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总监听得冷汗直掉。 得奖固然是好事,但短期内包揽过多的奖项只会招人怨恨被反噬。曝光量一旦上去,一点点小错误引发的风吹草动都足以让过往辛苦积累的名声霎时间烟消云散。 “顾砚洲经纪人所在的公司,我记得是窦至源旗下的禾楯传媒吧。”楚征忽然说。 “是,您的意思是?” “钱是好东西,”顾砚洲垂眸,“没人会嫌多,更不会想分给他者。” “……我明白了。” 是要税务报表作假的意思。 刘总监出了办公室,按电梯下楼时和沈殊擦肩而过。 他看着青年消瘦的背影,又想起下属报告昨晚顾砚洲来找沈殊的事,不由地想:顾砚洲要是倒了,沈殊会不会受到牵连?楚总这是要……清理门户了? 作者有话说: 下章,或者下下章上三垒(终于!
第54章 《情人》 那之后…… 要怎么对待沈殊才好呢? 刘总监摸了摸自己的鬓角,眼睛迟疑地一转,视线落在电梯里搭载的广告上。 【集团东南亚风情主题酒店将于10月4日正式营业】 ……说起来,前年开展的这个项目已经完工很久了啊。 楚总前几天还向负责酒店运营和营销的王总监提起过他要亲自去剪彩。 最初酒店的主题备选,楚总也提出过几个——现在选定的东南亚风,就是备选之一。 楚总明明是去英国留的学,却对东南亚情有独钟? 听王总监说,主要是越南和泰国风格的建筑和食谱。 越南啊…… 方才仓促间一瞥,他看见楚总扣在手下的花皮书籍。 ——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讲述了贫穷但美丽的法国少女与富有却失权的华裔少爷在被法国殖民的越南展开的绝望爱恋。 刘总监不怎么爱读书,但这本的名号实在如雷贯耳。 大学时期的好友是文艺青年,最爱拉着他看电影,讲他听不懂的西贡。他昏昏欲睡,好友宛若打了鸡血,两人驴唇不对马嘴,倒也勉强聊得下去。 楚总喜欢读这种书? 刘总监心中盘算,想起自己管辖的子项目里有一个筹划在市中心商场建立兼职贩售咖啡的书店,油水不多,事情还繁琐。 ……要不把沈殊派去做那个项目吧。 如果楚总还喜欢他,自己把沈殊调离排挤成风的办公室的行为,会被视作一种隐形的帮助; 如果楚总不喜欢他了,之后再想办法挑刺,逼着沈殊离职——这人格外死心眼,工作又认真,是受不了别人贬低自己的工作成果会选择毅然离职的类型。 嗯,就这样吧。 于是第二天,沈殊就收到了调岗通知。 小峰听说这件事,专门跑来找他聊天:“没事的,市中心交通发达做什么都很方便。我跟你说啊,那儿有一家和风便当,量大管饱味道还好,我推荐你……” 叽里呱啦说了一堆,机关枪似的。沈殊看出来她是怕自己觉得被公司放逐而伤心,无奈地笑了笑。 “不用担心我,我本来也在考虑要不要离职。办公室里的氛围……你也明白。现在正好有个离开这儿的机会,我何必躲呢。” “你不伤心真的太好了!” 小峰把冰奶茶塞进他手里,“这个送你,喝点甜的心情更好哦!” 沈殊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嘴角氤氲出一点儿笑意来。 楚征正巧下来找他吃饭,看见沈殊盯着陌生女人的背影含笑,顿时有些吃味:“沈哥,看我。” 此时是午休,不少人都已经拉床休息了。走道的角落里没人,他便肆无忌惮地搂着沈殊的腰,低头索吻。 “这是公司……” 沈殊被他搂着向上,不得不踮起脚,重心不稳地摇晃着。 楚征只是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没过几秒,沈殊就败下阵来,轻轻吻了一下楚征的嘴角以示敷衍。 脸上晕开微红的羞意。 “是公司,但也是我的公司呀。”楚征埋头亲吮沈殊的脖颈,“我已经有五个小时没看见你了,好想你。” 不等沈殊恼羞成怒捶打他的胸膛,楚征就自动放手,后退一步,恢复往日里面对他人时禁欲的模样。 “中午想吃什么?” “……肉蟹煲。” “好哦。” 晚上下班,沈殊乘电梯下地下车库,楚征已经在那辆普通的黑色SUV里等他了。 他拉开车门,“刘总监叫我十号调去市中心上班,管书店运营。” “他给我提交报告了。没什么问题,我就批准了。” 楚征握着方向盘回望,“正好这工作清闲,沈哥能有更多的时间看书,多好啊。” 沈殊本想问这是不是楚征的主意,但想起上次自己已经不信任地质问过对方一次,最终还是把话咽回了嗓子里。 ……算了,不管是不是楚征有意安排,出发点都是为了他好,没必要刨根问底。 “对了,四号我要去外地的酒店开业剪彩,沈哥和我一起去吧?” 楚征把插好吸管的冰饮递给沈殊,眉眼弯弯,“是东南亚风格的特色酒店,沈哥应该会喜欢。” “东南亚……?” 沈殊有些迟疑,“在国内好像还蛮小众的,没关系吗?” 他的确挺喜欢的,喜欢以东南亚为背景展开的故事——中学时为了买一本《情人》,攒了三周的零花钱;还给同学代写四科作业,就为了凑够电影票钱去看《情人》重映。 也喜欢东南亚菜,酸酸辣辣的。即便他不太能吃辣,也很享受嗓子眼里低火慢烧的那种痒感。 “特色酒店,就不能太大众。我看工程部门研讨会上还有人建议建迪拜风,结果被人反驳说去沙漠里建才更原汁原味吧。” 楚征含笑,“不过,在内陆想搞出沙漠黄金城的效果的确有些难,气候也不适配。” 沈殊:…… 对比起来,好像东南亚风格也没那么不靠谱了。至少泰餐馆、越餐馆遍地都是。 “所以,去不去?” 楚征凑近沈殊,直勾勾地盯着他。黑暗的地下车库内,那双微微上挑的眼睛亮得惊人,像是某种凶猛的犬科动物夜里才会散发的荧荧绿光。 他伸手,挤入沈殊的指缝,然后紧密地十指相扣。 语气也沉下去,末梢带着勾人的意味,显得很暧昧—— “我会给沈哥准备惊喜的。” “之前说的‘最好的体验’,我已经备好了……” “真的不试试吗?” 沈殊被他赤裸裸的眼神盯得发臊,慌忙错开视线:“你都这样说了,我哪有不去的道理……” 手背抵在楚征不断靠近的面颊上,被对方滚烫的体温惊得一颤。 “那就约定好了。” 楚征仍盯着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沈殊的手,落下一个轻吻。 温热的嘴唇贴在沁出薄汗而变得微凉的皮肤上,灼热得如同烙铁。 沈殊不自在地并拢腿。 磨蹭了一下。 交往前就开始的密集亲吻架构起楚征和他之间某种涩情的条件反射,只要一被楚征亲,无论亲的是哪里、煽情还是纯情,沈殊都能感觉到有撩人的电流在自己身体里乱窜,引发一阵又一阵不自然的颤抖。 楚征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 倒不如说,沈殊的身体明明未被采撷、却敏感煽情至此,就是他耐心调试后的满分结果。 他微微颔首,隐去察觉沈殊异常时变得深沉的神情,佯装无事地松手,转过身发动引擎。 “今天晚上的电影时间……就看《情人》吧?沈哥你一定很喜欢这部电影,留给我的书和书单里夹着好几张电影的票根呢。” 沈殊的脑袋靠在震颤的车窗上。他深呼吸几口气,才接话道:“是啊,这是部很好的电影。” “纯爱向的?” “……算不上,但我觉得利益往来之间,只要有真心,就难能可贵了。” 「我已经老了。一天,在一间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一个男人朝我走来。他做过自我介绍后说:我很早就认识你了。 我来这是为了告诉你,大家都说你年轻时候美丽,我却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时更美。 与年轻时候的你相比,我更爱你现在这会饱经沧桑的容颜。」① 沈殊的脑海里不由地浮现出这个经典的开头:衰老的女人,胆怯又勇敢的男人,还有被热带海浪裹挟而走的前尘往事。 “的确。”楚征看向前方闪烁的红灯,“有真心就足够了。” 真心是掺杂在沙砾里的珍珠。如果因为沙砾肮脏坚硬就放弃珍珠,或是觉得它不够纯粹,简直是强人所难。 真空无菌环境里生长的东西是最脆弱的,稍微一点风吹草动就足以摧毁它的全部。 这是大家的共识,可却仍旧幼稚地奢求爱情可以毫无芥蒂、毫无瑕疵、毫无错误。 这绝不可能实现…… 只要有人的爱足够纯洁无私,犹如光影的两面性,就会有人的爱肮脏自私。 可肮脏的爱也是爱,胁迫的爱也是爱。爱可以是下三滥、踌躇不决、强取豪夺,是膨胀的嫉妒心、难以克制的性/欲、扭曲崩坏的灵魂。 又下雨了。 秋天快来了。 楚征想起沈殊被程育明捅伤后几乎等同于被他抛弃的孤儿院,想起破败的积灰门扉,想起荒草丛生的小花园。 他总在冬春种下勿忘我,夏秋收获枯萎的叶茎……无论身处哪里。 窦女士和他订下协议的那天,细雨蒙蒙。涂着鲜艳口红的唇一张一合,就将楚霆的未来草草决定。 她说:「无声无息地弑父,做得到吗?做得到,我就带你走。」 他问:「如果我做到了,还能再见到沈殊吗?」 窦女士一点头,他就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 湿冷的雨被她的伞阻隔,只是轻飘飘地浮在皮草的外层。楚征穿着单薄的白衬衫,已是少年的面容冷峻、缀着一层薄雨,片刻后浑身湿透。 「……请遵守诺言。」 “沈哥。” “怎么了,小征?” “我想问你,我们的约定是一直作数的吧?” 雨刷运作,发出嗡嗡的声响。楚征的喉线绷紧,被窗外掠过的远光灯照得发亮。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不再分开对不对?” 沈殊不理解他安全感忽然崩塌的缘由。但出于对恋人的关心和偏爱,他还是伸出手,轻轻碰了碰楚征的面颊,想要以此传递温热。 “既然答应了你,我就不会食言……别怕,小征。” 楚征没再说话,只是张口含住沈殊的指尖,用犬齿细细碾磨。后视镜里映出的脸缀着冷汗,看起来苍白又可怜。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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