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捂住脸,痛苦失声。 分明已过了许多年,却总能梦到一双捂住自己嘴巴的手,还有急不可耐的呼吸声,裂帛声。 她恨不得让他死,却也怕见到他的尸体。 或许远去北辽才是对所有人最好的决定。 章珞此时只听说浮玉坊被连根拔起的事,却还不知道温蓝做了什么。 她将手中的鞋垫扔进炭盆,眼睁睁地看着火舌就要将之吞噬,忽横向伸来一双手扑入火中,将鞋垫抢了出来,火舌燎烧到皮肤,那双形状完好的手闪几簇火星,又很快被手的主人灭了。 烧了一半的鞋垫被拢入袖中,也拢住灼烫的伤口。 “阿姐,许久不见。” 章珞猛地抬头,见她那不争气的弟弟此刻正站在她面前,身子瘦弱,面白如纸,微微含着笑意,用嘶哑的声音向自己打着招呼。 章珞睁着眼睛,还没有注意到两颊滚落下来的泪珠,半晌才怔怔问了句,“你来做什么?” 章璎低低叹息,“这一别或许再无归期,我来见阿姐最后一面。” 章璎如今的身体遭受重重折磨,刺穿琵琶骨的锁链尚在体内日日痛不欲生,但比起他早已翻江倒海的内里,肉欲的钝疼反而更加让他清醒。 他一身功夫皆废了,能潜入周家也多亏了骨左骨右的帮助。 骨左骨右如今还在梁上,他们奉主子的命令保护章璎的安全。 “有什么可见的?从今往后,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过我的阳关道。”
第101章 章璎一边咳嗽一边笑,他也跟着歪坐在了佛前的蒲毯上,仰头看向香雾后的佛像,低低道,“阿姐,我这一生不信佛,不跪佛,你可知道为什么?” 章珞冷笑,“正因无所信,故而无所顾忌。” 章璎摇头,“我被花翁收养,被义父教导,承的是人情,不是天意,后来入宫,受了暴君的庇佑,他与我同为被厌弃之人,倒难得有些惺惺相惜,可惜他死了,而我苟延残喘到现在。事在人为,高高在上的神享受供奉,却为这世间生灵做了什么呢?” 章珞闭上眼睛,“我见你一眼都嫌脏。” 章璎伸出自己被烫伤的手,拇指落在阿姐花朵般的面容上,轻轻擦干她眼角的水渍,“阿姐总是口是心非,嘴上在骂我,却还肯为我落泪。” 章珞猛地一颤,呵斥道,“滚!” 章璎端详着阿姐生动的脸,渐渐思绪与幼年重叠。 他爱的人终将离他远去,而他的尸骨或许若干年后会掩埋进草原的黄沙中,看不到中原,回不到故土。 “阿姐,许多事情我不希望你知道,便一辈子带着对我的恨活着,即便活的不快乐,也终归是活着的。” 章璎喃喃道。 章珞此时却听不懂他的话。 “我去见过了义父,也见过了埋在山上的章璎,你的亲弟弟。鸠占鹊巢这么久,也该把属于那个孩子的名字和人生还回去了,很抱歉占用了他的名字,却让他过的这样可怜。” 章璎的喉咙有些干,他不自觉地舔了舔唇,像是在思考更合适的措辞,“我今日想来见见你,只要确定你过的好,我才走的安心。” 章珞笑了起来。 她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你觉得我现在这样算是过的好?” 章璎抿唇,没有说话。 俗世荒唐,青灯古佛未必不好,若阿姐知道过去发生的事,哪里还有活下去的勇气? “你走吧,我今日便当没看到你。” 章珞下了逐客令。 章璎站起来,定定看着章珞,像要把眼前薄情的女人一笔一划地刻在心里似的,毕竟往后岁月漫长,他怕将来老了,忘记阿姐的样子。 “滚啊!” 章珞推搡他,章璎忽然软软叫了声“阿姐。” 像小时候一样看着她,攥着她的袖口,“阿姐,那时候,王梓他们在外面,你是故意不出来吗?” 还是只是,刚好没有听到? 明明知道阿姐恨他入骨,却还忍不住向她求救,渴望得到善待,却一时间忘记自己在阿姐眼中比起仇人与狗更不如。 章珞知道章璎说的是什么,她硬着心肠道,“我为什么要出来救你?我尝过的滋味,你不该也尝一尝?” 章璎呵呵地笑了起来。 “阿姐开心就好。” 他压抑住喉咙出铁锈般的血沫,手上被火灼烫的伤口此刻隐隐作痛起来。 当初不该求救,今日也不该提及,既然选择做了恶人,又怎么有脸心存希冀? “最后一面,这鞋垫我便带走了,全当阿姐送我的礼物。” 章璎这样说。 章珞没有看他一眼。 “本来便要烧掉的。” 章璎离开的时候同样悄无声息。 他翻出了窗子,想必外面有人接应,很快消失了踪迹,偌大的佛堂却因他的离开显得有些空空荡荡。 章珞回忆着章璎被火烫伤的手,心头钝疼。 她这一辈子一一拿不起,放不下,当真是个笑话了。 过去两个弟弟与人打架,受惊,发抖,总是躲在她的绣裙下。 她会保护他们。 他们三个人,到底如何走到这样的地步? 章珞重新闭上眼睛,一顿一顿地敲起木鱼。
第102章 什么是男妻? 凤冠霞帔,十里红妆的男人。 不伦不类,不人不鬼地被抬上花轿,承欢胯下,可以随意转赠,也可以随意糟蹋,比外室尚且不如。 所谓替萧烈讨什么男妻,不过是辽人一个羞辱试探的借口。 燕平元年八月初,发生了一场关乎两国邦交的笑话,这笑话有一个名字,叫做章璎。 为世人不耻的阉人被送往辽国,择日即将启程,有不懂事的孩子问,“不男不女的公公也可以嫁人吗?”孩子的父母会露出嫌弃的表情,深怕多说一个字都会脏了嘴。 驿馆中的北辽少帝抱住臂,脖颈的鹰骨分外瞩目。 他的视线落在房间内,房间内有一道漆黑的影子,随着太阳落山,影子即将消逝。 他们此行的使命已经完成,不日便要离开,如今的章璎已不再是中原的钦犯,但当他不再是钦犯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人心才是囚牢。他走到什么地方都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对于这个人来说,似乎也不是什么值得他在意的事。 人人都说北辽少帝有抱负,有野心,却没有人知道他的目光落在一个阉人身上,久久不曾离开。 那时候的章璎是什么心情,耶律德让不得而知。 他不受控制地隔着一道门屏住气息,却听不到里面的呼吸。 骨左骨右跟在他身后面面相觑,难得不再多言。 荻青打了一壶酒,回头看了一眼那三人,摸了一把胡子已经开始为回到北辽之后即将迎来的风暴发愁。 宫中的皇帝发了好一通的火,却没有人知道原因,战战兢兢伺候着,还是有两个宫人被拖出去杖毙。被关押起来的温蓝一一如今是福州王世子,他暂时还没有受什么苛待,正在昏灯下用手一笔一划地雕刻着一个崭新的面具,阴霾的眼珠迸裂出偏执的光。 他在等一个人。 等一个已经永远不会回来的人。 但此刻的他还不知道。 章家大门紧闭着,锦衣玉食的小侯爷此刻还怀抱着对自己义兄的仇恨去往父亲的坟墓前上香,心中百味杂陈,最终只说了一句“天地有公道,父亲也该瞑目。”章珩不知道他的姐姐在做什么,兴许与往常一样,伴着青烟在佛祖面前流泪。一切似乎尘埃落定,他心中却总惴惴不安,这不安仿佛刻进骨头和血液,逼迫他发疯,逼迫他抓狂,但他最终还是从父亲的墓前离开了。 许久以后章珩才知道,那股令人毛骨悚然的不安,原来是父亲的亡魂在提醒他。 与章珩同样一无所知的周旖东最近在下人眼中不可理喻。他讨厌听到唢呐声,不喜看到正红色,每每在花街柳巷倚红偎翠,闭上眼睛都是一个阉人的脸,阉人的脸和父亲冰冷的尸体交替闪现的时候,他终于承认自己见色起意,贪慕上自己杀父仇人的肉/体。又或许不只是肉/体。 他心力交瘁,放弃一般。 或许章璎去了北辽,也是一件好事。雾中穿行,从旖旎的中原到辽阔的大漠。小西河王还在路上,马蹄踏碎落叶,眨眼已经入秋,冰冷的寒冬也不会太远。 他的背手心有一道道皲裂的伤口,他的面颊被风扑满尘霜,灯一盏一盏亮起来,照亮朱瓦红墙,也照亮锦绣山河,月亮在灰蒙蒙的薄月亮,伴着太阳,也伴着风。 他希望自己能早一些。 更早一些。 却不知自己早已迟了一辈子。
第103章 而人这一辈子只有错过才会痛彻心扉。 小西河王的马蹄在潼关停了下来。 他已人困马乏,再不休憩,骏马便要饿死,软成一堆骨头做的肉。 酒肆的旗帜烈烈张扬,今日天阴有雨,下雨有风。 戚淮阔步而入,他以巾覆面,头发高高束起,四肢疲惫,眼里意气风发,早与昔日颓唐不可同日而语。 章璎没有死,他便也跟着活过来,如今已至潼关,再有一日便能回到长安,十二个时辰之后,他能再次见到章璎,虽然有些近乡情怯,但总好过无乡可近。 夜色笼罩,乌沉沉的云塌下来,扑鼻的酒香纷至沓来,酒肆的主人热情招揽,戚淮跟着行至一处厢房,临侧有一行人,看形貌非中原汉人,但中原邦国众多,胡商大多相似,一时也辨不出身份。 戚淮心中有事,只无意抬头看了眼,见胡人中有一名盖着轻薄盖头正对他的女子。 女子盖头后的面容若隐若现,昏暗的灯火照亮了她头上金子做的凤凰,酒肆的主人在前方热情地招呼,“爷,您的厢房在这处。” 戚淮再回头看去,那新娘已经背对着他。 身姿纤细,腰若柳絮,繁复重叠的下摆盖住绣着丁香的鞋尖,周身隐有青荷般的香气飘过来,灯光明媚,月色悠长,个子瘦高的胡人少年将草原的狐裘披在新娘的肩膀上,新娘没有拒绝。 戚淮仔细回顾方才惊鸿一瞥,隔层血似的红纱,总觉得那看不清眉眼的新娘在凝视他。 他心中疑惑,却没来及多想。 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饮了一杯又一杯的酒,名震天下的小西河王此刻也成为名普通的酒客,这地方的酒比不上长安,但或许他心情太好,普通的酒中也尝出了杏花的味道。老酒下肚中,他放下几枚铜板,大步流星出去,翻身上了马背,风雨正重,露湿双肩,他拍了拍马背,对自己的老伙计道,“马上就要回家了。” 他要回家了。 月亮隐没在风雨后,马蹄踏过泥泞的青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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