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高二的时候,洛之绾与秦鸢其实有过一段关系非常较好的时光。 那个时候的洛之绾已经读了大学,不过因为秦鸢还在读高中的原因,所以她时常会在没课的时候或周末的时候回到高中的学校里来。 没有带迟非晚的那种。 为此秦鸢曾开心到给她堂姐打电话,啰里八嗦说了一大堆她和洛之绾各种甜蜜的故事之后她堂姐再次忍无可忍了,问她:“你书是都读到了狗肚子里去了吗?天天那么喜欢看台湾偶像剧的戏码,你就不能对号入座一下吗?” “对号入座什么?我们两情相悦吗。”秦鸢害羞道。 “两情相悦你个大头鬼,你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想一想她和那个什么迟非晚是不是小两口的闹别扭,然后你这个备胎顶上去了?”堂姐骂道,“不然怎么会就她一个人来找你?你们之前三个人不是就差穿一条裤子睡一个床了吗。” 说的很有道理的样子。 秦鸢又细细想了想,道,“也是有理由的吧?好像是因为前段时间我跟她们去逛街的时候因为聊天分心,差点被车给撞了。” 车子过来的时候秦鸢下意识的推开了身旁的洛之绾,然后她进了医院。 洛之绾没有。 其实她也没有受什么重伤,不过是被摩托车刮蹭的时候磕到了后脑勺而已,当场就晕了过去。 送了医院后医生说为防止脑震荡的后遗症,所以建议住两天医院,别的没有什么大问题。 一道过去的迟非晚听了点点头,然后转头看身旁的洛之绾。 而洛之绾什么都没说,只坐在了昏迷不醒的秦鸢病床前。 于是迟非晚便懂了,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病床上的秦鸢,冷笑两声之后便离开。 在医院里洛之绾守了秦鸢两天,而等秦鸢醒后,洛之绾跟往常一样的与她相处,没有任何不同。 云淡风轻。 但后来交警过来录笔录的时候,秦鸢听交警说,那天她在昏过去后洛之绾抱着她在大马路上哭得撕心裂肺。 洛之绾是个很漂亮又优雅的人。 四岁学舞,十八岁被同父异母的哥哥骑摩托车撞了,撞断了腿时一滴眼泪没流。 十岁学小提琴,为了拿奖考级,练琴练到指腹流血也一声不吭继续拉。 二十岁大学,生父因为听信他人挑唆之言来学校扇了她一巴掌,她转头还能为生父倒一杯水。 她从不失态。 除了在大马路上抱着昏过去的秦鸢哭到妆花,交警救护车来了也不松开抱着她的手的那一次例外。 那时的秦鸢想,对洛之绾来说,她或许是真心拿自己当朋友的。 这样也很好。 学生时代的秦鸢文化课并不好,本着和洛之绾多制造相处时间的目的,她向洛之绾提出让对方给自己补习功课的要求。 洛之绾答应了。 于是本来应该住在大学宿舍里的洛之绾住进了秦鸢的家。 她给她补习,同进同出。 睡同一张床,吃同碗饭,偶尔秦鸢比赛前压力大了,心情不好,洛之绾便拿出小提琴为秦鸢奏曲一首。 她模样好看,又仙气飘飘,手拉提琴时更如谪仙落世,实在是翩若惊鸿。 日子美好的不真切。 可后来老狐狸发现了她们之间的不对劲,问秦鸢,“你跟那个洛之绾是什么关系?” 问的实在是太突然太直接了,那个时候的秦鸢根本没有准备好,也根本就没有那么勇敢,她就像中国大多数小孩那样,对自己的父母又爱又惧,尤其是当对方拆穿了自己心中的秘密时…不敢承认的少年只想逃避。 老狐狸眼睛又不瞎,当然看得出来自己的闺女喜欢人家,大约是觉得自己女儿是个蠢货,于是老狐狸干脆开诚布公的找秦鸢谈过一次。 大概意思很简单,就说秦鸢要是真有那意思就早下手,不然等毕业了洛之绾那莲藕精的心就不在她那了。 十七岁的秦鸢懵懵懂懂,被家长掀起心事时心慌意乱,只能支吾着说自己不喜欢她,只是觉得她有意思… 老狐狸一边冷笑着说最好如此,一边又居高临下的看着书房外楼梯的拐角处。 夜里她俩睡觉,一夜未眠的秦鸢在对未来的种种恐惧之下,鬼迷心窍般的轻轻地松开了洛之绾的手。 而她不知道的是,自那夜起,洛之绾也没再回握她了。 天亮了以后她们还跟往常一样,但又好像不一样了,仍同进同出,只是有什么事隔在了她们的心头。 一隔就是数年。
第23章 “那你确实还是蛮活该的。”许安安在听秦鸢讲述完过去的故事后这么评价道。 秦鸢:“……” 大姐,你到底是在哪一边的? 到底是穿一条裤子的人,许安安很懂这个时候秦鸢脑子里面在骂她什么话,便道:“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不过这事儿我确实得给你捋捋了。咱们俩傻站在这里也不是事儿,反正我今天翘班有人报销,走,咱们往万象城逛逛,去买买包。” “…你之前不是说你做女人的底线就是在买包上面有节制吗。” “那你之前还说你作为拉拉的底线是不搞直女呢。” 秦鸢:“……” 这个闺蜜不要也罢。 两个人打着车往万象城的方向走,路上许安安看秦鸢的心情实在不好,便道:“你别丧着一个脸好不好,难道就因为我说你活该?” 秦鸢不理她。 知秦莫若许的许安安真是半点也不浪费时间,坐在车上就拿出化妆包开始补妆,想着一会儿在万象城顺道掉一个金龟婿:“哎呀,我知道你不是在怪我,你只是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么说你对不对?” 秦鸢没吭声。 其实她心里隐约知道为什么许安安会这么说她。 果不其然,许安安道:“这个事儿其实就不能按照常规的情侣或者是人类来看,那谁摆明了就是一个渣女,就是一个烂人,这种人呢真心几乎可以算是按毫按克来称。” “一个打从出生开始就习惯了,被人利用,被人算计的人她对待所有人的方式也只会是利用和算计。但你呢,是个冤种——我猜她这一生应当都不曾遇上过你这种把她的命看得比自己命更重要的人吧?” 怕秦鸢不懂,许安安一边拿着眉笔在描眉一边问她,“看过《步步惊心》没?” “看过。” 当年的时候秦鸢可是妥妥的十四曦党呢。 在她看来,那么多阿哥当中只有十四爷才是纯粹的爱着若曦这个人的。 当时她说这话的时候迟非晚还笑话她是小孩子才有的观念。 酷爱玩弄感情的许安安漫不经心道,“你肯定觉得十四爷的爱才是最干净最纯粹的吧,但是如果我告诉你那谁好比四爷的话,你做何想?” 秦鸢下意识就回道,“什么怎么想?这两个根本就是不同的人。” “唉呀大差不差了,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俩确实就是一类的人呢,你知道若曦为什么会选四爷不选十四爷吗?很简单,一个打从出生开始就目标明确要皇位的人,中途却为了她挡箭淋雨违背他爹的话。” “四爷这种人做什么都有目的,但是唯独在对待若曦的时候没有目的,这种人,他们的真心本就难得可贵,本就少的可怜,爱情或许只在他们生命当中占1%,但是这1%里面100%只属于一个人。” “四爷的1%爱情,真心,100%属于若曦——” 秦鸢倏然抬起了眼帘。 许安安在那里幽幽道,“我为什么说你活该呢?因为这种原本就不信任人的人曾经有信任过你,把自己交付过你,而你放弃了。” “类比四爷知道若曦曾背叛过自己一样,宁可把对方放走也不愿意再去相信,其实不是不愿意,只是不敢而罢了。” 秦鸢想到了几年前洛之绾同她说结婚时的话,那时的洛之绾第一次当着她的面剖析自己的内心,承认自己的卑劣。 “你可以放弃喜欢我。”她说。 秦鸢想了想,回,“要是喜欢可以这么理智的选择的话,那人类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的烦恼?” 杀人诛心的许安安抹着口红,为自己补上最后的妆,“虽然你时常说那个谁不爱你,但在我看来,她还是蛮爱你的。” “不然哪个傻/逼会因为你头脑发热的一句话风暴天的陪你去南极看雪?” 秦鸢一下想了起来,她即将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朋友们聚在一起问她要怎么过生日。 生生长在南方,从来没有看过漫天飞舞雪花的秦鸢头一热,说想去南极看雪。 朋友们听了之后都哈哈大笑,说她脑子有泡,总要想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来,这个时候的南极正好暴风雪,去了就是送死。 秦鸢虽然当时笑嘻嘻的没反驳,但许安安知道秦鸢的性格。 她这种人说好听点是执着,说难听一点就是脑子一根筋,而且好胜心还特别重,越是不让她干的事情,她就越是要做。 果不其然秦鸢把这事儿记在了心里,又在同洛之绾打电话聊天的时候提到了这件事。 洛之绾没有说她任何的异想天开,也没有笑话她的爱做梦,应该没有罗列出诸多不易前往的理由。 她只默默的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信息,然后找了考察队,定了导游,收拾好行李物品,在秦鸢生日的前三天过来接上她,一道前往了南极。 那个时候的洛之绾已经出道做演员,但没有什么名气,也没有什么戏约,只顶着一张花瓶的脸倒处“艳压”。 但她还是为了秦鸢的一句疯话跑了上万公里。 她们运气不好不坏,看见了世界上最漂亮的雪也不小心落进了冰湖中,是洛之绾二话没说脱了羽绒服就跳下了水,让秦鸢踩着她的肩膀爬出冰面。 在零下几十度的营地里,她俩相拥着取暖。 秦鸢说要是死在这里就好了,南极这么冷,尸体肯定不会坏。 洛之绾没头没尾的说到会被北极熊吃掉。 隔了一会她忽然又说,北极熊在北极。 秦鸢问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北极? 洛之绾说以后。 但后来她们一直没再去北极。 因为从南极回来之后得知了莲藕精救了自己女儿一命的老狐狸捏着鼻子砸了好大一笔钱,真金白银的把人给塞进了国导大制作的电影里面当女三。 老狐狸嘴上说是要进军娱乐圈,投资投资其他行业,但是实际上洛之绾也好,她也好,两个人都知道她们只是想互不相欠而已。 再然后上道的洛之绾凭借着这个角色一炮而红,提名了影后。 红了。 忙了。 自然很多事情就来不及做了。 和秦鸢之间也显得有些生疏了。 伴随着蒸蒸日上的事业洛之绾,身上的流言也越闹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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