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意识地用自己最喜欢的一位诗人给这个孩子取名。 这位年轻男子就是隆。 半个月前,他还在港城陪自己的爸爸和傅庭雪谈生意,没想到傅庭雪这个老狐狸给他们下了套。 老教父被廉警司的人捉走后,隆绑架了傅庭雪心爱的小儿子,想以此做人质交换。 但傅庭雪居然放弃了这个心爱的小儿子,隆没办法,只好带着这个孩子一起躲避警察的追踪。 老教父所有的养子里,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港城。 想到那个坑爹的老狐狸,隆抱紧怀里的男孩,脸上保持慈爱的表情,内心却在疯狂地咆哮:老子为什么要带这小崽子上路啊? 说实话,在上火车的前一刻,他都还在考虑要不要找个垃圾桶把这小崽子扔掉。 但几经犹豫,他还是没扔。 当在新闻上得知爸爸已经被枪毙后,隆本来是打算杀掉这个小崽子的。 他上好子弹,枪口对准床上烧得迷迷糊糊的男孩,但却怎么也扣不下扳机。 傅庭雪再怎么可恶,但这个孩子终究是无辜的,而且还是个八岁的小孩子,这样做未免太残忍。 就在隆内心焦灼地拉扯时,他突然听到,高烧中的男孩好像在喊妈妈…… 隆是听不懂中文的,但世界上所有牙牙学语的婴儿,都能自然地发出妈妈的声音,仿佛那是他们从出生时就已经录入的声音。 犹豫良久后,他嘴里骂了句脏话,收回自己的手枪, 把男孩从床上抱起来,出门去找药店。 烧得迷迷糊糊的男孩乖巧地靠在他的胸膛上,握住他的一根手指。 那种温热的触感,让他心里微微一动。 正好这时,隆怀里的男孩悠悠转醒,他迟钝地转动眼珠,像是在疑惑自己在哪里。 隆的心立马提起来:该死,怎么醒过来了? 他带这生病的小崽子没日没夜地躲了三天三夜,好容易才躲开那些警察,可不能前功尽弃。 但男孩睁眼后却没有哭闹,他只是乖巧地把脑袋靠在隆的胸膛上,眼神一片宁静,甚至透出些许呆气。 隆眉头微皱:正常孩子知道自己被绑架后会那么镇定吗? 等等,傅庭雪好像说过这孩子是个哑巴,但哑巴也不至于被陌生人绑走都不哭吧? 他隐约觉得这小崽子应该有哪里不对劲,但在外人眼里,火车上有这样不哭不闹的小孩子真是谢天谢地,至少不会影响他们的睡眠。 女乘客从包里摸出几颗奶糖塞在孩子的手心:“真漂亮,怎么会那么漂亮呢,他妈妈一定是个大美人。” 男孩的眉眼出奇的清秀漂亮,他肌肤很白,但不是西方人那种沉重不透明的白,而是凝脂般的质感,温暖细腻。 因为发烧,他脸上还留着一抹淡淡的绯红,非常可爱。 隆确实长相英俊,但和这孩子比起来,就显得粗狂了。 他叹气道:“他妈妈是个中国人,因为生病过世了,我打算把他带回伦敦生活。” 女乘客听后更是怜爱不已,还主动帮隆抱了一会儿。 列车逐渐驶离东北边境,来到俄罗斯境内,它穿行在东西伯利亚的红枫林中,像一条黑色的长蛇。 那时大概是千禧年,苏联虽然已经解体几年了,隆还是能在看到不少列宁像,但早已布满青苔和锈迹。 只可惜雕像还在,那个钢铁巨人的时代却永远过去了。 ……至少单向透明的时期过去了。 当然,隆也没有幸灾乐祸地想嘲笑这个国家的意思,因为他母国政府到底谁说了算都是个问题,英国内阁还是美国总统? 隆轻扯嘴角,嘲讽地笑。 等到要吃晚饭时,隆清点了一下自己还剩的现金,发现钱已经不剩多少了,省着点用,勉强能撑到回到英国。 隆看向面色苍白消瘦的男孩,咬牙买了一杯热牛奶、一块干面包和两个鸡蛋,火车上的食物贵得令人咂舌,通常比超市贵上五倍不止。 见男孩不吃,隆把他抱在膝盖上,皱眉一勺一勺地喂给他。 在乘客们看不到的地方,他凑到男孩身边低声道:“你乖一点,回伦敦后,我给你买草莓。” 男孩喜欢草莓也是他在傅庭雪那里听说的,傅庭雪在他和爸爸面前表现得简直像个儿控,没想到都是装的! 一想到自己估计甩不掉这个小拖油瓶,隆就捶胸顿首,感觉自己被坑了。 男孩睫毛轻颤,他抬头看了一眼隆,眼神里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他听话地喝下热牛奶,缩成一小团偎进隆怀里。 隆抱着他软绵绵的身体,心想:还是挺乖的,就是不知道手感怎么样。 他顿生好奇心,捏捏小爪子,又揉捏脸蛋,玩得不亦乐乎。 但无论隆怎么揉捏,男孩都不会挣扎和发火。 对面的女乘客看不下去了,有些责怪道:“哎呀,你这个当爸爸的,怎么还这么幼稚,宝宝的脸都被你捏红了。” 隆干笑一声,收回作恶多端的手。 连续八天的车程后,列车停在终点站圣彼得堡,隆抱着男孩下火车后,又在港口乘船回到英国。 他就这样有惊无险地回到英国,但他刚回到老家约克郡,他的老朋友就让他赶紧躲起来,因为爸爸的亲儿子正在私底下通缉他。 他们怀疑是隆出卖了爸爸,甚至还私吞掉那一大笔“美元”。 隆是个被遗弃的孤儿,他被爸爸捡回来时,左腿甚至还有些残疾,他曾经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但这却招来爸爸亲儿子的不满和记恨。 约克群是呆不下了,没办法,隆只好带着纪贤在伦敦过上东躲西藏的日子。 他在伦敦租了一间简陋的阁楼,和纪贤安顿下来。 “真像只奶猫啊。” 阁楼的床上,隆伸手去摸纪贤下巴上的软肉。 纪贤正在睡觉,小小的一只蜷缩在他的臂弯里,乌黑的小脑袋靠在他的胸肌上。 这些奔波的日子里,纪贤一直都很乖,隆一开始担心的大吵大闹的场景全部没发生,让他省心了不少。 但想到以后的生活,隆又十分头疼:唉,到底该怎么办,不会要我一直养着他吧。 他心想:要不找个机会把他送到修道院去吧。 可想到这孩子是个哑巴,他又实在不忍心。 天空泛起鱼肚白,隆没再继续想下去,起床打算做早饭。 然而,他刚起身就发现不对劲。 因为……他的胸肌上的两粒小红豆肿起来了。 看着上面可疑的水渍,隆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小崽子果然不是个省心的。 “我以后每天都给你煮牛奶,别抱住我的胸使劲啃,你把我吸肿了,我出去约会怎么向夫人解释?” “我又不是你妈。” 阁楼简陋的厨房里,隆正手忙脚乱地煎鸡蛋,小奶锅里的牛奶煮得咕咚咕咚地响。 作为一位生活粗狂的男人,他从来都没做过饭,但也不可能让孩子跟他一起吃快餐,只好努力学习怎么奶孩子。 因为没安油烟机,厨房里满是烟,呛得隆咳嗽不止。 手忙脚乱地把牛奶和鸡蛋放在饭桌上后,隆又骂骂咧咧地把纪贤抱到椅子上,把叉子塞在他的手里。 “行了,吃吧。” 一切都做好后,隆才终于松了口气,他煎鸡蛋时没穿上衣,几滴热油溅在他结实的胸肌上,红 肿了一片。 鸡蛋有些煎糊了,牛奶的味道也很一般。 但纪贤还是捏着叉子,慢慢地开始吃早饭,他一边吃一边看向隆。 隆正在躺在旧沙发上,一边喝啤酒,一边啃汉堡,电视里的喜剧逗得他哈哈大笑。 他看隆的那种眼神,总之不是警惕。 吃完早饭后,隆把纪贤关在家里,自己出去工作。 但不是那种正经的工作,爸爸的亲儿子到处在找他,他一旦使用信用卡,就会暴露自己的位置。 没办法,他只好从事一些,嗯,服务业? 隆给自己立的人设是青少年时期被黑寡妇骗钱骗身,年纪轻轻就独自带娃的男青年。 他相貌英俊,金色的头发天然卷,发梢略带红棕色,胸肌结实饱满,一看就是深受夫人们喜爱的小伙子。 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和有钱寂寞的夫人,你在很多西方名著里都找到这样的经典搭配。 隆偶尔还会带纪贤一起出门,一位叫海伦的夫人非常喜欢这个孩子。 她出手很大方,不仅亲自带这孩子去置办每个季节的衣物,还每次都会给隆塞两千英镑,让他给好好抚养小keats。 日子就这么过着,直到有一天,隆出门后迟迟没有回家。 纪贤饿了整整两天后,他在家里找到几枚银币,从后花园里翻到隔壁邻居的家里,希望和邻居换点面包。 邻居显然是个大户人家,房子很大很大,纪贤绕了很久,都没能找到厨房。 出乎意料的是,这座大房子里的仆人并不合格,花园都没人打理,他们连房子里溜进只小猫都不知道。 “少爷的病怎么还不见好,伦敦这样的城市也不适合养病,老爷还是把他接回德国比较好。” “老爷刚迎娶一位新夫人,新夫人刚怀孕,他哪里还记得这个病恹恹的儿子。” “谁知道呢,老爷已经两个月没来看望小少爷了。” 走廊里走过几个佣人,但纪贤那时听不懂德语,也不会比划手语,他很饿,只想找东西填饱肚子。 他看到佣人,连忙追上去,但因为这屋子太大太绕,他居然跟丢了,迷迷糊糊间绕到一个门没关好的房间。 迟疑一瞬后,纪贤推开门。 “你是谁?” 原来是个卧房,一个金发男孩病恹恹地躺在床上,他看上去病得很重,脸都瘦得脱形了。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吃力地抽出枕头下的袖珍小手枪,对准眼前的陌生人。
第37章 弱小,可怜,没有任何价值的小生物。 这小东西到底从哪里窜出来的? 希尔德躺在床上,他不动声色地观察坐在高背靠椅上的男孩,神情冰冷傲慢,像是一只凶狠的小野兽,时刻准备挥舞锋利的爪牙。 男孩看上去应该要比自己小上一些,有一张漂亮、充满孩子气的小脸,肌肤冰雪般素白,像是来自东方的白瓷。 他的面容也确实是纯正的东方人,但眼瞳的颜色并不纯正,应该是混入其他种族的血脉。 男孩正在吃蛋糕,一边吃一边小心翼翼地偷看希尔德。 这个模样像是被投喂的奶猫,表面对人类温顺亲切,实际非常敏感,时刻对四周的环境充满警惕。 在男孩意外地闯入自己的房间后,希尔德原本以为是他家族里哪个亲人派来刺探他的情况的,毕竟他家里养的那种“童工”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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