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忽地变了脸色,逼近半步,小巧的下巴低低压着,“他认出你的脸了?” 向彬见了他脸色也怵得慌,“没、没呢……他应该没认出我……” 这话简直越想越委屈,每回星娱年会,他都巴巴围过去言少长言少短地敬酒,可人家压根对自己这脸一点印象也没留下。 向彬因为坏事未成而心底发虚,自然也能发现对方隐于眼底同样的忧惧。 他忍不住嗤了一声,“苏斐白你怕什么?星娱上上下下谁不知道言少对你的偏爱,就算他知道是你下的药、找的我,还打算在房间录像威胁他,他还能怎么着你吗?——大不了床上的事床上解决呗。” 他用目光沿着苏斐白从腰到臀/部的那条曲线扫过,啧啧称奇。 实在想不通,这小子除了脸好看一点,条件也就一般吧,怎么就被言少看上包养了?被包养了还成天搞幺蛾子,巴不得逃脱言少控制? 言少那条件——啧啧,倒贴钱上床他都乐意啊! 苏斐白察觉到他露骨的眼神,压下那股烦躁,淡淡威胁道:“如果你以后还想在圈子里混下去,今晚的事最好守口如瓶,否则——” “我当然知道!”向彬不是傻子,若叫言少知道今晚的事,苏斐白可能没什么,他可就死得透透的了,“苏斐白,你最好也信守我们的承诺,不要将今晚的事反告给言少!” 苏斐白懒得再搭理他,转身朝走廊而去。 向彬在原地嚷嚷:“诶!你去哪?” 苏斐白忍住白眼:“收走房间的摄像头。” 这个废物还好意思问!下了药的人他都留不住,怪不得在星娱努力这么久还是个透明十八线。 路过隔壁的套房时,苏斐白脚步忽然顿住。他若有所思地看向紧闭的房门,心底泛起淡淡空落感…… 就好像,他在今晚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一样。 窗外明月朗朗。 苏斐白不由摁住心脏的位置,缓解那种失去了什么的空荡。 每当仰望这轮明月时,那个熟悉的、埋藏在旧时光里的名字,便如雾起般自然浮现他唇畔。 ——明…… 只有这样,他才能在沉浮不定的、由他人主宰的半生里,寻到那个坚实的锚点。 * 言息很久没有一觉睡到日上三竿了。 有的人需要数小时睡眠才能恢复精力,而有的人睡几小时便能恢复如常。言息总是后者。 学生们曾羡慕过他这一特异能力,但言息对此殊无感觉。 要花漫长的时间打发掉黑夜,这本身也是件很麻烦的事。 因此,当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罅隙落在他脸上时,言息一时没能反应过来,这是生前还是死后。 【嘀——检测到宿主恢复意识,正在传输此世界剧情……】 这个熟悉又讨厌的“嘀——”,顺利带动言息回忆起所有睡前片段。 同时大量不属于他的记忆也涌进了脑海。仿佛电脑开机,这个过程看似漫长,实则仅在几息之内便让他彻底明白了眼下处境。 ——简单来说,他穿书了。 什么叫同名太危险? 这就叫同名太危险! 啊,就是那本破小说——《我在娱乐圈黑红成神》! 披着黑红的皮,实质乃一篇典型万人迷团宠文。书中凡是优质一点的男人,都是主角受的舔狗。 作者枸杞泡花椒被江湖人称狗血之神,经典座右铭便是“投降吧孩子们外面全是狗血”。 但,能在自杀前还念念不舍追这种文的人,本身也是好这一口的。 但,好这一口,不代表他想成为熬这一口狗血汤的配菜啊! 还是那种必不可少的配菜—— 如果舔狗有分级,他现在的身份,就是狗中之狗,舔狗之终极舔狗——虽然变态,但也为他的变态付出了包括但不限于发疯、毁容、众叛亲离、丧失生命等一系列代价的本文大反派“言息”! 等等…… 他想起昨晚零碎的一些片段。 原著里有这段剧情吗? 反派和别人上过床?万人迷纯爱小说里,能容许主角受的舔狗(还是狗中之狗)和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嘀——鉴于宿主昨晚险些与主角攻发生不正当关系,严重破坏纯爱小说底线,系统再次在这里给出警告!】 【望宿主好好改过,端正态度……】 言息自发忽略废话,抓住重点。 主、角、攻?! 言息蓦然抬首,这才发现,正对着床尾,一个男人正松松倚在沙发里凝望着他。 似乎言息醒来后发了多久的呆,他便望了有多久。 似乎只要言息还没发现他,他就能一直望着他,直到在他身上望出个洞。 “!” 言息缓缓深吸一口气。 “早上好、呀?” ——虽然有着灵活的道德底线、但仍花一秒钟反省了下昨晚的行为、最后觉得双方都有爽到的言息,毫无负担地歪了歪头,向对方打招呼。 “你还没走啊?” 非但如此,言息还大大咧咧坐在被窝里,披着那头如瀑的墨色长发,摸了摸肚子说,“对了,我有点饿,你叫早饭了吗?” …… 感受到对面持久的沉默,他顿了顿,对上男人幽静的、难辨情绪的眼睛。 出于礼貌与二人实际关系,言息小心补道,“——哥、哥?” 鉴于目前他年仅十九,叫叠字很符合人设。 但年近三十的“老”男人,却像被什么脏东西碰到,第一次有了表情反应,极深地折起眉头。 他拥有一双线条狭长、弧度好看的眉梢,很容易吸引目光。因此尽管折眉的动作短促,下一秒便恢复如常,言息还是注意到了。 很伤人诶。 这可是他第一次叫什么人“哥哥”。 不是“哥”,是这——么可爱的“哥哥”! “老”男人果然不懂欣赏小年轻的好处。 这么看来,很讨厌这个异父异母“亲弟弟”的主角攻明照衣,是不会给他这个可怜的穿书人异世界第一顿早饭的了。 言息肉眼可见地,同他的肚子一块儿瘪了下去。 “我警告过你。”明照衣对他的一切装怪都视若无睹,自带一堵隔离墙般。 他的声音因静坐了不知多久,略带沙哑,却淡无波澜。像一口封闭的井,情绪滴水不漏。 “我说过,你在外面怎么玩都可以,不要惹到公司、惹到我头上。” 言息开始发呆放空,带脑子回忆了下剧情。 好像,前期是有这么一段,主角受因为无法忍受反派的控制欲,打算利用反派和别人的不雅视频威胁他放过自己。 但是,理所当然没有得逞。 也是这一夜,发生了小说前期主角受和主角攻的唯一一段亲密戏。 当晚在该酒店应酬的明照衣,醉酒后阴差阳错撞上检查言息情况的主角受苏斐白。二人都没有认出,对方就是彼此童年共患难的小伙伴。 主角受“助人为乐”、“半推半就”地进了房间,稍微帮忙了一下,并在混乱中认出了主角攻喉结边那颗小红痣。 ——是的,就是这么狗血,主角受通过那颗小红痣认出了主角攻! 那颗痣是自带防伪认证,还是主角攻专利? 言息表示槽多无口。 ——不过他爱看。 总之,当时主角受害怕让主角攻见到现在的自己(指被包养、被“玩弄”),慌慌张张逃了。 主角攻第二天没见到人,也没能认出那是自己的童年白月光,然后前期就再没他老人家的戏份了。 不过这也是个转折点。 主角受调查出言息就是明照衣没有血缘的弟弟,后面便不再急于摆脱言息掌控。 通过言息这个工具人,主角受开始顺利和其他攻培养感情。当然,同时借言息的资源,走走他“黑红成神”的事业线。 这样啊—— 看来一切的分叉点,皆源于昨晚他不幸走错房间。 不过也不能怪他,谁叫那个什么彬的小明星这么弱鸡,扶着他走了半天连房门口都没走到。 而且,狗血小说的世界也太小了吧?主角攻的房间居然就在反派隔壁? 还有,谁叫明照衣的生日=文中“言息”的生日=言息本人的生日。 连撞这么多个巧,只能说是命中注定。 是他,命中注定半“睡”了主角攻。 是主角攻,命中注定被他半“睡”了。 因而,言息看向主角攻的目光不由掺了点怜惜。 那道半真半假的怜惜目光,显然也被主角攻隔绝在“墙”外。 门外传来敲门声,明照衣起身去取了什么东西,言息隐约听到“明总”——他猜是明照衣的第一秘书小解,一个全文唯一兢兢业业不为主角受所动的职场打工人。 ——然后明照衣拿着两个纸袋走了过来,将其中一个丢至床头。 “穿上衣服。”他很不客气地命令。 而后回到床头—床尾—小沙发三点一线的安全距离上。 言息也很不客气地接了。 他这才注意到明照衣身上早已换上一件居家常服,棉质的,质地看上去柔软且舒适。很好地包裹住了所有不该有的痕迹。而昨晚崩坏的西装西裤,已不知被“处理”到了何处。 “谢谢哥哥。”他乖巧地说,也不问自己原来那身衣服去哪了。 他的感谢不是为了恶心明照衣。 只是看到他再度折起又复原的眉头,纯粹觉得好玩而已。
第3章 写作反派读作红娘 纸袋里装着一件杏白色的长袖棉T与一件浅色初秋款的长裤,并没有标签,但看得出与明照衣身上的是同一家品牌。 大概秘书小解并不清楚是给谁买的,因此按明照衣常穿的牌子买了。 但还是有所不同。 这两件是很青春休闲的款式。 言息坐在被窝里毫无负担地一件件套上,余光里,明照衣的目光长久停留在窗外。言息随他的目光望去。 九月的天气,顶层的酒店套房窗外,只有一大片碧蓝如洗的天穹。 所以还是不好意思吧?即便他们昨晚已经赤坦相对过。 也许有点自作多情,但言息很擅长应付那种自作多情后的尴尬。 即使是眼下这种尴尬到彻头彻尾的沉默中,他仍能自如地请求道:“那个,能给我一杯水吗?谢谢啦,哥、” 他还是自觉吞下最后一个音节。 ——自己也不是那么读不懂气氛啦。 毕竟,这大概是会成为明照衣人生污点的一夜吧。 醉了酒,晕了头,黑了灯,和自己异父异母、这辈子再也不想看到的“亲弟弟”发生过,或者说,差点发生过关系。 明照衣那对幽漆漆的眸子从窗外收回,定定凝在言息脸上。如果有旁白音,言息觉得那大概是——“我们很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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