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宁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入眼的是青黑紫胀犹如发面馒头泡水似的尸体,尸体上蠕动着密密麻麻的蛆,有许多甚至团成了白色的蛆球,滚落在地上。 “呕!”杨清宁终于压不住生理反应,快步跑到院子里,弯腰吐了起来。 这味道配上这画面,冲击力十足,杨清宁吐得天昏地暗,差点把内脏都给吐出来。 小瓶子就站在一旁看着,虽然脸色也有些发白,却要比杨清宁好得多。不过即便是杨清宁吐成这样,他也没打算关心上一句,就只是站在一旁,就好似一根木头桩子。 胃里的东西吐光了,杨清宁终于停了下来,苍白着脸看向停尸房,只见那个老者正拎着酒壶看他,眼中是毫不掩饰的鄙夷。 杨清宁用帕子擦了擦嘴,转身又走了回去,从腰间掏出令牌,喘了口气道:“咱家奉命调查秦流被害一案,这是腰牌。” 老者瞥了一眼令牌,阴阳怪气地说道:“小小年纪就坐了掌刑千户的位置,看来这位大人能力非凡啊!” 虽然嘴上叫着‘大人’,可语气里满是讽刺,再加上他这副不修边幅的模样,看来这个老者的身份不简单。 “这都是厂公抬举。”杨清宁不以为意,将令牌收了起来,看向老者的酒壶,笑着说道:“方才吐得狠了,嘴里不是滋味,能否借咱家喝上一口?” 老者一怔,抬起手扬了扬酒壶,似笑非笑地说道:“大人就不怕这酒壶里有那白白胖胖的蛆虫?” 画面太美,杨清宁实在不敢想,苦笑着说道:“怕啊,怎么不怕,但咱家既然接手了这个案子,就避免不了要接触尸体,怕又有何用。你放心,咱家不白喝,待会儿让人去给你打酒便是。” 老者看杨清宁的眼神多了几分兴趣,将手中的酒壶递了过去,道:“大人,我这嘴刁得很,只喝上好的女儿红。” “成,女儿红,咱家记下了。” 杨清宁接过酒壶,小小地抿了一口,他现在的肠胃不易饮酒,只是想借着酒味,压一下尸体的腐臭味。杨清宁做足了心理准备,这才抬脚走进停尸房,径直来到停放秦流的尸体的床边。好在他并不怕这种软体类的小虫子,否则真不敢走进来。 小瓶子紧随其后,看着脸色煞白,却依旧坚持的杨清宁,冷淡的眼神多了几分情绪。 尸体的五官已经完全变了样,就好似吹起来的气球一样,皮和肉整个剥离开来,看脸根本看不出是谁。杨清宁之所以猜测是秦流,是因为尸体身上穿得这身衣服,那晚他亲眼看到过。 “这就是秦流公公的尸体?”因为嘴里含着酒,杨清宁说话有些不甚清楚。 “没错。”老者走了过来,道:“他就是前两天送过来的尸体,名字就叫秦流。” 杨清宁仔细看着尸体的咽喉处,自顾自地说道:“看样子应该是被利器刺穿喉咙,导致血液倒灌,而引起的窒息而死。” 听着他专业的用词,老者的眼睛亮了亮,道:“确实如此,没想到你竟还懂得验尸。” 杨清宁一愣,随即反应了过来,讪讪地笑了笑,“咱家只是看着尸体的死状瞎猜,没想竟瞎猫碰上死耗子,验尸可不会。” 老者眉头微蹙,显然是不信,却也没多说什么。 杨清宁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头看向老者,问道:“对了,咱家还不知道您老怎么称呼?” 听到杨清宁的称呼,老者微微一怔,略微停顿了一瞬,这才答道:“他们都叫我老王。” “老王。” 本是再普通不过的称呼,在现代却有别的含义,杨清宁苦中作乐地想着。 老王反问道:“那大人又该如何称呼?” “咱家入宫前姓杨,入宫后主子便赐名‘小宁子’。”杨清宁随口回了一句。 “原来是杨大人。”老王客气了一句。 杨清宁不在意地笑笑,“老王,你可能看出他死于何时?” 虽然他清楚地知道死亡时间,却还是例行公事般地问了一句。
第17章 “看尸体腐烂情况,约莫死了一月有余。” 杨清宁一边检查,一边问道:“尸体身上可有其他伤痕?” “有,尸体的背部有伤。”老王戴上一副特制的皮手套,掀起秦流的尸体,给他看背部的伤势。 蛆虫顺着尸体,爬上了他的手套,一点一点地蠕动着。 杨清宁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忍着恶心仔细看向秦流的背部,回忆当晚发生的事,这背部的伤应该是他咽喉中刀后,身体后仰摔倒所致,石头的硌伤和…… 杨清宁的目光停留在其中一处伤口上,问道:“这应该是刺伤吧。” “是。”老王点点头,将伤处的蛆虫扒拉开,露出伤口的全貌,道:“你可能看出是被什么所刺?” 杨清宁蹲下身,仔细看着伤口,发现肉里有些许黑色的小点,道:“可有镊子?” 老王愣了愣,从一旁的工具箱里拿出了镊子,随后递给他。 杨清宁用镊子将伤口处的蛆虫夹走,随后将伤口里嵌着的黑色东西夹了出来,仔细一看竟然是木刺。因为沾了血的缘故,时间一久变成了黑色。 兴奋之下,他不假思索地说道:“他摔倒的地方有被砍了的梅树,这伤口正是尸体砸在上面所致。” 老王满意地点点头,意味深长地说道:“嗯,不错!大人这瞎猜的功夫,倒是炉火纯青,不得不让人佩服,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能做到掌刑千户的位子。” 老王这话与先前说的相差不大,语气却天差地别,其含义更是,杨清宁素来敏锐,怎能听不懂,有些后悔方才说多了。 “误打误撞,误打误撞。”杨清宁‘嘿嘿’笑了两声,偷偷瞥了一眼小瓶子,见他依旧如面瘫一样面无表情,随即转开视线,转移话题道:“老王可能看出这凶器是哪一种?” 老王利落地答道:“双刃匕首,长约七八寸,最宽处约一寸。” 一寸是3.33厘米,七八寸就是21到27厘米左右,杨清宁一边在心里算着,一边问道:“这种匕首常见吗?” 初来乍到,别说兵刃,杨清宁连这个世界的物价都不了解。 老王反问道:“大人想从凶器上找到凶手?” “在宫里杀人,又是在人来人往的御花园,就算凶手再大胆,也应该是在夜深人静时。看这伤口,应是一刀毙命,足以证明凶手是武功高强之人,这种人往往有自己的专属兵刃。” 老王点点头,道:“大人说的有道理。只是这凶器很普通,几乎是到处都是,想从凶器上找凶手,怕是行不通。” “这样啊。”杨清宁有些失望,起身说道:“成,那咱家从别处着手。当然,若你在尸体上有何发现,及时找人通知咱家。” 老王见他要走,上前拦了拦,道:“大人,您是否忘了点事?” “忘了……点事?”在老王的提示下,杨清宁终于反映了过来,道:“咱家还真给忘了。放心,咱家这就让人出去给你打酒。” 老王这才让开了路,道:“大人可要记得,我只喝上好的女儿红。” “记得记得。” 杨清宁拎着酒壶出了停尸房,来到院子里仔细地抖动着身上的衣衫,停尸房内到处都是蛆虫,难免会爬到身上来,他要检查清楚才是。虽然他不怕,心里却膈应。 果然经过抖动,有不少蛆虫掉了下来,落在草地上。杨清宁的胃又开始翻腾起来,果断地远离了几步,再一次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确保没有一只蛆虫被遗漏。 小瓶子见状也随之变了脸色,和杨清宁一样仔细检查身上,在尸体上的蛆虫他固然不怕,但爬在自己身上的,小瓶子不敢再深想,仔仔细细地检查着身上的衣服。 待两人确定身上干净以后,这才出了东厂衙门,杨清宁站在门口,看向街道的两头,问道:“小瓶子可曾出过宫?” 小瓶子点点头,道:“出过。” 杨清宁径直问道:“你可知这附近哪里有卖酒的?” “大人随奴才来。” 杨清宁跟在小瓶子身后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四下看着,真真正正地感受了一把在古代逛街的新鲜感。 “包子,香喷喷的包子,皮薄肉大的包子。” “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诶!” “磨剪子戗菜刀,磨剪子来,戗菜刀……” …… 吆喝声不绝于耳,带着各自的韵律,是如此的生动,这大概就是书中说的市井的声音,以及普通人的烟火气。 跟在小瓶子身后,杨清宁远远便看到一个写着‘酒’字的幌子,被风吹得飘来荡去,那里应该就是他们的目的地。果然,小瓶子在酒铺前停下了脚步,转头看向杨清宁,却并未说话。 酒铺的伙计见有客上门,连忙过来招呼,道:“两位爷想喝什么酒?” 许是两人身上沾染了尸臭味,伙计刚靠近就皱起了鼻子,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仔细打量着两人。 杨清宁微微一怔,随即反应了过来,出声问道:“你们这儿可有上好的女儿红?” 杨清宁身上穿着内侍的服侍,虽然伙计没见过,却能从衣服的质地和做工,判断两人身份,再加上杨清宁张口就问‘上好的女儿红’,很轻易便能判断他们不是缺钱的主儿。 伙计脸上的笑意浓了几分,道:“有,咱们酒铺什么酒都有。” 杨清宁将酒壶递了过去,道:“我们身上沾染了一些味道,不方便进去,你帮我把酒打满,要上好的女儿红。” 还从未见过如此善解人意的客人,伙计伸手接过了酒壶,道:“好嘞,您稍候,小的这就去。” 小瓶子看着面前的杨清宁,今日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初见时他对福禄和秦淮卑躬屈膝,他以为他和其他内侍一样,胆小怕事,是个趋炎附势、上不得台面的小人物。再看他和其他人相处,无论是对老王的冷嘲热讽,还是对店伙计的嫌弃,他都温和以待,丝毫没有小人得志的傲慢和嚣张。让他不禁质疑自己的判断。 杨清宁四下看着,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好似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 小瓶子见状出声问道:“大人多久没出宫了?” 突如其来的问话,吓了杨清宁一跳,他转头看了过去,道:“你方才在同我说话?” 小瓶子点点头,依旧是能不说便不说的状态。 “自从进宫以后,便没再出过宫,都忘了宫外是什么景象了。”杨清宁想着应该是自己方才的表现,引来了小瓶子的怀疑,连忙收敛表情,暗自告诫自己要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小瓶子点点头,在皇宫久了,确实会忘却许多事,他也有过同样的经历。 “客官,您的酒好了。”伙计将打好的酒递了过来。 小瓶子主动伸手接过了酒壶,杨清宁一怔,随即问道:“这酒多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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