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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掺和

时间:2024-03-08 12:00:07  状态:完结  作者:鹤衔笺

  我干脆利落和班主任请了一个星期病假,和家里王妈打电话说自己暂住学校一周。上课停一个周并不会怎么样,但是在学校里被人看出来一点端倪,我的自尊心就活不下去了。

  这帮锦衣子弟不乏有花天酒地者,虽然我对情事一无所知,但是我不清楚他们之中是否有能看出来的人,我不想去丢这个人,成为别人的笑柄。

  第二天燕鸿雪就来了电话,我语气如常地告诉他压力太大了,我在薄公馆休息一周。薄灯不在家,燕鸿雪无从对质,也不会知道我到底人在哪里。宋敏敏倒是多问了几句,她听说我在饭桌上被陆昊笙为难连喝了五瓶,我轻描淡写地说:“喝醉了,打车回去睡了一觉,没什么事。”很轻松地就把她糊弄了过去。

  这事不能怪她,陆昊笙算计我,是以有心算无心。就算没有宋敏敏的生日宴,T市就这么大地方,也总会有别的手段。只能怪我自己没有薄灯那样的实力,震慑不住心怀鬼胎者,不能怪宋敏敏。

  身上的淤青和伤口恢复的差不多了,我也回了学校。燕鸿雪和宋敏敏接连表达了关心,我四两拨千斤地敷衍过去。燕鸿雪仍旧笑吟吟的,但是眼睛里却一点笑意没有,隐藏着探究和思考的光。但那时候我忙着敷衍宋敏敏,根本没注意到他的表情。

  就快要期末考试,我什么岔子也不想出,我只想考更高的分数,离T大近一点、再近一点。

  考试如期来临,成绩出得飞快,我缀在燕鸿雪后面不远,两个人一起甩了第三名十多分,我才觉得这个学期的头悬梁锥刺股略算值得。我盘算起来趁暑假时间长,能不能回一趟老家,去给我爸扫扫墓。

  宋敏敏要参加艺考,高三就不来学校了,要去参加集训。她红着眼圈跟我告别,泫然欲泣地约定好过年再见。小丫头眼睛圆圆的,脸也圆圆的,鼻头哭得通红,像个珍珠小人。我看得又无奈又好笑,摸了摸她的头。她不高,只到我锁骨,我喜欢摸她的头,她也不反感,可怜兮兮地要我多给她打电话。

  我点了点头,燕鸿雪从走廊另一头慢慢踱过来,慢慢地贴在我身侧。我现在对于同性的触碰极其敏感,燕鸿雪稍微倾斜一点,那天陆昊笙对我所做之事就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我立马闪身让开,燕鸿雪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笑意不减半分,温声道:“怎么了?”

  我不接他话茬,向旁边挪了两步,继续跟宋敏敏说:“集训要认真,不要偷偷玩手机。”

  燕鸿雪站在我身侧,眼里的笑意就像退潮那样散了下去,但我和宋敏敏谁也没注意到。

  我收拾了东西回到薄公馆,进门就看见安之岚和薄灯一左一右在客厅里。安之岚穿着她喜欢的缎面旗袍,绣兰草饰样,滚藤花斓边,斜倚在沙发里。薄灯站在她对面,腰背笔直,语气平稳地回答着什么。

  我遥遥看了两眼,并不相似的五官,极其相似的仪态,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多余。如果我不在这里,他们俩才该是最合理的母子。我和我爸一样,本来就不该出现在安之岚的生命里。

  薄灯抬眸看了我一眼,中止了话音,安之岚随后扭头,向我微微一笑,声音像雨水击打檐下风铃那样清清泠泠:“然然回来了。”

  我低头应是,安之岚站起身,她已经没有我高了,虽然是仰头看我,眼神宛如俯视那样自如平淡,我望着她秀致的眉目,心头微微一动。她上下打量了我一阵,好像在看我有没有清减,几瞬后满意地收回眼神,对薄灯道:“然后?”

  我知道该是我退场的时候了,一声不吭转头上楼。我知道我不该对她抱有任何期待,但刚刚那一瞬间,我确实希望她开口问问我,这个学期有没有经历什么事,认识什么人。就像天下间所有的母亲会对儿子做的那样,稍稍关心我的近来生活。也许我会漫不经心地提一提自己和陆昊笙又打了几架,也许我会提一提宋敏敏要去参加艺考集训,但不论如何,我总是愿意同她说一说的,对吗?

  但是她没有,和过往的很多次一样,看看我有没有缺胳膊少腿,就满意地放我离去,好像只要我完整的活着,就能对得住她早逝的前夫。她的心神仍旧在薄公馆未来继承人的培养上,在她华美富贵的生活上。只要她过得安逸又满足,这世界的其他风云变幻都可以与她无关。

  可悲的是,纵然如此,我还是舍不得责怪她一丝半毫。虽然她带我来了薄公馆,让我不尴不尬地当着“安少爷”,虽然我在这里受到了陆昊笙的欺辱、其他人的贬低,我仍然舍不得责怪她。安之岚好像就是有这种魔力,让所有当着她面的男人说不出任何不是,从来没有男人能对她不满,哪怕是身份上天然和她对立的继子,哪怕是情感上与她淡漠无比的亲子。

  薄公馆的泼天富贵,我什么时候在乎过?我留在这里,与满目的锦绣有什么关联?我知道以安之岚的才情手腕,有没有我她都会过得顺风顺水,恣意风光,但是我做不到一走了之。那天从酒店醒来,我心里产生过一千个想法,带着刀,一刀捅死陆昊笙,大不了一命换一命。但不幸,陆家疯狂的报复也许摧毁不了薄公馆,却能让安之岚伤筋动骨,她年少时已经经历过一次家道中落,我不愿意再损伤她来之不易的富贵半分。

  我没有办法,我不委屈吗?毫无缘由的欺辱,是个男人都忍不下来,但是我必须打落牙齿和血吞。就算我告诉安之岚,告诉薄魁之,又有谁会为我出头?无关性命的轻贱和欺辱,这些年我受的不少了,我应该学会忍气吞声。

  如果我爸还在就好了。

  我和他应当生活在南方小城市,我在他教学的高中就读,全心全意备考N大。白天他上课我上课,晚上他备课我写作业,周末给露台的花花草草浇水。也许会有女孩子暗恋我,也许我也会喜欢上一个眉目温婉羞涩的女生,彼此鼓励。生活简单而朴实,等我考上大学,每个月都能回家,我爸便在家里烧水泡茶,和我、我心爱的女朋友一起谈天说地。

  绝不会是现在这样,忍受着无端的恶意和侮辱,见的都是穿着锦绣绸缎的腐朽躯体。

  我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灯光折射下,我的眼圈慢慢变红,有泪水挂在睫毛上欲坠不坠。我是泪失禁体质,一旦想哭就完全忍不住,但是我哭起来的样子真的太过软弱可欺,我痛恨并且厌恶这幅情态,但我无力改变。

  我捂住眼睛,任由泪水从指缝里肆意流淌,片刻之后稍稍止住,我深深叹了口气,用力擦拭。再放下手时,却在镜子里看到了薄灯。他立在我身后,眉眼沉静如湖水,袖口领口仍然一丝不苟的系着。

  “你干什么?”我皱了皱眉,不知道自己软弱流泪的样子有没有被他看去,总之我十分不爽。

  “为什么哭?”他淡淡问道。

  “不用你管。”我冷冰冰怼回去,侧过身子想从他旁边挤过去,却被他按住了肩膀,又问了一遍:“发生了什么?”

  “我说不用你管!”他的手一挨上我,我瞬间炸毛。

  “你可以不说,但我会查。”他十分平静,仿佛一点也没被我的不客气影响到:“解星然,你出去代表薄公馆的颜面,我不可能放任别人作践薄公馆。”

  我漫不经心笑了一声,嘲道:“我和薄公馆的颜面有什么关系?薄公馆的颜面是你,薄少。”

  他抿紧嘴唇,蹙起眉头,眼里是十成十的认真。我知道他是不好糊弄的,既然开了口,今天我必然要给出他一个交代,只好半真半假地说:“跟陆昊笙打架了,输了,就这样。”

  “我已经和陆昊苑谈过了,陆昊笙没有理由再找你麻烦。”他说。

  “我找的他麻烦,行了吧?”我不耐烦地说:“我们之间的事,你能不能不要管。好好的当你的继承人行不行?这种斗殴逞狠的糟心事,少听。”

  他更深地蹙起了眉,还想说什么,我自觉已经交代得很清楚,失去耐心,一把撞开了他肩膀,用力挤了过去,把他一个人留在了盥洗室。

  “对了,过两天我要回老家,你跟我妈说一声。”我回头跟他叮嘱。我不愿意再去找安之岚,她也从来不喜欢我提起我家和我爸。

  说完我就没有再看薄灯的脸色,径直走了。

  三天之后,我回到了老家尔镇市。它是一个隶属于省会G市的县级市,面积不大,经济不算发达,生活节奏很慢。

  我先回去看了看家,定期有人打扫,家里清清冷冷的,但还算干净,露台的花草也生机勃勃。在我心里,薄公馆是薄公馆,家是家。就算我以后留在T市,我也不会留在薄公馆,我的根系在尔镇市,我的心也永远在这里。

  放完行李吃了顿饭,趁着太阳没下山,我买了水果香烛打车去了墓园。墓地是安之岚挑的,风景秀丽,依山傍水,管理得也得当。我爸的墓碑被擦拭得干干净净,但我仍旧用带来的棉布仔细擦了一遍,摆上他喜欢的阳山水蜜桃和露台上剪下的白茉莉和金银花,然后疲惫地坐下来。

  墓碑上贴着我爸生前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他还在T大读研的时候和安之岚的合照。背景是T大的鉴湖,九曲回廊,波光粼粼。我爸风华正茂,眉眼清隽,带着满足而温和的笑意面向镜头,着一件蓝格子衬衣。这张照片还有另一半,没有贴在墓碑上,是他牵着安之岚的手,她长发如瀑、容颜如玉,罕见的笑意染满眼底,谁都要说一对璧人。

  我在墓前点燃了我和安之岚今年的照片,靠在碑前久久未言。我不知道应当和他说什么,来之前有很多委屈心酸想和他说,真正到了这里又全梗在喉咙口,什么也说不出来。我想说自己被欺负了,却又觉得脏了我爸的耳朵;想说安之岚今年仍然风光无限,过得万事称意,却又觉得我爸应该能预料到这一点。他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很多,但是没有一条是担心安之岚过得不好的。他认识薄魁之,也知道安之岚后来嫁给了他,他知道薄魁之对安之岚怀着怎么样的爱,所以他很放心的走了。

  薄魁之本来也不叫薄魁之,他叫薄魁知,他和安之岚相遇的时候,安家还没有败落,安之岚是他心尖旧梦、挚爱瑰宝。安家败落后,安之岚隐姓埋名和我爸远赴尔镇市,薄魁之没有那么大能量海底捞针捞到两千公里之外,遂改名,接受家族安排,与薄灯的生母定下婚约。

  后来寻回了心尖宝,也没有把名字改回来的意思,很多人不知道这一段往事,都以为安之岚是后来介入薄魁之婚姻的。但实际上安之岚重回T市的当年,薄魁之已经秘密离婚很久了。以安之岚的性格,也完全没有解释的意思。

  照片燃尽,我长长叹了口气,看着西沉的太阳,留恋地把额头贴在冰冷的墓碑上,好像隔着这块石头,又能贴住我爸清瘦的背,回到他背着我上下学的日子。他身上是古朴的墨水味,我后来一直在找那个牌子的墨水,但终究是不像,都不是我爸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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