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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疯了言情文男主

时间:2024-04-13 06:00:03  状态:完结  作者:萝樱

  还让他这么心急如焚,又这般牵肠挂肚!

  做事完全不考虑后果,凭一时冲动,连死都不怕,这样爱逞强,还特别嘴硬的孟梨,不是小孩子,又是什么?

  常衡手扶着路边的石墙,一手捂着胸口,鲜血顺着指缝溢了出来。

  他身后行过的路上,也满是斑驳的血迹。

  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他会因为孟梨行踪不明,而方寸大乱?

  又为什么,他的菩提心,居然也会颤?


第29章 孟梨是贫道最重要的朋友

  从街尾突然传来吵闹声,也不知是谁高呼了一声“杀人了”,如平地一声惊雷,在夜幕降临的城中骤响。

  远远一群官差,配着腰刀,径直前往命案发生的当铺。

  那里早就被赶来看热闹的百姓,包围得水泄不通,为首的几个官差,一边高喊着“让开,让开”,一面分站在店门口两旁,好让后面的官差进去。

  一进门,迎面就是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当铺的老板是个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体格强壮,吃得肥头大耳,此刻仰面倒地,喉咙上留有一个血淋淋的窟窿,看样子是被人用利器,直接穿透了喉咙,一击毙命。

  死也未能瞑目,一双大睁的眼睛,瞳孔已经溃散发白,但依旧布满着惊恐之色。

  满地都是未干涸的血迹,连木架上摆放的货品,也溅上了血迹,地上落了个空匣子,里面的东西却不翼而飞,整个命案现场惨不忍睹。

  围观的百姓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开始谈论今日有没有见到什么可疑的人。官差在检查了一番命案现场之后,发现了残留在血泊里的一个脚印,约莫七寸二,按照脚印推断,脚印的主人不会太高,约莫七尺。

  很快就由命案现场,得出了以下三个结论:

  一,杀人者擅用刀剑类的利器,所以杀人时一击毙命。

  二,此人不为钱财,金银珠宝都未动,但唯独取走了匣子里的东西,可见是有目的性的。

  三,此人脚约七寸二,身高约七尺。

  得出这三条结论之后,官差开始在附近围观的百姓中,逐一排查,就听一个百姓说,自己倒是见到一个奇奇怪怪的少年,约莫十六、七岁,从中午开始,就一直站在巷子口,踢地上的小石头。

  又一人道:“我也瞧见了!他看起来脑子不大好,嘴里一直念念叨叨,不知道在跟谁说话。我还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把刀子,大约……”他回想了一下,然后拿手比划,“大约这么长,这么宽,一看就锋利得很,刀锋雪亮雪亮的!”

  经这两人一说,围观的百姓中,又有人说,曾经看见那少年进出过当铺,进去和出来时,手上都空无一物,看样子既没典当什么东西,也没有赎回什么东西。

  “看他的神情,似乎很是烦闷,一直挠头抓耳,表情也有些不耐烦!”

  官差追问:“那你可记得,他具体长什么样?”

  “就……就十几岁的样子,大概这么高,穿着个蓝袍子,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很秀气,哦,对了,他咧嘴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尖牙,像狼狗一样!”这名百姓开始回忆起了对方的外貌,并言之凿凿地道,“肯定就是他杀的人!准没错!”

  “赶紧派人抓他!别让人跑了!”

  “对!”

  众人纷纷起哄。

  “口说无凭,既没有确凿的证据,怎可妄下推断,说那名少年执刀杀人?”从人群中,突然响起了一道男音。

  众人寻声望去,就见一名穿着玄色道袍的年轻道士,不知何时站在了人群最后面。他此刻的样子,并不能算好,面色惨白至极,几乎可以说是毫无人色,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脸上汗水淋淋的,显得很虚弱。

  一手持拂尘,另一只手垂着,藏在宽大的道袍之中,却有鲜血滴落下来,身上也有很浓郁的血腥味,往他身后一瞧,即便夜色昏沉,依旧能瞧见地面上残留的血迹。众人见状,纷纷退向两旁,让出了一条道来,小道士便缓步走了上前。

  “各位施主,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切勿以讹传讹,损人清誉。”

  官差们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立马摸上了腰刀,呵问小道士是何人。

  “贫道乃乾元山,白云观的道士,道号常衡。”他答。

  此话一出,立马引起了骚动,周围的百姓们纷纷表示,早就听说乾元山有个白云观,那里香火鼎盛,无论是求什么,都非常灵验,有位常道长道法精湛,深受附近百姓们的信奉,又悲悯良善,几乎对外有求必应,隔三差五就会受邀下山,降妖伏魔,济世救人,是个名声在外的大好人。

  只不过从未见过,想不到,传闻中道法精湛,悲悯苍生的常道长,居然会出现在此,还这般年轻,看年纪至多不过二十岁,竟还生得如此清俊,身姿挺拔如松如柏,只不过看起来有些病弱,面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连嘴唇都血色寡淡,瞧着像是个常年汤药不离口的病秧子。

  但可能是常年修道的缘故,自有一番明净朗清风骨在,令人不敢有丝毫的玷|污和怠慢,竟纷纷向他拱手见礼,尊称他一声“常道长”。

  官差们面面相觑,大多也都听过常衡的名号,但百闻不如一见,有眼尖的官差,见常道长身高八尺有余,脚印也绝不止七寸二,手里持的又是拂尘,而非刀剑。

  更何况出家人不可杀生,也不贪财好色,追名逐利,与当铺老板那等唯利是图的商人,本就不会有何交集,也不可能有什么仇怨,自然不是凶手。

  忙纷纷收剑,让开条道来,恭请道长进去一瞧。

  “敢问道长,会不会是邪祟所为?”为首的官差客客气气。

  常衡检查之后,摇了摇头,道:“并非邪祟所为。”这屋里也没有残留妖气,顿了顿,他又道,“但我想,也并非是方才百姓们口中说的,蓝衣少年所为。”

  官差立马肃然道:“道长何出此言?难不成,道长认识那位蓝衣少年?”

  “正是。”常衡点头,面色虽惨白至极,但提到孟梨时,眼神都变得无比温柔,神色极为认真地道,“贫道愿以性命担保,绝不是他所为,待贫道将他寻回,自会去衙门销案,也望诸位莫要以杀人犯的名头,在城中对他大肆抓捕。”

  官差:“道长有心了,不过也请放心,衙门的人定不会因此引起城中百姓惶恐,抓捕一事会秘密进行。”

  常衡摇了摇头,轻声道:“是贫道那位小友,年纪尚幼,又生性胆小,莫要因这场无妄之灾,而吓到了他。”

  “……”

  “那倘若,当真是那蓝衣少年所为,却又因道长之故,让他逃走了,又当如何?”

  常衡:“他或许能逃走,贫道却是不行,若当真如此,那就拿贫道的命来偿便是。”

  官差一惊,上下打量了面前的年轻道士一遭,忍不住问:“那他到底是道长什么人啊?道长竟如此相信他?还敢以性命为他担保?”

  常衡没有立即回答,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相信孟梨,可就是认为孟梨绝对不会做杀人的勾当,绝不会,定是被人误会,或是冤枉了。

  总而言之,孟梨肯定是无辜的。

  那孩子明明那么爱笑,却运气差得离谱,身边好多人对他恶意颇大,他就是再心大,肯定也会很难过。

  很久之后,常衡才轻声道:“他是贫道毕生最重要的……朋友。”

  只是不知,在孟梨心里,到底有没有把他当朋友看待。

  他可是真心实意,把孟梨当成此生中,第一个朋友的。

  夜沉如水,晚风袭来,山野间的林叶,发出簌簌的声响。

  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正猫在草丛里偷窥,刻意把气息压得很低很低。

  他不敢离太近,生怕被人发觉,只敢远远观望,看着他们走到林子里后,又跟一个穿着黑衣服,戴着面具的男人碰面。

  【这个穿黑衣服的,就是叶家现任的家主,名叫叶昧,就是他命令女主接近小牛鼻子,骗取菩提心的!】

  卧槽,就这厮啊,看起来打扮得人模狗样,也不知道长什么样,居然还戴着副面具。

  孟梨压低声问:“那此人就是叶家长公子,也就是叶簌簌青梅竹马的哥哥的亲爹咯?”

  叶簌簌和叶家长公子是青梅竹马,要不是后来叶簌簌爱上了常衡,说不准就要嫁给青梅竹马了。小系统之前也说了,叶簌簌骗走了常衡的菩提心,回到叶家之后,救活了青梅竹马的好哥哥,不久后,就和好哥哥成亲了。

  还在大婚当日,被起死回生后,入魔黑化的常衡抢亲,从此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小黑屋。

  如此一说,这个叶昧就是叶簌簌未来的公公!

  靠啊!

  真是造孽!

  【不是,他是叶家长公子的小叔叔啦!】小系统解释道,还拍拍小狐狸的脑袋,让他趴低一点,千万别被人发现了,要不然就麻烦了。

  就以小狐狸的修为,定然不是叶家主的对手。

  小狐狸默默把自己又藏好了些,再一抬眼,就看见有人将一根簪子,献给了叶家主。定睛一瞧,果然就是叶簌簌的那支发簪,绝对没错!

  这些人的目的果真是叶簌簌的发簪,可到底是为什么呢?

  非得千方百计弄回来,还不惜杀人灭口?

  “还有谁碰过这支发簪?”叶家主沉声询问。

  “回家主,碰过这支发簪的人,都已经处理干净了,只不过……”回话的是一个妇人,但不知为何,声音却是个男人,孟梨估摸着,这就是小系统说的,服用了幻颜丹的缘故。

  “说。”

  “只不过,小姐三日前受了伤,虽无大碍,可还未醒,因此才没有传送消息回来。”那人道,看样子一直徘徊在客栈附近,连叶簌簌的伤势都了如指掌。

  孟梨瞬间就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本来就有些迟钝,没有察觉也在情理之中,但连常衡也毫无察觉,就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其实也不怪常衡,毕竟常衡这几日也有伤在身,或许只是一时疏忽,才会被人监视,但不管怎么说,只要菩提心一日在常衡身上,叶家就一日不会放过他,非得骗得他的菩提心不可!

  简直可恶!

  常衡早在幼年时,心脏就已经被鬣狗吞食殆尽,是他的师父以菩提为心,助他起死回生,也就是说,那颗菩提既是他的心脏,也是他的命。

  若失了菩提心,也就是要了他的命!

  即便,常衡是男主,有主角光环护体,金身不死,可以在玉衡碎片裹挟的煞气加持之下,起死回生,可活过来的常衡,却再也不是拥有菩提心的悲悯苍生的小道士了!

  孟梨都冒出了冷汗,尤其他听见,叶家主说,这发簪的尾端,早已被下了那种阴间的药,只要在茶水里搅一圈,就能把药化入水中,无色无味,任凭常衡再修为通天,也察觉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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