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老爸指指那团东西,让他上前看看,却没想到他一个劲儿往后躲。 我没有办法,侧过脸瞅到了墙角边有一把笤帚,伸手够了过来,握在手里,往那团东西上戳了戳,只见软趴趴的,动也不动,没有什么反应。 老爸这才壮着胆子,走上前去,两只手用力一撑,移开了罩在旁边的破水缸。 水缸移开的一霎那,我只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要努力捂住自己的嘴巴,才能避免尖叫出声! 连一向见多识广的老爸,也吓得连连后退了几步。 那是一个人,一个死人! 下一秒,我的意识又回来了:死人是不会喊救命的。 我吓得手脚冰凉,连忙定一定神,蹲下身去查看,他的整张脸已经血肉模糊,一阵阵刺鼻的血腥气传来,我顿时别过面孔,连打了好几个干呕。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这时,老爸从后面探过身来,看了看说道:“都被打烂了,多半活不成喽。” 我心里冷笑,他怕是这种场面见多了吧,在行得很,自己也不是没有经历过。 只见老爸平趴在那个人身上,贴着他的面孔,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重新低下身,往那人的内衣口袋中一模,掏出一张支票。我握在手里,定睛一看,激动地连眼珠子都差点弹了出来:支票上写了五十万的金额,并且敲好了章。 真是天降横财,谁说我班向花一辈子就是个劳苦命? 我吹一记口哨,伸手将支票掖进自己的口袋,却被老爸一把捉住。 “这钱不能要!救了他,利先生自然有十万块的赏金。”老爸一字一句对我说道,一脸严肃。 我抬起眼笑他:“老爸,你傻了不成?!救他,只得十万,不救他,能得五十万,你叫我怎么选?!” 很少见到老爸这么认真的表情。他一向是那种没有好处绝不会做,给了好处也要掂量再三的人,从来没有打错算盘的时候过。 今天一定是吃错了药! 却见老爸不再跟我废话,低下身,背起那个人,就往家里走去,我只觉得莫名其妙,连忙从后面追了上去。 走到家门口,我掏出钥匙开门,一把止住老爸:“先说好,放到你的房间去。” 老爸把人背进自己的房间,小心翼翼地平放在床上,然后端来干净的水,替他细细地清洗伤口,不一会儿,染满血迹的绷带就扔了一地,对老爸来说,这些都已经是家常便饭。 我凑上前去,劝道:“要不,还是送医院吧。” “不能送医院!”老爸一口拒绝。 我待在他房间也帮不上忙,只好去厕所洗澡。 出来的时候,看见老爸已经忙活完毕,坐在客厅里抽烟。 他看见我,对我说道:“晚上,在你房间打个地铺。” 我牢牢地盯着他看,他被我看得有些心虚,终于,不耐烦地挥挥手:“好了好了,告诉你!” “他是谁?”我问道。 “锦绣天成的人。”老爸低声说道。 我冷笑道:“你当我三岁小孩儿啊!锦绣天成的人怎么会挺尸成这副样子?你一定是有了什么好处,不想告诉我,是不是?” 锦绣天成是本市最著名的一家夜总会。在外行人眼里,它不过是本市娱乐业的龙头。但实际上,它还不止开夜总会、建金钻酒廊,更是这九地三省最大的黑社会后营。老爸同黑社会的那帮小娄娄们混熟了,自然清楚得很,我也常从他那儿略闻一二。在行家口中,锦绣天成已经成了黑社会的代名词。 “你不知道,这两天,道上确实出事儿了。”老爸压低声音对我说道。 “怎么说?”我问他。 “利先生有一批货,想从福建走水路,一谈不拢,就跟当地的土鳖大打了起来。现在,那帮土鳖找上门,寻仇来了。昨天,锦绣的总管事唐川失踪,里面的人估计就是那票人干的。利先生已经放出话来,谁要是救了唐川,就赏十万块现金,外加他利罡的一个人情!” “利罡的人情!”我低声惊呼。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九地三省道上的人,谁没听过锦绣天成的当家主事利罡的大名?! 利罡的一个人情,非比寻常,可以是名屋豪宅,香车美人,也可以代表了强大的势力和靠山。 早几年,他还只到如今唐川的地位,短短五年间,就已经坐上了锦绣的第一把交椅,但凡本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哪个敢不给他三分薄面? 五十万?五十万有什么用?千金难买的是利罡的人情! 老爸的算盘是出了名的精,又怎么会算错呢? 可我已经冒了一头的冷汗,赶紧走到屋里把支票塞进了那人的上衣口袋,出来的时候,连声对老爸说:“幸好刚才没送医院。” “那当然,还不是老爸我想得周到。”他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 我朝房间努了努嘴:“人不会弄错吧。” “放心,这个我自有办法。”老爸拍着胸脯保证。 我点点头,这上面,我倒是不担心他。班勇强同志如果没有两把刷子,又怎么可能“黑白通吃”到今日呢? “你明天就可以去领赏金了吧。”我开口讽刺他。 却没想到他说道:“急什么,拖他个两三天,老子也好跟他们多开点条件!”说完,很是得意地朝我眨眨眼睛。 “就怕到时,别落个人财两空!”我泼他冷水。 “讲的是什么鬼话!告诉你,老子运气来的时候,挡都挡不住!想当年,老子……”老爸又开始手舞足蹈吹嘘起他的混迹史来。 我不再理他,走到自己房间,拉开棉被,躺了进去。 过了没多久,老爸也走进来,满身的烟味儿,嘴里还念念有词,在地上随便打了个地铺,就睡倒了。 经过晚上这么一闹,我已觉得浑身无力,两眼皮直打架,无心再听他说话,很快便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第三章 第二天,排的是白班,闹钟响了,我一觉醒来,老爸还在地上鼾声连连。 我爬下床,推开他的房间门,看见那人仍一动不动躺在床上,还在昏睡当中。 我走到厕所刷牙洗脸,穿上外套,便准备上班。自从老妈走后,我已经十年没有吃早饭的习惯了。 我关上房门,走下楼,到对面的公交站坐公车。 才站了一小会儿,就看到景姗那辆红色的Mini Cooper停在了跟前。 这两年,景叔餐馆的生意蒸蒸日上,等到景姗一毕业,他就送了她这辆车作为礼物。 “阿花,上车!”景姗向我挥了挥手。 我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收音机里正播着一首韩国舞曲,听着有点闹心,我别过头,把车窗摇下来。 “今天排的是早班?”她别过脸问我。 “嗯。”我顺口答了一句。 “对了,下个月,我要去意大利受训,有没有什么东西要带的?”她问我。 我没好气地回答道:“景小姐,我才刚拿到第二个月的工资,那些东西,都是按照我年薪算的,好不好?!” 景姗在一旁笑着说:“你看看你,应该买个好点的眼影,你们做销售的,门面是最重要的。” 我干脆破碗儿破摔,点点头:“夜市买的,才二十块。” 只见她满意地笑了,没有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渐渐放慢了车速,将车靠在路边,把车窗摇下来。 我探过身去问她:“怎么了?” 她皱皱眉,抱怨道:“阿姨的早餐总是做得太油腻,胃不太舒服。” 我木着一张脸,问她:“要不要去医院?” 她摇摇头,重新发动了引擎,车又迅速滑入了快车道。 “看来,我明天还是到外面吃早餐的好。”听见景姗这样说道。 我没有作声,别过脸去看窗外。虽然外面也没有什么好风景可以欣赏,甚至远远地望见了一个车祸现场。 “对了,阿花,你吃过了吗?”她好像终于想起什么,问道。 “噢,吃了吃了,我熬了一点粥。”我胡乱答道。 “还是你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已经吃了好几天的面包了。”景姗很不满意。 我只觉得胃微微有一点痛,按理说,已经十年没吃早饭,都习惯了,怎么今早又开始抽了呢? “昨晚,看见一个网友的博客里有两句话,写得特别好,特别有感觉。”景姗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从包里掏出一本精美的笔记本,递给我。 那是她专门用来摘抄所谓名言名句的本子。 我接过,翻到她手指的那一页,顺口念了出来:“醉看一湖烟花,凄凉了谁的爱情。” 我笑了,什么爱不爱的。 景姗,有时候,是会有这种天真的作派。大概,生活太过一帆风顺,如果不找个途径悲秋伤春一下,只怕幸福就要满得溢了出来。 我只好对她说道:“你的爱情已经够好了。初恋是这个男人,破处是这个男人,最后结婚,还是这个男人。” “喂,你可别乱说哦。”她喜滋滋地回答:“我和william很守规矩的,我们可是说好了,都要把第一次留到洞房。” 我彻底无语,妈妈到底是做了什么菜,把她养成这副样子的?男人说的话,是头一个不能信的。 18岁那年,曾晓也说过要照顾我一生一世,我立马感动坏了,跟着他到宾馆,同他上了床。 他是我一个高中同学的哥哥,其实,我并不喜欢他。只因为,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一生一世这种话,心中无比震撼,想找个途径报答他。 第一次痛得我死去活来,终于哭爹喊娘把他骂跑了,从此就再也没来找过我。毕竟,没有几个男人,会有耐心同处 女做 爱。 曾经翻过景姗的几本言情小说,里面总把那事儿描写得神乎其神,销 魂得不得了,男男女女个个都像吃了伟哥似的。 简直扯淡! 现在想来,对当时的一切都很模糊了,只觉得好笑,却并不后悔。 走过了就不要后悔,一旦后悔只能证明走过的全都是错。一生一世其实也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长。 我把笔记本还给景姗。 她大概觉得和我聊天是在对牛弹琴,闷闷不乐地从我手中接回了小本,重新塞回包里。 车很快驶到公司楼下。 我下车,关上车门,同她道别。我要去店里开工,她要转电梯到办公区开 始 她的白领生涯。 终于挨到下班时间,挤着公交车又出了一身臭汗,想起这时候老爸一定不在家,便无精打采想去超市买点熟食回来吃。 我掏出钥匙开门进去,却看见老爸破天荒坐在客厅里发呆。 他看见我回来,一步上前,抓住我的胳膊,厉声问道:“人呢?!”我被吓了一大跳,随即反驳道:“有毛病啊!我今天上早班!”老爸更急了,对着我吼道:“谁问你啦!老子是问昨晚的那个人呢?!”我顿时愣住了,下一秒,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了上来,我一把推开他,跑到房间里一看,床上的被褥依然凌乱地堆着,地板上扔满了染血的绷带和纱布,可是偌大的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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