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身后的叶簌簌,也惊吓得睁大眼睛,难以置信地抬手掩唇,发出了一声惊讶至极,也惊悚至极的“孟梨”。 这个人是孟梨,可看起来又不太像孟梨了。 因为孟梨不管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是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十分漂亮,连讨厌他的人,臭骂他的时候,也会不经意间,蹦出“小白脸”,“狐媚子”,“油头粉面”,这类用来形容美人的词。 可此刻的孟梨,既不白白净净,也不斯斯文文了,浑身上下,就只披了一件烂布,上面被血污糊得完全看不出原有的颜色,大腿以下都露在外头,连鞋子也没穿,他一路是赤脚踩着荆棘过来的,腿上,脚上,都划出了好多新鲜的血口,怪不得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 头发也乱糟糟的,跟鸡窝一样,脸上也都是血,看见他们之后,也没什么表情,像是根本没看见,或是根本就不认识一样。 歪歪斜斜,站在原地。 山野间的寒风一吹,他就跟他身上披的烂布一样,摇摇晃晃,风吹就飘,没有方向。 “阿,阿梨……?” 常衡难以置信地望着他,情不自禁,向他靠近,伸开双臂,就将孟梨抱了个满怀。他一点都不觉得孟梨脏,将人紧紧搂在怀里,仿佛他是什么失而复得的珍宝,一声声地喊他阿梨。 可随即就被孟梨推开了,常衡十分诧异地望着他,满脸震惊疑惑。 “你不要抱我。” 常衡心尖颤颤,本以为这句话,就足够令他难受了,却不曾想,孟梨下一句话,更是令他瞳孔骤缩,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我不认识你。” 孟梨面无表情的,十指紧紧攥在一起,满脑子都是竹竿跟他说的那句,以后不要再相信任何人,所以,他也不要再相信常衡了。 选择“失忆”,也只是他无法面对而已。 “你不认识我?”常衡的声音颤得厉害,几乎是有些哽咽了,“阿梨,你真的……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对,我不认识你,所以,你不要抱我。”孟梨很肯定地告诉他,“你刚刚弄疼我了……我讨厌你。” 叶簌簌发出“啊”的一声惊呼,当场就哭了出来。 — 常衡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才说服自己接受,孟梨失忆的这件事。 他用道袍包着孟梨,带着他和叶簌簌换了一家客栈,还请了最好的大夫来,为孟梨医治。 那大夫望闻问切一番,然后才在隔间,同常衡道:“小郎君应该是头部受了重创,再加上受了极大的惊吓,所导致的失忆,这种情况,在凡间叫作失忆症。” “失忆症?那他何时才能恢复记忆?”常衡追问。 “这,这就不好说了,有的人或许睡一觉,第二天早上就能想起来了,可有的人需要三、五个月,甚至一年半载,还有的人啊,一辈子都可能恢复不了。”大夫的话,无疑是把常衡生生往深渊里推,他险些站不稳了,脸色煞白煞白的。 大夫见常衡这般,便宽慰道:“道长是出家人,见的事,定比我们这种凡夫俗子见得多,又有什么看不开的?” 话虽如此说,但常衡的心,犹如被人生取之后,放在烧红的铁架上,反复炙烤,又疼又闷,堵得他气血翻涌,只觉得时时刻刻,都会一口血从嗓子底喷出来。 不过,好在孟梨的外伤并不要紧。大夫开了几贴药,嘱咐说,不要逼着小郎君太想以前的事,凡事要循序渐进才好,万不可操之过急,否则,只怕会让小郎君伤上加伤,痛上加痛。 等人醒来后,不妨温柔呵护,再选适当时机,讲讲以前发生的事,见见相识的人,或者去熟悉的地方散散心。 常衡一一记下,待送走大夫后,叶簌簌主动说,要替孟梨煎药,看着叶簌簌眼眶通红的样子,定然是躲起来偷偷哭了好几场。 常衡也没有精力再去安慰叶姑娘,将药交给她之后,就独自浑浑噩噩地回房,看见孟梨昏睡在床,脸上的血污已经擦拭干净了,可却没什么血色。 连睡梦中,也不安分,嘴里一直念念叨叨,说什么,不要挖我的眼睛,不要砍我的胳膊,我的腿,还说什么,好想回家…… 常衡不清楚,在孟梨被狐妖掳走后,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他只是听见这只言片语,心都快要碎掉了,他恨自己当时,为什么要把孟梨一个人留在二楼,为什么不把他寸步不移带在身边,又为什么迟迟没有发现狐妖尾随而来,又为什么让孟梨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公然被狐妖掳走了! 都是他的错! 如果他寸步不移看着孟梨就好了! 是他的错! 是他那天在密林里,受了狐妖迷惑,稍一迟疑,就被那该死的狐妖逃了! 要是他当天就地诛杀了狐妖,那么,狐妖就不会为报断尾之仇,尾随他,还伺机掳走了孟梨! 一切都是他的错! 要不是他,孟梨根本就不会受这么多苦! 都是他的错! “……阿梨,我以后再也不会放开你的手了。”常衡紧紧抓住孟梨的手,眼泪颗颗分明,顺着面颊滴落在孟梨的手背上,“只要你醒过来,我什么都依你,不管你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 哪怕,孟梨一辈子都无法恢复记忆,也不要紧,常衡已经决定了,既然孟梨失忆了,谁都不认识了,自然也不记得,他曾经喜欢过叶姑娘的事。 常衡要把他带回白云观去,骗也好,哄也好,他要让孟梨永远待在白云观,当他座下的小弟子。 这样一来,他们就能以这种师徒的关系,永远在一起了。 永远。 虽然,这么做很对不起叶姑娘,但常衡再也不想失去孟梨了。 哪怕孟梨有朝一日恢复记忆了,要恨他,那就恨罢……恨也总比让常衡眼睁睁看着孟梨和叶姑娘在一起要好。
第40章 与叶姑娘辞别 傍晚时,孟梨才终于醒了。 依旧是谁都不认识。睁眼看见常衡之后,还立马就扯着被褥,把头脸往里缩。 常衡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小心翼翼将人从被褥里扒了出来,他谨记着大夫的医嘱,凡事不敢操之过急,跟托小孩儿似的,将孟梨卡在被褥外头。 看着他煞白着脸,却紧闭双眼,不肯瞧人,心尖一痛,温声细语地道:“阿梨,被子里多闷啊,干嘛一看见我,就往被褥里藏?我又不是什么坏人。” 孟梨紧闭双眼,把脸往床里边扭,一言不发。 常衡哄着他:“阿梨,你饿不饿,渴不渴?我拿点东西喂你吃,好不好?” 孟梨还是不理他,血色寡淡的嘴唇,紧紧抿着,不管常衡说什么,就是不睁眼,也不理人。还一个劲儿地往被褥里缩,跟鹌鹑似的。 这只鹌鹑头发乱糟糟的,额头和脸上,还有细微的擦痕,已经结痂了。 常衡方才也只是简单帮他擦拭了一下身子,就想着,把人从床上捞下来,好好洗洗。 孟梨浑身都是擦伤,洗澡固然会疼,但好好泡一泡药浴,总归恢复得快一些。见孟梨躲在被窝里,也不理人,常衡只好先出去,让店小二烧些热水。 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常衡才凑回床边,隔着被褥轻声道:“阿梨,我帮你洗个澡,好不好?” 没人回应。 “阿梨,我给你买了新衣服,你洗过澡,立马就能穿了,你不想试试吗?” 还是没人回应。 常衡生怕他把自己憋晕在被窝里了,索性就上手扯被褥。 “阿梨,泡泡药浴,身上就不疼了,好不好?” 可孟梨说什么都不理他,沉默得像个锯嘴葫芦。 常衡没了法子,只好骗他说:“那你先下来,床单上有血,我帮你换一床,好不好?” “……” “床单是湿的,你这么睡一夜,定然不舒服,若是着了凉,再染了风寒,伤口愈合不了,生了腐肉,须拿刀子割了,到时候会更疼的。” 孟梨这会儿算是听进去了,虽然不情愿,但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刚一脚踩在地上,就头重脚轻,险些摔倒。常衡手疾眼快,伸手扶他,却被孟梨推搡开,顺势就抱住床架。 他宁愿抱着床架,都不肯让常衡碰。 常衡眼神微微一暗,随即又道:“你下都下来了,顺便洗个澡,好不好?” 孟梨其实不是不想洗澡,相反,他特别想洗,身上脏兮兮的,虽然之前被擦拭过了,但还是黏黏糊糊,让他很不舒服。 只不过,他不想让常衡帮他洗澡,却又不肯跟常衡说话。听见此话,立马把脸往旁边一撇。 几经游说无果,常衡直接上手,抓住孟梨的手腕,岂料孟梨死死抱住床架,怎么都不肯松手,还跟小牛犊子一样,屁股使劲往后撅,每根脚趾都在发力。 可孟梨莫说此刻没什么力气,纵然他好生生的,也断然不是常衡的对手。 因为过于吃力,孟梨原本苍白的脸,都涨得通红,突然对着常衡的手臂,张嘴就是一口。 常衡微微抿唇,任由他咬,一只手也很灵活,几下就把孟梨剥了个干净,抱着他往盛满了热水的木桶里放。孟梨都坐在热水里了,还不肯松口,就一直咬着常衡不放,心里还怨着他,只救叶簌簌,却不管自己的死活。 越想越生气,咬得也越用力。 直到尝到了一丝血腥气,孟梨才愣愣地松了口。 “阿梨,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常衡轻轻抚摸着孟梨的头,一点点把他乱糟糟的鸡窝头捋顺,“你喜欢咬,我就让你咬个够。” 孟梨冷哼了一声:“我不认识你!” “你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你叫孟梨,梨是梨花的梨。”常衡轻轻地笑,“我叫常衡,我是你的……” “我不认识常衡!” 孟梨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还把头扭了过去,不肯让常衡看见他此刻的表情。 “慢慢地,你就会认识了。”常衡拿着水瓢,轻轻往他头上淋水,揉搓着他的头发,轻声道,“我们以前关系很好。” 才不是这样! 关系才不好! 你总是因为叶簌簌,而忽略我! 孟梨的眼泪,在眼眶里滴溜溜打转,生怕被常衡发现自己是装失忆,索性就一头扎进了水里。 常衡赶紧伸手拽他,孟梨不肯起来,死死把头埋水里,因为憋气,还跟鱼儿似的,吐出几个泡泡,等好不容易被常衡拽起来时,孟梨嘟着腮帮子,直接把嘴里的水,吐到了常衡脸上,以此来小小宣泄自己心里的委屈。 “阿梨,洗澡水是不能喝的。”常衡神情晦涩,扯过旁边的手巾,给他擦脸,声线听起来有点抖,“阿梨,你可还记得,你今年几岁?” “七岁!” 却不曾想,孟梨随口蹦出的一句七岁,顿时让常衡脸上的血色全无,整个人错愕在了当场,他或许以为,孟梨现在不仅失忆了,还失智了,智商只停留在了七岁。忙不迭想出去找大夫,却再也不敢把孟梨独自丢在客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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