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了一半,凌屿自己都愣了。 面前的王明霁正焦急地说着什么,可他却只能看到那人嘴唇一张一合。左右像是塞了两块高密度海绵,把所有输入耳道的声音都吸了个一干二净。 ...这些日子一顿不落地吃药,可到底还是没能控制住病情的恶化吗? 凌屿用掌根狠狠按了按耳廓,空气在耳道里反复被碾压释放,重复几次后,仿佛真有了点效果,能细微地听到王明霁的声音了。 “...你到底怎么回事!!是听不见吗?” 声音由弱变强,凌屿赶紧堵住他的嘴,比了个‘嘘’。他单边闭着眼,龇牙咧嘴地拒绝:“你小点声,我耳朵要炸了。” “说实话...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别揪我嘴臭小子...唔...唔唔!” “还不是这些天累出来的,算工伤。”凌屿拿起手机,看见时间,猛然一惊,“什么,四点了!!” 凌屿猛地撒开了手。 他左手紧紧地攥着手机,深呼吸几次,才敢直视王明霁,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今晚的订婚宴...还要照常进行吗?” “……” 王明霁偏过头去,不忍心与他对视。 凌屿好像心窝被谁重重砸了一下,疼得头昏眼花,竟然忍不住牙齿打颤。茫然许久,他仿佛手脚都变成了木头,全身动弹不得。 这是生物面对危险的本能反应,凌屿此生第四次体会到这种‘失去’的恐惧。 前两次是至亲离世,第三次是心上人重伤;而这一次,无关生死,他却依旧像是被抽干了灵魂一般。 凌屿努力地呼吸,又狠狠地咬破了嘴唇。直到铁锈味蔓延唇齿,痛意将他带回了现实,血一般残酷的事实又将他狠狠地钉在现实的绞肉架上。 “王叔。我做的这些,其实根本没用,是吗?我没能救得了观星,也没能把陆知齐抢过来,是吗?” “……” “...是吗。” 凌屿仰倒在后座,闭着眼,睫毛颤抖。他的右手捂着胸口,手腕上还有刚拆下麦克风贴纸的夹痕。可这些奔波的痕迹,却无法改变既定的仪式。 他输了。 惨败。 王明霁脱下外套,盖在他身上。 “我今晚也不会去参加订婚宴的。我陪着你,你就在这睡。” “不了。不是还有行程吗?我去录音室。” “凌屿...” “我没事。挺好的。走吧。” 凌屿依旧闭着眼,抱着王明霁的皮衣外套,稍微腾挪了身体,贴近车门,把头抵在玻璃上,像是要跟玻璃融化在一起。 王明霁想劝,可那孩子实在看上去太冷静了,无从劝起。他与姜如心对视了一眼,后者从副驾走出,绕车半周,坐上了驾驶座。 “走吧。”王明霁搂着他,“我带你走。”
第131章 把他抢回来 从下午四点半录音到七点,凌屿中途没休息,戴着耳麦反复演唱,拿着铅笔在乐谱上写写画画,偶尔与录制编导讨论。 他的专业实力过硬,人又谦逊,态度又端正认真,短短两个小时,就收获了一众小粉丝。 凌屿录完歌,坐在录音室隔音海绵旁边的小凳子上喝水。他敛起了营业的笑容,表情称得上冷淡;双眼放空,机械般抬起手臂,一口接一口地喝,动作粗鲁又凶狠,像是自己在灌自己酒。 本来那些小粉丝想拿着空白本子上前要签名,但撞见了这一幕,大家都反而不敢上前了。王明霁隔着过道坐在他对面,见状,站起来帮他圆场。哄完了围观群众,他又坐在凌屿的身侧。 凌屿捏着空矿泉水瓶子,吱吱咯咯的。边捏,边随口说道。 “我的手机在你外衣兜里。” “嗯?”王明霁掏了出来,左右看看,“你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我不敢看。”凌屿的声音已经哑成了砂纸,“你帮我看看,陆知齐他...有没有打给我。” 凌屿现在的联系人无数,一下午待机,积攒着的电话、短信、邮件,密密麻麻地堆在提醒页面,一眼望不到头。 王明霁对他的手机并不熟悉,望着成堆的红色消息提醒就眼晕,干脆直接点进右下角的未接来电,从上到下翻了翻,又看了看凌屿,没说话。 ‘砰’! 一声巨响,矿泉水瓶狠狠地砸在了垃圾桶壁。凌屿手臂还保持着丢掷的动作,胸口上下起伏,呼吸急促,眼角通红。 “给我定个机票。哪里都行。我现在就要走。” “...好。” 王明霁订了一个最近的航班。 刚出票,凌屿就抓着一件外套,连手机也不带,就这样闷头朝着机场跑。 十八岁那年,是陆知齐教会了他不要逃避;二十岁这年,也是同一个人教会了他,该逃就要逃,否则真的会疯。 途中,他买了一包香烟,重重地吸了一口。没有预料中的解脱和愉悦,心底的洞像是被烟头燎着,边缘越扩越大,直到那颗血淋淋的心掉出来。 “啧。” 凌屿不耐烦地把烟头丢到脚边,碾灭。对面墙上的落地窗隐约映出了凌屿的动作,他的脚跟一顿,呆怔地看着那个模糊的影子。 “...好像他。” 陆知齐的习惯、那些连那个人都没有留意的小动作,凌屿却全看在眼里,潜移默化地学了个十足十。 他踩着陆知齐的影子长大,望着那人的肩膀追逐;在一场场荒诞的梦境里挣扎,撕扯着欲望,把名为‘陆知齐’的碎片吞噬咬碎,贪婪地养在自己身体里。 或许再过十年,他会遇上新的人,再历经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些新的人、新的事,凭托着时光的磋磨,终会洗刷掉陆知齐烙在他身上的痕迹。 离开其实很轻松,遗忘也并没有那么困难。曾经的刻骨铭心,也只是许多年后茶余饭后的消遣故事。陆知齐会忘了他,而他也会忘了曾经有多爱这个男人。 他们最终会变成彼此时光里的碎片,无法拼进他们人生完满的圆里。只是会,在极其偶尔的时候,与爱人坐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下,不小心被尚未蒙尘的记忆碎光晃了眼。 一时迷乱,一时感慨,仅此而已。 当凌屿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忽得决绝地转身,疯了一样地奔出了机场。 两个月的熬心沥血,他已经把理智挥霍一空;此刻,骨子里的野蛮和固执又卷土重来,要让他最后再拼一次。 ——距离仪式开始还有一个小时,凌屿决定,要把他的心上人抢回来。 ==== 订婚仪式的地点在观星大厦十二楼。 在今天这个隆重的日子里,不分男女、无关职务高低,大家都喜气洋洋地站在一起,三五成群地说着笑话,为了迎接他们董事长与那位苏家千金的订婚式。 接待的一半是熟面孔,另一半是苏家拨来支援的职员。他们分列在长桌两侧,表面互道微笑,实际却暗地里各自捍卫着各自的领地。 比如,登记簿必须要左右均衡地划开一道线,左面归属观星,右边被阜理霸占,但凡超过一点,都要斤斤计较。 “呐。领地意识好强,不愧是你的手下。” 苏蕊拿着一把带流苏的小折扇,身穿正红色的旗袍,腰身纤细,步伐婀娜;头顶耳畔扎了一支低调盛放的红玫瑰,艳而不妖,微曲的碎发在耳畔垂下,正笑眯眯地站在陆知齐身旁,弯着眼睛打趣着。 “你祖父调教出来的人也不错。” 陆知齐则穿着一身合衬的黑色西装,挺拔修身,气度清贵骄矜。两人挽着手,在侧厅玻璃窗外观赏着两拨人的明争暗斗。 “你这还没‘入赘’呢,观星已经在和苏家争权了。哎呀呀,真不敢想,以后该有多精彩。” “你好像很期待?要不...” “不了不了,谢谢知齐哥。”苏蕊神神秘秘地凑近,“不瞒你说,我最近看上一个人。身家简单、吃苦耐劳,是个没什么资本的卑微打工人。但我很看好他,准备把他培养成我的副手,再过几年,让他顶了你的位置。” “谁?” “就是那个,角落里喝酒的。” 苏蕊指着走廊尽头的茶歇桌,而一位身着燕尾服的男士正端着一杯青绿色的酒。那人的视线紧盯着这边,在苏蕊跟他打招呼时,笑得邻家又开朗,而苏蕊转头时,那人看向陆知齐的表情充满了怨念。 陆知齐看向苏蕊,重复问道:“身家简单、吃苦耐劳?”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位,正是传闻中一掷千金、红颜不断的公子哥,让苏蕊无比痛恨的‘睡美人’——顾家二少爷,顾胥泽。 “没错,我的眼光,不会错。哦对了。凌屿呢?他怎么还没来?” “在路上吧。” 陆知齐拿出手机,检查了一遍信息,发现凌屿那端的状态还是‘未读’,不由得皱了皱眉。 “也是,这段时间凌屿忙疯了吧。晚一会儿到也可以理解。”苏蕊抬腕,看了看精巧的表盘,大方地挽住了陆知齐的手臂,“不管他了,记者都到的差不多了,我们也该登场了。” 【作者有话说】 有些话要从倒数第三章 开始说。 怎么说呢,这篇文写了好久好久好久,久到我自己都写恶心了。原因是题材敏感,前21万字我前前后后重写了三次。我的草稿箱的标题叫‘再写高中生我就是狗’。一个开头反反复复地重改,改到我真的都不想写了。 中途停了这么久才复更的原因就是这个。 现在想起来还是很恶心,有种论文被审稿人打回来重修要大补实验数据的崩溃感。写文就是个小爱好,结果生生把我恶心吐了哈哈哈。我真不想写了。实话,写不动了。 包括今晚也是,努力码字写了一年多,结果被几个恶评给整破防了。我就是这么个玻璃心,确实不适合在这里发展,签约三年多也想明白了。 我今晚把所有存稿都放出来,大概到年末都不会再写一个字了。
第132章 订婚仪式 观星董事长与苏家千金的订婚仪式吸引了各界目光。消息刚一放出,邀请函就被哄抢一空。 他们并不是对这二位般配的新人有多好奇,而是单纯地想要探知两方资本碰撞与融合后,究竟会诞生怎样的火花;这一联合背后,现有格局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宴会厅密密麻麻地坐满了人,大多数都是利益相关者,而双方新人的亲友倒是没见几位,甚至连阜理千方的苏千禾本人都没有到场。流言和闲话比病毒复制传播地更快,许多人在说,观星的陆氏是倒贴入赘进苏家,根本不得阜理的老总青睐;又有人说,苏家千金是奉子成婚,未婚先孕,所以让家里的长辈十分不满。 厚重的侧门门后,陆知齐正淡定地站在那里,低头整理着袖口。资深秘书低着头走来,双手递过了陆知齐需要的文件,眼睛有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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