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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不见

时间:2023-09-16 17:00:04  状态:完结  作者:孤灯无芯

  温斯顿应该已经离开了英国,我最终也选择了离开利物浦,到一个偏远乡下,瓦尔柏郡,那里有一片湖,是一个宁静的小乡镇,玫瑰藤在狭窄的石街道上摇曳。

  这里的轰炸很少,基本听不见战机轰鸣的声音。

  我应聘了一份中学地理教师的职业,在战时能勉强买到黑面包填饱肚子和应付房租。从利物浦带来的东西很少,除了几张旧照片,还有就是一部破收音机。

  印象中那是1943年,反法西斯同盟逐渐获得优势,北非的纳粹军队向盟军投降,欧洲战场的战局似乎开始扭转。

  我坐在家里的书桌前,看着窗外的枫叶变红,轻轻地摸着手里的照片,有一些是我和希佩尔拍的,照片中,希佩尔英俊古板,我滑头地做着鬼脸。还有一些是我和温斯顿的合照,在枫叶落下的季节,我们并肩站着,有一种流年似水的感觉。

  岁月流淌冲刷,最终也只剩下回忆和合照。有时候我会梦见伊恩,和加尔文,但醒过来才发现,我好像快要忘记他们了。

  他们留下的回忆是痛苦的,但也充实了我的生命,我不愿意人生回头的时候没有爱恨,一片荒芜。

  于是我尝试拿起画笔,想记录下他们的样子,我把他们都画在了一个框内,背景是利物浦的蓝天,希佩尔和伊恩牵着手,我靠在温斯顿的肩上,布鲁诺和加尔文孤身一人盯着我们,眼神嫉妒。

  可惜的是,我等了很多个黄昏,温斯顿都没有来,我也知道他不会来了。

  还好学校的孩子们很淳朴,他们会给我送来一些礼物,玫瑰或者糖果,有时候他们会问画上的人是谁,我会笑着告诉他们,“都是老师的家人。”

  瓦尔柏郡的春天也是百花盛开,湖边雾气浓郁,有一天我呆的太久,突然觉得呼吸开始变得不顺畅——我只能回到伦敦去看医生,医生是个带金丝眼镜的年轻男人,和布鲁诺有点像,但并没有那么英俊,他遗憾地对我说

  “辐射尘留在你的肺里太久,导致你的肺叶已经开始纤维化。”

  我点点头,看见窗框垂坠的藤曼和丁香,笑道,“那医生,我大概还能活多久?”

  医生垂下眼睑,语气略表遗憾,“这个我无法告诉你,但保养得好会久一点,但按照目前的医学手段,没有根治的方法。”

  “我不富裕。”我拿着医生开的单子,笑道,“能活一天算一天。”

  我穿梭在伦敦医院,战时受伤的空军被暂时安排在这里,我路过安置室的时候,意外地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是一个拄着拐杖的年轻士兵,长相英俊刚毅,他提醒我,“我是阿尔弗雷德,还记得吗?贝克福孤儿院?”

  我点点头,忽然想起布鲁诺对我说过,维森已经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

  但阿尔弗雷德很明显并不知道,他还在等能和他爱人重聚的那一刻,他告诉我,一次空战中,他的战机坠毁了,他靠跳伞捡回一条命,但在不久前的空战里,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遗憾的是,这次他失去了一条腿。

  战争没有对任何人留情,伦敦大街上尸体遍地,以至于人们习以为常,曾经繁华热闹的街道沦为废墟,大教堂在空袭中坍塌,人们从惊慌变得对死亡麻木。

  临别的时候,我对披满霞光的阿尔弗雷德祝福道,“希望你快点找到维森,只要有信念,一定能找到的。”

  他笑着对我点头,大眼睛里写满对未来的希望——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他,维森早已经不在人间。

  1944年,卡昂战役死伤无数,盟军在诺曼底成功登陆,开辟了第二战场,世界普遍认为纳粹败局已定。

  1945年4月二十七日,我打开收音机,听见的消息是苏联攻占了柏林,元首服毒自杀。但战争一直拖到了五月才结束——一千余名元首的党卫军誓死驻留在柏林的国会大厦前,它们最终都死了,直到1945年的五月九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终于宣告结束。

  我好奇温斯顿如今身在何方,我最终还是放不下他。

  直到8月,广岛事件举世震惊。

  在纳粹投降后的英国,人们举行了盛大的庆祝盛典,我被学生们怂恿着一起到了伦敦,我顺着人们的潮流向前走,战后的经济依旧萧条,店铺大门紧闭,物价也还是很高,因为要治病,我甚至不敢在伦敦花钱吃饭。

  人们为在战争中逝去的人立了纪念碑,白花簇拥在鲜活年轻的照片前,让人不敢相信它们的人生已经画上了句号。

  我在那里再次碰见了阿尔弗雷德,他说这次庆典,维森可能会在,他要来这里看看能不能碰见他。

  “他的确在这里,你要好好找找。”我笑道。

  到了1946年,我的记忆似乎也开始变得模糊了,我努力不想去忘记以前的往事,但精神科医生告诉我,我最珍视的记忆会不断流逝,因为我接触过太多的精神药物,它们为我的大脑留下了后遗症,就好像我对温斯顿的爱留在了肺叶里,每隔几天就要难受一次,让我不敢忘记。

  我不想忘记我的朋友们和过去的那些曾经...更不想忘记温斯顿,那个在利物浦对我微笑的教授。

  但记忆的确随着生命在不断地流逝,拮据的生活让我更加难受。以至于温斯顿来的那个黄昏,我甚至有点记不清他是谁了。

  只记得他来的那个黄昏,是六月,和记忆中的炎夏一样树影摇动,白花盛开随风扬落。他的黑色小车在夕阳中被堵上了一层怀旧的金色,我走过去,他对我微笑,背后是澄净的蓝天。

  “埃里克,我回来了,”他抱紧我,笑道,“四年了,你还好吗。”

  我挣脱他的怀抱,努力回想和他的曾经,但可怕的是感情在岁月里游荡,依靠的是记忆,当记忆被磨蚀,我对他的感觉也不如曾经了。

  但我还是能感觉到,我曾经很爱他,因为我还记得他是我的教授。

  他走进我的小屋,看见了放在书桌上的油画,他遗憾地垂下眼睛,橘黄色的光晕落在墙上,盆栽里的小苍兰在随风摇动...他是我画中的人物之一,他应该也在缅怀那一段岁月吧。

  但有点难过的是,除了温斯顿,和别人发生过的事,我几乎都忘了。它们还在我的记忆里,但只残留了一个碎片...但温斯顿告诉我,这对我来说会反而更好。

  但我还记得一件事,跟玫瑰花有关的。我要温斯顿开车送我去了一趟,威尔逊庄园。

  我还记得自己在那里住过,我曾经和一个叫布鲁诺的朋友许诺过,要验证一下倒插玫瑰会不会在枝节末端长出新花。温斯顿把我带到了他的房间,能看得出来,这里的主人是个很温暖的人,书架上放满了冒险类的书,只是这里的家具都积满了厚厚的灰,好像很久没有人住了。

  终于我在靠窗的书桌上找到了那盆玫瑰,它枯萎了,但种种迹象表明,它真的盛开过。我想找那个朋友,告诉他我没有骗他,遗憾的事,我最终也没有找到。

  温斯顿告诉我,他去了很远的地方,可能要很久才会回来。

  之后,我被带到了犹金森庄园,温斯顿说是他的家。那是个很大的庄园,门口旁边甚至有马场。温斯顿经常会吻我,一遍又一遍地说我和他过去的经历。他说他是我的矿物学教授,我们第一次见面在利物浦,一个很浪漫的秋天。

  我眯起眼睛抗议:“才不是!”我笑着轻轻捏他的耳朵,“教授…别以为我糊涂了!”

  他变得比以前温柔了很多,包括在床上。

  时间过得很快,到了1953年,温斯顿突然问我想不想离开英国,到一个小岛定居。

  “夏威夷吗?”我问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他吻我的唇,然后顺势解我的扣子。

  我红着脸摇头,叹气道:“我希望能有个地方,能看见薰衣草的…”

  因为在记忆中,薰衣草和某个人挂钩,我不想忘记它。

  所以最终我们选择去了普罗旺斯,那里的天空是粉色的,连绵到天际,能看到淡蓝色的边缘

  在一个平常的午后,我突然在邮箱收到一个小巧的包裹。我拆开来看,是一本画册,画册的封面似乎被烈火烤过。我翻开里面,都是我的肖像画。

  在湛蓝的天空下,我靠在树干上打盹。头发丝似乎被风触动,头顶上还有尚未落下的重瓣花和落叶。

  那时候的我看上去年轻一点,有种贪玩的孩子气,眼睛里甚至能看见无忧无惧的天真。

  仿佛最美好的岁月都在上面徐徐流过,但最终它只能留在泛黄的照片上,见证我们的,也只剩下日落的黄昏。

  我突然好像想起了初到利物浦的那天晚上。

  我问古板木讷的邮差先生,这封信来自哪里,他挠挠头发,笑着用法语告诉我他也不知道,只是根据邮戳,它来自澳洲。

  我好奇寄出的人是谁,但温斯顿不愿意我想太多,来到普罗旺斯之后,我们和外界的联系变得更少了。他也坦白过,从前做了很多对不起我的事。我笑着说没关系,我愿意和他重新开始。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因为从他的眼神里我能确定他真的爱我。

  虽然现在的他对我来说有点陌生,我甚至不确定自己是否还爱他。

  -END


第27章 完结

  是去年的时候写的了,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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