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眉头瞬间拧了起来,漆黑的瞳孔中闪烁着冷冽的寒光,他想杀人,现在就想。 袖中的命剑兴奋地嗡嗡作响,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吻上少年玉似的颈子,吸食着滚|烫粘稠的鲜血。 右手微微一动,剑鞘就滑落至了他的掌心。修长的玉指,轻轻扣住剑鞘,卡擦一声,锋芒毕露。 无须大费周章,他只需要随意出剑,便可要人性命。轻轻一挥,这个脏孩子的脑袋,就会瞬间和身体分家。 然后好像一个脏兮兮的小皮球,哦不,准确来说是一个开了瓤的西瓜,骨碌碌,骨碌碌地顺着冰冷的地面滚。 沾满灰尘,鲜血将在地面留下清晰的滑痕。 少年将死不瞑目,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都可能掉出来,瞳孔渐渐涣散,眼底的光芒就好像是落日时余晖将尽,一点点地灭了下去。 最后,身上的热气散干净了。 尸体会如同周围的冰雪一般,寒冷刺骨。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山洞间,慢慢化作一堆白骨。 如今是深冬,天气寒冷,尸体不会腐烂得太快,约莫一个月罢,等人间的冰雪消融,到那时,雪白的蛆虫会一点点地吞噬着腐肉。 蛆虫每一次穿过少年的皮肉,都是师尊的手,在轻轻抚摸他,安慰他。 奚华自认为,不是个完全不念旧情之人,那么,就这样罢。 一个月之后,他会远道而来,取一只蛆虫回山,养在身边。 师尊并没有抛弃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永远地守护他。 牧白真应该跪下来,五体投地向他叩首,用最虔诚的语气,感谢师尊的大恩大德。 更应该亲吻师尊手里,曾经杀死他的命剑——因为,能死在师尊的剑下,是他几世修来的福分。 奚华忽然微微一笑,右手小指的指尖,已经触碰到了冰冷的剑身。 剑在发抖,和剑的主人一样,已经开始兴奋了。 或许,他可以若无其事地回山,然后告诉师兄,牧白这孩子性子太犟,还在记恨当年之事,因此,宁死也不肯随他回山。 宁死也不肯认他这个师尊,这令他困惑又伤心。 而依照玉霄宗的门规,徒弟在未出师之前,若欺师灭祖,执意斩断师徒之情,那么,就理所应当,由师尊亲手了结他的生命。 合情合理。 师兄应该就不会生他的气,更不会责怪他下手狠辣。反而会怜惜他,竟收了这样一个不知好歹的孽徒。 牧白完全读取不到奚华心中所想,只觉得自己好像抱的不是个人,更像是大冰块。 该说不说,一个活人不能,最起码不应该身子这么冰冷,死了三天的人,只怕都没奚华身上寒。 他才一抱上去,就冻得打起了哆嗦,下意识就想收回手。 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才经历了灭门惨案,又差点被人洗刷干净,活活糟|蹋了,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才遇见了昔日恩师,自然应该抱着师尊大哭一场! 这就是千载难逢的亲近机会! 就是爪子被活活冻掉了,也不能收回来! 牧白稍微酝酿了一下,然后一把抓住了奚华的右手腕,更加动情,更加悲苦,也更加凄楚可怜地哭泣。 “师尊,徒儿想你!” 奚华:“……” 他的剑都快要抽出来了,结果牧白竟说想他? 想他什么?想让他死,还是想要遵循年幼时,他曾经发过的誓言,此生要是不|操|到师尊,就算白活一场? 奚华敛眸,微微垂首,盯着少年的后脑勺,突然一时心血来潮,想听听他怎么鬼扯。 而后,他就感觉到搂他腰的那只狗爪子,更加用力了。 “师尊,我想你,我真的很想很想你!虽然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知道,师尊曾经一定对我非常好,所以直到现在,哪怕我失忆至此,但身体的本能,让我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师尊!” 奚华暗道,他当年确实对小牧白“很好”,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字写不好了,打。书念不好,再打。剑法练得不熟练,更要打。 只要打不死,就照死里打。 他倒也不会亲自动手,一般是把这种责罚弟子的事情,交给大徒弟。 当年在收下牧白之前,他的座下已经有一位徒弟了,这个徒弟是他下山游历时,从洛河之中救下来的。 当时他离老远,就看见一个竹篮子,顺着水流往下飘,里面还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那时,奚华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就如同救个小猫小狗一样,随手将孩子救下。 见那孩子可爱,生得粉雕玉琢,一看见他就不哭了,还冲着他伸手要抱抱。 奚华觉得有点缘分,就带回了山。 回山时,路过死尸林,奚华想起了陈年旧事,为了祭奠故人,抓来二百名邪修,逐一砍下头颅。 挂在林间,好像一个个鲜红的灯笼。 那孩子见了,不仅不怕,还拍手叫好。 奚华觉得有意思,就为他取姓为“林”,因是在洛河里捡来的,又起名为宓,名为林宓。 相传洛神美艳动人,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云鬓花颜,皓齿内鲜,明眸善睐。 而他这个大徒弟,不负“宓”字美名,长大后温润如玉,气质斐然,龙章凤姿,清澈明朗,干净得好像是块通透的琉璃。 很符合他的审美。 而且,还非常乖巧听话,把奚华的每一个字,都奉为圭臬。不久之前,已过弱冠,奚华特意为他取了个表字,素秋,林素秋。 绝对不是顽劣不堪,桀骜不驯,犟驴一样只会梗着脖子,攥拳冲奚华嚷嚷说,“师尊,我喜欢你,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你。” 还说什么:“师尊,你的脸真好看,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 甚至还会在受罚时,张牙舞爪地狂吼:“奚华!你等我长大!你等我长大!!看我不操|死你!” 然后,就会被打得更惨。 奚华依稀记得,当年小牧白跟他进了密室之后,是怎么被吓到跪在他的面前,抓着他的脚踝,一边痛哭,一边哀求,师尊饶我,求求你了。 他的脚,曾经踩过小牧白的脸上,靴底染着小牧白的血。 而这些,牧白都已经忘记了。 甚至还大言不惭地在奚华面前说,当年师尊对他很好。 其实,奚华不介意,再把已经长大成人的牧白,带入那间密室。 不过,第二次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牧白声情并茂地瞎嗷嗷了一通,原以为师尊会被自己的真诚所打动,结果一抬头……师尊竟面无表情的。 不仅面无表情的,那眼底似有似无的寒意,是怎么回事? 他暗暗思索,觉得事情不对劲,很不对劲儿。 但他又偏偏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 牧白低头,眼睛一瞥,就瞥见了师尊小腹下,隐约可见的弧度,该说不说,发育完整的男人就是不一样。 隔着这么多层衣服,他都能清晰得看见师尊不同凡响,非比寻常,异常狰狞的轮廓。 可见,师尊的硬件必定过人。 他脑中灵光一闪,突然就明白师尊为何不高兴了。 因为,他方才跪趴在师尊的膝头,抱着师尊的腰,闭着眼睛瞎嗷嗷,脸对的方向,正是师尊傲视群雄的轮廓。 将心比心,如果有人一直抱着牧白,还脸对着牧白的小兄弟说话,牧白的脸色估计比现在的奚华好不到哪里去。 深呼口气,牧白直接把脸贴在了奚华的右胳膊上,然后,他就龇牙咧嘴的说:“师尊,你好硬啊。” 奚华:“……”那是他的命剑。
第5章 徒儿给师尊暖手 话一出口,牧白又觉得此话有歧义,所以,他又说了句:“我指的是师尊的手臂……嗯,很硬。” 奚华:“……” 他本来没有想歪,但小畜生如此一解释,反而让他心生杂念。 怎么,十年没见,昔日那个色胆包天,公然往他身上爬,还恬不知耻地要扯开他的衣裳,嘟嘴要嘬嘬的小畜生,现如今是改了脾性了? 据奚华所知,这些年牧白在牧家庄过得相当潇洒,因为牧夫人对其毫无底线的溺爱,以至于牧白年纪轻轻,就在外面花天酒地。 据说,府中还豢养了许多男宠,以供他消遣玩乐,院子里常常灯火通明,酒池肉林。 还闹过几次命案,说是牧白玩弄过的少年怀了身子,为了追求刺激,强行逼迫对方大着肚子行事,结果一尸两命。 还有人说,牧白喜欢眼尾长痣的俊美少年,所以在外头养了得有十七、八个。 巧了不是? 奚华就刚好,右眼眼底,有一颗浅淡的泪痣,不仔细瞧的话,很难发现。 可见,小小孽徒回家之后,行事更加乖张放纵,似想借此来含沙射影,羞辱奚华。 当然,牧白的父亲也没好到哪里去,从年轻时就自诩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仗着自己通点玄门之术,便在外面花天酒地。 只要是被他看上的女人,无论是山野村妇,还是青楼花魁,哪怕已经嫁人为妻,都逃不出他的魔爪,初时称为一见钟情,两情相悦。 情浓时恩爱绵长,温柔缱绻,说尽甜言蜜语。情薄时,又一刀两断,丝毫不拖泥带水。 果然,有什么样的父亲,就会有什么样的儿子。 胆大好色是一脉相承的。 既然,牧家庄满门被灭,那么,牧白为何还要活着呢? 他的父亲那样溺爱他,恨不得将儿子喜欢的所有东西,都双手捧来献上。 那么,牧白是不是应该跟随亡父,一起下黄泉,来生再当父子,不,最好是毫无血缘关系。 如此,就能让牧家主也尝一尝,那些惨死在他宝贝儿子身下,无辜冤魂曾经受的痛楚了。 这样一定会很有意思吧? 奚华缓缓垂眸,居高临下地睥睨着,跪在他脚边的少年。 奚华面容艳丽,神色悲悯,好像是庙里供奉的小菩萨,连说话的声音都慈悲动人。 “小白,你先松开为师。” 让为师祭出长剑,吻上你的喉咙,感受一下,胆大好色的徒弟的鲜血,是不是也那样粘稠,滚|烫。 他的剑在衣袖中,兴奋地颤动不已。 牧白却误以为师尊是冷得发抖,不仅没有松手,反而还两只手一起抓起师尊的右手,跪行着,往他身旁又凑近了些。 对着师尊冰冷的,又白皙干净,连一点点脏污和瑕疵都没有的玉手,长长呼了口热气。 奚华:“……”他扣在衣袖间的命剑,也短暂地沉寂了。 片刻之后,奚华蹙眉问他:“你在……做什么?” “师尊,你的手好凉啊。” 简直比死了三天的人,手还要凉,活像是在太平间的尸体,牧白把师尊的手拢在掌心,好像是在把玩什么做工精美的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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