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儿!” “灵儿?” 唐锦翊唤了两声没人答应。 难道还没回来? 见着厨房门外挂着只草帽,唐锦翊忙拿下来戴在头上,准备出门找找。 虽是阳春三月,水滴浇在身上也是冰冷刺骨。 唐锦翊哆哆嗦嗦的站在门口,心想:汴京城这么大,该往那边去找呢? 就在他犯难的时候,一双冰凉的手抱住了他的脚腕。 唐锦翊吓了一跳,低头一看。 “呀!这不是下午碰见的那个瘫子吗!” 那人有气无力的趴着,浑身湿的精透,地上还不时冲出点血。 “你受伤了?能听见我说话吗?” 唐锦翊蹲下来拍了拍他的身子,还把帽子让给了他。 这人也不知道是怎么爬过来的,桥头离这不算近,看着实在可怜。 听了唐锦翊的话,那人缓缓抬头,嘴巴蠕动了半天,吐出来俩字:“救我。” 脑袋一歪,晕过去了。 唐锦翊朝远望了望,雨太大,也看不清是不是有人在追他,没理由见死不救。 雨水打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地上的人看起来清瘦无比。 唐锦翊把他翻了个身,打横抱起来。 “啊哟,我的腰。” “翊哥儿,你怎么自己跑出来了,我找了你半天,快急死了!” “哎呀!!你怎么还淋着呐!!” 灵儿的声音越来越近,唐锦栩边走边喊:“灵儿灵儿快来帮帮我,我捡了个人!” ----
第四章 …… 傍晚时分,雨还未停。 床上的人睡得深沉,灵儿拄着胳膊守在床边,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天公不作美,唐锦翊去夜市摆摊的计划也随之泡了汤,他闷嘟嘟的趴在桌子上,扒拉着手指数铜板,人生头一回对钱感到焦虑。 就在早上,他还信誓旦旦的许诺了王氏二十贯钱,自以为古代的钱相当好赚,二十贯不算什么。谁知道一天下来才挣了一两银,全兑成铜板也不过一贯。 还剩四天期限,想要兑现承诺必须每天挣够五贯,否则不光他会被王氏卖给傻子当男妾,就连原身仅有的这间酒楼也给赔进去了。 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唐锦翊重重叹了口气。 “翊哥儿,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灵儿猛地站起身来,怎么一着急,把这等好事给忘了呢! 她拍拍脑袋,神色夸张道:“我在回来的路上正好遇到苏家在寻人,说是苏煜走丢了!!” “啊?什么时候丢的?” 唐锦翊通过对原主记忆的检索得知,苏家是汴京城最大的富商,产业涉及勾栏瓦子、茶楼酒坊、客栈商铺等地,膝下有两个儿子,老大苏煜痴傻,从未出过大门,老二苏周聪敏,从小便跟父亲走南闯北学做生意。 怎么说丢就丢了? 苏煜丢了,对唐锦翊来说确实是个好消息。智力有缺陷的人在外面很难生存,像这种天气估计就能要了他的命。 如果一直找不到苏煜的话,唐锦翊就算拿不出钱也不用被卖了,苏家没理由出那么多钱买个不相干的人回家,其他人家更没那么阔气一下拿出二十贯钱。 “今天晌午去叫吃饭的时候发现人早不见了,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的。” 听到这里,唐锦翊心中一颤,忽然扭头看向床上的人。 灵儿知晓他的想法,连连摆手说道:“听闻那苏煜肥头猪耳、口歪眼斜、浑身发臭,身材又短又小还不及八岁小儿,发起脾气来最爱咬人。巷子里的妇人每每哄孩子睡觉时,一说到‘再哭,就让苏煜把你抓走暖被窝‘,孩子准不敢再哭一声。床上这位……你看像吗?” 唐锦翊走到床前,坐下来。 这人湿透的衣服是他给脱的,身子是他给擦的,伤口是他给清理包扎的,换上的干净衣服也是他的…… 整个人早就被他看光了…… 脸庞清瘦,高鼻巧唇,肤白如脂,衣服套在身上稍长一寸,也没有臭味。 此时,那一脸的青黄已然褪去,浮现着一丝红润,羽扇般的睫毛微微颤动着,似乎在做梦。 “不像。” “那就……阿嚏!阿嚏!” 灵儿还想说话,怎料喷嚏一个接一个地打,心想,准是淋雨受凉了。 方才去唐家还钱,人家根本没让她进门,经过几轮传话后,总算把钱给了家仆,隔着门缝换了一两银子,又得了三十文赏。 翊哥儿面皮薄不肯要钱,她可不是。拿了钱直奔糖坊买了半斤糖,又在街边买了俩鸡蛋,三十文花了精光。提着东西往回走时下起了雨,本想躲到雨停再走,可那雨竟沥沥拉拉停不下来,怕栩哥儿等着急,便捂着糖和鸡蛋跑回来了。 “阿嚏!” 又是一声,灵儿忙捂住了口鼻。 唐锦翊见她喷嚏连连,安慰道:“今日这雨怕是要下到深夜,没什么事,早点歇了吧。” 灵儿不肯,“我买了鸡蛋,给哥儿炒了补补身子。” 说着就起身要去厨房。 唐锦翊拦下她道:“鸡蛋我另有用途,你别管了,身子要紧。” 灵儿讶然,翊哥儿一向温柔,从不大声说话,如今这声,虽不响亮但其中带着一股强硬的味道,尤其再被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一盯,便不得不从了。 “锅中有粥,记得喝了。” 叮嘱完,灵儿垂着头退下了。 灵儿走后,唐锦翊盯着床上的人看了一会,心中对他的身份起了疑惑。 虽然这个时代民风开放,百姓富足,但流浪者常年风吹日晒,就算受到优待,也必然是黑土丑粗的形象。 反观这位,皮肤细腻,毛发光泽,手腕纤细,手指嫩滑,哪像受过摔打的样子?直像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子。然而看他的穿着以及在桥上初见时的情形,他确实是个没人管流浪汉,好像还是个瘫子…… 正想到这里,只见那人的嘴唇微微一动,似是想说话。 “醒了?”唐锦翊弯下身子问道。 “…呜…” 那声音咕咕哝哝实在听不清,唐锦翊把耳朵贴了上去。 然而刚一靠近,他却又不出声了,只剩一股股灼热气息喷在耳畔。 怎么这么烫? 唐锦翊摸摸他的额头,果不其然发烧了。 先去烧点热水吧,否则一会儿天暗下来什么都看不到,没有水和吃的,漫漫长夜可不好熬。 唐锦翊为他掖了掖被子,把人裹紧,又找了一床薄单盖在上面,起身去了厨房。 赶上阴天下雨,天本来就黑的早,厨房的窗又糊着,黑不隆冬什么都看不到。 唐锦翊借着炉火点燃两盏油灯,火苗窜了几下,整个屋子又亮堂起来。 早晨没注意,这才发现厨房一角还放着几个瓷坛子,外贴红纸分别标注着:瑶光、浅春、暮色、沉香。 起初,唐锦翊并不知里面放的什么,只觉坛子好看,洗洗摆在屋里有人充当饰品应该不错。古代没什么娱乐活动,布置布置屋子也算有项事做。 等掀开盖子一看,竟意外发现坛子中都装着酒!酒香纯净,醇厚丰满,只是闻着就要沉醉其中。 唐锦翊虽不嗜酒,但也分得清好赖,这四个坛子里酒颜色微黄,逐渐稠重,一看就是陈年老酒,心中顿时有了主意:灵儿和捡来那人都是因为淋雨受凉,按现代来说就是感冒了,如果能有一碗又甜又香又能帮助发汗的热饮,就再好不过了。 老酒的颜色越深代表年份越久,喝了不上头还能养身。于是唐锦栩挑了颜色最黄的那坛“沉香”,倒了一碗备用。 灵儿买的鸡蛋就放在案板上,虽然看着不大,但绝对是好东西。纯天然没有任何添加的鸡蛋,这在唐锦翊生活的年代只有在农村才能见到,吃粮食自然生长的鸡生出的蛋营养成分高,口感醇正,不像饲料鸡生的蛋,闻起来总有一股腥气。 哦对了,槐花糯米糕还没做成呢。 忙来忙去,竟把这事忘了! 唐锦翊先烧了一锅水,倒进盆中多一半,锅里留了少一半。 他在铺满槐花的糯米饭上均匀地洒上一圈糖。虽说糖不多,但槐花甜,糯米香,非得加上这点糖,才能更好的提出它们的鲜香。 加了糖的槐花糯米饭被挖进一个刷了薄油的长盘中铺满,先用勺子压实,之后便放上笼屉。 趁着蒸槐花糯米糕的工夫,唐锦翊找了两只小碗,分别舀上一勺糖、四勺热水,搅拌均匀做成糖水,随后倒入老酒。当清透的糖水撞上黄色老酒,碗中液体瞬间交融,似茶非茶,半糖半酒,十分漂亮。 当锅中冒出槐花香气的时候,槐花糯米糕算是蒸好了。 端出长盘让它自然晾着,然后便把两只糖酒碗打入鸡蛋,放入蒸锅上蒸。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封上通风口,又按着锅盖默默数了十个数,唐锦翊才慢慢掀开。腾腾热气升空,只见碗中鸡蛋已然凝固成了完美的乳白颜色…… 这道菜是唐锦翊在电视上学到的,叫做“老酒炖鸡子”,以前做美食博主时就做过一次,没想到现在又派上了用场。老酒性温热,能祛风寒,鸡蛋营养丰富,养气养身,这种天气来上一碗,搭配着清香的槐花糯米糕,最合适不过。 将晾过的盘子倒扣在案板上用力拍打两下,一块完整的糯米糕便呈现出最原始的模样。唐锦栩将糕切成小块,分装在碗中,颗颗分明,透白纯净,忍不住拿了一块填进口中,只觉又q又弹,甜滋滋香喷喷,好吃极了。 从厨房出来,雨已经停了,乌云尽散,月光洒在地上,院中留下的水洼中还倒映着几个月亮。 唐锦翊敲了敲灵儿的房门,在听到应声之后才说:“我做了老酒炖鸡子,还有槐花糯米糕,吃了再睡吧。” “哎——” 灵儿打开门,正对上唐锦翊关切的眼神。 “鸡蛋是买给翊哥儿补身子的,我一个、一个奴仆怎么能浪费这么好的东西……” “做了不吃才浪费,你就安心吃吧,吃完好好睡一夜,明日病就好了。” “可是……” “你若病着,明日谁陪我卖干脆面去?听我的。” 唐锦翊把碗怼她手里,不给她说话的机会便走了。 灵儿微微张口,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不由湿了眼眶… 唐锦翊蹑手蹑脚地进屋,发现那人已经醒来,一双凤眼直直看着他。 唐锦翊跟他眼对眼瞅了会,心中不由愉悦——那双秋波流转的眼睛点缀在线条柔和的脸上,属实漂亮。 “口渴吗?先喝点水吧。” 唐锦翊倒了杯水走到床前,“能起来吗?我喂你?” “嗯,喂。” 呵,倒是不客气…唐锦翊抿抿嘴,用勺子舀了一勺水,凑近嘴边吹了吹,直到感觉不烫了,才伸到他嘴边,“来,张嘴。”
73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