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轮椅的轮子,嘭的一声撞在了床沿上,才堪堪停住。她也趁此机会,挣扎着仰头望去,努力睁大眼睛,想要看个清楚。 可她又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楚。 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那张脸逐渐重叠。 因为叶长离死后,就被冰封的缘故,相当于“保鲜”,不管是容貌,还是身形,都保持着临死前的样子,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而当初那个只到叶长离腰的小女孩儿,一眨眼已经长这么大了。叶簌簌一眼认出了他,却不知道对方能不能认出自己。 她努力想摆脱束缚,揭开嘴上的黄符,告诉他,自己就是当初总跟在他身后转悠的小簌簌。 可是她除了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之外,再吐不出别的字。 孟梨静静看着她在床上艰难挣扎,像是脱水的鱼,无力地扑腾。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片刻后,他举起了右手,手心里赫然攥着一块被打磨得极其锋利尖锐的石头。 只要对着叶簌簌的喉咙,狠狠来这么一下,那么,她立马就会血溅当场了。 与其被常衡囚|禁于此,隔三差五寻死,却又一次次被救回来,最终被折磨得油尽灯枯,不如孟梨给她一个痛快。 就算两人还深深爱着彼此,可中间隔着叶家的血仇,除非叶簌簌脑子坏掉了,否则怎么可能放下仇恨,心无旁骛地和常衡破镜重圆呢? 等待两人的,只会是抵死纠缠,互相把对方折磨至死。 孟梨昨晚彻夜未眠,才做出了这个大胆的决定,看在他们曾经是朋友,还共患难的情分上。 亲手送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二的好朋友叶簌簌上西天。 可真当他把杀人的利器,对准叶簌簌的喉咙举起来时,却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手。 他长这么大,受到的所有教育,都不允许他做违反乱纪的事情,尤其是杀人,他连虐待动物都不敢,又怎么敢去杀人呢。 叶簌簌有什么错呢,她只是得到了常衡的偏爱而已啊。 如果孟梨要因为这个,而心生怨恨,对叶簌簌痛下毒手,那么,他就是个心胸狭隘,被嫉妒冲昏了头脑,还试图给自己找理由编借口的杀人犯。 为了一个男人,他就把自己变成双手沾满鲜血的杀人犯,这真的值得么? 如果爸爸妈妈知道,他为了一个男人,就嫉妒成这样,肯定会对他很失望吧? 没有哪个学校,哪个老师,专门培养出社会的毒瘤。 更没有哪家父母辛辛苦苦十七年,就为了培养出一个残杀未成年少女的杀人犯。 冤有头债有主,杀他的人是常衡,他应该去找常衡报仇才对啊,怎么能偏激到去杀叶簌簌呢。 这不是落井下石,趁人之危,欺软怕硬,又是什么? 叶簌簌眼里满是惊愕,愣愣地看着,有错愕,有惊讶,也有些迷茫,但唯独没有惊恐。 从潜意识里觉得,和自己从小认识,还很偏爱自己的长兄,若干年后从冰封中苏醒,绝不会二话不说就动手伤她。 最终,孟梨只是割断了绳索,然后转动着轮椅,背对着叶簌簌,冷漠无比地道:“你走吧。” “我们一起走!”叶簌簌已经撕开了嘴上的黄符,从床上下来时,还有些晕厥,伸手就要去推动轮椅。 可却被躲开了。 孟梨扭动着轮椅,往旁边躲闪,背对着她,语气更冷:“你也看见了,我不能走路了,你带着我,只会是个累赘。” “可是……”叶簌簌的眼泪都冒出来了。 “没什么可是!”孟梨打断她的话,“再啰嗦下去,等他回来了,一个都跑不了!” “但我不能丢下哥哥不管!”叶簌簌扑到轮椅前面,抓着一截衣袖,仰头哭道,“叶家现在就只剩你我兄妹了,纵然要死,也得死在一起!” “你以为你是什么身份?居然敢跟我称兄道妹?”孟梨把衣袖抽了回来,嗤笑一声,“不过就是一个父母早亡,跟着祖母长大的孤女,和叶家八竿子都打不着的旁系。要不是见你可怜,叶家岂会收留你?” “哥,哥哥……”叶簌簌神情愣怔,完全没想到,一直很偏爱自己的温柔兄长,时隔多年,居然要对她说这么绝情的话。 本以为,这样就足够伤人了,可接下来还有更伤的。 “一个卑微的孤女,也配和我死在一起?”孟梨上下嘴唇一碰,轻轻吐出一句,“你代表不了叶家,所以,滚罢。” 走的越远越好,千万别再被常衡抓住了,否则,等待她的,只怕是更严酷的囚|禁。 只要常衡抓不住叶簌簌一天,自己这个大舅哥就不会死,常衡肯定得留着他,逼叶簌簌回来。 或许,接下来会受一些苦,但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也不会受太久的罪,常衡就算不动他,他都难活。真要是动他了,孟梨铁定撑不了多久。 气走了叶簌簌之后,孟梨就把轮椅往院子里摇,他想再透透气,晒晒太阳,看看外庭的石墙上的那只天天过来睡觉的猫。 再不看的话,以后只怕就没什么机会了,常衡应该会把他当狗一样,锁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吧。 可平日里都是常衡帮他推轮椅,孟梨还不太熟悉,穿过走廊时,没有控制好,竟让轮子绊到了台阶,因为惯性,他整个人往眼前的地面摔去。 摔了,但没有完全摔。 一条银线横过他的胸膛,将他稳稳拉了回去。 孟梨低头愣愣地看着银线,忽觉身后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瞬间如芒在背。 他竟一点都没察觉到,常衡是何时回来的。 甚至都不知常衡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背后。 感觉轮椅在动,常衡已经推着轮椅,将他带到了外庭的石墙下,那只猫果然趴在墙头睡觉,舒坦的猫爪都伸出了墙。 “你把人放走了,自己却留了下来。”常衡的语气很平淡,缓步走至正前面,将一方软毯盖在了孟梨的腿上,蹲下身来,同他平视,“你是打算把自己赔给我么?” 孟梨没想到他居然是这个反应。 原本都做好了要迎接狂风暴雨的准备,甚至都打算好,这是最后一次晒太阳了。 脸上不由浮现出了迷茫。 按理说,常衡不该去追么?怎么还闲庭信步,推他出来晒太阳? 甚至,还飞身上墙,将熟睡中的猫抱了下来,轻轻放在了他的腿上。 孟梨不明白他,真的一点都看不透他了。 “你喜欢猫,那我就给你找个笼子来,这样你就能养它了。” 孟梨嗤笑,把猫推下了地,看着猫儿伸了个懒腰,几步蹿到了草丛里,才语气冷漠地道:“我确实喜欢猫,但就是因为我是真心喜欢,才不会用铁笼子关着它。那种自以为是对它好的做法,实则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伤害,所谓的喜欢或者是爱,也无非就是占有欲和不甘心作祟。” 常衡沉默了许久:“你说的对,是我的想法过于狭隘了。” 顺势走到孟梨背后,取出一把梳子,轻轻给他梳理有些凌乱的头发,然后用嘴叼着梳子,动作不太娴熟地分出几缕头发,编起了小辫。辫尾系着新买的发绳,这是人间最新时兴的漂亮饰品,各种各样的都有。 他买了好些,有玉葫芦,铜钱,水滴,红玉珠,还有小铃铛,东西不值钱,但胜在新奇精巧,摊主说了,都是年轻人喜欢的玩意儿。 既然别的年轻人会喜欢,那么,阿梨或许也会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常衡很用心给他编好了头发,确保没有一根头发打结,或者不顺,才将他抱去泡了药浴。他又换了一种药方,都是很名贵的药材,对活血化瘀有奇效。原本可以针灸的,但常衡考虑到,针灸会疼。 所以还是选择药浴这种温和的理疗,只希望孟梨能早点站起来,像个正常人一样走在阳光底下。 药浴之后,常衡依旧没有出去抓叶簌簌,给孟梨擦拭干净身上的水,还给他换了身新衣服,颜色娇艳,外层是喜庆的大红色,里面是白底的里衣。做工很精致,款式也好看。 最主要的是意外地合身。 孟梨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量了自己的尺寸。 “饿坏了吧?我从外面给你买了好吃的。”常衡夹起一筷子清蒸鲈鱼,蘸了汤汁,用手拖着底,小心翼翼送到孟梨唇边。 孟梨偏头躲开了。 “怎么,不爱吃鱼?”常衡又去夹红烧肉。 “我不明白。”孟梨直接开门见山地问,“你明明知道,是我把她放走了,为何还要……”话到此处,他抿住了嘴。 “为何还要治你的腿,还要小心翼翼呵护你么?”常衡抬眸瞧他,温声细语地道,“你那么聪明,早晚会明白的。”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孟梨又道,手已经摸到了筷子,在地上缓缓摩|擦了几下,把顶端磨尖。常衡只是瞥了一眼,就继续往他嘴里喂了块肉,见他实在不肯吃,才放了下来。 将饭菜往旁边推了推,保证一会儿的血溅不上去,才扬起了修长的玉颈。 “那你试试看,能不能杀了我。” 孟梨攥紧筷子,一言不发,微微垂着眼睫,眼底昏暗不明。忽然,手被一把握住,刺啦一声,那根筷子就穿进了常衡的喉咙里。 滚烫的血瞬间就溅了出来,孟梨愣住,茫然无措地看了看捅进常衡喉咙里的筷子,跟触电似的,立马甩开了手。 “不要紧。” 常衡将筷子拔了出来,声音听起来很沙哑,像是被戳坏了声带。就说这话的空儿,伤口已经愈合了。孟梨看着渐渐结痂的伤,更加茫然了。 “很神奇,对不对?任何伤落在我身上,都能很快愈合。所以,你杀不死我。”他把染血的筷子,远远丢开,抓过孟梨的手,用手帕轻轻擦拭掌心指间的残血,“你可以把杀我当成一种游戏,或者可以供你排除苦闷的一种方式。不止是筷子,只要你喜欢啊,你也可以用碎瓷片,刀剑,斧头弓箭,鞭子也行,随便你高兴,只是别伤着自己了。” 话到此处,孟梨手上的血,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常衡仰头冲他笑了笑:“但你身体太孱弱了,只怕拿不起刀剑,多吃点饭,好有力气狠狠折磨我。” “……”孟梨把脸扭了过去,好半晌儿才低声道,“我不明白你,你的心思太难懂了,我好累,我不想猜了。” “那就不要懂,有仇报仇,有气撒气,累了就好好休息,不想猜就不要猜。” “……”孟梨又沉默了好久,“你还会去抓她回来么?” 常衡摇了摇头:“不抓了,就算你不放她走,我也打算等她伤好之后,就放她离开。”他缓缓道,“我从来没有打算和她在一起,我也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她。” “我一直喜欢的人,后来和我成亲了,只是我……是我太蠢,我把他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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