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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千千岁

时间:2024-01-16 14:00:34  状态:完结  作者:Econgee

  只是雁音的那边便咀嚼出了些从前未在意的东西。

  人牙子说雁音进掌印府之前其实被带进过其他的宅子,不过用了几天就退了回来,那边说是雁音的性子跳脱又瘦弱,想选个沉稳健壮些的。

  这原本也没有什么,这么些年这样的事情遇见过不少,人是完完整整的也赔了不少的钱财,此事也就算是和和美美地解决了,故而当时掌印府要人时,人牙子也没有刻意将这个提出来。

  也因着这事还算稀疏平常,所以第一次调查到这里的时候没有人过度在意。但当他们再往外扩着查的时候,就发现了其中的一些端倪。

  事确实不是大事,但和这事相关的人却不是简单的人。

  那个将雁音退回来的府邸,原来竟是戚永贞的一个私宅外院,外院里住的是他的一个不受宠的小妾和庶女,早些年和当家主母发生点矛盾,被驱逐到了那里,这些年也没有太多交流。

  于是自然而然地被忽略了。

  放在从前确实不值一提,眼下出了这样的事情却不得不在意了。

  “你可还记得那日我将剑刺入时,雁音的模样?”李浔手里拿着棉布反复擦拭着自己的剑。

  “嗯,记得。”

  自那日的事情发生到现在已过去了五六日,每次李重华来到李浔的房中,就只见得对方做这一件事情了,尽管上面的污秽已不再。

  是个喜净的人,他想。

  擦拭了一会儿,大抵是对自己的努力还算满意,李浔放下了布,从床头的矮柜中拿出了那本《密诡簿》,对他说:“我说那是人皮傀儡,这里头有记,不知这你还记得不记得?”

  “嗯,这也是记得的。”李重华下意识伸出了手,李浔便那么递给了他。

  他多看了对方一眼,接过之后凭着记忆翻到了关于人皮傀儡的那一页。

  【大州之南曰南州。其南有洲曰南疆,临于南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巫术焉,练活人于巨瓮,剜其骨、卸其筋、放其血……毛用苏合香、丁香、荼芜香为料……悬皮于午时曝晒七日……又阵法祭出……其名曰人皮傀儡。其状如人,能语、能行……终与常人有异。】

  每见一次都能教他毛骨悚然,人心竟可怖至此。

  不过当日雁音身上的异动,确实与其中记载的并无太大差别,但也仅限当日。

  他吐出了一口气,问:“所以你是认为,雁……那个人皮傀儡是在戚永贞的私宅当中做的?”

  “不,或许不仅仅只是那一个。”李浔轻晃了一下自己头。“更甚那是一个制造人皮傀儡的工坊。”

  确实不无这样的可能,毕竟更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们都已见过了,但现在他更关心另一件事情。“这且另说。”

  “你且细看,虽说那日的异动是一致的,但他之前的行径却并不像一个无意识的傀儡娃娃,反倒是……”李重华眨了眨眼,“反倒是聪明异常。”

  “难不成就那几日被换成了这个人皮傀儡?”

  怎料李浔与他想的却是不同。“许是有什么蛊虫或是秘法在其中控制。”

  “从何说起?”都是猜想,但相较而言,李浔的要显得更诡谲一些。

  “你说那日他躲开了我的暗卫给你送了火腿饼?”

  “是有此事不错。”

  李浔勾了一下嘴角,多少有些讥讽的意味在其中。“且不说藏在暗处的暗卫,就是那些门外院儿里的守卫,也是常人难以躲掉的。”

  “上次小梅一事之后,我又放了一个暗卫在你身边,他能捕活人的气息,无一失误。守卫会交班,但暗卫不会,那个东西能躲掉,除非……”

  除非他根本就不是人,不会吐息。

  李重华在心中补完李浔没有说完的后半句,又陷入了沉思中。

  如此一来的话,李浔方才那个看似不太符合现实的猜想才是最符合逻辑的,看来这个幕后之人掌握的秘术,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多,也比他想象中的要更难缠。

  “南疆之人避世多年,南疆巫术也许久未现世,终究不是你我可以解决得了的。”说到这里,李浔握着手中的剑挽了一个剑花,剑芒在开合之间忽闪,绯红的衣袍掀动之时宛若滚动的血。“但那人想要玩这些,就找个人陪他们玩罢。”

  而后李重华见得李浔起身,将利剑推入床头悬挂的刀鞘之中,恍惚之间,他听见了从久远处传来的剑鸣。

  于是李重华自然而然地想起了与之相关的另一事,“鸳鸯蛊虫,掌印以为真假?”

  问出这个问题之后,他明显地感受到李浔的呼吸有那么一霎的凝滞,但又不知因为何。但又很快就想通了,毕竟蛊虫一下,那两人生死都绑在了一起,日后不免更要对他李重华的性命上心。

  怕是一日不解决这个蛊虫,即使李浔大业已成,也不能取他性命。

  如鲠在喉,确实应当苦恼。

  “或真或假。”李浔说,“大抵是真。”

  不管这蛊虫对李浔如何,对他李重华而言终归是利大于弊,暂时留着也未尝不可,于是试探地问:“掌印有能人能看出这蛊虫,或许那人有解决之法?”


第36章 【叁拾陆】一庶长子

  闻言,李浔转身看向他,带着几分薄薄的笑。“是我从前见过一次罢了。”这么说着,就似乎要把李重华心中所想给看穿了。

  “这蛊虫不是什么好的,也不仅仅只是将两人的性命绑在一起而已。”

  李重华缓慢地收回了自己的视线,心料自己所想果然被知晓了。

  他不与对方对视了,李浔自然也不会再看着他,拾起方才擦剑的帕子便丢在了铜盆当中,溅出了几滴水,坠在被地龙烘热的地上,不过片刻就只剩下了一个水印。

  又说:“重华不用怕。”

  怕什么李浔没有继续说,但两人彼此都是心知肚明的。

  李重华其实不怕,生老病死便是躲也躲不过的事情,只是他还不想,毕竟他的妹妹、他东宫上下三百口、朝堂上的忠义之士……他还没能给出一个交代。

  所以他对李浔笑了笑,说:“重华不怕。”顿了顿又说:“那这蛊虫可会发作?发作后人又会如何?”

  南疆巫蛊之术他不算太懂,早些年却也读过几本志怪小说和游记,多少写了一些与此相关的东西,知晓各个蛊虫有各个的作用,发作起来也各不相同。

  李浔没有即刻回答他。

  屋内静了下来,窗外呼啸的风声便声声入耳,把人的心都吹得寒了。

  “掌印?”

  “嗯。”李浔应了一声,“我也不知,不甚了解。”

  语气有些硬,李重华隐约觉得有几分奇怪,却也找不到什么错处,嘴张合了几下,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这事先放一放,待我将人请来再说。”大抵是也觉得自己说的那几句话有些生硬,于是李浔又补了一句。所谓请人,请的自然便是前头所说的,精通南疆巫蛊之术之人。

  “好。”李重华应道。

  这桩事情说到这里便是收了尾,暂且封存,算是过去了。

  两人也终究不是什么至交好友、亲密无间,更何况早先还因为晏鎏锦谈及玉壶碎片一事,闹了那样的矛盾,不知李浔心中如何看待此事,李重华到底是过不去的。

  于是彼此都不说话的时候,终究是会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在其中。

  实在有些坐不住了,打算告辞回到自己小院儿的时候,李浔又忽然地开了口。“大皇子昨个儿得了个庶子,陛下龙颜大悦,虽说不是嫡生,但毕竟这也算得上是陛下的皇长孙,于是决定这几日在宫外寻个庄子设个宴。”

  话说到这里,李重华又把自己预先准备迈开的腿收了回来。

  思虑片刻,他还是没忍住反问了一句,“庶长子?”

  “哈哈。”听到他的话,李浔莫名地笑了一声。“对,庶长子,一个没名没份的妾室生下的儿子。”没名没份几个字吐出的有些刻意。

  “没名没份。”他喃喃着重复了几遍,心中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

  “陛下总是不太在乎这些的。”李浔像是发现了他心中所想,又像是没有,轻飘飘地便吐出了好些字词。“什么嫡子庶子,总归都是自己的孩子,总归不耽误喜欢一个孩子。”

  李重华吸了一口气,不过吸到一半便哽在了胸口,吞吐不下。

  庶长子,好一个庶长子。

  他想到了那个所谓的大哥晏鎏锦,想到了常年独守深宫的母后,想到了宫柳郁郁、宫门重重。

  实在荒唐和可笑!

  到底是恨极了、怨极了、厌极了自己的正妃,才会做出让庶子先于长子而生这样的荒唐事来。

  “掌印说的是,庶子嫡子都不耽误喜欢一个孩子。”正是因为喜欢他大哥,才会取鎏锦如此的名字吧。

  李浔忽而走到了他的身边来,灼热的掌在他的肩上轻抚了一下,短暂地留下了几分温度。

  李重华不觉得这是一种安慰,毕竟先挑起这个话题的人是对方,并且话里话外都带着几分戏谑之味。

  “大皇子仁厚,不记前些日子在重云山庄的那些不快,给我也发了帖。”李浔微微俯身,凑近了些。“你知道的,做什么事情,我都总是惦念着重华的。”

  李浔的意思他懂了。

  “大皇子的大喜事,雍和公主自然也是会去的。”

  这话落在了地上,也落在了李重华的心里,他没有能沉住气倏地站了起来。“掌印要带着重华一起?”

  “自然。”李浔对他笑了一下,“日后事事都会带着重华一起的。”

  他听着心中如此想,没有意识到已经说出了声。“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总得向你证明,我是把你当人看的。”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李浔的声音放得很轻很缓,于是沾染上了几分蛊惑之意。“重华,我说过,我是来救你的,不会害你的。”

  李重华侧了个头,与李浔对视上,看着对方眼中的自己,恍惚了一霎。

  不过也只有那么一刹。

  谎言比实话要动听,如今他已深谙此理。

  -

  庆贺得了一个庶长子,晏鎏锦造的声势摆的宴要比李重华想象中大,请了朝中不少的文武大臣,还将都城最大的戏班子请了去。

  设宴的地方是他母族的一个空宅,在恒荣街中段的一个巷道里,位置不太晃眼,却是十分富丽堂皇,不像是常年无人居住之地。

  陛下早早地便唤中宫之人送了贺礼来,其本人便并未到场而贺。于情是欢欣的,但于礼终究不合,毕竟只是一个庶长子而已。

  按照李浔的脾性应当会在众人都入席的时候才姗姗来迟,只是今日却提早去了不少。

  晏鎏锦在后院的园儿里搭了个戏台子,众人也就不着急入宴,绕着后院赏花的赏花、听曲的听曲。《墙头马上》《东墙记》应和着而唱了几折,似乎在给自己的庶子正名,唱到尾了,又开始唱着那几个听倦听厌了的《劝善金科》《升平宝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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