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其实一直担心,来到T市,走进T大校园,会引发盛朗一些不好的回忆。 但是盛朗一直显得非常从容。 他兴致勃勃地参观校园,和林知夏去校门外吃了烤肉,还特意去生物学院门口和林知夏留了个影。 “得知道你在哪里上课。将来想你的时候,就把照片拿出来看看,脑子里就有画面了。”盛朗浮想联翩,“我的小夏宝是在乖乖听课呢,还是在课堂上想我呀。” “我才不会在课堂上走神呢!”林知夏唾道,“你也不许拿着我的照片做奇怪的事!” “难道我做奇怪的事,你会感觉到?”盛朗挤眉弄眼。 林知夏哭笑不得,脸颊泛红。 盛朗背着手,朝他凑近:“乖,啵一个?” 附近没有人,树阴又是那么茂密,金币般的阳光晃着人眼。 林知夏闭上眼,仰头和盛朗结了个吻。 林知夏的寝室住了四个学生,都和他是同一个专业的。 盛朗借着帮林知夏铺床,将这四名室友仔细打量了一番。 林知夏大概是宿舍里最穷的,却是长得最好看的。有个眼镜男一看就有点作,不大好相处,但是应该也难不倒他的小夏。 “你的弹弓带来了吗?”盛朗忽然问林知夏。 “带那玩意儿干吗?”林知夏莫名其妙,“我都几岁啦?” “万一要是有人欺负你……” 林知夏被盛朗天马行空的思维逗乐了:“我对付坏人就只有那么一招呀?也太瞧不起人了。你老公我能着你,你放心吧。” 室友们和他们的父母都对林知夏和盛朗这对组合侧目。 “我哥。”林知夏对新同学介绍盛朗,语气充满了温情和自豪。 “小伙子可真帅气呀!”一位同学妈妈情不自禁地感叹,“你们兄弟俩都长得真好!” 报到结束的第三天,林知夏他们这群新生就要被送去军训了。 临别的前一天晚上,林知夏留宿在了盛朗下榻的旅馆房间里。 (……) 林知夏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学校发的军训制服。宽大的军绿色制服衬得他肌肤雪白,领口处还隐约能见那个红痕。 “记得多抹点防晒霜。”盛朗叮嘱,“别等我们寒假的时候一见面,你居然变成个大麻子了。” “男生这么爱美,感觉给给的。”林知夏笑。 “你不是吗?”盛朗戳他的脑门,“你不是,你昨天抱着哥不撒手干吗?都哭成那样了还……” 林知夏恼羞地一脚踹过去。 “嘶——”盛朗装模作样,“学什么生物?你应该进国足的。” 林知夏还要补一脚。 盛朗身影一闪,敏捷地躲过袭击,手一捞,把人搂进了怀里。 体温交融,心跳同步,不论多少次拥抱,始终有一种倦鸟归巢般的安逸美好。 两人都用力地抱着对方,想要最后一次将对方的身体和气息记在脑海里。 盛朗把林知夏送到了校门口,就没再往里走了。他也要赶着去机场。杨景行已经在出发大厅等着他了。 “我上飞机的时候给你发消息。”盛朗双手抄在裤口袋里,忽然有些不敢看林知夏。 “去吧,小狼。”林知夏缱绻一笑,揉了揉盛朗柔软微卷的头发,“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盛朗抬起头,眼眶果真已经红了。 这下轮到林知夏垂下了眼帘。 学校里的广播正放着歌。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走啦!”盛朗后退,朝林知夏伸出三根手指。 三年。 林知夏也举起了三根手指。 盛朗转身,步伐矫健,身影很快消失在了地铁站入口。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望一望, 这世界还是一片的光亮。” - 盛朗走后,消息一直没有断。 从上飞机,到在伦敦落地。从搬入新公寓,到去了杨景行的工作室。盛朗事无巨细地向林知夏汇报着自己的行踪和生活,发来大量的照片和视频。 “我要让你了解我现在的生活,才会担心。”盛朗说,“人家异地分手的,其实就是因为交流得不够,有了隔阂感。我不要因为距离就让你对我产生隔阂。” 因为时差关系,每天早上起床后,林知夏都会收到盛朗大量的消息。而每天早上看这些消息,也成了他一整日好心情的来源。 “盛朗在英国适应得怎么样了?”叶云漫问。 开学后,林知夏和师姐叶云漫在校园里重逢。叶云漫念大二,宿舍也离林知夏的不远。于是林知夏又开始了每日接送叶云漫往返教学楼和宿舍,同她一起吃早饭的习惯。 “挺好的。他适应能力很强。”林知夏把盛朗发过来的照片给叶云漫看,“他已经是半工半读的状态,接了点零散的模特活儿,同时还在餐馆里端盘子打工。” “不是说有后台吗,怎么还需要去打工?”叶云漫惊讶。 林知夏说:“因为他需要融入那个环境。打工是最能快速融入当地社会的途径之一了。” 盛朗刚到英国的那阵子,其实并不怎么适应。 全然陌生的环境,周围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理念,多变的天气,冷漠的路人…… “住的条件还不错。”盛朗告诉林知夏,“杨景行给我安排了一个小公寓,还挺复古的。床真大。要是你也在就好了。” “你怎么一看到大床就想到我呀,流氓!”林知夏笑骂,“那你开始工作了吗?” “开始接点散活儿。”盛朗说,“经纪公司的人见了我后,打算重点包装我,想搞点噱头什么的。他们和杨景行商量了好一阵,决定让我先以野生小模特的身份混着。” 林知夏听着有点不放心:“这不有点浪费你吗?” 盛朗倒想得很开:“咱们本来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的,一下把我捧太高,我还不适应呢。就是别的模特看得出我受特殊待遇,和我处不来?” “他们欺负你?”林知夏提高了嗓音。 “谁能欺负我?”盛朗笑,“你想想,活这么大,除了你,谁还敢往我脸上招呼?” 林知夏松了口气。盛朗确实是从来不吃亏的性格。 “那你总得结交点朋友才行。”林知夏说,“不要因为自己英语说得不好,有口音什么的,就封闭自己。我们小狼长这么帅,得多出门给别人看看。” 盛朗刚到英国那阵子,确实除了出门工作外,就一直呆在房间里打游戏,很是有点闭塞。 也就是和林知夏打完这个网络电话的第三天,林知夏收到了盛朗发来的一组照片。 盛朗和一群不同肤色的年轻人在打篮球。比赛结束后,他和队友们笑着勾肩搭背,合影了一张。 林知夏从这时候才放下了心。他知道盛朗会很好地融入当地的环境中,会适应那一块土地的。 叶云漫就拿林知夏开玩笑,说:“你操心的样子,就像个留学生家长。” “没办法。”林知夏耸肩,“打认识起就为他操心,成习惯了。我就是这个命吧。” “你的命好。”叶云漫说,“盛朗对你多忠心耿耿呀。谁不羡慕你?” 林知夏的脸微微发热。 叶云漫话中有话。 “师姐……都知道了吧?” 叶云漫也有些不好意思,笑道:“高中同学告诉我的,说你和盛朗在毕业的时候出柜了,CP成了真,惊动一时。说实在的,我一点儿都不意外。” “师姐早看出来了?”林知夏惊讶。叶云漫可一点都没表现出来。 叶云漫回忆:“就是高二下学期的时候,有一次下雨,盛朗给你打伞。我看那伞把你遮得严严实实,他自己一边肩膀却都湿了。我当时就知道他喜欢你了。” 叶云漫声音转低:“因为曾经,也有个男生为我这样撑过伞。我都懂……” 林知夏却不记得有这回事了。可是他并不惊讶。 他和盛朗有过太多甜蜜温馨的点点滴滴,他也一直知道盛朗看似大大咧咧,万事不上心,却对自己有多温柔体贴。 “所以后来听说你们在一起了,我心想这样挺好的,很为你们高兴。”叶云漫感怀道,“只是你们现在有分隔两地,挺不容易的。” “都是考验。”林知夏平和地微笑着,“如果我们俩都为同一个未来奋斗,那么即便现在隔得再远,也不会走散。”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把大家吓到了,我说要完结是因为这是最后一卷的意思。 后面的剧情当然还挺多的。很多日常甜宠互动和夫夫卧室生活(不限于卧室)……
第66章 到英国的头半年,盛朗一直在学习和做兼职。 在杨景行的安排下,盛朗还去欧洲几个大城市转了一圈,见了一下世面。 他每到一处,都会给林知夏发了许多照片。欧洲的山川河流,城镇和乡野之美,都被他记录在了相片和视频里,发给林知夏。 盛朗学会了摄影,他很多照片会把自己拍进去。 照片中的他,头发越来越长,面孔削瘦。 也不知道是不是回到了父系地的缘故,盛朗血统里的日耳曼基因越来越明显,轮廓越发硬朗分明。 穿着时尚休闲装的盛朗,几乎就像个从没离开过欧洲的年轻人。 相比起盛朗,林知夏在国内的日子就相对单调乏味许多。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但是林知夏在学习之余还要打工,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参加社团活动。 林知夏有两份家教工作,给两个初中生辅导家庭作业。 给孩子辅导作业可真是一份折寿的活儿。 林知夏带的女学生还算省事,虽然成绩不大好,但是听话,也肯努力学习。 另外一个男学生则全然不同。 这家家相当富裕,父母神龙见首不见尾,林知夏去面试,接待他的是这家的老管家。 这还是林知夏第一次领略到中国有钱人的生活。 管家,厨子,女仆,司机……伺候着一整套华美高档的豪宅。 豪宅里从游戏机室到家庭影院,再到水疗房,应有尽有。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一切。 可这家的小孩还是不开心。 层出不穷的恶作剧,不服从任何管教,交女朋友,偷偷抽烟……总之这个年纪的孩子该做的,他一样没做。不该做的,却一个都没落下。 如果不是看在高额的工资上,林知夏早就甩手不干了。 “我也是老了。”林知夏对盛朗说,“拉扯大你一个狼孩已经受够了,不想再拉扯一个熊孩子了。虽然知道这孩子缺爱,但是也没什么耐心去感化他。我就是个小家教,一周两堂课,还能拯救谁的灵魂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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