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晚欲没解释其中缘由,摇了摇头,垂下脖颈,束手无策的模样。 赵奕不住叹了一口气:“女孩子的青春很宝贵的,你这么犹犹豫豫的,一旦错过,后悔都来不及。” 沈晚欲看着窗外的车流来往,拥挤人潮,没吭声。 在这场盛大又无声的爱慕里,他时刻都在反观自己,没有盾没有矛,少年的青春是那么贫瘠,他喜欢的人又那么美好,他不忍心摘下那朵他养不活的玫瑰花。 孟亦舟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即使一切里,不包括他。 利海市百巷路79号,烂玫瑰是年轻人的聚集地,入夜之后,那扇画满了涂鸦的铁门后是另一个世界,不羁、叛逆、疯狂,尽情挥洒热汗。 舞台做了不同以往的装饰和布景,七彩霓虹照亮了台子中心,端着托盘和酒水的服务生像白鹭一样穿梭其间。 领班换好工作服,看了眼正在对镜打领带的沈晚欲:“不是打算把这工作辞了么,怎么又回来了?” 沈晚欲回想着孟亦舟打领结的样子,缓慢地系好自己脖颈上的:“今晚情况特殊嘛,老板让我抽空来帮个忙。” 领班笑道:“那你还挺有义气。” 沈晚欲笑了笑,他答应来,除了谢谢老板预支他工资,还他一个人情以外,也是为了再攒点钱带宋丹如去做个全身体检。 烂玫瑰每次搞狂欢节,门槛都快被踩塌,这种集中活动很难在一时半会找到熟悉场所的临时工,多一个人帮忙领班求之不得。 领班套上制服外套,没忍住又看了一眼,心里感叹着这人真是一副好皮囊:“帅成这样差不多得了,你再捣腾我们这些普通人还活不活了啊。” 沈晚欲系好,将衣领翻折下去:“店里的规矩,不穿工作服不让上岗。” 领班戴好胸牌,推开更衣室的门,留下一句:“那你动作快点啊,乐队一上场,肯定乱。” 领班安排沈晚欲去吧台,负责点单,送酒,招呼客人。 位置正对中央的圆弧形舞台,彩光撒下来,舞厅中挤满了人潮,才开场就是震耳欲聋的金属乐,充满张力,台下的年轻人穿着简单的T恤,脸庞像朝阳一样耀眼。 沈晚欲站的这个距离远,只能勉强看个轮廓,不多时,气氛已经陷入沸腾,热得像有人在场子里放了一把火。 李翘今夜特地打扮了一番,用摩斯抓了头发,穿着一件黑色皮衣,戴着手套,开嗓前他先鞠了一个躬:“欢迎各位来到烂玫瑰——” 嘭一声,孟亦舟敲亮了第一个鼓点,身上挂着贝斯的秦智抓过话筒杆,大声说:“我们是逍遥骑士!” 乐队名字来源于李安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美国七十年代反流行文化运动浪潮,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无疑是当时最具标志性的符号,作为垮掉的一代,亦或是失落的一代,青年人厌恶现存世界,渴望逍遥骑士一样奔向远方。 李翘私下里迷恋嬉皮士,把自己归类在自由主义、反抗主流的那一类青年人里,死活要叫这名。 昏沉环境里,台下的歌迷疯狂喊孟亦舟的英文名向他表白:“Ellison!我爱你!” “接下来的第一首是我们的原创歌曲,《浪漫时代》,祝大家拥有一个难忘的夜晚,”孟亦舟嘴角叼着香烟,袖子卷起来,露出戴着腕表的结实手臂,他抬起鼓槌,行云流水。 “破旧街巷里,初次相遇, 金色碎光和猫咪, 无法忘记, 长日将尽,再遇你, 绿色眼睛 仿若神迹, 星光闪烁的夜, 飞驰在一望无尽的街, 想和你浪费春光, 夏夜, 摇晃的人间, 让我为你写首诗, 好唱这要命的凌迟, 亲爱的小孩, 浪漫时代,因你而在, 亲爱的小孩, 你会跨越山海, 牵我手吧,即使黑夜接替黎明, 拥抱我吧,哪怕玫瑰绽放凋零, 人人都相爱在这个浪漫时代, 亲爱的小孩, 别再置身事外。” 这首歌是孟亦舟写的,曲风偏摇滚,鼓点配合贝斯,“躁“动全场。李翘不再是那副二世祖样,拨弦的手法娴熟帅气,唱到那句“浪漫时代,因你而在,”的时候,他脖颈青筋暴起,汗水延着他的下巴往下淌,每一滴都闪闪发光。 台上的孟亦舟看似专注,实则分心分得厉害,他在这一刻生出了强烈的遗憾,遗憾沈晚欲不在当场。 孟亦舟克制地,不分场合地想起沈晚欲,他意识到自己总是想起他,想起濠江,想起夜晚入睡清晨起床都能见到同一张脸的那段时光,他后悔昨天没有说出那句我很想你,我想见你,但这首歌就快唱完了,沈晚欲也听不到了。 台下的沈晚欲没见过这样的现场,气氛也跟周一到周五颓靡的酒吧很不一样,特别纯粹,歌唱到过渡间奏的时候,李翘来了一段吉他solo,还跳了水,连鞋子都掉了,最后光脚踩在台上。 “看入迷了?”调酒师轻推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看向直勾勾地盯着舞台的沈晚欲,眼神暧昧。 “啊?”沈晚欲如梦初醒。 调酒师扯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好听?” “嗯。”沈晚欲望着聚光灯下的那个人,眼神柔软。 调酒师轻佻地看了一眼舞台,可惜地叹了口气:“好听也没用,那主唱一看跟咱就不是一路人,别白费心思了。” 烂玫瑰明面上是一家酒吧,男女都来玩,其实混迹在这里的大部分都是gay,调酒师老名媛了,一看他表情就知道不对劲。 观众的目光大多集中在主唱身上,但沈晚欲不是,他看的是鼓手。 舞台灯光色彩变幻,大屏幕闪烁着歌词,鼓手明明有一张最春风得意的脸,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失落? “抬稳了,就二号桌穿阿玛尼的那个,别发痴了,赶紧去。”调酒师把长岛冰茶放去沈晚欲手里,催他送酒。 其他酒保都忙得不可开交,已经有几桌客人在催促零食和酒水,这种时候最容易接到投诉,沈晚欲只能不舍把目光从鼓手身上移开,迈开步,朝笑声最狂妄的那一桌走去。 包房并不隐蔽,仅仅用金属装饰品隔出一块四四方方的地方,沙发上坐着七八个人,嘴边都叼着烟,黄酒下肚,肚里的妖魔全都显了原形。 进屋时,沈晚欲甚至看到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用手勾开了他怀里那个年轻男孩的裤腰,震耳欲聋的笑声中夹杂着各种荤话。 “先生,这是您点的酒,”沈晚欲的心思早已飞到九霄云外,但他表面上仍然训练有素,将左手背在腰后,躬身放下酒杯。 那人醉眼朦胧地转过来,看到他微微一愣。 沈晚欲眼睫一动,很快恢复常色。 张敬明眉一挑,嘴一咧:“这不是小沈嘛,不在家写惊世巨作,怎么跑到这来端酒送水了?” 沈晚欲像是不认得他,颔首道:“慢用。” “站住!”张敬明一脚踩在桌子上,挡住他的去路,皮笑肉不笑地说,“话还没说完就走,不礼貌吧。” 上次当着那么多公子哥输了球,张敬明面子里子都丢了个干净,全赖这小子,这笔账还没算呢。 “敬明,这谁啊?” 昏暗里突然传出一声公鸭嗓,那是个剃着寸头,戴着钻石耳钉的年轻男人,叫林世韦,伟业影视的小公子,一看就是在金子堆里长大的小孩,连仰头看人的目光都透露着不可一世的傲慢。 张敬明起身,搭过沈晚欲的肩膀:“难得遇上个朋友,不得聊两句。” 林世韦咬着烟,视线轻佻地划过沈晚欲那包裹在腰封下的一截窄腰:“你哪来这么风光霁月的朋友?不介绍哥几个认识一下?” 从沈晚欲走进包房,林世韦就紧紧地盯着他不放,像量度某种商品。唇瓣厚薄适中,白皙的脖颈拢在昏光里,窄腰下是一双笔直的长腿,散发着漫不经心的诱惑,可他偏偏对此毫无察觉,顶着一副清心寡欲的表情,极致的反差让林世韦只一眼就热血沸腾,恨不得当场把人扛走。 “瞧我,居然忘了这茬,”张敬明重重地拍了两下他肩膀,“这是沪大的高材生,文学系的大才子,还改编过聂导的本呢。” 那力道震得沈晚欲喉咙微痒,他无意跟这些人做戏,面无表情地拿开张敬明的手:“各位玩着喝着,我还在上班,恕不奉陪。” “来者是客,喝一杯再走嘛。” 沈晚欲没搭理,抬脚绕过桌子。 林世韦越过众人,一把逮住沈晚欲的手腕,用力一拽。 沈晚欲反应敏捷,在摔进沙发时猛然翻身,反客为主地摁死林世韦的肩膀,将他压在沙发里。 “做什么?” 林世韦瞥了眼他青筋暴起的手背,笑得猥琐:“有话好好说,动手就没意思了。” 毕竟是客人,沈晚欲再恼不能随便惹事,他狠狠地瞪了林世韦一眼,强忍着恶寒,缓慢地松开手,启料那人又立刻缠上来,这次直接抬臂环住他。 “别急着走啊,”林世韦手臂收紧,在他脸庞上来回扫视,“再聊两句。” 沈晚欲反手捏住那人不规矩的手腕:“店里有规矩,不方便。” “美人儿,”林世韦跟他较劲,忍着腕骨上狠辣的力道,以极其暗哑的声调引诱他,“我手头上刚好有个项目,两个月后开机,不如跟我回家,我给你看看剧本。” 浊臭的酒气四处飘散,恶心感从腹中翻涌而来,拳头攥紧,沈晚欲忍了又忍,就在他快速思索着摆脱这人的方法时,说时迟那时快,头顶上方突然袭来一阵黑影,林世韦连挡都来不及就被一瓶啤酒砸中脑袋。 惨叫声震破天际,狰狞鲜血顺着林世韦额头往下淌,他惶惶睁大眼睛。 孟亦舟一手掐住他脖子,猛地将人摁倒在地,跨坐去他腰上。林世韦气还没喘利索,又被抓起头发,狠狠往地板上砸去:“你他妈敢动我的人?活腻了?” 一切发生的太快,众人甚至来不及反应。 林世韦气若游丝冲那群醉醺醺的猪朋狗友骂道:“他娘的……愣什么……还不给老子废了这混蛋。” 坐在边上的大胡子最先反应过来,他大骂一声操,慌不择路拎起啤酒瓶,扬手就朝孟亦舟脸上砸去。 身后的沈晚欲大叫一声:“小心!” 他猛地一脚踹向大胡子的后背,酒瓶砸歪,在墙上碎得四分五裂。 孟亦舟身手敏捷,他纵身而起,凌空出拳,簌簌风声骤然袭向大胡子。 大胡子吓得偏头闪躲,慌乱之际孟亦舟反手擒住他的脖子,力气大得人寒毛炸起。 在场的人见状,全都蜂拥而上,加入了这场混战。 沈晚欲好不容易甩开三五个人,他一把抓住暴怒的孟亦舟:“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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