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沙发上坐定,才发现包厢进了几个生面孔,看装扮应该是酒吧的人,女的穿着包.臀短裙,男的穿着紧身衬衫和显腰身的黑裤子,看着都很年轻。 叫来做什么的不言而喻,酒吧多多少少都涉及那方面的交易。 三女两男。 两男的背对徐鹤洲这边,正跪在桌边摆酒杯,往里倒着红的白的。 徐鹤洲皱着眉,打量了几眼背影,甚至怀疑是否成年了,他向来不喜欢这种风气,更别说今天是他做东,虽说是请客户私下聚聚,但也不能闹得太过分。 徐鹤洲皱眉,刚想起身说什么,只见其中一个男孩儿被客户刘格拖进了怀里,一双手扶在人臀下。 男孩儿一直低着头,不知是羞涩还是害怕,或是在躲闪什么,嘴里轻声地说着“不行”“不是的”,由于背对着徐鹤洲,他听不太清。 “徐总!”都到这种地方来了,刘格自然以为怀里的人是在欲情故纵,他摸得更用力了,眸子里闪着兴奋的光,叫了徐鹤洲一声:“快,还有一个呢,也嫩得很,正好留给你!” 刘格抛出个“你懂的”眼神,见怀中的人仍在挣扎,也跟着来劲儿了,将注意力收回,一把将人牢牢桎梏住,把人抵在了墙上,去看他胸前的铭牌。 嘴里还混不吝地说着:“干嘛呢这是,来都来了还玩这套?把哥伺候好了以后多的是好处,来,让我看看你叫啥,以后哥找你们经理,专点你!” “两个啥字啊这。”刘格喝了不少酒,有些口齿不清地念出来,“沈,沈——潼——” 话音刚落,刚准备走过去制止的徐鹤洲猛地定在了原地,包厢里比较嘈杂,他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天花板上的灯光一束束从不远处男孩儿身上扫过,徐鹤洲目光阴沉地望过去,只见刚才背对他的人,此刻已经被人抵在了墙上,露出那张万分熟悉的侧脸。 徐鹤洲确定了。 原来他没听错。 更不是同名同姓。 就是沈潼。 是昨天才在学校打了架闯了祸,却依旧不和他联系,直到现在一条信息也没给他发的沈潼,是他刚从外边儿把人领回来,就执意要自己出去住的沈潼。 原来想要一个人住就是为了好来酒吧,来这儿被老男人占便宜摸大腿!怎么,是他这个资助人给的钱还不够吗?还得让一个高中生跑来酒吧赚这种钱! 原来不是害羞也不是害怕,他就说怎么看着像是在闪躲什么的样子,可不就是在躲他吗! 徐鹤洲很难描述自己此刻的心情,那种恼怒甚至要比赵恒修一次又一次和他提郑书青更为强烈。 徐鹤洲很确定,如果怒火有实物,这间包厢此刻绝对已经被点燃了。如果可以,他甚至恨不得现在就把那破小孩儿抓过来狠狠揍一顿! ----
第2章 不祥 沈潼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徐鹤洲,他单膝跪在沙发边倒酒,尽可能把头压低,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根本不敢回头,只能用余光匆匆瞟几眼。 没看错,就是徐鹤洲。 怎么会有这么碰巧的事,沈潼紧张地暗暗咬牙。 其实沈潼已经在这家酒吧兼职近一个月了,而恰巧一个多月前,徐鹤洲将他从C城带到了A市,也就是说,他刚来A市,刚被徐鹤洲资助没多久,就急忙找了这份兼职。 倒不是因为徐鹤洲苛待了他。 沈潼并不缺钱,相反,徐鹤洲将他带到A市的第一天就转了一大笔钱给他。但沈潼非常缺安全感,即使有了徐鹤洲这个资助人,内心深处依旧有对未来的不安,总认为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不能单靠徐鹤洲的资助活下去。 这是沈潼从曾经那些苦日子中得出的结论。 …… 沈潼的确是个苦惯了的孩子。 他三岁时走丢,被一个老爷子捡了去,老爷子耳朵有轻微残疾,无法从事正常工作,只能靠卖苦力赚钱,可以说沈潼十五岁前一直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所以导致他看起来非常瘦。 好在皮肤天生白,再加上精致的五官,使得瘦白两种特质在他身上结合起来,丝毫不像营养不良的样子,反而有种天生的养尊处优感。 直到老爷子去世,机缘巧合之下沈潼和亲哥沈潭相认,于是他开始跟着哥哥生活,也就是在相认回家后才得知,原来他们的亲生父母在一个月前刚刚离世。 其实得知这个消息时沈潼的心情很平静,他走丢时才三岁,人生前十五年并没有对父母的印象,自然也谈不上有多少感情,就更不会因此悲伤了。 他当时唯一的想法是,这个世界上,他只有哥哥了。 可没想到,就在他越来越依赖沈潭这个哥哥时,沈潭因患癌症住进了医院。 沈潼还很清楚地记得那天,沈潭在他身后很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怎么流鼻血了”,下一秒就倒在了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一检查就是晚期,短短三个月,在沈潼还没接受沈潭患癌这个事实时,生活却像开了快进键,他需要再次去接受沈潭再也醒不过来这个更残酷的事实。 那时候的沈潼不过十七岁,和沈潭相认也才两年,但兄弟俩身上流着一样的血,更别说沈潭这个做哥哥的极为负责,什么都替沈潼着想,沈潼读书聪明,他便早早辍学打工供弟弟读书。 沈潭付出的这些,沈潼通通看在眼里,也正因此,在沈潭去世后,沈潼彻底崩溃了。 他失去了他在这世上最后一个亲人。 …… 后来是怎么一步步踏进自我谴责的怪圈,又是怎么一步步走向自.杀的,沈潼其实记忆有些模糊了,即使并没有过去多久,但那样昏暗的日子就仿佛一个吃人的噩梦,实在是太可怕了。 沈潼只记得过去的一年,他常常白天在路上游荡,晚上躲在被子里哭泣,不止一次骂自己,丧门星,真是个丧门星。 都离开了,怎么一个个都离开了,离开好,离开挺好的,既然这样,那他也离开这个世界吧。 或许,从始至终他才是那个不该活在这世上的人。 只是沈潼没想到,一场准备已久的自.杀,自己最后竟然会被人救下,一个寺庙里的慈恩大师,一个徐鹤洲,前者救了他的性命,后者则是彻底拯救了他的生活——就在沈潼认为人生无望时,慈恩大师说:“再等等吧,你的贵人要来了。” 果不其然,就在这时,徐鹤洲出现了,他说:“以后我会资助你读书,但我不常住C城,你需要和我一起回A市。” 一句没有任何赘述的话,让沈潼几乎死掉的心再次跳动起来,即使沈潼知道,徐鹤洲资助他并不是因为他本人,而是因为他是沈潭的弟弟,资助他不过是为了完成沈潭临终的遗愿。 他的心依旧为此而激烈跳动。 或许徐鹤洲已经不记得了,沈潼心想,但他还记得很清楚,这并不是他们俩第一次见。 他和徐鹤洲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夏天。 …… 那时候沈潭还在徐鹤洲身边工作,是徐鹤洲的司机兼生活助理。沈潼还记得那天温度奇高,他放学后去找沈潭,站在沈潭身后边擦额角的汗,边啃着一根冰棍儿,等着沈潭口中的“徐总”过来。 没等多久,一辆漆黑的轿车停在了他们身前,沈潼还记得沈潭以前经常在他耳边提,这车多贵多贵,以后等真赚了大钱,也让他试试坐豪车副驾的滋味,沈潼不以为意。 车刚停稳,驾驶座下来一个男人,很英气的长相,五官深邃,下颌线锋利得和人的气质一样,有些冷然。 沈潼听见沈潭叫了一声“徐总”,心下才了然,原来这就是徐鹤洲。 还没等他仔细认清长相,男人和他们草草打了声招呼,就立马去拉副驾的门,他用哄的语气说:“下来了宝贝儿。” 车内立马传出一道清脆的男声,发脾气似的:“热死了徐鹤洲,我不下,你也不看看今天温度多高,晒死人!” “听话啊好不好,今天有正事呢。”男人被下了面子也没有丝毫尴尬,继续哄着,仿佛这就是两人日常相处的样子,他耐心十足,甚至脱了外套将车里的人盖住,抱了抱:“这样呢,会不会不晒点儿?” 车内的男人噗嗤笑出声:“是不晒了,但是可以闷死我。” …… 两人一个作一个哄,闹了好半响,最后车里的男人总算是顺了气,才终于肯下车。而这时候的沈潼早吃完了冰棍儿,他站在大马路牙子旁,热汗一股股往下流,差点被晒得晕倒,他没忍住往前站了站,想凑近点儿,单纯为了感受一丝车内的冷气。 冷气从车内飘出,顺着沈潼的脚腕往上缠,沈潼顿时感到双腿凉快得不行。 他想,原来夏天在豪车里这么舒服啊,那一瞬间,沈潼决定支持沈潭赚钱买豪车的想法。 …… 后来沈潼才知道,原来后下车的那个男人叫郑书青,沈潭和他说,这世上男人不仅可以有女朋友,也可以有男朋友,都是恋爱关系中的一种。 沈潼那时候还不太明白,但他明白了另一件事——原来他以为夏天跟在哥哥身后吃上一根冰棍儿就是幸福,即使热得发晕也没关系。但当大夏天的,徐鹤洲脱下外套盖住坐在车内的郑书青,只是怕他晒到太阳时,沈潼知道了,幸福是不能比较的,当幸福成为可以比较的具象化时,这世上就会出现一个个“更幸福”的人。 很显然他沈潼并不属于“更幸福”那一批。 于是沈潼在不知道男人的“男朋友”到底是什么意思的年纪,就先体会到了嫉妒的滋味,只不过当时的他并不明白这份嫉妒的由来。 后来沈潼知道了,就和在寺庙里浑浑噩噩过了一年,某个清晨转身突然看见徐鹤洲时的心跳加速一样,这其中必然是有某种憧憬在的,沈潼现在可以毫不犹豫地承认,那是因为他也渴望获得那种幸福。 获得那个叫郑书青的男人曾获得过的幸福,至于那种幸福和“男人的男朋友”有什么关系,他并不在意,甚至直到现在,他也没想去理清。 他唯一在意的是,在徐鹤洲提出资助他,提出要带他去A市时,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那是因为他的心脏在告诉他—— 那种幸福,现在轮到他了。 …… 回忆收束。 左闪右躲,就在沈潼以为只要自己不抬头,默默把酒倒完出包厢就能逃过一劫时,偏偏被一旁的中年男人一把拉进了怀里。 肥硕的大手,满嘴的烟臭,沈潼屏息挣扎着。 其实他来这间酒吧真的只是做个普通兼职,负责上上酒水做做清洁,真正从事“服务工作”的同事因肚子痛,几分钟前去卫生间了,同事再三恳求,他实在不忍拒绝才过来替一会儿。 哪知道一进门就会碰见徐鹤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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