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命百岁 作者:中森林辛 文案: 前冷心冷面后黏着老婆弄断床腿攻x前笨蛋痴情后心灰意冷抑郁逃离受 —— 二零零九冬,云聿的地下室里迎来了新住客傅朝华。 他有心脏病,傅朝华丢了记忆,倒也相配。 后来如日中天的影帝,那时候最常做的就是拥着云聿,躺在逼仄的单人床上亲他闹他。 也会贴在他胸口听心跳,一贴就是整夜。 皮肉相近,心意相通。 可数年后再相见,傅朝华是拿奖手软的影帝,他是刑满出狱的罪人。 至于那些情浓日夜,傅朝华半点也不记得。 于是昔日枕边人,甘作今日暖床客。 就让他在死前,尽可能多陪傅朝华一些时间吧。 傅朝华身边人都知道,他有一个皮相极佳的小情人,似乎身体不太好,弱不禁风,我见犹怜。 不过到底只是情人,该结婚傅朝华还是要结的。 直到云聿发生了车祸,傅朝华赶过去时只看见被血液浸湿的马路。 天旋地转,记忆残片归位,却再没有人能让傅朝华贴着胸口听一夜心跳,只为确保他还活着。 —— 追妻,不换攻,主受,HE 标签: 破镜重圆 失忆 年上 火葬场 笨蛋美人
第零章 楔子 还没到早上六点,云聿就被疼醒了。 先是心脏一阵阵的缩着疼,呼吸不畅,把人从梦里弄醒了,接着浑身开始冒虚汗。不知道过了多久,揪着跳让人心发慌那股劲儿刚过去,一只手就摁住云聿胳膊,含糊略带调笑的男声在背后响起:“这么早就想了?” 几个零散的吻渐次落在云聿肩头,云聿才刚刚从发作的病情中缓过来,不很有力气对付男人,他清清嗓子,努力让自己声音听起来正常:“先生今天不去片场吗,我是想起来给您做早餐的。” 傅朝华闻言动作一顿,松开他平躺在床上:“去。” 云聿松了一口气,撑着身子起床,怕傅朝华反悔,没敢当着他的面把睡衣换掉。 坐在床边刚把脚塞进拖鞋里,傅朝华又开口了:“弄点清淡的,头疼。” 昨晚云聿做了晚餐等他,在沙发上面看暮色四合,最后睡着了又醒来也没见着傅朝华。这种情况多半是又去了什么酒局,所以云聿弄了醒酒汤放在桌上,吃过药就睡了。 凌晨昏昏沉沉间云聿闻到了酒气,接下来便是疾风骤雨,傅朝华不知怎么,完全不听云聿的求饶。 期间云聿几度接近窒息,差点以为自己要死掉,想来今早忽然心脏发疼也和夜里的事多少有些关系。 云聿到厨房把昨天泡好的米煮了粥,又打了两个鸡蛋搅散备用。他往外面看了眼,确定傅朝华没下来,拉开橱柜最下面的抽屉,就着狭小的空间倒了几粒药出来,慌慌张张的和水服下,然后关了抽屉站起来,一切如常的做饭。 靠着墙壁看粥在锅里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云聿才感觉到浑身上下的肌肉都痛的厉害。光是拿着勺子搅动,小臂就扯着疼,没一会儿就累了。 忽然一只有力的手覆上云聿的手臂,这只手宽大温热,轻轻握着包住云聿的手。小臂上青色血管微微浮现,他带着云聿搅动米粥时肌肉不时牵动。 感受到身后高大可靠的躯体,云聿还是没能控住自己,本能的依偎进去。 锅里热气蒸腾,身后的人沉默可靠,只是静静的带着他动作,恍惚间他好像又回到了几年前。云聿望痴了眼,不知道什么时候竟流了眼泪。 傅朝华在他身后,稍稍低头就能看见晶莹的泪珠从云聿微微颤动的睫毛下滑落,贴着他白皙的近乎透明的脸颊。不知道为什么,傅朝华觉得有些烦闷。 “大早上摆什么脸?”说着傅朝华手上使力,铁勺“咣当”一声撞在锅沿上又贴着转了半圈儿,呲呲啦啦的,声音极刺耳。 傅朝华觉得扫兴,转身就走,云聿慌忙用手背抹了眼泪追出去,见男人面无表情的穿衣服不由慌了神:“先生别走!” 傅朝华停了一瞬:“不走留下来看你摆脸?” “不是的,先生,我以后再也不哭了,您别走,好不好?”云聿忍者哭腔极力挽留。 回答他的是大门狠狠关上的声音。
第一章 我陪您 平北市今夏格外热,赵司机把空调温度打的很低。云聿坐在车里被冷的抱着胳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窗外的景色逐渐从第三监狱外遮天蔽日的绿荫林变成繁华的闹市街区。云聿侧头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忽然眼前的景物慢下来,原来是市中心在塞车。 正好这边是商业区,云聿光是抬头看着这些建筑和巨大的招牌就已经目不暇接,尤其一个建筑顶上面还坐着一个可爱的太空娃娃,娃娃旁边是巨大的英文招牌:“POPMART”。 他才刚刚从监狱里面出来,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所以只是被吸引了一会儿目光,然而下一秒闯进云聿视野的广告牌彻底让他移不开眼睛。 是傅朝华拍的手机广告。 广告中傅朝华浓眉压下来,眉骨轮廓深邃,鼻梁挺直,鬓角剃至颊中。黑色手工定制西装更勾勒出他的宽肩与蜂腰,举手投足都是风景。 如果不是云聿曾和他在床上缠绵数百时日,几乎已经不能将傅朝华和当初那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大狗勾联系在一起,并且认出是同一个人。 云聿从没这样喜欢过塞车,他扒着车窗看广告位轮播傅朝华,车子缓慢的向前行驶,云聿从坐在后座变成跪坐的姿势,只为从后车窗看着那个广告牌的侧面。 一睁眼,云聿意识到他又梦见出狱那天了。 难受的心脏将云聿从美梦里拉出来,他不得不起身去吃药,墙上的钟表尽职尽责的告诉云聿现在是北京时间14:27。 出狱后云聿在一家会所做侍应生,以他的身份本不该入职的,可是这张脸实在是惹眼——瞳色浅淡的含情目,浓淡适宜的细眉,巴掌大的脸蛋,再配上他因为心脏病而显得单薄透明的易碎感,端是一个该被人细心圈养的金丝雀。 尤其云聿因为还没有进入社会,所以不论看谁都是十足的无辜磨样。偏偏不知道怎么,这双眼睛里又时不时流露出勾人的星子,仿佛什么事都可以做。单纯和媚人丝毫不矛盾的结合在他身上。 领班看到云聿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最是合适呆在他们这里做个少爷,无奈身家不清白,只能给个侍应生的位置。不过倘若他能抓住机会,侍应生的身份也足够用了。 侍应生凡是样貌好的,领班都好心给他们安排在夜班,云聿也知道,无奈他身体不识趣,白天总是多梦,很难睡好。所以夜里他看起来更加单薄,这倒误打误撞的成了好事——也许是坏事,谁知道呢。 夜班交接时间是下午七到八点,云聿醒了就没有睡意,他去厨房煮了挂面和菠菜,最后往面里加入香醋和葱花算作午饭。慢吞吞的吃了午饭,云聿窝在单人沙发上睡着了,再醒来是下午五点,云聿看时间差不多,想着洗个澡差不多就能去上班了。 淋浴间异常简陋,下面是蹲厕,上面是云聿新买的淋浴头,云聿只能站在边上挤挤恰恰的洗,颇为费劲。 差几分钟七点时云聿便到会所换衣间了,一同在里面的还有今晚和他搭班的何夕。正如云聿在这里被叫做林一一样,何夕也是一个花名,云聿并不知道他本名。 何夕动作很快,他换好衣服看见云聿还和领结打架,就过去顺手帮他系好:“林一,你说开学以后我走了,没人给你系领结你怎么办?” 云聿不习惯和人离得这么近,不过何夕人很好,不介意他仰头躲人的动作,所以云聿仰着头胡说八道:“那我call你,你打的飞过来给我系领结,然后再打的回去上课。” “纯属做梦,亏你想得出来。”何夕笑骂他,不过还是顺手给云聿捋平整了西装小马甲。 很快他们就去503里面站着等客人来,然再客人让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 503只是他们为了方便的叫法,郷园给每个包间都起了文雅的名字,所以对客人来说503就是未央居。 未央居客人定的是19:30开始,云聿在里面站到无聊,终于看见何夕引着客人进来。 大概今天他们只是随便聚一聚,所以云聿看见第一位客人戴着眼镜,身上的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都没系,胳膊上是西装外套。云聿连忙过去招呼客人,询问对方对于酒水的需求。 后面又进来两位客人,云聿于是准备一起记下,却在看见最后进来正在摘口罩的傅朝华时微微张开嘴巴,整个人大脑宕机了。 何夕戳了他几下云聿都没反应,傅朝华倒是坦然自若的坐下。旁边的顾铭见状调笑说:“傅大明星魅力可真不一般,连郷园的服务生都是你粉丝。” 几个人微微笑起来,云聿这才回神,红着脸嗫嚅道:“先生,对不起。” “这有什么,见到偶像激动也是人之常情,大明星,要不给人家签个名?”顾铭再次笑着开口。 顾铭好像有意解围,何夕觉得奇怪,下一秒就发现顾铭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 傅朝华终于开口:“要吗?” 看着男人递向自己的手,云聿连忙把手里的纸笔递过去,傅朝华接过时不知道时有意还是无意,两个人的指尖相触,云聿好像被烫到似的收手小声道谢:“谢谢傅先生。” 顾铭在旁边开口:“不谢谢我?” 云聿连忙转过去对着顾铭微微鞠躬:“谢谢……这位先生。” 傅朝华只是沉默着签名,大笔一挥,一个行云流水的签名就成了,他把本子还给云聿,拿起桌上的iPad点单。 酒菜上齐以后,云聿就和何夕站在包间门口处待命。 傅朝华今天没有穿西装,里面是一件棉麻衬衫,外套是深灰色风衣。头发也很随意的梳齐,没有用发胶抓一个背头。 明明只是三年,云聿却恍如隔世。他看习惯了傅朝华穿卫衣和牛仔裤,还有比他大的帆布鞋。黑黑的眼睛一看到他就亮起来,嘴巴也笑起来,喜欢圈住他闻过来闻过去,嘴里说着:“好香好香”。 云聿不知道自己几乎像个望夫石一样靠着墙壁头伸过去看傅朝华,何夕迟疑的看了他半天,拉了云聿一把:“林一,你不会真的是傅朝华的粉丝吧?” 云聿张张嘴:“不是……” 何夕松了一口气。 云聿接着说“我是他的影迷。” 何夕翻了个白眼,拜托说话能不能不要大喘气? “这有区别吗?” “有的。”云聿有点固执地说,他还记得和傅朝华曾经的约定。他日做了演员,一定不做空有脸蛋的花瓶,所以对于实力派应该用影迷来形容。 何夕不知道,只当他真的很喜欢傅朝华。站班有些无聊,何夕想和云聿聊傅朝华今年拿影帝热门的那部片子,谁知道云聿根本没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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