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他会游泳,就是把他丢黄河里,也淹不死他,好吗? 真惹恼了他,把这些人通通丢茅房里,信不信? 他在意的是常衡怎么想的,既然叶簌簌还昏迷着,就不可能是叶簌簌告诉大家这些事的。 这样一来,就只能是常衡说的了。 可据孟梨的了解,道长不是那种碎嘴子的人啊。既然也不是道长说的,就只能是这些人道听途说,以讹传讹。 “还不走?是不是要人拿扫帚赶你?”店小二典型的狗仗人势。 孟梨道:“我是来住店的,可不是来受气的!既然我花钱住在你们店里了,就是这里的客人!你一个跑堂的,居然敢跟客人这么说话?你们老板在哪儿?我要投诉你!” 结果下一刻,老板就站出来了,很显然,他们都是一伙的。 孟梨也不是那种死皮赖脸的人,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一气之下,抬腿就走,走路带风,潇洒极了。 可当他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时,人都麻了。 世人忙忙碌碌,却只有他一个人形单影只,他在这里,没有认识的人,也无处可去。 恍惚了好一会儿。
第27章 他要去把孟梨找回来! 【阿梨,你别泄气,等叶簌簌醒了,常衡肯定还会出来找你的。】小系统摸摸孟梨的头,以示安抚。 还说常衡责任感很重,肯定不会抛下“救命恩人”不顾的。 孟梨神色幽幽:“可是,你忘了吗?他以为当日在地道里,是叶簌簌替他吸出蛇毒,救了他。” 再者说了,修真者六识过人,方才众人就是在房门口发生的争执,站在大堂里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就隔着一扇房门,常衡又怎么可能会听不见? 他听见了,却不出面阻拦,不就是默许了那些人的行为吗? 或许,常衡刚刚不露面,就是最后给孟梨留的体面。 孟梨有些心灰意冷,他本来就不是那种死乞白赖,不知廉耻的厚脸皮,被人这么对待,哪还会往客栈挨,一个人浑浑噩噩地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他的家不在这里。 肚子好饿,咕噜咕噜一直叫个不停。 又身无分文。 路过卖面的摊子时,狠狠吞咽起了口水,稍微站久了点,就遭到了旁人的冷眼。 孟梨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条小巷子口。 他再也走不动了,往角落里一蹲,抱着膝盖,低头看地上的蚂蚁。 蚂蚁成群结队搬运着食物,连蚂蚁都有吃的,而自己却没有。 “你说,我要是摘了珠子,变回狐狸,是不是就能上山抓野味吃了?”孟梨问道。 【还是不要了吧,万一常衡出来找你,撞破了你的身份,那他肯定会杀了你的。】小系统安慰孟梨,让他再忍一忍,因为小系统坚信,常衡一定会出来找孟梨的。 一定会。 孟梨都不知道,小系统到底哪里来的自信。 “如果,我现在手上有钱就好了。” 这样的话,他就有钱吃饭,有钱住店了。 他会买一支新的发簪,还给叶簌簌,这是他答应过的,就绝对不会食言。 还有……紫金小葫芦,这是他欠常衡的。 就算,从此往后,一刀两断,恩断义绝了,但孟梨也想先把这两件东西还了,再默默离开这块伤心地。 他得先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思考一下,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忽然,他看见了一个男人,要是他没记错,之前叶簌簌就是跟这个人用发簪换了一头驴。 孟梨立马蹿起身来,三两步追了过去,一问才知,这人把簪子拿当铺典当了。 他只好又去当铺,询问之下,当铺老板说,需要两万灵石。 这对兜比脸还干净的孟梨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老板,能不能便宜点?或者,再宽限我几天,我很快就会拿钱过来赎走的!” 可当铺老板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已经有客人相中了,如果今晚之前,孟梨还不带两万灵石过来,那么,就会卖给别人。 孟梨只好灰头土脸地离开当铺,他想变成小狐狸,然后去偷出来。 但偷鸡摸狗的事,他又偏偏做不来。 再说了,就城池就这么大点地方,要是当铺东西被偷,铁定要找官府,动静一大,说不准还会惊动到常衡。 那要是在这节骨眼上,孟梨把发簪还给了叶簌簌,不就证据确凿,证明他偷东西了么? 虽然,常衡现在已经厌恶他了,不在乎再厌恶一点,但孟梨还是不希望被人当成小偷。 那滋味太难熬了。 一分钱为难死梁山好汉。 孟梨站在巷子口,踢路边的小石头,忽然从衣袖中滑落出什么东西来,他捡起来一看,居然是手帕。 叶簌簌送给他的手帕。 他恍惚间,又想起常衡说的,那簪子是叶簌簌母亲的遗物。 以及那天午后,阳光明媚,孟梨趴在驴子身上,满脸愧疚,叶簌簌冲他灿烂一笑,说:“我们都是朋友嘛!” ——我们是朋友。 是朋友。 他应该把那根簪子赎回来,还给叶簌簌的。 常衡打开房门时,外头天色已晚。 满脸倦容,面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他白天都会过来照顾叶簌簌,到了晚上就会去照顾孟梨,如此昼夜不分地轮流照顾两人,让本就重伤在身的他,实在吃不消了。 若非菩提护住了心脉,只怕他这次也是凶多吉少。 那日常衡重伤后,灵力所剩无几,只能勉强救一个人,当时他就在犹豫,到底是救叶姑娘,还是救孟梨。 理智上,他觉得应该先救叶姑娘,毕竟此事归根结底确实是孟梨的错,如果不是孟梨把叶姑娘带出客栈,也就不会遇见这种事了。 再者,叶簌簌是个小姑娘,常衡每次看见她,总会想起自己还未出世,就惨死腹中的可怜妹妹。 当他看见叶簌簌煞白的脸时,满脑子都是幼年时,亲眼目睹母亲惨死的画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救了此刻的叶姑娘,就是在救幼年时,倒在血泊之中的母亲,更是在救当年无能为力的自己。 可不知为何,他的手却紧紧抓着孟梨的手腕不放,半点都不肯松开,直到常衡想到,可以剖自己的心头血喂孟梨,才勉强说服自己松开了手。 他在把所有灵力,都尽数渡给叶簌簌时,眼睛还一直望着孟梨。 灵力耗尽之后,几乎是一步都不能动了。 为了把两人都平安带回去,常衡再次陷入了犹豫。 到底是先带叶姑娘回去,还是先带孟梨? 叶姑娘是女子,躺在荒郊野岭,终究不安全,孟梨好歹是男人,想来不会出事。 常衡把桃木剑留给了孟梨,最终还是先背着叶簌簌回了客栈,一路上心都是悬着的,直到把孟梨背在身上,才稍微安定了一些。 心安之后,就像是完全被抽光了浑身的力气,以至于他背孟梨回去时,短短一截路,硬是背了三个多时辰。 与其说是背着他走,不如说是爬。 到最后常衡真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事后,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把孟梨带回去的。 常衡按照惯例,先去打一盆热水来,想给孟梨擦擦身子,再换一换药,结果房门推开,床上的人却不见了。 他一下子就慌了。 立马放下东西,赶紧出门去寻,遇见店小二,忙问他有没有看见孟梨。 “哦,道长说的是那个小白脸吧?他醒了,醒来后就在客栈里鬼鬼祟祟的,后来就一个人走了。” “走了?”常衡一愣,赶紧追问,“他往哪儿去了?!” 店小二道:“这我就不知道了,腿长在他身上,是走是留,还不是都随他咯?”见道长如此着急,他又开始为叶簌簌打抱不平,“道长,我说你还管那个小白脸做什么?要不是因为他,叶姑娘怎么会深更半夜出门,还遇见了邪祟!对了,叶姑娘醒了没有?” “这是谁告诉你的?” 常衡蹙紧眉头,他这三日来,根本没出过客栈,不仅要为自己疗伤,还要在孟梨和叶簌簌之间来回奔走,也从未与人说过这话。 如此一来,就只能是之前告诉常衡,是孟梨把叶簌簌带出去的那个住店的客人说的了。 常衡一瞬间就明白过来,定是这些人在孟梨面前说了什么,所以孟梨才赌气离开的。 这怎么可以? 孟梨伤势未愈,怎么能到处乱跑?再说了,孟梨在此地人生地不熟的,根本就无处可去,还身无分文,让人怎么放心得下? “大家都这么说啊。”店小二一脸无所谓,“他死了才好呢。” “你说什么?!”常衡瞬间怒了,“你在他面前,也说了这种话?!” 小道士一改往日的温声细语,竟难得疾言厉色起来,他笃定是这些人说了难听话,把孟梨逼走了,当即攥紧拳头,骨节都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 他是出家人,他是道士! 他的本职是降妖伏魔,济世救人! 所以,他不能向手无寸铁的凡人动手,他不能! 面前的小道士眼神凌厉,神色冷咧,周身散发的气势凌人,让人不敢直视。 吓得店小二面色发白,连连后退,竟一不留神,就摔下了楼去,咕噜咕噜好一阵才倒地,顿时摔得惨叫连连,好半天都爬不起来。 而本该出手救人的常衡,硬是攥紧了拳头。 甚至来不及走楼梯,纵身一跃,从三楼跳了下去,惊得大堂里的客人们纷纷站了起来,满脸惊诧地望着他。 再看看哭天抢地的店小二,他们以为是道长推的,都觉得他疯了。 常衡一甩拂尘,大步流星出了客栈。 他要去把孟梨找回来! 常衡暂且顾不得别的,什么疯不疯的?他此刻特别清醒,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旁人要说什么,就只管说去好了。 无论怎么说他都可以,他本就是清心寡欲,六根清净的修道之人,不仅修身,也要修心,遂根本不会把外人的话放在心里。 可是孟梨不一样! 他们怎么可以用最大的恶意,来肆意编排孟梨? 都是活生生的人,怎么可以轻易对孟梨说出,让他去死,这种无情的话? 孟梨纵然有错,但罪不至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苦要以话语铸刀锻剑,言辞逼迫,要他性命? 孟梨年纪尚小,又一向天真懵懂,初见时,是那么良善真诚,一点点坏心思都没有。 纵然先前起了些恶念,也不是他的错,人性复杂,本就会因环境变化,而影响心智。 他还那么小,他又懂什么呢? 归根结底,是常衡没有及时发现,并规劝引导他摒弃杂念。但凡,他当初多关心孟梨一些,或许,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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