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夜里十一点,两人准时来到半山腰的春山礼堂。整座音乐厅静谧无人,傅光独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满心期待地等着欣赏着盛春潮的独奏会。 几米开外,他的眸光如溪水一般清澈闪亮,盛春潮在他的眼睛里找到了童年。一眨眼,回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小小的自己就是坐在同一个位置,用同一种崇拜和仰慕的神态看着台上表演的艺术家们。 春山礼堂承载的是他的整个童年与少年的时光,是他提琴梦的开始,是他术后的疗伤圣地。在这里,他可以自信地面对观众席,就像面对了几百观众。 也不敢再有太多非分之想,他没那个资格了。 曾经,能走上舞台,已经让盛春潮无比满足。随着傅光的到来,他拥有了自己的第一个粉丝。他潜移默化地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谁说悲剧是人类本身的命运?他的生活不是正在变得圆满吗? 他大声问:“要听什么?” “《查尔达什》。” 盛春潮坐了下来,摆好姿势。大灯下,他的身上聚满了光彩,充满了柔情,满脸的沉醉和幸福。静悄悄,静悄悄,空间仿佛凝滞了一般。顷刻间,一枚枚美妙的音符从他手底梦幻般地流转而出。 深沉而又强烈,忧伤而又充满期待。 看他仰头,运弓,揉弦,琴音在夜色中婉转。尽管不知道每首曲子的创作背景,但傅光还是能感觉到音乐带来的祥和与安宁,感受到烙在大提琴低沉音色里的浓浓的深情。 “独奏会”结束后,盛春潮对着观众席鞠了一躬,神色略有些局促:“最后这首《蝴蝶》,有好几个部分都拉糊了。你可别笑话我。” “怎么会呢?” 傅光起身,拎着书包往台上走,亮亮的眼眸里透出一丝紧张。他走到他跟前,跟个孩子似的腼腆地压低了声音向他道: “你的琴声,配得上今晚最美的玫瑰。” 当一束娇嫩的白玫瑰突然出现在眼底,盛春潮才知道傅光早已提前在书包里备好了鲜花,脸上充满了惊讶。半晌,他终于确定自己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傅光是润物细无声的水,是让人不甚留意的光,可是现在,他清楚地感受到自己早融化在他柔软的气息中了。 【叮——系统提示:攻略对象好感+20,剩余点数70。】 他接过花数了数:“11朵白玫瑰,什么意思?” 傅光抿唇,把心一横:“老板说是一心一意。” 他静静地端详他:“谢谢你。” 等两人出来的时候,快午夜一点了,雨都停了。 夜色下,傅光搀着盛春潮缓缓走在林间。他深吸一口气,雨后泥土的气息清冽而湿润,竹叶芬芳,加上身侧男人身上的暖意……这个夜说不上是沉静美好,还是躁动不安。 “你哪来的春山礼堂的钥匙?” “我爸在春山礼堂里工作过三十多年,我偷偷留了把后门的。” “那你小时候岂不是天天都能来?” “嘘——这是我的小秘密。” 两人聊着天就回到诊所门口。一路上,傅光已经埋了一腔燥热在心头,他试探地问:“盛大夫,今晚我回不去宿舍了……” “你想住在诊所里?” 鱼儿上钩了,傅光窃喜。 “可以吗?” “二楼左手边是个一居室,平时只有我一人住。你去那里睡吧。” “你呢?” “我……在楼下诊室凑合一晚。” 傅光忙不迭说:“那我也留在诊室里,我就喜欢睡病床。” “傅光,”盛春潮心里泛起一股无来由的焦躁,傅光一贯的玩世不恭让他害怕了。他脚步倏地停了,逼视着他道:“我就想知道你为什么总是缠着我?你慕残?你怜悯我?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橘黄的路灯下,只见傅光的脸上逐渐泛起一片氤氲的潮红。 “我这个人思想大概有点疯狂。”他语声却平静而直白:“你虽然残疾,但你有健全的人格、强大的内心。自从第一眼见到你,我的脑子里就总想着你。盛春潮,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时时刻刻都想跟你在一起。” 盛春潮望着他,目光炯炯起来,看傅光说完话,像个犯了错的幼童,耷拉着脑袋,做好了被大人责骂的准备。 忽然,他肩膀一松,放开了拐杖,轻轻把他环入怀里,怀抱中是那具让他魂牵梦绕了多日的身子,同他梦中的一样柔软。 【系统提示:攻略对象好感+15,剩余点数85。】 回到二楼的家,路灯的昏黄光线映射到沙发上,屋内飘着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 他们也不确定谁先主动的,或者就像一对阔别已久的爱侣那样吻住了对方。互相追逐,撕扯,在孤寂的黑夜带给与对方最热情的抚慰…… 早晨,傅光在盛春潮身边悠悠醒来。昨天晚上,他是在他的双人床上度过的。那时,“啪啪”的巴掌声响彻房间,带着风,较着劲,一股子不把前浪拍散碎不甘心的架势。盛春潮的戾气全部暴露出来,他平时有多儒雅,当时就有多野蛮。 在这方面,傅光坚信他不像个残疾人。发狠的力道让他又痛又痒,不知该哭还是笑。 也就是在这一刻,他发现了一件比较棘手的事——看不到那颗痣。盛春潮无论是作爱还是睡觉,务必关灯,除此之外,还习惯穿着一条丝绸质地的黑色睡裤。 见他此时呼吸均匀,还在熟睡,傅光缓慢地掀开凉被,轻手轻脚地爬下去…… 结果不动还好,寻摸之下,盛春潮竟幽幽转醒。他先是眯着眼,不动声色地瞧了好一会儿。忽然,捉住那只乱摸乱拽的手,将人用力提了起来。 “两次都喂不饱你?又饿了?”他明显会错了意。 傅光涨红着脸,莫名地生出种被洞悉的羞耻感。他僵硬地挤出一个笑:“我刚才看到你右边腿上有个指甲盖大的红痣。” “嗯,胎记。” “给我看看。” “不是都看过了吗?” “你洗澡都不让我看,还穿衣服睡觉,我能看到什么?” 盛春潮垂眼端详他,连锁骨上的吻痕与胸脯上的淤青都落入眼底。他恍然悟了,那种酣畅淋漓的滋味经历过一次,论谁也忘不了,何况这个喜欢偷腥的小馋猫。 他意味深长地笑,凑到傅光耳边,一口气轻轻地吹进他耳朵里,说:“玩情趣啊?明明几个小时前那么主动,现在还装模做样?” “不是!”傅光发怵了,“我想起来了!我早上有节计算机课。” 盛春潮动作一滞,问:“几点?” “十点。不行,要迟到了!” 边说着话,傅光边往床下爬。白花花的肉被盛春潮看在眼里,一阵悸动,猛地抓住他的脚踝,把他又强行拖回身边,亲啄起光滑的脚背。 “现在才七点半,干点什么都来得及……” 在傅光的一声接一声细细的“春哥,好哥哥”的哀求里,盛春潮无法再控制自己,直直压了上去。 尽管盛春潮的误会叫傅光无奈,但他腿上的那颗痣却是让他着迷,几乎是让他抓肝挠心的惦记。傅光自己或许没有意识,但盛春潮早就察觉到了他那束火烧火燎的小眼神儿,能把自己的下半身拆下来,据为己有的“淫邪”小眼神儿。 看到他这样,盛春潮越发想笑,索性就更加藏着捂着,24小时穿着长裤吊他胃口。 不过能轻易放弃的就不是傅光了。 只要看到盛春潮往浴室卫生间走,他总要跟着,但从没有占到过便宜。有几回还被盛春潮凶了出来。听到浴室门“嘎达”上了锁,气得他想一脚把门踹开。 真是又刻薄又小气,都交往一个月了,连上厕所都不让人看! *** 很快,傅光谈恋爱的消息传开了。 乐团里的朋友都好奇:帅哥的女朋友什么样啊?高矮胖瘦?长发短发啊?不都说帅哥找的女朋友通常长相很一般吗? …… ---- 这章会补。等更完,都会补上。 最近有个挺火的《烟雨云台》,大提琴,国风。
第56章 6他懂 乐团里的朋友都好奇:帅哥的女朋友什么样啊?高矮胖瘦?长发短发啊?不都说帅哥找的女朋友通常长相很一般吗? 当他们还在努力寻找更大的舞台,试图摆脱单身狗,或茶余饭后讨论某个学妹的时候,傅光已经在外面跟人同居了,直接迈出了人生的一大步。 如今跟盛春潮谈恋爱有多甜,就有多别扭。这事只有傅光自己知道。两人交往一段时间了,他的男友非常不爱出门。 一起去买生活物品没问题,可要去人多的地方吃顿饭,看场电影就不方便了。也不是不行,盛春潮总会很拘谨,倔强地甩掉轮椅和拐杖,忍着火辣辣的疼痛走在身边。 回家后一看,肢端又红又肿,生生磨掉一层皮。 问他喜欢出来吗?盛春潮竟还点头!但傅光心里明白,他是生怕让自己扫兴,更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嘲笑他的残缺,嘲笑傅光有眼无珠。 他早将盛春潮看透了,又心疼又难受。他并不想戳穿他,那人虽然喜欢自己,却也相当的敏感和自卑,须格外细心对待。 其实,盛春潮完全不用自惭形秽。 傅光心思单纯,跟个小孩儿似的,认准了一个人,才不在乎路人的眼光呢。跟残疾人交往怎么了?碍着谁赚钱了?这是让他引以为傲的正牌男友,他就喜欢在大街上跟他拉拉手,搂搂腰。 而盛春潮痴迷他的也正是这一点,他被他的真实,热烈,多情所吸引,感动于他的披心相付。 有一回,傅光特地选了晚上人多的时候,拉他去食堂吃饭。傅光贴着盛春潮身边坐下,眼睛滴溜溜地注视着过往人群。但凡碰到个认识自己的,或者身姿发型眼熟的,就起身同人家介绍,说:“哦,这位是我男朋友。姓盛,是医生,大提琴拉得比我好多了!最近在练《蝴蝶》呢。对对!就是福雷的那首。得空让他给你们拉一曲。” 反正话里话外都是“我男朋友最棒”的自得。 起初,盛春潮只是本能的脸红。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不好意思。是因为暴露在探究的眼神中?还是因为“情人眼中出西施”?或者两者都有。 直到傅光把系里某位知名的大提琴博导认成了自己的同学,非要跟人家勾肩搭背时,盛春潮瞳孔地震,尴尬得简直想钻到桌子底下。 那位毛教授借机端详了盛春潮一眼,文艺圈的生猛逸事他这半辈子看多了,这就是一对儿追求个性的小年轻,倒也没什么。 不过,盛春潮就要多想了。他搞不明白,世上怎么会有像傅光这么没心没肺,这么眼神儿不好的人。 “毛教授不止一次上过省春晚,还隔三差五去你们系里转悠,你说你不认识他?傅光,你这几年大提琴白学了吗?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可以接触到这些资源……”
59 首页 上一页 48 49 50 51 52 5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