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为摄政王府长史,是正儿八经领着从三品官衔的官身。 从赫连瑾将沈绍安踢下楼梯,张胜已经是第二次到沈府来了。 王府长史公务繁忙,如今倒闲得开始替人跑腿了? 沈绍安却不敢拿乔,连忙朝张胜回礼,道:“多谢长史大人垂问,绍安已经好多了。” 张胜笑眯眯地道:“那就好,既然九爷已经无恙,张某这就回府,还要向王爷复命。” “长史大人。”沈夫人突然扬声唤住他,“小儿福薄,当不得王爷如此厚爱。王爷失手伤及小儿,那也是小儿无礼在先,怪不得王爷。王爷这般谦和礼让,倒让妾身过意不去。这些礼品,长史大人还是带回去。至于小儿不慎摔碎的那一块,妾身自会寻了相同价值的玉佩,赔给王爷。” 张胜笑道:“沈夫人过谦了。九爷凤表龙姿,一看便知是福泽深厚之人。张胜奉我们王爷之命,只管将礼送到九爷手上。若九爷坚辞不受,还请九爷劳累,亲自去王府跟我们王爷说为好。夫人,就莫要为难张胜了吧?” 沈夫人生平第一次想爆粗: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像你们这么不要脸的!谁家的赔礼用办喜事的红封?还想要我儿子亲自过府去退礼品,这一去岂不正中赫连瑾那无耻小淫贼下怀? 我呸!真是家雀儿头上戴桂冠——你想得倒美! 可是,沈府男丁大多都在北关边境,清瑁清平清源还小,以往礼尚往来都是绍儿出面。绍儿虽顽皮,礼数上却周全。 虽然她一时气急失口让张胜把礼物带回去,但事情不是那么做的。真要退,还是得需要沈府年长稳重的男丁去办这件事。 沈夫人按住太阳穴,只觉得头疼无比:总之绍儿坚决不能去,那就让清瑁回来的时候跑一趟好了。 张胜看沈夫人这模样,便知自己这趟差事还差最后一步就圆满完成了。 他站起身,再次揖手一礼,道:“沈夫人既无别的吩咐,那张胜便告退了。哦对了,这些礼品,今日出府之前皆已消档。王爷说,若沈九爷不喜欢,或送人或打赏,全凭九爷处置。便是摔碎了听个响儿,只要能换九爷几分开心,那也是值当的。” 消了档,那就还不回去了。 人家礼数都到这儿了,东西又是指名道姓送给沈绍安。于情于理,沈绍安都得上门回礼致谢。 沈夫人刚刚消下去的怒火再一次腾地烧了起来。 值你老母! 一家子不要脸的狗登西! 气归气,沈夫人心里却是清楚的很:今天这事儿,是赫连瑾听说自己给绍儿送了通房丫头,来向她宣战示威了。 这狗贼果然对绍儿没安好心! 沈夫人气得鼻息咻咻,铁青着脸让沈绍安送客出门。 她撑着额头,气得胸闷气短,长吁短叹,转眼却看到阶下站着的小丫头。 沈夫人眼睛一亮,朝如意招招手。 如意走上前,给沈夫人磕了头。 沈夫人笑道:“昨儿夜里九爷睡得如何?” 如意屈膝行礼,细声细气道:“回夫人,昨儿夜里九爷蹬了一次被子,半夜里要了一次茶。后半夜爷睡得极安稳,夫人请放心。” 九爷做噩梦是前半夜,后半夜的确睡的安稳。 如意心想:她这样说,应该不算撒谎。 沈夫人一颗吊在半空的心,总算往下放了放:她前几日约了工部左侍郎方存煦的夫人去承恩寺上香,方夫人也答应了。意思双方都明白,就是为了儿女亲事去的。 只要绍儿娶了妻,她就不信,赫连瑾还敢强抢不成! 沈夫人很是心慰,点点头道:“好孩子,你只管尽心服侍你们爷。等以后新奶奶进了府,我就做主,扶了你做姨娘。” 如意红着脸,轻声道了谢。 沈夫人转眼又看到满屋子的红礼盒,心又堵了起来。 她连声唤了金嬷嬷,指着地上的礼盒吩咐道:“把这些,随便找个空库房,收进去吧。” 金嬷嬷纳闷,连忙问道:“还请夫人示下,这些,可还造册入档?” “不用了。我记得遂安苑旁边还有一间旧库房,就放在那里吧。” 她再不甘、再不喜欢,这也是当朝摄政王赏下的东西。 万一被人知道沈家作贱摄政王的赏赐,被御史台那帮子天天吃撑了没事做的言官们一纸弹劾奏章递上去,沈家才真是吃不了兜着走。 留,看着碍眼;扔,又扔不得。 烦! 金嬷嬷得了示下,带着人将满屋子礼盒都搬去了遂安苑。 沈绍安毕恭毕敬送了张胜出门。 张胜却显得有些受宠若惊,一直微侧着身子,背也微微躬着,就像身边跟着的不是沈绍安,而是他家摄政王。 张胜神色恭敬仔细询问了沈绍安的伤势,知道他确实无碍,这才登车离开。 沈绍安目送马车行远,刚要转身回府,突然感觉有人在暗处窥视自己。 那种感觉,非常不舒服,就像新穿的一件衣裳,背后却粘了一坨干粑粑,抠不得、又甩不掉…… 总之就是感到特别特别恶心! 他皱着眉头,环视一圈却没有发现异样,一提衣摆快速进了门。
第10章 齐府小公爷 在沈府东面拐角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靠在墙上,两眼发直、眼神涣散,嘴里无意识流着口涎,脸上漾着不正常的潮红,傻笑着喃喃自语,“美……太美……太美了……这样美的美人儿,这辈子要能睡上那么一次,就算是立刻死了,也值了!” 旁边一个仆从打扮的青衣男子,不时探出头看看街道,满脸慌张地说道:“哎哟喂我的小公爷啊,这可是沈府的宝贝疙瘩,大名鼎鼎的沈九爷!当今皇上的伴读、沈大将军的幼子!碰不得啊!小公爷,您忘了昨日刚回京时国公爷叮嘱您的话了?” 男子两眼发直,魂游天外,“没忘。青槐……” 他抓起仆从的手按在自己胸口,喃喃说道:“这里……空了……全空了……刚刚,爷的心……还有魂儿,都跟着美人儿飞走了。若是不能抱得美人归,小爷我这辈子,只能算是一具行尸走肉……再也不能活过来了……” 青槐想到方才惊鸿一瞥的沈九爷那绝世美貌,心里也是怦怦直跳: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美貌的男子?恐怕只有那天上的神仙,把毕生修炼得来的仙气儿全都用在脸上,才能长成这般模样吧? 别说自家公子被迷得失魂落魄找不着南北,就连自己也…… 这人要是生在普通人家就好了。公子吃肉,他好歹还能喝到两口汤。 不,这沈九爷但凡身份再低那么一点点,或者北郦不是三天两头来扰边、朝廷还需要沈家,恐怕这位沈九爷,早就被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原以为劝自家小主子回府会很困难,没想到小公爷自打见了沈九爷,整个人竟是真得失了魂,痴痴傻傻由着青槐将他带回了国公府。 刚把小公爷齐瑞送回房,国公夫人就闻讯赶了过来,“出去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一会儿工夫就病了呢?” 齐瑞张着嘴,两眼无光,嘴角的涎水不停地往下流,一边流还一边口齿不清地嘀咕着,“我活不得了……活不得了……” “儿啊!”国公夫人惊嚎一声,一下子扑了过来,抖着双手不知道往哪儿摸好,“你这是,这是怎么了?青槐!” 她突然厉喝一声,大声斥道:“是不是你带着瑞儿到了什么腌臜去处,被什么脏东西扑着了?!” 青槐“扑通”一声跪下,大声喊冤,“冤枉啊夫人,小人只跟着小公爷经过了沈府……” 国公夫人哭声一顿,立刻就明白了儿子变成这样的症结所在。 国公府十几个女儿,但是国公爷膝下就瑞儿这么一根独苗苗,宝贝的什么似的,也养成了齐瑞无法无天、荤素不忌的性子。 十三年前,瑞儿出门看中了一个小童,偷偷带去了齐国公府在京郊的庄子上,结果孩子太小,一不小心给玩死了。 要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倒也罢了,不过多花几两银子就能封了口。谁能料到那孩子居然是御史台台院孙侍御史亲妹妹的小儿子? 孩子死后瑞儿让人将他扔到了山沟里,找到时已经生了蛆虫。孩子母亲疯了,孙侍御史在德政殿撞了柱子,要求皇上查出并严惩凶手。 国公爷在得知那孩子死后就连夜将瑞儿和他媳妇送出京城,送到几千里外的同州府他外祖家,一待就是十三年。 孙侍御史一直没放弃调查此案,也不止一次质疑过瑞儿。 幸好当初瑞儿出京有人看到,出事后又因为害怕,是避着人偷偷溜回来的。国公爷一口咬定瑞儿早就离京,孙侍御史就算怀疑也没有证据。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直到半年前孙侍御史因病离世,他的妹妹早在八年前就溺水而亡、妹夫早已另娶,齐国公才敢同意儿子回京的请求。 儿媳和孙儿孙女还留在同州。 昨日瑞儿刚刚到家,今日就变成了这样。 都怪那沈绍安! 一个男人,却长了那样一副狐媚样儿,不好好在府里藏着,偏要出来招蜂引蝶! 国公夫人恨得直咬牙,压低了声音吩咐,“这件事,你给我咬死了憋在心里,千万不能说出去,知道吗?” 青槐连忙指天发誓。 国公夫人这才不慌不忙用帕子拭了拭鬓角,吩咐跟来的丫头,“青桑,去二门外守着,国公爷回府了请他过来一趟。” 青桑恭声应着退了出去。 快掌灯的时候,齐国公才进了儿子的房间,“怎么回事?” 此时齐瑞已经喝过安神汤睡了一觉,醒来之后精神就好了许多。 他可怜兮兮朝齐国公伸出手,“爹,儿子要死了……” “好好说话!” 齐瑞变脸似的收了方才的表情,拥着被子坐了起来,朝一旁的青槐使了个眼色。 等青槐出去关上房门之后,齐瑞嘿嘿一笑,道:“儿子今天出去,遇到了那沈家老九。” 齐恒一听,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有点出息!当年的教训还不够吗?” “当年?当年要不是那姓孙的油盐不进、软硬不吃,儿子何致于躲在外祖家十几年?多大点事,跟条疯狗似的盯着儿子咬了这么多年!再说了,人是我一个人玩死的吗?他梁王也有份儿。孙家不敢招惹梁王,就敢逮着儿子一个人咬。” 齐恒神色冷然喝道:“行了!这件事情既然已经过去,就不要再说了。” 梁王本是皇后嫡子,被先帝赐以国名为封号。 十三年前的万寿节,刺客突降,先太子遇刺身亡。 赫连瑾那身份卑贱的生母替先帝挡了一剑,用自己的一条命给他换来了朝堂听政的机会。 与此同时,梁王也被先帝带到身边,开始学着处理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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