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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澜

时间:2024-03-26 12:00:22  状态:完结  作者:停云阁主

  “……算是吧。”温澜摘下鼻梁上的黑框眼睛,捏着细窄的金属边,把它塞回了盒子里,然后略有些不适地按了按自己被压出了一点红印子的鼻梁,“去听讲座的都是学生和各类研究人员,我担心穿着平日里上班的那一身就这样走进去会显得有些不太合适。”

  “原来是觉得不好意思吗。”明仲夜恍然,看了看他还没换掉的衣服,突然又露出了一个有点邪气的笑容,凑近了他的脸,“虽然我觉得你那副样子也挺可爱的,青涩稚嫩到几乎让人想要好好欺负调戏一下……”说着,他伸出手指,轻轻在温澜的眉心戳了戳,又替他揉了揉眼周和鼻子,“不过,你的脸果然还是这样全部露出来更好看。下次有这种需要提前告诉我,我来替你设计个更漂亮点的造型。”

  ……真的不用了。温澜心里暗暗想——本来就是为了在人群里不显眼才打扮成这样的,要是按明仲夜的风格弄,显然没低调出行的可能吧?

  “对了,澜,我昨天翻你书柜里的一本工具书查资料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一个东西。”两人像前几日那样吃完晚饭收拾好,分坐在沙发两侧,边各自翻着手中的书,边随意地聊着天时,明仲夜突然没头没脑地抛出来这么一句,随即站起来小跑去了书房,回来时给温澜看了看他手中捏着的东西:那是一张薄薄的纸笺,上面用小楷工工整整写了些诗句。“书签一样夹在那本工具书中间了。这是你写的吗,澜?好隽秀的字。但好像不是你平日里的那种笔迹。好些字我好像也不认得。这是什么?”

  温澜接过来看了眼,点了点头:“嗯。我少年时曾经跟着个老师练过一阵书法。前几年有一段时日,曾经为了静心重新捡起来练过一阵。但最近已经好久没写了。这是用毛笔写的,繁体字更讲究艺术性而不是快速方便书写,因此字体结构和笔锋的顿挫回旋自然都和我平日里的字迹有些不太一样。”

  “哦。毛笔?所以是传统书法作品吗?怪不得我看不太明白。”明仲夜一听,顿时产生了兴致,“可以给我讲讲你写了些什么吗?”

  “……嗯。我试试看吧。”温澜点了点头。

  结果不知怎么的,两个人就从客厅挪到了书房,活动也从一开始温澜单纯给明仲夜介绍那幅小楷上的字词和句子,变成了在书桌上铺开一张空白的宣纸,备好了墨水和毛笔,然后当着他的面展示给他看如何写毛笔字。

  温澜抖了抖手腕,挽起袖子,将笔尖蘸饱了墨,一开始还颇有些担心自己现在的字迹会因手指颤动而扭曲,不过落笔写了几个字之后,他的信心稍微恢复了一点,也就不再迟疑,开始龙飞凤舞刷刷写起来。

  “哇。”明仲夜在旁边看得目不转睛,几乎想要鼓掌,“好厉害。这字真是太漂亮了,澜。没想到你还藏了这么一手。”

  “……其实,这本质上和你写花体一样,只是需要练习而已。”被他夸得简直有点不好意思了,温澜垂下眼睛看着纸面,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而开口提议道,“你想来试一下吗,明?其实也没那么难。”

  “哦,可以吗?”明仲夜听了这建议简直两眼放光,“我早就想试试看了。”

  ……好吧。事实证明,就算是明仲夜这样的天才,也不是在所有方面都具有同等的天赋。况且,要求一个外国人能从一开始就写好毛笔字,这要求大概还是太高了点:看着宣纸上那些惨不忍睹、快要侵蚀渗透到了桌面上的凌乱墨点和被用力按压到几乎开叉炸毛了的毛笔,温澜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提醒自己要淡定。

  “呃,真的好难。这笔你写起来看着那么容易,但在我手上连横竖都画不直。”明仲夜有些苦恼地看了眼自己已经沾了好些墨的左手掌,“我还以为和我当初刚开始学中文差不太多。但这个的难度明显是指数级增长的。我感觉别说一句话一首诗,我连一个字都很难完整描画出来。”

  “你不习惯这样握笔,这样拿着一开始确实很难写出成形的字来。”温澜安慰道,看了眼对方的左手,想了想,转而走到了对方的身前,“而且,你是左撇子,可能有些传统的姿势和方法其实也不适合你。不过,如果你真的很想写出几个字来,我们可以试试这样——”说着,他把右手包裹在了对方的左手上,“你用食指和大拇指好好握住笔杆,不要太紧张。其它的不用多想,提和顿的力道我来控制,你跟着我的用力方向走就好。”

  “好。”明仲夜看着他,缓缓点了点头。

  明仲夜的手掌其实比他的要更宽大一些。骨节修长,指腹很光滑,指尖也没有多余的茧子,触碰起来甚至让人产生一种很柔软的错觉。

  不过此刻,那双平日里看似做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手,正有些笨拙而吃力地紧握着指间的那支纤细的毛笔,仿佛用了全身力气牢牢地将它抵在几根手指间,生怕它再掉下去了。

  温澜用右手的五指交错着紧紧包裹住了对方的左手的对应部分,深吸了一口气,以这个略有些奇特和别扭的姿势,带着对方开始写起字来。

  竖。横折钩。横。又一横。

  虽然颇有些艰难,但一个“日”字,终于在他们的手下缓缓成形。

  然后是竖撇。撇过去的那一下尤其艰难,温澜几乎铆足了劲才让那一个弧度得以弯转过去,却又不能飞散出去太远。然后回到原处,接上和之前相似的横折钩。横。再横。

  “月。”

  明仲夜看到这个字,不由得愣了下——好像他这时才总算反应了过来,温澜方才带着他写出来的这一堆笔划,拼起来到底是什么。

  “日月为明。”仿佛印证了他心中的猜想,温澜忽然低声道,“明,你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很美。”

  说着,他却也并不停顿,继续握着对方的手,一笔一划地,顿挫纵横着,把另外两个字给描画勾勒了出来。

  “仲。”

  “夜。”

  “仲夜。”

  “知道吗,想起你的名字,我总是会想起岁月和时光,想起八月的仲夏夜晚,想起明亮的星辰和永远闪耀着光辉的夜空,想起所有那些幻梦一般美好的东西……”温澜用力地握持着对方的手,缓慢而坚定地写完了那一整个名字,“明仲夜。”

  “你的名字里,几乎有所有我最喜欢的一切。”


第33章 初雪

  “澜,我忽然发现,其实你不是不知道怎么说情话,只是一般的那些表达在你看来都太过低阶了,所以你平常才不怎么说而已。”这日晚间,从电影院看完电影出来时,明仲夜忽然深有感触地说。

  “嗯?”温澜闻言挑了挑眉,“你具体指什么?”

  “比如,今天这部电影,虽然有些文化传统和历史故事我不是特别清楚,但里面的画面和配色很精致唯美、富含东方韵味,再加上那些人物的服饰和动作,一帧一帧地给人以视觉上的极致享受,让我看得很愉快。然后你在某些桥段,突然在我耳边低声吟诵起那些古老的诗句,与故事里的内容相辅相成时,我简直觉得,一切都配合得恰到好处、近乎完美——”明仲夜转过脸来,笑着看着他,眨了眨眼睛,“要不是怕影院里当着那么多人你会觉得不好意思,那么好的气氛,我一定会在那个时候吻你的。”

  被他这样近乎于直勾勾地看着,温澜想起之前自己情不自禁念出的那些句子,一时颇有些不好意思。最终,他只得以手握拳,略有些不自在地别过脸,假意“咳咳”了两声,强行转过了话题:“……明,后面几天我休假了。我们……如果你想更随意自在点的话,我们可以挑些人少的地方,找点你喜欢的活动做。”

  “嗯。说起这个,总算是盼到你休假了——最近简直天天看你加班。要是再不给你几天假让你好好休息一阵,我大概就要去找你上司算账了。”明仲夜说到这里,不由得看着他摇摇头,“昨晚本来趴在我肩头看我看书,还说等会想要跟我讨论什么,结果才一小会儿没跟你说话,再转头,居然发现你就这样坐着睡着了。澜,感觉你这公司比我们那边所谓的‘万恶的资本家’还要可怕,要不要考虑什么时候换个稍微轻松点的环境试试?长期这样下去,我真有点担心你身体哪天会受不了。”

  “……现在的公司环境其实还算过得去,也不是总要加班,只是年底特别忙。说起来,我们这个行业,几乎没有不太忙碌的人。而且现在的上司对我的整体价值还是挺认可的,让我在某些方面能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路也给了我足够的职业发展和上升空间。我还是挺感激的。”温澜想了想,还是回答道,“虽然,有些时候,各方有利益冲突,再怎么努力也避免不了各种争端和心累,只能直面人性里那些幽微乃至阴暗的地方——这的确不是太愉快的经历,对情绪和精力的消耗也尤其大。我也只好努力找办法越过,或者暂时选择忍耐。”

  “唔,好吧。”明仲夜理解地点了点头,半开玩笑地嘟哝了一句,“唉,要不是你这么有上进心,有太多的理想和追求,我简直想把你整个人直接打包带走,弄回去好生养着——也免得你总是为那么多的事情和人操心,连好好休息的时间都不够。”

  “想包养我?”温澜知道对方是在开玩笑,便也跟着玩笑起来,“明,虽然我花钱的地方的确不算多,不过老实说,你知道我一年工资是多少吗,就敢胡乱夸这个海口?”

  “呃,我猜不便宜?毕竟你是所谓的‘温总’?不过也许也还没到我完全负担不起的程度……而且,你陪工作的时间可比和我在一起多多了,我觉得我吃个醋,想和它争争宠很正常?”明仲夜眨了眨眼睛,忽然伸出手,指了指对面那个一看就比较高端的商场,“对了,我刚刚忽然想到,不然我们明天去逛逛街吧?这边的商场我好像还没怎么逛过。”

  “嗯好,都随你。不过你突然想买什么吗?”温澜答应道,看向对面那栋几乎算是城市地标之一的百货大楼。

  “想给你买些东西。”出乎意料地,明仲夜这么回答道,又看着他笑了起来,“想更了解你的某些喜好一点。也顺便看看,这样的‘温总’,我是不是真的养不起。”

  第二天。

  一如前一天晚上约好的,两人来到了市中心最繁华的购物广场,开始逛街试起衣服来。

  这种感觉对温澜来说其实有点新奇:很多年前,还在家乡读书时,他往往只去那座小镇上那些普通平价的小店里选购样式简单、朴素寻常的衣服。由于从小受到母亲的严格要求,他的物质欲望一向很低,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习惯:如无必要,不会花费额外的时间精力供养满足自身的口腹肉欲,或者对类似的那些兴趣倾注太多投入。

  而很多年后,在商圈中摸爬滚打、成功爬到如今这个阶层的温澜,本质上其实也没有太大变化:虽然不得不为了融入周身这个圈子和人群而学习过各种服饰搭配打扮,知晓甚至熟谙每一种品牌的价格定位,明白如何通过增添更换不同的服装和饰品演绎出不同的气质、融入不同的场合,但内心里,他似乎仍然还是当初那个少年——最习惯的仍是简单干净的白衬衫和粗布长裤。仿佛走遍了花花绿绿的世界,在各种声色犬马、醉生梦死的地方游荡完一圈,却好像只是从暮春的花树间穿过,任繁茂艳丽的枝叶阴影映了满身,拍拍衣袖,仍是一身清净纯白,毫无丝毫杂念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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