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待一会儿,他都觉得膈应。 这时,靳修竹刚好午睡醒了,一出门见他要走,就叫住他:“林林,留下来吃个晚饭吧,我们好久没见了。” 周煜林回头看了眼凌数,眼里是刺骨的冷意,一字一句:“不吃了。他家的饭,我吃着反胃。” 靳修竹皱眉,他打小就认识周煜林,周煜林的性格一直很温和,哪怕是生气,也很少说伤人的话。 这还是头一回,看到周煜林露出这么有攻击性的一面。 看样子,是被彻底惹毛了。 靳修竹刀了一眼凌数:“你把他怎么了。” 凌数只说:“没什么。我跟他之间的事。” 周煜林冷哼一声:“哥,你以前经常告诫我,靳修臣不是好人,让我小心。” “现在我把这句话还给你。” 又看向凌数:“以后我在的地方,你最好别出现。我们互相拉对方进黑名单吧。” 周煜林临走前,带着一点发泄的力道,把门哐咚一声摔上的。 这天,周煜林一个人在寒冷的大街上走了很久。 醒醒脑子。 等天色逐渐暗沉时,他整个人已经平静。 大概是,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太多,变故太大,周煜林的承受能力提高了,这种事,他也只用了那么几个小时,就收拾好了自己。 回到家,周煜林还没进门,就听见院子的角落里,哐咚一声巨响。 他放轻了脚步找过去,就看见,明黎正面向墙壁,背对着他。 一只手抵在墙上,指关节已经破皮流血了,另一只手正握着电话在讲。 明黎:“我说了我不愿意!听不懂吗!” “非得把人往死里逼?!” “随你们折腾吧,我不去就是不去。我有喜欢的人,你们休想在结婚这件事上逼我。” 电话被挂断,但明黎却僵硬地杵在那儿,很久都没动。 周煜林犹豫着要不要出声时,面前的男人突然转身,发泄地狠踹了一脚墙根。 明黎胸膛剧烈起伏着:“都是利欲熏心的饿狼!没他妈一个好东西!” 周煜林半张着嘴,微讶。 认识明黎这么久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明黎这么失态的样子,也是第一次听见明黎带脏地说话。 大概,是真的被逼到绝境了。 一时间,周煜林有些心疼。 估计明黎也不愿意被人看到这幅样子。 周煜林正要装作什么都没看见,悄没声地离开时,明黎忽然瞧见了他。 气氛默然 好一会儿,明黎才勉强露出一个笑:“都看见了?” 周煜林:“嗯。” 明黎叹息一声:“看来师哥的好形象,是要败坏在今天了。” 周煜林摇头:“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扛不住的难事,发脾气很正常。师哥对自己要求太高了。” 紧绷的神经,因为周煜林的这番话松懈了些,明黎随便在屋檐的台阶上坐下,望着半空也不说话。 周煜林陪着他坐下:“师哥要是心情不好,可以跟我聊聊。” 明黎安静片刻,嗓音疲惫:“好累啊……” “我以为这么多年了,我都已经习惯这种窒息的生活了,没想到还是觉得累。” 周煜林:“如果是不好的生活,就不要去习惯它,一旦习惯了,人创造和寻找幸福的能力,会降低。” “就好像被压弯了腰的麦子,它习惯了弯腰,那它的顶端就注定只能面朝黄土,很难再晒到太阳。” 明黎偏头看他,眼睛逐渐眯起,随后缓缓勾起一个笑: “要不要听听师哥的故事?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可怜和同情我,所以我愿意跟你讲。” 周煜林就是有那样的魅力,让人能安心在他面前袒露伤疤和脆弱,不用担心被他看不起。 而且相处越久,明黎越觉得这个人,像一坛醇香厚重的酒,越品越有滋味,让人回味无穷。 周煜林:“好。师哥说吧,我听着。” 明黎:“你注意过我平时怎么拿筷子吃饭的吗。” 周煜林简短回忆了下:“嗯。师哥喜欢把筷子拿得很短。” 寻常人吃饭,一般握着筷子的中上部分,但明黎不同,他喜欢握着筷子的中下部分,几乎快靠近吃饭的那一头了。 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周煜林还问过,这样拿筷子夹菜,不会不方便吗,还容易被饭菜的热气烫到,当时明黎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明黎看向远方,视线变得飘忽:“我小时候就爱这样拿筷子,因为那时候人小,家里父母为了追求美观和优雅,筷子是用金银打造的,又粗又滑,我拿不动,于是只能拿下面一些。” 周煜林了然地点头。 明黎:“然后父母就说,我这样拿筷子不优雅,在外人面前吃饭,会失了明家的体面,他们就训练我,一定要逼我按照他们的心意拿筷子。” 明黎:“每次吃饭,就让管家拿一把戒尺在我旁边站着,只要我拿筷子的姿势不对,就打手。” “起初的时候,一顿饭下来,手都被打红了。再长大一点,我终于学会了正常拿筷子,挨的打就少了,但这个规矩,一直被保留了下来。” “直到我二十岁,在家里吃饭,还是会有管家拿着戒尺站在我身旁。那种窒息的感觉……” 周煜林听完,心情复杂地叹了口气。 拿筷子只是一件特别微小的事,小到平常人都没注意过,但明黎尚且被这么严格地规训,其他事可想而知。 周煜林:“后来呢。” 明黎:“后来,我父亲去世了,终于轮到我当上家主了,当家的第一天,我就在吃饭时,当着我母亲的面,故意不好好拿筷子。” 这不仅仅是筷子的事儿,而是他对这么多年窒息的生活,无处不在的规训和压迫,做出的反抗。 明黎笑起来:“我妈那天看我的眼神,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匪夷所思的表情,真的很好笑。” “她就问我,她说,这么多年了,你不已经改过来了吗。我说,不,我从来没改过,只是以前我在家没有话语权,不得不听你们的。现在我要自己做决定了。” 周煜林轻声:“然后呢。” 明黎喃喃着:“然后啊,然后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但是第二天,我的经济来源就被切断了,那时我还在上大学,只不过放假回国在家,我自己搞了个珠宝设计的工作室,没钱后,一天都过不下去。” 明黎自嘲道:“我当时才明白,我这个家主,就是个屁,什么也不是。名义上好听罢了。只要不让他们顺心,分分钟就能让我下台。” 他们需要的也不是明黎,而是一个家族的象征,这个象征需要足够体面,足够优秀,能为家族带来足够的荣誉,而从小就是家族里最优秀的孩子的明黎十分符合。 明黎这个家主,说白了只是一个在家族这面墙上,高高挂起的徽章。 周煜林抬手,拍拍他的肩,想给予他一点安抚。 明黎吸了吸鼻子:“他们要的是我好好拿筷子吗?不。我怎么拿筷子,都影响不到家族的荣誉,也影响不到家族的生意。” “他们为什么就是抓着我这件事不放呢?因为他们要的,是我听话,完全听话。所以哪怕是在拿筷子这么小的一件事上,都绝不允许我叛逆。” 安静片刻,明黎调整好自己的心情,才继续说: “又过了几年,我成了珠宝行业有名的顶尖设计师,给家族带来了荣誉,对掌管公司的手段也熟练了很多,我终于开始有一点话语权了。” “然后我再也没好好拿过筷子,哪怕是当着我妈、我家里所有长辈们的面,我就不好好拿筷子。起初时,他们也呵斥过我,但我直接把饭桌掀了,既然这样,谁都别吃了。” 周煜林:“干得好。” 明黎笑了下:“是啊。掀桌确实畅快。我第一次觉得活着好畅快。他们也拿我没办法。” “但是,接下来半个月,他们开始到处给我使绊子,用自己在公司的权利,打压我,给我施压,趁机给自己捞油水,搞得整个公司都乌烟瘴气的。” “我妈哭天抢地地骂我,说我难道要把公司、把父亲的心血,就这么败了,那半个月差点把我逼崩溃。” 周煜林:“然后呢。” 明黎揉了把脸:“能怎么办,我只能妥协,低头。但他们也稍稍让了步,而我获得的,不过是能自己决定怎么拿筷子的自由。” 明黎看向周煜林,笑起来,但眼眶发红:“我是不是像个笑话一样,抗争了这么多年,只实现了拿筷子自由。” 周煜林摇头:“不。你很勇敢。” 这么多年,从小在那种环境里长大,但从来没丢失过自己抗争的心,没有被家族同化,这就已经很难得了。 明黎:“……但是这次我恐怕,很难熬过去。婚姻这种大事,牵扯到的利益巨大,他们怎么舍得放弃。” 不过如今情况比当年好,公司里明黎进行了换血,有很多都是他的人,他那些叔叔伯伯们想从公司那边动作,能干的事儿也不多,翻不起大波浪。 但难就难在,明黎的母亲,在这件事上,跟他的叔伯们是站一块儿的,也非常强势地要逼婚。 而且他母亲病了,动不动就用自己的命威胁,明黎根本无法违背母亲的意愿。 只能像韩美美说的那样,既然内部放弃不了,那就从外部入手,逼他们放弃,让圈子里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跟别人结婚了,那大家都是要脸面的人,也不至于说当小三撬墙角。 如果没有人愿意跟明家联姻,那长辈们不管打什么主意,都是一场空。 周煜林沉默了很久,突然说:“师哥,我帮你吧。” 明黎对他那么好,到了该他还的时候了。 明黎顿住,扭头看他。 周煜林:“我想帮你。我们结婚吧。” 【作者有话说】 明黎是好人,不会插足和拆散主角俩的哈,明黎有很重要的使命,所以戏份多了点QVQ
第70章 出国返校的前两天 金锐成突然告诉三个孩子,他办了一个慈善拍卖会。 作用嘛,一是处理这一年内,他制作失败的珠宝首饰,二是为了给一些特殊病症的孩子们,筹集一些公益医疗费。 还让周煜林他们,也把自己做好不用的珠宝首饰,都放进去,顶着金教授徒弟的名号,也能拍卖到一个好价钱。 虽然这个拍卖会是临时举办的,金锐成只是在自己的微信上,发了条朋友圈,但来的人很多。 金锐成不常在国内,大家都想趁这个机会,在他面前刷一刷脸。 当天,周煜林和明黎负责接待客人,韩美美在后台偷懒躲清闲。
141 首页 上一页 98 99 100 101 102 10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