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小资抖腿的频率越来越快,急吼吼的撂下一句——“我没想气你!”后迅速起身,飞一般地冲进了自己的小卧室,猛地扑向了白天刚铺好的床上,十分懊恼地小声呻吟,双手探向已经勃发的欲望源头,紧抿嘴唇,心里忿忿的想,叫你不穿衣服,叫你不穿衣服!气死我了,还不是你逼我走的! “卧槽!你什么意思啊!?现在连话都说不上几句了?!”霍明朗狠狠地敲打着纹丝不动的房门,最后嘀咕嘀咕回房了,孩子大了果然不好教了。 关小资只在家呆了一个周末,霍明朗一下子从原始生活升华到了小资生活,乐得清闲,还能老使唤他去很远的一家蛋糕店买蛋挞,两天的休假过得充实满足,以至于周一上班的时候,他都感觉不太真实,就像是做了一场梦,工作回家后,又是他冷冷清清一个人。 霍明朗扯开缠上来的两条手臂,面无表情地说道:“程玥别白费劲了,我对谁都硬不起来,坏掉了。” “怎么会?你以前不是很厉害。”程玥尴尬地摸了摸他的裆,果然没有一点点动静,她明明给他吃了那么多的壮阳药,而且她用尽了挑逗的法子,霍明朗还是老样子。 “就是被以前害得,那药把我给喝恶心了,我还记得那女人的那张老脸,卧槽,想起来鸡皮疙瘩就掉一地。”霍明朗搓了搓手臂,那些年做鸭的经历早就让他对性失去了兴趣,性在他的眼里就像是一条恶心的蛆虫,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要再遇到。 程玥惨白了一张脸,她对霍明朗抱有很大的希望,甚至赌上了未来,可她并不需要一个光看不中用的空壳子,霍明朗再好的脸和身材也补救不了不能做爱的弊端,一个不举的男人,就是个笑话,一只花瓶,顶屁用。 “试试这个,越国淘过来的。”程玥拿出一只玻璃瓶,里面装了褐色的液体,看上去平淡无奇,没什么新奇的特点,连包装都没有,霍明朗很有抵触地接过,深呼一口气,“我带回去喝,今天我已经试了好几种药了,再喝下去,我估计得死。” “那你带回去吧。”程玥并不多说什么,对霍明朗只能软着来,要是逼急了他,烦的还是自己。 霍明朗掂了掂手里的药酒,“那我回去了。” “你就不能留下来陪陪我?”程玥挽住他的胳膊,一个人总归会寂寞的,在一个大房子里。 霍明朗垂下脑袋,盯着自己的脚尖,声音听上去没有任何情绪,“程玥,我没喝醉,我跟你除了工作关系,没有其他关系了,我喝这些药是给你面子,并不是为了跟你上床。” 程玥感觉眼前一黑,霍明朗向来就是牙尖嘴利的怪,以前他还是鸭子时候的样子其实装了一层厚重的伪装,这也是她在“收留”了霍明朗之后才恍然发现,霍明朗一点也不美好。 “阿朗你嘴太欠了,这对你并不好。”程玥强撑起笑容,她对霍明朗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霍明朗扯嘴笑笑,无赖的痞子样,“哦,那哪天等我硬了,第一个就来找你做爱,来报答你为我的不举做出的贡献。” 口无遮拦,也是他,以前的霍明朗活得也太累了,总是装成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 回到家后,那瓶越南来的药酒被他随意一放,而他则是扑倒在床里什么都不想做,天天跑上跑下跟个跑堂似的来回晃悠,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理想生活,时间全都耗在了程玥的酒店,忒他妈没意思了。 一没意思,他就倒捞倒捞自己出门左拐,穿过半个城市,来到了原先租过的地方,当初为了霍建国,他把房子退了,也为了霍建国把自己卖给了程玥,所以在花园酒店周围找了一间便宜的出租房,也巧,那儿离关小资的大学也不远,当初还挺高兴,可现在,怎么想怎么气,他妈的离家这么近都要搬出去住。 “袁珂,你哥呢?”霍明朗敲开了洋芋家的门。 袁珂还是老样子,黑色的长头发,白白嫩嫩的脸蛋,一瞧见霍明朗,脸立马就红,笑眯眯地让他进屋,“我哥出去买点东西,待会儿就回来。” 洋芋的家也很小,这么些年过去日子看上去并没有多好,但比霍明朗第一次来的时候好太多了,至少家像个家了,该有的东西都能看得见,洋芋在两年前“金盆洗手”,当初也惹了一身骚,最后他帮衬着凑了点钱才算去了骚。 “袁珂,你今儿个怎么在家,不是应该在学校?”霍明朗靠在沙发里看电视,在洋芋家就跟自家人似的,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 袁珂红着脸,“哥,放暑假啊。” “暑假?”霍明朗太阳穴猛地一跳,“卧槽!关小资那小子放暑假都不回来!” “哥,你跟小资又吵架了?”袁珂从冰箱拿出一听可乐。 霍明朗皱皱眉,不太愿意回想之前不太愉快的事情,“我哪跟他吵过架啊。” 袁珂轻轻一笑,“还没吵过啊,当初你都急成啥样了,哥,有时候你就是太急了,老是不把小资放在心上。” 霍明朗抿紧嘴唇不说话,当初霍建国出事那些天,他瞒着关小资一个人回了乡下,事先完全没跟他打过招呼,关小资周末回到家,找不到他,疯了似的在周围找他,最后大半夜一个人跑到了袁来的家,那天还下雨,整个人都湿透了。 霍明朗永远都不会忘了那孩子充满委屈的眼神,还有邋里邋遢的样子,独自一人跑到乡下的医院,低低地喊了一声“阿叔”后,对他疯狂地拳打脚踢,像只气急了的小豹子,对他又吼又喊,原来他以为自己丢掉了他。
第三十章 霍明朗没上过多少学,更别提大学,像他这种肚子没一点墨水的人踏入大学就是心虚,而且这大学还是一所重点大学,他心更虚了,往他身边走过跑过的人可都是学霸,脑袋壳里装的东西跟他的都不一样。 除了头一天报到,霍明朗没再来过这儿,对这儿压根不太熟悉,转悠了半天,还在教学楼附近晃荡,他本来以为暑假学校应该没多少学生,没想到人居然还挺多,篮球场一个个全是年轻小伙子,当然还有好多漂亮的小姑娘,个个腿长肤白,贼好看。 “同学,你是在找人吗?”一个美女朝他笑了笑。 霍明朗点了点头,对同学这个称呼沾沾自喜,“男生宿舍在哪儿?” “哪个系的?我们学校有很多处宿舍。”美女甜甜一笑,两酒窝晃得霍明朗心都醉了,怪不得都要上大学,美女这么多,能不想上吗? 霍明朗只能干瞪眼,两年了,他根本就不知道关小资在这个大学读哪个系念哪个专业,他从来没有问过,关小资也从未主动谈起过,这下可出糗了,干笑两声,摊了摊手。 “要不你给他打个电话吧?你知道他暑假回家吗?也许他回家了?”美女热心肠地建议,冲朝她打招呼的一个男生挥了挥手。 霍明朗尴尬地双手插兜,他是偷着来找关小资的,忙催到:“你同学喊你呢吧,去吧,我自己找他就成。” “甭介!同学,我带你去呗,反正现在我闲着,而且我们学校也挺大的,我怕你们待会儿又说不清楚了。”美女太热心了,霍明朗忽然想挖个坑把美女给埋了,要你多事! 美女的目光殷殷切切,霍明朗干笑着摸出了手机,极其不情愿地给关小资打了电话。 “阿叔,怎么了?” “你给我到篮球场这边。”霍明朗催促着,不耐烦地瞅着还微笑等待他的美女。 “哪个篮球场?” “你学校!”一说完话,霍明朗立马挂断电话,冲美女不好意思笑笑,“他就过来了,谢谢啊,没你什么事了,忙去吧。” 美女大方摆摆手,“不客气,那我走了,要是有事儿可以找我,我就在篮球场里面。” “成。”霍明朗比了一个OK的姿势,看着美女飞快地跑向了篮球场给了刚才那个打招呼的男生一拳,嘻嘻哈哈的,看得他心生羡慕。 霍明朗站在树荫下,天气太毒,热的厉害,他也佩服这些小年轻这么个大热天还出来打篮球,其中居然还有不少女生,话说女生不都挺怕晒的。 “叔!”关小资平地一声吼,一瞧见他就飞扑了过来,扎头就是一个拥抱。 霍明朗没来得及反应张手接住了关小资,而后才觉得怪里怪气,扯开关小资后,皱眉问道:“你们大学生都这么打招呼的?” 关小资露齿一笑,“不是。” “那你黏糊兮兮地抱上来,大热天的难受不难受。”霍明朗翻翻白眼,“热死了,去你宿舍呆一会儿。” 关小资抹了一把额头,“那咱们就得去校外了。” “宿舍在校外,我怎么记得以前是在学校里面的。”霍明朗去过他宿舍一次,报到那天装模作样搬了点东西过去,学校硬性规定没办法,住了一次后他都回家住,所以霍明朗一直以为他是搬回宿舍住了。 关小资面露不屑之色,“果然,我说的话你是一句都没放心上,之前我就跟你说过要和蒋舟搬出去住。宿舍我两年都没回去过,床铺早就被占了,哪有位置留给我,我索性就在外面找了人才公寓住。” 霍明朗挠挠脸,讪讪地笑,关小资从小就乖,哪里用得着他担心。 “要不要去人才公寓?”关小资的脸上一层水淋淋的汗。 “去呗。”霍明朗也热,他现在只想吹空调。 两人刚要走,之前热心的美女突然从篮球场往他们这方向奔过来,嘴里大喊着——关小资! 关小资一下子仿佛失去了呼吸,一瞧见那张永远都有着生动夸张表情的脸,心里就犯怵,一把拽住霍明朗的手就想开溜,没想到霍明朗拍了一下他的肩,“卧槽!原来你俩认识啊!” 美女毫不犹豫地撞进了关小资的怀里,顺便也撞开了霍明朗,霍明朗连连倒退了几步,心里叹道:“果然是年轻人,真是奔放啊。” 关小资扶住陈馨雨的腰稳住了她,然后迅速将她推开,下意识地往霍明朗身后一躲,“陈馨雨,你干嘛?” 陈馨雨吐吐舌,惊讶地指着霍明朗,“同学,原来你要找的人就是小资啊,早说嘛,我跟他可熟了。” 霍明朗好奇的眼神在关小资和陈馨雨之间来回飘荡,故意拿手肘推了推站在他身后的关小资,“原来你俩认识啊,还真巧。” 两人默契地相视一笑,正当那两人还要聊几句时,关小资阴嗖嗖地冒出一句,“他是我阿叔,不是同学。” 霍明朗猛地转过头去狠瞪了一眼关小资,而陈馨雨则是由惊迅速转变为喜,两手往霍明朗手臂上一抓,“小资阿叔你好,我叫陈馨雨,现在正在追求关小资同学,以后我也可以叫你阿叔吗?” 这女孩子忒实诚,霍明朗没遇见过如此大胆的女孩儿,笑笑,“你现在也可以叫我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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