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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艾俱焚

时间:2024-05-24 16:00:03  状态:完结  作者:夏隙

  不是怕大哥责怪,而是正因为他知道,大哥不会责怪他。

  心脏如揪如焚,不经意间,一滴泪落在晏果脸上,刺得晏果脸上发痒,抬起手来挠了又挠。兰旭这才回过神来,飞快地擦过眼角,出了里间,叮嘱顺儿好生伺候。

  正要离去,转头发现了桌子上摆着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瓷兔,他拿起来看了看,雪白雪白的身体,乌溜溜的眼睛,小小一只,造型可爱,做工却很是粗糙,一看就是晏果在哪个小摊上随手买的。

  顺儿急忙递上话:“这是小公子在端午灯会上买的,本来是一大一小,小公子记挂您,说您和他都是属兔的,这一大一小正是您和他,可回来路上,小公子不小心跌了一跤,大的那只摔碎了,就没跟您说……”

  “跌了一跤?我怎么不知道?”

  顺儿回道:“小公子说没有大碍,就是擦破点皮,擦了药就好了,不让我们告诉您和公主,怕两位担心。”

  是了,端午之后,自己心情郁滞,根本没去关注果儿,后来果儿又和他闹别扭,他上哪儿在意到这些细节?

  做父亲,他一向不称职,在他心里,儿子一直是那个调皮捣蛋,好吃懒做的小鬼头,若不是来日无可追,他可能永远发现不了果儿的体贴细心。

  兰旭深深闭上眼,愧悔无地,眼睫更加湿润。可时间不容他伤春悲秋,他将小瓷兔收进怀里,远远地朝里间看去,儿子小小的,就像这只小瓷兔一样。

  第二日,他照常去了大理寺点卯,花时还不知他的计划,见了他,看到他紫金冠上的发簪,笑意盈盈眼睛发亮,素来冷漠尖锐的气场都柔和了下来;中午,方大人来问昨日情况……

  非常平凡充实的一天,以前觉得头疼,直盼着能有那么无事的几天,单纯用以浪费,可今日,他就像从百年之后回望一瞥的苍老鬼魂,事多烦杂,却倍显可爱,只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

  他没有将目光眷恋在花时身上,散值之后,他回到公主府,换上常服,用完晚饭,坐在铜镜前,他亲手除去了紫金冠。

  接着,他去求见公主。金翠儿正在给公主揉肩,另有两个宫人打扇。

  公主慵慢优雅地享受着,直到他说,他昨日梦到了艾大哥。

  公主的姿态凝固了,挥手退下宫人,然后他问出困惑已久的疑问。

  “为什么您阻止我探查十六年前诬陷艾松的人?”兰旭直言,“我一直以为您同我一样,想还他一个清白。”

  公主道:“本宫从来没有阻止过你,你自己没有本事,怨得了谁?”

  兰旭低下头颅,自嘲一笑:“不错,兰旭百无一用,不自量力……如果兰旭偶遇机缘找到了线索,您会支持我吗?”

  公主居高临下,眸色难明,半晌道:“兰旭,本宫救你一命,保你十六年无恙,无不是看在艾松的面子上,今日你竟来质问本宫的心意,真是好大的胆子!”

  公主不说支持,也不说不支持。要说兰旭从公主身上学到了什么,那就是,没有欣然答应的,就是拒绝。

  兰旭深吸口气,朝公主三跪九叩。起身后,说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公主,兰旭让您失望了。”

  随后,拔下头顶的皇室发簪,乌发披散间,已划伤了公主的胳膊。

  这是他与大雍王朝决裂的宣言,更是递给无记业的投名状。

  他一路逃亡,皇上派出花时追他,正是看出他与花时关系匪浅,唯有花时追捕,才能让他有命,一路逃往湖州。

  但在去湖州之前,还有一站。


第三十一章

  近郊林间,兰旭和花时相对而立,四目相对。

  天光大亮,清风徐来,花时倔强地挡在兰旭身前,等待他一个回答。兰旭回以沉默,纵然他疼爱花时疼爱得无计可施,但一旦认定一个明确目标,他可以排除万难,心硬如铁,一如他抛弃爻儿,伤害果儿,即便他也因此千疮百孔。

  这时,一组马蹄声由远及近,纷至沓来。这么大规模的马队,无疑是追兵。兰旭面色一肃,翻身上马,攥紧缰绳,对花时道:“不要说你见过我。”

  说罢,正欲促马,花时忽然嘴角一勾,飞身扑向兰旭,兰旭惊异之下,身体比脑子先行一步,举枪刺出,花时不但没躲,任由枪头刺穿肩头,登时血如泉涌!兰旭大惊大痛,失声叫道:“你……”

  兔起鹘落间,花时足尖轻点马头,前翻落地,未负伤的手朝马屁股上狠狠一拍,马儿嘶鸣,撒腿狂奔!兰旭全来不及回应,只能压低身子,在呼啸的狂风中眯起眼,扭头回望,依稀看到花时捂着伤口,伫立原地,默默注视着他逃出生天。

  兰旭心中隐痛,回过头夹紧马背,让马跑得更快,不一会儿便消失在茂密丛林之中。花时收回眺望的目光,与此同时,追兵赶了上来,看到花时的背影,为首一人下马抱拳,问道:“花大人,您追上奸贼兰旭了没有?”

  花时转过身,那人见他肩头洇红,诧道:“您受伤了!”

  花时没有多说,指着相反的方向道:“他往那边去了。”

  那人不疑有他,告了声“多谢”,上马后带领追兵驰去。

  ……………………………

  兰旭冒然去湖州绝非明智之举,既然要打入无记业,就得牵上一条可靠的线,他把主意打到了吴秋雁头上,于是去湖州前,他要先在吴大章的废宅停驻修整,守株待兔。

  吴大章曾是吴瑛芝的管家,乃富中取贵之人。宅子规制虽不大,但精致小巧,玲珑秀美,树木繁盛,雅致天然,颇有些江南园林的风韵。可惜白云苍狗,物是人非,如今已是个没有人气的死物了。

  兰旭不由得想起艾府,一时感同身受。他把马背上的包袱取下,拍马放它自由,混淆追兵视线,然后悄然进入废宅,见其中无人,着手探查起来。

  因奏报上说到吴秋雁曾在宅中莫名消失了片刻,兰旭怀疑中有密道,于是先去了书房——艾府也有密道,或者说,祖上从龙有功的豪门世家,府中都有密道。宦海沉浮,虽有丹书铁券在手,可毕竟帝心难测,为防他日反面无情,安排子孙密道逃生,总能保存一脉香火。

  艾府的密道就在书房,但兰旭从没进去过,也进不去。据说密道用了道家秘法,只有艾家直系血脉才能开启。兰旭深受艾松宠爱,年少顽皮,自然试过,他的血滴在阵法上,无事发生。

  书房一般东侧,与卧室相连。一进书房,先被飞扬的尘土呛得直咳嗽,古旧的桌椅架壁在阳光下明晃晃地积着厚厚一层灰,看样子不像有人频繁出入。

  兰旭掩住口鼻,穷索冥搜,终于在角落柜子的第二层抽屉发现了端倪。抽屉把手不仅没沾灰尘,反而比之其他灰头土脸的把手,更显圆润光亮。兰旭小心翼翼地挪动抽屉,才嵌开一条缝,忽然一股浓郁的甜香直扑入鼻,兰旭及时屏住呼吸,但为时已晚,脑子混浆浆一片,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门开,一双武靴踏入房内,轻轻巧巧将兰旭打横抱起,转身走出了书房。

  门外,吴秋雁衣饰华美艳丽,在废宅中如阴沟死水中绽放的红莲,烟不离口,懒洋洋瞥了眼兰旭,掀起眼皮似笑非笑道:“花大人好野的玩法儿,这次拿的是亡命鸳鸯的话本儿?”

  花时皮笑肉不笑:“放心,我还没打算扔下你和周大人呢。”

  吴秋雁笑意更深,引花时到后院的一间厢房,窗明几净,焕然一新。花时将兰旭小心地安置在床上,意味不明地凝视了一会儿兰旭的面庞,目光向下一扫,发现前襟有一处异常的小小凸起,探手一摸,摸出一只雪白可爱的小瓷兔。

  花时挑起眉毛,掂了掂瓷兔,又看了眼兰旭,若有所思,出去关上门后,来到凭栏望景的吴秋雁身侧,举起瓷兔与她看。

  吴秋雁道:“真是可爱。”

  “兰旭贴身揣着的,这么粗糙的玩意儿,满公主府只有那个小公子会当成宝贝。”

  吴秋雁听出弦外之音:“你是说……”

  “无记业与我无关,你自己判断,”花时打断她,把小瓷兔塞她手里,“不过,看朝廷的动向,兰旭刺伤公主一事应该没有猫腻。”

  话虽如此,花时亦有自己的顾虑。诚如兰旭所言,只有自己抓捕,兰旭才或可一命尚存,但除了他,另有一路兵马也在追缉——非相互策应,是真的兵分两路,各有上级。

  满朝廷都知道他未发迹时受过公主府资助,与兰旭交往密切,兰旭犯事,自己理当避嫌,可皇上偏偏钦点他做通缉先锋,难不成是探测他的忠心?

  二人各怀鬼胎,一同看向前方戏台,戏台三面环水,三桥连通,如今水面干涸,小桥断裂,戏台上的红毯也失去了鲜艳。

  花时转头看了眼卧室,然后不声不响地离去了。吴秋雁将小瓷兔举到眼前,仔细端详,越瞧越可爱。

  ………………………………

  不知过了多久,兰旭悠悠转醒,脑壳胀痛。睁开眼,阳光高照,透过窗棂,侧脸看去,朦胧间一个艳到糜烂的女子身影正背对着他,倚坐桌前,手中把玩着什么东西,光线中露出的一小节藕臂冰肌玉骨。

  听到动静,女子回头,果然柳娇花媚,艳如桃李。兰旭视线渐渐清晰,认出她正是自己的目标,复又看到她手中的小瓷兔,悚然清醒!慌忙探向胸口。

  女子袅袅娜娜,步步生莲,来到兰旭身前,微笑着将小瓷兔递还给他:“兰大人,可有哪里不适?”

  兰旭支着胳膊肘半挪起来,靠着床头,表现得惊疑不定,看看眼前女子,又看看她手中的小瓷兔,半晌才伸手接过:“……谢谢。”

  女子含笑坐他床前:“兰大人,我们也是老相识了,你的事传遍了京城,却不知怎么来到了奴家的家中?”

  “吴老板说笑了,”兰旭干咳一声,耳尖一动,“在下慌不择路,为了躲避追兵,藏进了这处废宅,竟然是吴老板的芳闺吗?”

  吴秋雁笑而不答,又道:“兰大人,您的下落可值钱得很。”

  兰旭苦笑一声,攥紧了手中瓷兔,吴秋雁睨了一眼,问道:“这东西对兰大人很重要吗?”

  “实不相瞒,是犬子的玩具,留个念想。”

  “兰大人逃得匆忙,包袱里银子都没几两,却还记得揣上令公子的玩具……”

  兰旭心中一紧,背上发出冷汗,念头转动,说道:“据我所知,此处是吴大章的旧宅,不知吴老板和吴大章是何关系?”

  “他是我的义父,”吴秋雁没在瓷兔上继续纠缠,坦然道,“兰大人还有心情查问奴家,倒是奴家想问问,兰大人今后有何打算?”

  兰旭看着她:“你不是说,我的下落很值钱?”

  吴秋雁像听了什么好笑的笑话,抬袖掩口,嫣然一笑:“奴家虽流落风尘,却也听过杜十娘、冯翠蝶的故事,明白‘仗义每多屠狗辈,从来侠女出风尘’的道理,倒是兰大人饱读诗书,这些污秽文章,自然是听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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