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肤相亲的那一刹那,两人之间最后一层薄薄的隔阂消失了,他们的肌骨仿佛就此融为一体,血肉交融,难舍难分。 “今天别去打工了。”盛朗半搂半压着林知夏,不让他走,“偶尔一天不去没什么。今天我们俩多练习一下,嗯?” 林知夏的身体投了赞同票,脑子却还保留着一丝理智。 “今天不行……至少白天不行。你得让我休息一下。” “没不让你休息呀。”盛朗耍赖,“不都让你躺着不动,干活的是我吗?” 林知夏捏他脸颊:“那今天让你躺着不动,我来干活,我就留下来和你练习,怎么样?” “哦?”盛朗眼珠一转,反而还更兴奋了,“那个对初学者来说有点难度,但是如果你愿意尝试的话,我是没问题……” 林知夏把盛朗一脚从床上踹了下去。 - 暑假已经开始,盛朗并不急着出国,便和林知夏一道去打工。 林知夏继续做他的麦咖啡小哥,盛朗也去了同一家店,做了一名打杂小哥,偶尔在高峰期帮着送外卖。 麦当劳的制服大概是盛朗穿过的最难看的衣服了,可林知夏依旧觉得他穿着腰是腰,腿是腿的,怎么都好看。 女店员和女顾客们也都很赞同林知夏的看法。自打盛朗来了后,这家店的年轻女客数量与日俱增。 盛朗做事一向勤快,而且不挑活。店里不忙的时候,他便拖地打扫卫生。林知夏便靠着吧台,静静地看着盛朗。 从结实的胳膊,到雄浑的后背,再到劲瘦的蜂腰,一路往下…… 自己大概也是有什么毛病。林知夏对自己说。 他这双眼睛好像自带了什么美颜特效,看别人都很正常,唯独看盛朗,觉得他处处都好看得不得了,像是大师的雕塑变成了活人。 盛朗忽然起身,对林知夏说:“小夏,我想起男厕所好像没有纸了。” “啊。”林知夏回过神,“那我去换一下。” 林知夏从库房里抱着一大卷卫生纸走进了男厕,放进了抽纸箱里。一转过身,发现盛朗就站在身后门边。 盛朗的眼睛里,有一种狼将猎物堵在了死角的神色。 林知夏暗道不妙,还来不及应对,就被盛朗一把推进了隔间里。 盛朗高大的身躯随即挤了进来,反手关上了门。 “你发什么疯?”林知夏惊愕,“这里随时都有人来……” 盛朗把人摁在了墙上,犬齿叼住了林知夏的耳垂。 “只准你色迷迷地看哥,不准哥找你讨点观赏费呀?” 林知夏的话顿时全堵在了嗓子眼,拿不准说不说的时候,唇又被恋人狠狠地咬住了。 盛朗开了荤后,这事上也和过去不同,总有一股没吃饱的饿劲儿。逮着林知夏就是一番啃,要狠狠地解一下馋似的。 在力气上林知夏从来都不是盛朗的对手,更别说自己也不争气,一被啃就手软脚软,脑子晕乎乎。 不知不觉中,双手已搂住了盛朗的脖子。林知夏回吻了过去。 盛朗手臂用力一收,将恋人清瘦的身躯揉进怀里。 突然有人推门走进了卫生间,手机里正大声播放着电视剧。 相拥在一起的两人僵住。盛朗飞快地将门锁放下。 那男人走进了隔壁的蹲位,一边看着电视剧,一边开闸放水。 林知夏拽着盛朗的衣襟,大气不敢出。可就这个时候,盛朗又低下了头,唇寻了过来。 林知夏用力推他,奈何盛朗坚实的身躯岿然不动,而且还越来越放肆。 “!”林知夏猛地挺直了腰,差点咬破盛朗的舌头。 盛朗的唇滑到了林知夏的耳边:“别动……” (……) 林知夏仔细地照了照镜子,确定汗湿的发梢已经干了,脸颊也已恢复了正常,才推门从卫生间里走了出去。 店长正在门外洗着手,见到林知夏出来了,很关切地问了一声:“小林,还好吧?还是很不舒服?” 林知夏的后颈寒毛唰地竖了起来。 店长说:“盛朗说你有些便秘,在卫生间里耽搁了。年纪轻轻的小孩,怎么搞出这种毛病?平时还是要多吃点蔬菜水果……” 林知夏唯唯诺诺地应着,匆匆洗了个手,狼狈逃走了。 一日结束,两人换下了制服。盛朗踩着单车,搭着林知夏回家。 金紫交织的黄昏,倦鸟归林,家家户户的窗里都飘出饭菜香。 他们俩都没有说话,可心里都想着同一件事。 这是他们各奔前途前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在秋天来临之前,这五十个日夜,将会成为他们一生铭记的回忆。 每日下班后,盛朗都会踩着单车把林知夏送到他家楼下。 两人在无人的楼梯口里偷偷吻别,然后各自回家。 再眷恋和盛朗耳鬓厮磨的愉悦,林知夏也并不是一直都住在盛朗家。 林知夏每天都会做好晚饭,然后接林安文下班。饭后,林知夏一边做家务,一边陪父亲聊天。 自己即将起航去遥远的城市念大学。这不同于往常住校,林知夏一走就是好几个月。一想到父亲将独自生活,林知夏就很放不下心。 林安文安慰儿子:“我平时都在店里,回家也不过吃个饭,睡个觉罢了。刘姐和邻居都很照应我。我一点都不孤单。” 林知夏和盛朗商量了过后,决定把二狼拿给林安文来养。没条件给父亲弄一只导盲犬,但愿二狼能给他足够的陪伴。 二狼这狗也不负众望,经过训练,很快就能配合林安文了。不过几日,二狼就记住了家和按摩店之间往返的路,还会了给林安文叼鞋子,拿手杖。 有了二狼,林安文的生活也比过去方便了许多。 牵着二狼,林安文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在永安里四处转悠而不担心迷路。 这样一来,林安文去附近的一个市政文化广场也比过去容易许多。只要一有空,他就溜着二狼,去那里听人下棋拉二胡,和人聊天。 至于林知夏,他在盛朗家留宿的夜晚,总意味着一场持续半夜的狂欢。 作者有话要说: 文进入收尾的最后几万字,又因为要出差存稿不够。 所以我先写完结,然后再在写番外的时候,把某些的部分补上。 歌曲:Nickelback的《Far away》,很好听
第65章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是热恋许久终于能亲热的情侣,只要共处一室,空气都能被点燃。 更别说盛朗本就是个热情如火的人,哪怕林知夏是块冰,都能被他焐成一锅滚水。 外婆腿脚不好,从不上楼。于是这个天台的小阁楼成了两人的秘密圣地。 日头一日比一日炽热,天台的地板被晒得能煎鸡蛋。阁楼里那台二手空调重新加过氟利昂,制冷效果显著。 可两个少年总是热汗淋漓。 林知夏有时都弄不清他和盛朗,谁更渴求对方一些。 看起来明明是盛朗更加积极主动,贪婪地、不知疲倦地索取。可是林知夏的纵容里也总带着欣喜的迎合,和含蓄的鼓励。 盛朗说得没错,这种事一旦磨合好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极致的快乐。 林知夏被那一股妙不可言的滋味征服。食髓知味,欲罢而不能。 两人的胸膛里都有一团浇不灭的火,一个眼神,一点点接触,就能引发一阵强烈的激荡。 很多时候,睡到半夜翻了个身,盛朗就会迷迷糊糊地抱了过来,又做一次。 没有什么,比和最爱的人一起做最快乐的事,更让人觉得幸福的。 他们两人后来走过许多地方,住过各式各样高档酒店、豪华的房间,有过许多刺激的体验。 可是说到最怀念的经历,都会不约而同地回想起在小阁楼上度过的那个夏天。 那种疯狂和大胆,那种浪漫的激情,是只属于少年人的。 深夜,凉风习习,被暴晒了一整日的天台经过水的冲洗,终于降了温。 盛朗在棕垫上铺上柔软的草席,然后不容反抗地将林知夏拖了上去。 虽然知道他们处于附近民居的最高点,除了月亮,没人看得到他们,可林知夏还是紧张得差点咬破嘴唇。 那是林知夏第一次被盛朗弄哭。 到了八月上旬,两人凑了点钱,终于去了一趟大理。 他们住在一间很不起眼的小客栈里。白日在洱海边晒太阳,喝茶,入夜后则手拉着手逛街。 林知夏买了两串小小的蜜蜡手串,让店家分别刻上了他和盛朗的名字缩写。 “我们先戴着自己的,等回头分别的时候再交换,这样手串上就带着我们各自的气了。”林知夏说。 大理的盛夏就像丰市的春天,清爽湿润的夜风涌入窗口。长街的灯灭后,漫天星子悬挂在穹顶。 林知夏和盛朗在这片星空下温柔地、不知疲倦地缠绵。 林知夏很难得这么主动,柔情似水,完全地将自己奉献出去。 精疲力竭地相拥在一起时,他们长久地凝视着彼此。 “你的眼睛比洱海还好看。”林知夏抚着盛朗俊美的面颊,柔声说。 “你的眼睛也比星空还好看。”盛朗握住林知夏的手,吻他的掌心。 “我们以后还会去很多地方,小狼。”林知夏说,“一想到将来都和你在一起,我就很开心。” - 四天的旅行很快就过去了。 两个少年告别了晴空明媚的云南,坐着火车回到了弥漫着淡淡雾霾的丰市。他们回到了家,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各奔前程。 盛朗的护照早就已经办好了。杨景行也不知道走了什么渠道,居然给盛朗办了一个工作签证。 “你们是从T市出发去伦敦?”林知夏看着盛朗的机票信息。 “是啊。我特意向老杨要求的。”盛朗说,“我要先把你送去T大,看你在学校安顿下来了,再出国。” 林安文身体不方便,显然不能送林知夏去大学。 大学入学这么一个重要的日子,盛朗不希望别的学生有父母陪同,他的小夏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忙活。 送林知夏去大学报到前,盛朗还做了几件事。 一,家里的房租正好到期,他和承租的老板续签了合同,又多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二,将外婆送去了郊县的姨婆家。姨婆是外婆的妹妹,儿孙争气,生活条件较好。盛朗每个月会给姨婆家一笔钱,托他们好好照顾外婆。 做完这一切,盛朗从林知夏手里抓过了行李箱的拉杆,同他一道登上了开往T市的动车。 “走吧!向新生活出发!” - T大。林知夏上一次来这里时,还仔细研究过这里和体校往返的公交线路。现在这些全都用不上了。
99 首页 上一页 72 73 74 75 76 7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