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钧不懂自己现在的情绪,如同那晚在警戒司门口。他只是情不自禁问出那个似乎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在你的星球,雄虫买这种花,送给什么虫?” 秦时把脑袋撑起来,想了想:“嗯……分人。像那些正常的雄虫一般送给……”秦时有些苦恼,谢钧不一定知道什么是女朋友男朋友、老婆老公的,他得想个清楚易懂的代名词,然后突然灵机一动“送给喜欢的雌虫。” 谢钧一直垂着头,没有说话。 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后,秦时接着说:“不过,像我这种社会主义核心爱情观被狗吃了的,就随意一点,心情不好,狗都送。” 不过秦时一大半的玫瑰,都抖给了教导主任。翻墙不利,每次被抓住都被训得跟狗一样,但他那时是学生,总是要尊敬师长的,而且写检讨简直是要了他的命,他总是非常没骨气的选择伏小做低。 别的男人一般只有逢年过节才买玫瑰逗女朋友一乐,秦时是每天都要买n次,他喜欢这种花,怀里必须时刻装一朵,花心的明目张胆,人嫌狗厌。到最后,卖玫瑰花那个姑娘每次见他都想呸他一脸。还在门口贴了个标识牌:狗可以入内,秦时不可以。 谢钧终于被他逗笑了,秦时看着谢钧笑也弯唇笑了,看起来比谢钧还开心。就像幼儿园时做好事被奖励了小红花一样,是很单纯的开心。 他就知道谢钧一定也会喜欢这种花,那么漂亮。 秦时眼睛瞟到了桌子上的钟表,已经快要九点了,于是他站起来,低头懒洋洋的对谢钧笑:“你笑了,我就当你原谅我了。不早了,快睡了。” 谢钧一直看向他。 秦时并没有注意到,他利落地开门,下楼去——衣服口袋里的终端已经震动了很久了,他得接个电话。 盲猜是亚苏!秦时摩拳擦掌:又是发挥他作用的时候了!
第二十九章 秦时猜错了,是沈锋。 他有些疑惑,靠在楼梯栏杆上,接通电话。 沈锋难得没有咋咋呼呼,他沉默了很久,似乎在想该怎么开口,良久才说:“秦时,沈岚要嫁人了。” 秦时一瞬感觉有些割裂,挺惊讶,脑袋有些懵,差点直接跌下去,问问题都云里雾里:“是吗?对方雄虫怎么样?” 沈锋说:“是二皇子。定在十天后。” 沈岚本来性格就更直爽火热,比一般亚雌精神紊乱严重得多,他十七岁时,雄父就想找个靠谱的雄虫,把他嫁出去了。可他偏偏魔怔了般,就是认定了秦时,不管谁劝都不听,追了那么多年……从第一面沈锋就知道秦时永远不会喜欢他弟,永远不会对他弟负责,放弃也好啊。 二皇子是最好的选择了,他在虫族是为数不多温和仁慈的雄虫,而且,门当户对。 最重要的是,他承诺不会欺负沈岚,会让沈岚像以前一样自由自在。他还需要沈家。只要沈家不倒,沈岚就会永远安逸平和的活下去。 “沈岚说不要麻烦你,但我觉得,你该来一趟。最后送送他吧。”沈锋的声音是释怀。 秦时感到喉头有些哽,不知该说什么,他垂了头。心中有一团情绪,那时一种苍茫的物是人非的孤寂。 他很欣赏沈岚火热的灵魂,也一直觉得,沈岚要是在地球,是个可以潇洒一辈子的人。 秦时想了很多,最后说:“好。” 沈锋已经洒脱回来了,秦时却觉得他的声音也多了些对命运妥协的苦意,不再像从前没心没肺,咋咋呼呼的:“都是这样的,阿岚长大了,要嫁人的。请帖已经寄给你了,兄弟,有时间取一下。” 秦时目光很滞,他扶住栏杆,心里闷闷的,不像个没心的纨绔。 他知道,这件事,他不是无辜。 从小都是这样,那些人,无论他爱或不爱,最终都会受他波及,并不开心。 秦时拿着刚取回的请帖,无意识地走到谢钧的办公屋里,坐下去,出神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不明白自己此刻的心情,有难过,有愧疚,有慨叹,有空茫,很复杂。 这个情况一直持续到谢钧推门进来。 秦时回神,慢半拍地,望过去。 他的头发都耷拉着,总潇洒多情的眼睛暗淡了不少,看起来很颓废。 谢钧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心里紧了下,也不太开心了。 近来总是这样,秦时的心情能很轻易影响到他。 他走过去,看到了桌子上的请帖,突然明白了秦时为什么颓废。 他的心沉下去,移开眼去,嘴角线条绷直了,尾音有些顿,自己都没有意识的,握着碗的手指用力的有些泛白:“你喜欢沈岚?” 秦时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谢钧的话把他的思绪拉出来,但他还是很蔫,连好奇都很苍白:“啊?为什么?” 谢钧看他明显心不在焉的样子,暗暗以为他真的很在意。他心里不受控制地涌上空茫茫的失落,一丝一丝的。他觉得有些难受,但这种难受却又跟“姻”折磨他时不一样,多了一分黯然。 他其实很早就没办法骗自己了。他喜欢秦时。 谢钧喉结滚动了下,眼神放到手中的粥上。他压抑住所有的情绪,把菜粥放在秦时面前:“给你做的。” 秦时正好饿了,他还颓着,伸个手都像缓慢蠕动。 终于拿到勺子。喝了一口,秦时顿觉吾命休矣,整个人都激灵了。 他低头开始观察这碗粥的神奇配方。 里面是土豆,萝卜,还有一种蔬菜。看起来真的是太正常了。 萝卜熟没熟不重要,秦时接受有能。重要的是那个菜。秦时才从边缘区带回来时,非常兴奋地炒了一盘。吃的时候,简直怀疑全世界。感觉三观都炸了。 他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东西能是蓝莓味的!!! 秦时被那一口粥哽得脸色扭曲,差点泪流满面,那个味道——他想跟阎王申请与世长辞。 谢钧当然看出他满脸“放我去死!”的生无可恋,他第一次不是想踹秦时不知好歹,而是有些失落,手指握了几下,吸了几口气平复情绪,然后凝向秦时,声音保持的很镇定,带着他天生的冷感:“你不喜欢?” 秦时觉得谢钧生气了,赶紧把阎王嫌弃拒收的魂扯回来。 然而魂一回来,他一眼望过去,首先注意到的不是谢钧一脸的冷漠,而是谢钧食指上那个被烫出的水泡。 秦时下意识把要脱口而出的“哥,我是真不喜欢蓝莓啊!!!”讨饶的玩笑话憋回去。 的确,让他吃那玩意儿比杀了他还难受,但是,让谢钧因为他受伤不开心比吃那玩意儿还难受。 他讪讪笑了下,开始胡想海扯,这辈子的脑细胞都用上了,想让谢钧开心:“没有!哪有!我就喜欢吃这个。”然后闭着眼又灌了几口,夸张地给谢钧竖两个大拇指,硬夸:“效果奇特,效果奇特。” 秦时压下膨胀的心虚,安慰自己:这也不算胡说。的确有奇效。那感觉就像被灌了碗孟婆汤,喝下之后,除了汤的味道,别的喜怒哀乐全在其次了。 谢钧却不买账:秦时一直很包容,可是如果他喜欢的是沈岚,又何必对他如此。 他抢过碗,神色冷冷的看着秦时:“不喜欢就不要喝。”扭头就出去。 只是到门口,他停住了,站了很久,侧过一些身,秦时只能看到他半个侧脸,谢钧眼睫毛很长,此刻垂着,秦时的心也不知所措的垂下去。 谢钧声音很淡,跟平时一样。只是一下说那么多字,却不符合他一贯对秦时爱搭不理的风格:“秦时,你喜欢沈岚,我不会拦你。你把和离书给我,我立马就走。” 说完抬脚出去。只留下秦时一个人懵逼——他什么时候说的喜欢沈岚?而且……秦时尔康手:祖宗,你怎么又要走啊!!! 秦时想的脑袋疼,还是想不明白,便把所有念头摇出去——想不通便不想,他已经保持这个好习惯很多年了。 只是,谢钧手上那个烫伤依旧在秦时眼前晃,让他心里难受的荒。 他叹了口气,慢悠悠站起来,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徘徊了好几圈,终于决定顺从本心。想通后,他飞快拿上医药箱,“嗖”地跑卧室找谢钧。 秦时堪堪停在门外,很礼貌地敲了敲门,没人应,就厚脸皮地当成默认,慢慢拉开了门,只探进一个脑袋,脸上笑嘻嘻地讨饶。 谢钧没有开灯,却并没有睡,只是坐在桌子边,又拉开窗帘,看月亮。他一直安静,好像没有听到门口的声音。 秦时看着他,进了房间,推上门。 他没有打开吊灯,并不打扰谢钧看月亮。只是开了桌子上那个光线昏黄的小台灯。 他绕过去,离谢钧很近,打开医药箱,弯下腰,继而轻轻握住谢钧的手腕,把谢钧的手放到自己眼前。 谢钧终于分他一个眼神了。 秦时没注意,只是小心拂开谢钧的手心。 然后内心天崩地裂! 他都怀疑自己的眼睛。 谢钧手心密密麻麻的水泡,手指上还有割伤,一块青一块紫。 他这下也忘了尊重谢钧欣赏月亮的闲情雅致,转身冲过去把大灯打开。灯太亮,刺得秦时眼睛有些疼。 他又跑到谢钧身边,看看那只惨不忍睹的手又看看谢钧的脸色,然后又抓住谢钧另一只手,有些粗鲁的扯到眼前后,动作骤然放轻了,很小心的拂平。 他其实内心还是抱有几分幻想的,结果,这只更惨——细小的伤口不说,刀锋划到了指甲里,整个指甲都青了,手肿得厉害。 秦时瞪着眼,这伤口太具象,他看着,像划在自己心里似的——不用怀疑,他共情能力一向这么好。他脱口而出:“祖宗,你不疼啊!!!” 秦时对谢钧很无奈,不过还是得哄着。他转头任劳任怨地拿酒精。 然而,谢钧却蜷起手指,收回手放在桌子下,声音很平静:“不需要。明天就痊愈了。” 秦时还是强硬把他的手扣过去,油盐不进,偏要给他擦药:“明天会好,今天也还是疼啊。” 说完,不听对方辩解,秦时按住他的手指细细地擦药。 然而,越擦,他眉头皱的越狠,最后,胆肥得敢对谢钧横眉怨目了:“你没有做饭的天赋知道吗!” 谢钧却又想到那个自己做了十多遍还是被嫌弃的一无是处的粥。以为秦时还是在埋怨那碗难喝的粥。他可以不喜欢,但没有资格指责。谢钧下意识握了握没有被秦时按住那只手,语气放冷了:“怎么?” 秦时刚好给左手上完药,一抬眼,心都揪着了。赶紧把谢钧右手掰开,非常社死的,呼了呼气。 谢钧的手指轻轻蜷了一下,像在发抖,心上刚竖起的冷漠屏障也软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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