堡第一美食家,忍不住惊讶地睁圆眼睛:“你还记得我?” “记得,当然记得。” 老板又笑起来,比刚才更加灿烂:“几年前你在我这订了一只猫,说打算毕业之后跟朋友一起养,还问我什么猫比较身强体壮,因为你要带它去北方上学,怕它不适应气候,是不是?” 宁初愣愣点头:“老板你记性好好。” 好多细节他自己都已经忘记了,没想到这位老板还能记得这么清楚。 “主要你后面一直没来,给你发消息也没个回复。” 老板玩笑地做出一副苦恼的模样:“你的猫一直赖在这里上蹿下跳的,想不深刻都难。” 宁初讪讪:“就......生了病,去了挺远地方治病去了,最近才回来,抱歉啊。” “没事没事,玩笑话。” 老板摆摆手,一脸好说话:“当然是身体要紧,你当初挑中的猫还在,要进来看看吗?” 猫舍是一栋独栋小别墅,两层楼,带一个小花园,为了防止小猫跑出去,小花园四面做了很高的木质隔墙。 他们穿过草坪上的石板路,从小花园进去,走进别墅大门,猫爬架占了两面墙,地上墙上全是猫。 女人是老板的妻子,是猫舍老板娘,在跟老板简单交流过后,她上楼很快抱下来一只猫。 “在扒拉着抽屉想偷小鱼干呢,真是,十多分钟没吃饭,给它饿得。” 挨训的是一只美短虎斑,大猫猫了,耳朵小小脸蛋圆圆,腿短尾巴短,乌黑的眼睛直愣愣睁开时,睿智中透露出一种清澈的愚蠢。 宁初看着它,心像是被它用尾巴尖扫了过去,酸的,涩的,还有迟来多年的歉疚。 “当初我跟你说它尾巴就这样了,长大了也不会边长,你不信,呐,现在实时摆在眼前了。” 老板从老板娘手里接过小猫,熟练地托着后腿抱在怀里,握着它的爪子向宁初打招呼:“卡丁车,记得这个哥哥吗,它小时候还抱过你咧。” 卡丁车,宁初当初订下小猫后,深思熟虑了整整三个晚上才想出来的名字,因为觉得可以和面包车凑成对。 八岁的猫龄已经不算年轻了,它被养得肥肥的,懒懒的,窝在老板怀里不一会儿就舒舒服服眯起了眼睛,准备就地睡觉。 宁初忽然想起他当初第一次见它时,它还在保温箱里混在兄弟姐妹中抢猫妈妈奶嘬,一爬就颤颤巍巍摇头晃脑,眼睛都睁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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