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正文就到这儿啦朋友们,我总是喜欢完结在过年的时候,觉得温情又充满希望。后面把还要写的一点东西放番外里,番外应该还有几章(可能)。 这几年生活和工作上我都持续在一个高压状态下,时间塞得满满的,状态也确实很不怎么样,表达欲在下降。所以这本从最初我就想写一篇慢悠悠的日常文,让他们过上稳稳当当的日子,我的情绪也不足以支撑我我输出像以前那种有更强烈的情感冲突的文,所以这篇可能比以往都平淡。 我知道有些朋友对它和我都比较失望,虽然说了不止一次不背负任何期待,但还是对这些失望说声抱歉,对不起啦朋友。可就我个人来说,它已经把所有我想写的都写到了,乐知就像一个小太阳男孩儿长大了,方驰是长大了的好学生小古板,我非常爱他们。这就是我当下想写的东西,在写它的过程里我确实得到了治愈,以及久违的表达欲,对我来说足够啦。谢谢乐知和方驰,也谢谢一起阅读的大家,追连载辛苦了。 希望你们能看到很多很多喜欢的文,希望你们生活顺利、常常开心,希望咱们都能平和、温柔地生活。
第64章 番外1 庞家有四个孩子, 庞清本来是二女儿,上面还有个哥,下面一个弟一个妹, 后来哥哥脑炎没救回来,庞清成老大了。 在家里这三个孩子中, 她是最“特性”的一个。 从小不会像别的小孩儿那样跟父母黏来黏去,也没有别的小女孩儿那种活泼劲儿, 不爱出去玩,宁愿在家什么都不干地待着。小时候父母更喜欢她哥, 后来更喜欢弟弟妹妹, 她这性格实在是不亲人。 可能天生就是对情感需求低的人,不需要父母过多的关注, 也不需要特别亲密的朋友,上学时也不像别的女生那样有无话不谈的同伴。 随着年龄的增长, 性格渐渐成熟,这种在人群中显得有些奇怪的“独”,程度减轻了些。开始有了些不远不近的朋友,亲戚们互相走动来往时偶尔也能跟着串串门, 只是比起同龄人来看性格还是冷,表情和语气总是淡淡的。 上大学以后多数时间依然是一个人,不经常跟室友同行, 更喜欢独来独往,不会因为没有过于亲密的关系而觉得孤独,反而会因为独处感到轻松。 可就是这么一个性格“独”、脾气冷的人, 竟然捡回来一个孩子。 大三那年的寒假, 大多数学生都回家了, 只剩个别几个没买到火车票或是趁着假期打工的学生。庞清每年都多在学校待一段时间, 因为嫌家里人多太吵。 在她回家的前一天,白天去新华书店看了一天书,晚上才回学校。学校放假了不开后门,只在正门留了人看门,庞清因为宿舍离后门更近,这几天都是从一处能钻的破网那里进出。平时人来人往的后门小道,现在没有一个人,冷冷清清。 冬季天黑得早,六点多天就黑透了。长长的一条砖道,每走一步都会伴随着踩雪的“咯吱”声。而随着离学校后门越来越近,在“咯吱”声中间,开始能听到嘶哑的哭声。 庞清最初没听清,以为是野猫的叫声,后来哭声逐渐清晰起来。 那是一个装在纸箱里的婴儿。身上包着厚厚的被,用红绳捆起来,甚至连脸都没露出来,包被的一角挡着他的脸。 庞清天生胆大,一点没觉得害怕,伸手直接掀开挡着脸的那一角,看到一张哭到发紫的小脸。眼睛紧闭着,嘴唇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哭的,一直在打颤,嘴里还一颗牙都没长。 庞清前前后后地来回看看,小道上空无一人。婴儿在她脚边持续地哭,哭得人心烦。而或许是女性善良的天性又让这心烦里还夹着揪心和无措,无论如何不会扭头直接走了。 伴着哭声在原地站了两三分钟,最终弯腰把那个跟小猫一样重的一团小孩儿抱了起来。 90年代初期,虽已比再往前的年代好了很多,然而弃婴依然不是一个多么罕见的事。不知道是学校里的学生偷着生下来的,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使得一个孩子被丢弃,总之这是一个被放弃了婴儿。 庞清抱着那个一直哭的小孩儿送去了学校附近的派出所,派出所当时只有一个男警察在,别人要么出警要么巡逻去了,几起抢劫案和聚众斗殴案下来,最近治安严管。警察似乎对送小孩儿来已经见怪不怪,登记了她的个人信息,做了笔录,让她先把孩子放一边桌子上。 桌上烟灰缸好几个,烟灰浮了一层,乱七八糟的稿纸和档案袋杂乱地放着。 不好随意动这里的东西,庞清只挪走了两个烟灰缸,把这一团包着的小孩儿放在了桌上。被她抱了这半天,哭累了睡着了,放在桌上也不见醒。 正常送到派出所就没她什么事了,等着后续去学校调查确认这孩子跟她没关系就行。 庞清走之前回头看看那安安静静的一小团,心想终于送到了,这一路哭得闹心。 “你们会把他怎么办啊?”庞清问。 男警察咬着烟,说:“还能怎么办,明天送孤儿院,找不着家的直接就放那儿了。十个有九个找不着,扔都扔了,上哪儿找去,真找着了送回去保不齐还扔。” 庞清又问:“那今天晚上呢?” “今晚就在这儿,冲点奶粉喂喂,夏天也是别人捡了送来的,正好奶粉还有。”警察回头看了眼,说,“不会投胎的倒霉孩儿。” “就喂点奶粉?”庞清看着他,“那不得哭吗?” “哭不坏。”警察看着也没招儿,无奈地说,“别的我也不会,我还没结婚呢。” “你要不送医院去吧,在外面冻了不知道多长时间了,要是发烧的话这一宿还不烧傻了啊?”庞清说。 “医院人也不要啊,往哪科送?”警察看着这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学生,年龄虽不差几岁,见得却多。 警察又点了颗烟,跟她说:“老妹儿,你信不?人这一辈子都是命。该他活他就死不了,命里该他什么样儿他就什么样儿。他要命里不占傻,也不可能在我这儿待一宿就傻了;要命里带来的傻,这一宿我怎么伺候他,他该傻还是傻。” 庞清没回话,倒是说不上信不信命,她平时从来不想这些没影儿的东西,她只是觉得跟她没关系。她路上捡个孩子送派出所来了,她能做的都做完了。 庞清从派出所走了,走前那小孩儿还安安静静地睡着,没哭一声。 一个小时以后她又回来了,裹着大衣,围着个大围脖,把头和脸都挡严了。带了一卷卫生纸,带了两片用自己秋衣剪的布条,还带了个瓷勺。 不等进去就能听见婴儿的号啕,进去了看之前那男警察正抱着。巡逻的警察已经回来了两个,正围着暖气片烤手。 警察看见她,问:“你咋又来了?” 庞清把那一兜东西往椅子上一扔,站在另一片暖气旁边烘自己一身冷气。 她这人连声音都冷,听着没一点感情,“那他让我捡着了,不也是命吗?” 那晚上庞清在派出所待了一宿。把从前帮着带弟弟妹妹的经验用上了,哭了要么喂,要么换。不哭的时候她就倚着暖气片,抱着睡觉。 三十多年前的背景下,一切放在后来不合规、无法实现的事,在当时都过得去。 一个女大学生捡了个孩子,家里谁劝也不听,说多了就一句“你管不着我”。因为这事家里闹翻天了,大学还没毕业,对象还没成,先带个孩子以后咋办呢。她爸连断绝关系的话都说出来了,庞清费解地看着他,问:“就一个孩子你至于吗?” 要说她那时候有多爱这个孩子、多爱心泛滥,那也真没有。她那时候的想法就是非常简单地觉得,不就一个孩子吗?吃饭多个碗的事,算什么天大的事。 她甚至没有给自己捡了个孩子的概念,也没觉得自己当妈了,就只是“捡了个小孩儿”。 当时正在追求她的男生姓韩,得知这事觉得是天大的笑话,说她要是非留这孩子就算了吧。 “算了就算了。”庞清依然费解地看着他,还是那句,“你至于吗?” 男生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退让,最后的要求是这个孩子他可以出钱养,但是不能落在他们家,得放庞清爸妈家养,当个弟弟,而不是儿子。 那个年代养个孩子花费远没有后来高,中小学义务教育,高中大学凭考,庞清她爸是个干部,她从没觉得养孩子这点花费算是个事。 庞清说:“谁用你出钱了,他吃那几口饭能花几块钱啊。” 男生说:“我总不能婚都没结先有个儿子吧?他是哪来的我都不知道,我一辈子给谁养儿子啊?” “那你就别结。”庞清说。 后来他们还是结婚了,这个孩子就落在他们户口上,成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庞清跟家里人说,既然都落在我家了,他就是我孩子,谁也别嘴欠。她这脾气也没人敢惹她,不敢当她面说这事,只是亲戚们都知道这个孩子是怎么回事,小辈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 当初那个包被里其实夹了张纸,上面写了这个孩子的生日。 那张纸被庞清扔了,落户口时把日期定在被她捡到的那天。庞清心想,有必要吗?孩子你都扔了,记你生他那天干吗,算了吧。 从此韩方驰的生日都按庞清把他从纸箱里抱出来那天过。 韩方驰真的像当初庞清以为的那样,不用花费太多心思就长大了。他听话、聪明、懂事,性格不闹人,像个榜样小孩儿。 几年后生下的知墨像是复刻了一个女孩儿版的方驰,两个孩子没让庞清操过什么心,就像当初她说的,当妈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她该上班上班,该干什么干什么。 在生下韩知遥以前,庞清一直是这么觉得的。 韩知遥的出生对庞清来说才是真正的灾难,这是一个从幼儿期就难带的小孩儿,能哭能闹,脾气又大,一点不合心意就哭起没完。家里保姆换了一个又一个,没一个能长期坚持的。 她好像给自己生了个冤家,在那几年里每天心情烦躁,没了耐心,甚至变得易怒。 老韩在年轻时事业上精力花得多,能够为家里提供优渥的物质条件,事业和家庭不能兼顾,但只要他在家的时候,他都能尽全力去陪孩子。他爱他的妻子,爱他的女儿,只是不爱儿子。 方驰和知墨在那几年里尽可能地哄妹妹不哭,有时庞清看着他们,会在心里想,幸好还有他们俩,也不算完全失败。 但古灵精怪的小不点儿也有不气人的时候,偶尔不知道冒出一句什么机灵话来,庞清又会觉得,虽然没那两个省心,倒也挺稀罕的。 天生就性格淡漠的人,不会因为结了婚就转性了,也不会因为当了妈妈就情感表达浓烈起来。抱起任何一个孩子亲亲脸颊,说“妈妈好爱你”,这样的事一辈子不会在她身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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