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艰辛呀,流民的日子最苦。” “也是没法子的事,日子总是有一天算一天。” 陈伯叹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那些文化人念这些,我们也听不懂,若是可怜我们,就该管管世道。我们几次都差点走不了,是任大人看我们不易,带我们两人一程。”霜姑摸了摸小雨的脑袋,“谁知道商路也坎坷,这一路下来,孩子能活到南州,也是她娘在天之灵保佑了。” “还没问过姓名?哈哈,不说也无妨。我姓陈,喊我陈伯就好,这是我家小公子。我呀,也只是个身无分文的人而已。” “两位气度不凡,想来是大户人家吧?我叫霜姑,这个孩子叫春雨。” “春雨?好名字,好名字。”陈伯笑起来,饮了一口酒,仰首对着弯刀月,又喃喃吟起,“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沙哑的声音漾开在夜里,大多人已依靠着合上眼,旅程辛苦,他们睡得很深,浸在迷蒙的梦里,故而陈伯的声音也成了拂过的一阵江南的风,飘荡似孤魂。 钟照雪用手抵着额角,有些无奈:“……陈伯喝了酒便这样,别见怪。” 霜姑只是抿着唇笑,听着那悠长的声音,怀抱着小雨,似想起来什么动人的景色,眼睛也微微地透出向往的光亮。 小雨问:“那是什么意思?”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搭话,往日若是师弟这么问他,钟照雪只让他滚去读书,此时面对一个异乡苦旅的孩子,他难得耐心,与她解释旧诗的韵调:“是一个和尚在踏青春游时写的诗。那时杏花开放,春雨绵绵落下,沾湿了他的衣服,可春风温暖,拂面时不觉寒冷,只感到杨柳的气息。” 多么轻快,忘记了烦恼,离开了尘世,不撑伞,不避雨,只是走在春雨连绵的杏花林间,任由多情沾湿自己,为这一刻的快乐。 小雨的眼睛微微亮起来,映着火,像一颗色泽清透的琥珀,在灰扑扑的土布里未曾被发觉,现在正被沥出原本的珍贵底色。她想也许年轻的侠客并不傲慢冷酷,与雪白的狐裘一样,他是一种轻盈而温暖的存在。 陈伯念诗轻歌的声音几乎能盖过她,小雨抱着膝,脸藏在土布里,只是很小声地说:“那、那我不要沾湿你的衣服就好。” 坐在她对面的年轻剑客似乎微微一怔,稚嫩的话语似春雨,湿润地沾过他的眉间。 于是冷峻的山峰拂落旧雪,他轻轻地笑了。 ---- 七夕快乐~
第四十一章 王珠 钟照雪是被吵闹的声音吵醒的。 他本该守夜,但这夜与苦旅的孩子交谈,化解了他心中一点阴翳,在陈伯的长吟慢唱的声音里,他疲倦的神思也沉入睡梦。 他向来睡得并不深,故而当远处传来杂乱的交谈声时,钟照雪几乎立刻就脱出睡眠。 天还没大亮,只是天际亮起雾蒙蒙一道,漆黑的夜色正缓缓褪成暗蓝的绸缎,是一道忧郁的黎明。陈伯躺在一边睡着,旧布衣衫囫囵地披在身上,酒壶已经空了大半,再往另一边看,小雨和霜姑却不在了。 钟照雪拿起剑,悄无声息站起,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走前一段,便看到许多流民和商队的人聚在一处,身边是放着货物的马车,声音嘈杂,正在议论什么。 一个头发扎在脑后的男人站在任琴面前,眉毛生得杂乱,头发也微微卷曲起来,像一只鬓发繁长的老虎。他身上穿着红褐色的短打,右臂用纱布绑起,大抵是和沙匪打斗时骨折了。 钟照雪听到他站在人群中冷冷道:“我半夜离开去解手,回来就看到这小妮子从车后头窜出来。等任老哥再检查货物的时候,就丢了‘牡丹王珠’ ,不是她偷的还能是谁?” 他扬手一指,钟照雪转过视线,看到小雨和霜姑正被人围在中间,霜姑紧紧抱着小雨,如一对失巢的鸟雀。 任琴皱着眉,手上拿着那方盒子,里头的东西已经不翼而飞。他看着那看护货物的手下,又落到了小雨身上:“小雨,真是你做的?” “我没有。”小雨手牵着霜姑,低着头闷闷说。 “闻鹏,你没见其他人走过了?兴许是你误会了,小雨还是个孩子,做不出这些事。” “怎么做不出?”闻鹏哼笑一声,“任老哥,你看不出来,我看得出来。她这种贫苦出身的小妮子,没爹没娘,最容易小偷小摸,前些天,我还看到她身上拿着个玉簪子。那玉簪子拿去当了,拿的钱够她们两个女人去南州了,何必还在我们这吃白饭!” 他阔步走过去,一把抓住小雨的后领,霜姑紧紧搂着小雨,哀求道:“闻大哥,她还小,从来不会……” 但男人的力气远比一个瘦弱的妇人大,他从霜姑怀里扯走小雨,就如同提着一只兔子那么简单。闻鹏根本懒得听霜姑的解释,只抓着小雨走过去,往她后腰衣服里一摸,果然拿出支玉簪。 那玉质清润干净,不掺杂丝毫杂质,商旅的人闯南走北,眼睛都毒,一眼看出这竟是上好的美玉做的,只不过上面横着几道裂纹,似乎受过碰撞。 被夺走好好藏起的玉簪,小雨急红了眼,顿时狠狠咬上闻鹏的虎口,闻鹏痛骂一声,将她猛地推搡在地,手上已印了一排赤红齿痕。两人这样一挣,玉簪脱手,恰好跌在沙里的暗石上,迸裂开来,碎成了几块。 闻鹏恼怒了,小雨遮着脸的土布骤然被他扯掉,她猛地扭头,惊慌地掩着面去寻霜姑,可霜姑被众人拦着,双臂也被数只手紧紧束缚。 此时天际微明,微微朦胧的光照映,所有人都看清了小雨的脸,轻轻抽气的声音在四下响起。 那是一张被烧毁的脸,表皮深红发紫,可怖而丑陋的瘢痕遍布大半张脸,蔓延到颈部往下,只剩下右边的眼睛到面颊完好,比起人,更像一只怪异的精怪。小雨整日用布包得那么严实,谁也没能看到她的脸竟是这副样子。 闻鹏也一怔,忽冷笑讥诮:“烧成这副鬼样子,还那么爱美?就算是这簪子和牡丹王珠,给你用,也难看得很。” 眼眶酸涨湿润,小雨紧紧掩着自己的脸, 似孤雏幼兽,袖口下,唇已被她咬得迸出血珠,忍住眼泪用尽了她的气力,所有人的目光比火更恶毒炽烈,刺穿了她的自尊。 她的目光落在地上的碎簪,簪尾细长光润,打磨得不太尖锐,但若足够用力,也可以刺破血肉。心中忽有一簇狠毒的火焰冒出,她知道,人的脖颈格外脆弱。 “够了。”任琴打断,“牡丹王珠没在她们身上找到。” “那这事就不了了之了?价值千金的牡丹王珠不知所踪,任老哥,你让兄弟几个这么拼命是为什么?依我看,将她和那女人赶走算了。” 有人附和,有人叹气,众人审视的目光徘徊在两个女人身上,天半光亮,他们的面容重重叠叠地藏在昏光里,神色晦暗不清。 商队中最重要的是人心能齐,他们一路走来如此辛苦,折了那么多弟兄,却将最珍贵的宝物弄丢了,若没有惩处,恐怕大家心中生异。任琴摩挲着腕间的白檀珠,犹豫不决:“但……” “牡丹王珠不是就在这吗?” 声音从众人身后传来,钟照雪的眼睛穿过人群,和闻鹏定定对视。闻鹏乍然对上他的眼,从后背窜起一股冷战。 “钟少侠,你此话是什么意思?” 诸人让道,钟照雪走前来:“牡丹王珠既然是商队此次最重要的货物,应当只有任先生与几位副手之间知晓放在何处。小雨一个流民,跟随在队伍后面,怎么知晓牡丹王珠的所在?我猜就连看守货物的你,一开始也并不知道。” “昨天任先生有意用牡丹王珠请你为我们跑商,那小妮子一定是趁着人乱时看到了,才起了意,又或是她在车上偷东西找到的,大家伙没防着孩子,才让她有机可趁。” 钟照雪走到中间,低身扶起小雨,细心拍去跌倒后身上沾染的沙粒,将她的面容重新用土布包好。小雨很瘦弱,两颗圆眼珠蒙着雾,定定看着他,泪水盈盈,钟照雪摸摸她的发顶:“没事。” 只一句,她忽生了一腔委屈,再倔强的忍耐也溃堤,泪水霎时连珠而下。 将小雨推到身后,钟照雪适才起身,淡声道:“见财起意的是你罢。” 闻鹏怒道:“你污人清白?” “置放牡丹王珠的车厢里都是易碎的珠石宝器,放在镶银角的盒子里,车厢不大,堆积货物,容纳高大男人的身躯就太逼仄。”钟照雪目光落在闻鹏的衣物上,“你的衣服是昨晚新换的吧,行商过关,通常衣物沾惹风沙,换洗不易,到地方了才更换。你右臂受伤,本就行动不便,为何还专门换了一身衣服?” “那身衣服沾了血,太不干净,我想换就换。又和这些有什么关系?” 钟照雪眉尾微扬,几分冷嘲之色就生动浮现,闻鹏忽然心中不妙,便听到他说:“来人去将他换掉的衣服拿来。” 有人应声,去闻鹏的包袱里翻到昨日那身衣服,小跑拿来,钟照雪用剑鞘挑起衣袖和衣摆:“诸位看清楚了?事实上,应是闻鹏在偷窃牡丹王珠时,被小雨察觉,他钻进了车厢里躲避,边翻找牡丹王珠,衣物才会留下如此多被尖锐之物勾丝的痕迹。” 众人围看,面色隐约透出怀疑的神色,听到他人细碎的交语,眼见情形陡转,闻鹏顿时暴跳如雷,抬手扯回自己的衣物,他侧脸恶狠狠看着钟照雪,像要撕咬血肉地逼视:“我和任老哥走南闯北,你以为像是你这种少爷公子,衣服都干干净净?这不过都是你空口白牙,那王珠呢?我偷走的王珠在哪呢!找不到,依商队规矩,就该把你的舌头割下来下酒。” 任琴看着他们对峙,面色凝重:“钟少侠,我们翻找了所有人的东西,地方角落也找过了,并未曾看到王珠在何处。” 钟照雪说:“被他吞下去了,破开肚子,自然就能找到。” 话音刚落,不待任何人反应,雪光骤然从鞘中飞出,直刺向闻鹏的腹部! 闻鹏惊起,仓皇要去拔刀,但剑更快,死更冷,他只顾来得及踉跄地倒退数步,脚下一绊,跌倒在沙地上。 剑来了,钟照雪竟打算在众目睽睽下挖他的肚子?闻鹏面色狰狞,鬓发怒张,已是打算玉石俱焚,暴起抬刀直往钟照雪的身上砍去。 “嗬!”他的手腕一震,剧痛传来,刀已经脱手飞了出去,而剑锋往旁侧回挽,钟照雪抬掌连打他胸腔腹部,便看闻鹏浑身一弓,喉口张开,一颗赤红的珠子就从里头迸了出来。 珠子在地上滚了几圈,停了下来,有人用手帕包裹拾起,递到任琴面前。 一片寂静,没人再敢发出声音。 “腹中藏珠之术,非是一日能练成的,看来你没少做这等事。”钟照雪冷冷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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