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省省吧!”程浩风大大咧咧道:“赶紧把病治好养家糊口,报答的事以后再说。” “唉,造孽呀!”富贵爹叹了口气,“今年流年不利,也不知冲撞了哪位神仙,先是不小心烧死了人,后又稀里糊涂地害了肺痨。” 南星的眉头蓦地皱了起来,“您方才说烧死了人是怎么回事?” 那人的目光黯了黯,边咳边道:“我们这些做零工的,都是凭力气吃饭,出钱的主家让做什么,照做便是了。几个月前,有人找到我,说是想出五两银子,让我帮他在附近烧山开荒。我看他价给的高,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谁知,放完火才发现,竟然烧死了人!” 南星听出了一声冷汗,“你可知烧死的那人是谁?” “听说是娼馆的小倌儿,喝醉了酒,躺在林子里睡觉。” 富贵爹满是懊悔,锤了锤胸口道,“好歹也是条性命,我怎就这么大意!” 小倌……喝醉酒…… 南星一时失语,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程浩风看他一脸见了鬼的样子,拍了他一把道:“三哥,你今天是怎么了?魂不守舍的。” 南星没理他,继续冲着那男人问道:“你还记得雇你烧山那人是谁吗?” “我们这种干杂活的,给钱出力都是一锤子买卖,从来不问对方姓什名谁。光记得他是个络腮胡子,看不大出年龄,声音倒是细得很。”富贵爹叹了口气道:“当初因为这件事,我还被关进大牢,官府寻不到人,就说是我编的,还要判我蓄意杀人,多亏大理寺魏大人为我做主,这才还了我清白。” 毋庸置疑,他口中的魏大人,正是大理寺少卿魏云文,而不幸被烧惨死的那位,就是不久前被当众开棺验尸的小倌。 程浩风听得眉头紧锁,“这明显就是雇你那人栽赃嫁祸呀!官府若是有意寻找,怎会寻他不到?” “说来也是奇怪,”富贵爹道:“官府不是没找,可就是找不着,那人转个身就不见了踪影;问起旁人,也都说没见过,好像我见了鬼似的。” “你没有见鬼,”南星沉声道,“你看到的不过是个乔装打扮的人罢了。” 程浩风飞快地反应过来,“怪不得,可若是如此,岂不是再也寻他不到?” 南星沉思片刻道:“大哥,你再回忆回忆,关于那人还有什么让您印象深刻的?” “印象深刻?”富贵爹皱着眉头嘟囔了一句,蓦地睁大了眼,“他的手!” “他的手怎么了?” 富贵爹道:“那人给我银子的时候,我发现他右手手背上有块红,鲜红鲜红的,可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块胎记。” “你和魏大人说过此事吗?”南星问道。 富贵爹摇了摇头,“当时吓都吓死了,哪里记得起这些。好在有魏大人帮忙,不知他用什么法子,证明了我的清白。否则,现在坟头的草都怕有一人高了。” 南星:“……” 看过病后,南星又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施舍给了富贵他爹,这才带着程浩风和富贵一大一小两个拖累,浩浩荡荡地回了王府。 进门之前,程浩风鬼鬼祟祟地将南星拉到一边,低声道:“你就这么明目张胆地把孩子带回来?” 南星不解,“难道要偷偷摸摸地把孩子带回来?” “哎哟,不是这个意思!”程浩风解释道:“我是说,这毕竟是王府,你不打算先跟王爷交代一声,就这么先斩后奏?” 南星叹了口气,这次情况特殊,又事发突然,眼看天色已晚,总不能让富贵睡大街呀,“先进去再说吧。” 程浩风煞有介事地啧啧了两声,“行啊,三哥,天底下能把庆王府当成自家住的,除了庆王爷,也就是你了!得亏是你,三天两头往回捡孩子,王爷大概早就见怪不怪了。” “别瞎说!”南星白了他一眼,“谁三天两头捡孩子了?” “坨坨不是你捡回来的吗?” “还真不是!”南星据理力争道:“是周……是王爷捡的。” 程家幺弟的嘴巴不由张成了圆形,“王爷也有此种嗜好?” 他微微怔了怔,低声点评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二人情投意合,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南星:“……” 这话……简直……怎么……听得这么别扭! 你还是说点什么吧……
第五十二章 祸事 南星自然不敢在王府撒野,别的不敢说,他最不缺的就是自知之明——自己有几斤几两,不管别人怎么说,他还是拎得清的。 可即便如此,对于擅自作主把富贵带回王府一事,他骨子里就是有一种迷之自信,并且从心底认为,周祺煜是不会反对的,更不会为此心存芥蒂。 在这大半年里,潜移默化间,南星仿佛拨开重重迷雾,看清了王爷隐藏至深的心——那分明是一颗鲜红的、跳动的、比他阴沉冷漠的面孔要亲切上万倍的心脏,人皮面具之下,这才是真真正正的周祺煜啊。 就像他能够力排众议,坚持将身份特殊的坨坨带回王府一样,他也一定能够接受身世凄惨又无家可归的富贵暂居于此的。 果不其然,当南星找到周祺煜,将富贵的事如实告知之后,对方只是不咸不淡地掀起眼皮,好整以暇地看了他片刻,随后慢悠悠开口道,“听你的,你开心就好。” 南星:“……” 自打程浩风来到京城之后,南星卧房的居住权自动易主。程家幺弟死皮赖脸地非要与三哥共处一室,饶是人模狗样地庆亲王脸皮再厚,可终究还是要脸的,于是颇为大度地让了出来——总不能和小舅子争风吃醋吧。 两人分开了一天半日,眼下冷不丁地一见面,南星心里先是一阵悸动。 再加上那日之后,周祺煜就跟开了挂似的,在调情挑逗的道路上突飞猛进,三言两语就把南星说成一根红脸棒槌,连带着半个身子都一起麻了。 这也确实难为他了。 对于情事,南星本就一穷二白,除了害臊脸红之外,几乎一无所知。对方攻势稍一凶猛,就凭自己这仨瓜俩枣的经验,能招架的住才怪! 他艰难地定了定神,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一股脑地赶跑,这才勉强说道:“王爷,我想找个手背上有红色胎记的人,有办法实现吗?” “红色胎记?”周祺煜微微颦眉,“你找这人做什么?” 南星摸了摸鼻子道:“我与你说过的,之前帮大理寺魏大人查过一桩案子,今天碰巧遇到当事人,也就是富贵他爹,据说此案还有一关键人物,在他右手手背长着一块红色胎记,很可能就是真正的凶手。” 周祺煜面色阴沉下来,声音也冷了三分,“是太医院容不下你了,还想去大理寺多管闲事?” 南星听出他口气的不悦,耐下性子解释道:“这不今天凑巧遇到了么,再说又是魏大人的案子,能帮就帮一帮,也不算多管闲事。” “大理寺的案子鱼龙混杂,你还是少插手为好。” 南星撇了撇嘴,心道不想帮就明说好了,冷着脸算是怎么回事? 又听对方口气缓了下来,一字一顿道:“此事我会让温良去查的。” 周祺煜说完,扫了一眼身边的床榻,对南星示意道:“坐过来。” 南星的胸口蓦地狂跳起来,下意识地攥紧衣襟道:“你要干什么?” 庆王爷一双似笑非笑的眼中满是嘲讽,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一本正经道:“劳烦郁太医帮忙给按一按。” 他看向南星的目光别有深意,像是在说:“你脑袋里都是什么污七八糟的龌龊。” 南星:“……” 在任劳任怨地陪着程浩风闲逛几日之后,南星终于忍无可忍地回到了太医院——最近这段时间,他隔三差五地告假,好像为了躲懒似的,将沉甸甸的重担悉数压在了同僚林太医稚嫩的肩膀上,这让他情何以堪。 不过,自家幺弟向来四六不着,又实在让他放心不下。 清早出门前,南星不厌其烦地拉着他,一遍遍地嘱咐道:“有什么需要,就去找刘管家,倘若带着富贵出门,可以坐王府的马车,吴伯会跟着你们,但不许乱跑,不许惹是生非,京城不比咱家,还要谨言慎行……” “哎呀,知道,知道了!”程浩风一脸不耐烦地将他轰出了门,“我一不呆二不傻,至于你这么唠唠叨叨吗?” 南星终究是不放心,最后挣扎着回头道,“万一遇到急事,就去太医院寻我,或者让人传个话,反正离得不远,走两步就能到……” “哎呦!三哥你可快走吧,再这么啰嗦下去,体内的老妈子都要显灵了。” 眼看着时入秋节,暑意刚刚散去,寒凉转瞬来袭,京城权贵们像是约好了似的,五花八门的各种疾病,走马灯排着队,一起招呼了过来——有伤风感冒的,有大便干燥的,有鼻炎过敏的,还有犯了痔疮的。 南星回归太医院的第一天,就把自己忙成了一支脚不沾地的陀螺,一口气强撑到太阳落山,这才勉勉强强得空休息片刻。 值房内,同样忙了一天的林谨如四仰八叉地往椅背上一靠,大呼小叫地感慨道:“命不久矣,命不久矣啊!想我一世英才,要被活活累死,这让我如何入土为安。” 南星闻言皱了皱眉:“什么死不死的,你说点吉利话好不好!” “还真别说,”林谨如抬手指着自己的右眼道:“我这只眼从早起就开始跳,你看你看,都跳成癫痫了,也没个停的迹象,都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该不会有什么祸事发生吧。” 林太医上辈子大概是只鸟,多半还是只报丧的老鸹。他的乌鸦嘴话音刚落,就见太医院的门房顶着一脑门的热汗跑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道:“郁太医,不好了,王府刚刚传话过来,说您弟弟被人贩子绑走了!” 南星:“……” 人贵有自知之明——这大概是程浩风浑身上下唯一的优点。他稀里糊涂地活了二十年,胸无点墨,更无大志,深知自己一穷二白,从来不指望能够出人头地,因此心安理得地不思进取。 于是他十分想不明白,就凭自己这身稀松二五眼的价值,没钱没色,要啥没啥,何德何能劳烦绑匪大哥不辞辛劳地将他绑走。 图什么呀! 那天,南星前脚刚走,程浩风后脚便拉着富贵出门放飞自我。两人乘着王府马车,一路上说说笑笑,十分怡然自得。 本来一切安好,可偏偏程浩风懒驴上磨屎尿多,还没走出多远,就有了便意,于是让吴伯停下马车,自己寻了个僻静地方,解决了人生大事。 等他心满意足地提好裤子,一转身,却见两个黑影齐齐戳在眼前。 “娘个神!你们是谁,为何偷看我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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