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确实可怜王乐云。高中那时,她跟母亲的关系就不好,总想从她身旁逃离。因此才早早嫁人,哪想到遇人不淑,婚姻美满都是人前风光,实则暗中忍耐丈夫家暴许多年。 总觉得定居新加坡后,王乐云不仅没有自由,反而比以前显得更加疲惫,人也瘦削。脸塌下来,即使用最高级的化妆品掩盖,近看时也流露出她们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初老之态,跟她在社交平台上所展示的光鲜一面完全相反。 至于她本家,情况也复杂,现在的父亲是继父。一年前母亲入院,听说病是气出来的。继父跟他那边的孩子不怎么照顾,王乐云才因此在宁城呆了数月。那期间出来聊天,听她谈及家事,总觉得她压力过载。劝她干脆离婚回国,她又不愿放弃在新加坡的一切,更不想回来面对母亲。 出于专业,何风劝王乐云去看心理医生。对方倒好,说早看过了,药一直吃着。…… 她自己虽为医者,最亲近的两个朋友却一个都没顾好。 想到这,何风看向吉霄,真诚问她:“话说,我还有下次吗?” “下次什么?”吉霄不明白。 “下次来你家玩。” 吉霄莞尔:“那要看……” “知道了知道了,”何风打断她,“要看方知雨的心意,是吧!” 见她笑得发自内心,至少能确定她此刻是真的幸福。所以最终也只是推她一把: “可恶的家伙!” 说话间,小叶的车开来。 “走了!”最后,何风对老友说。 送走客人,吉霄上楼。好像这日没干什么,都尤其疲惫,更别提从清早就起来就做各种准备的方知雨。 进门没听到动静,寻了片刻,果然被她发现人在工作台旁睡着。还系着围裙,看样子是打算连洗碗都包下的,因为——“寿星不进厨房。” 那为什么来工作台这边? 顺着方知雨坐的方向看过去,吉霄一眼就发现书的秩序明显出问题。拿出其中位置不对的一本,就看到一个礼物袋。 再看方知雨手边那本《醉步男》,基本能推断出她动线: 首先,打算洗碗。又突然想到应该趁吉霄不在,去把礼物藏起来; 来过来藏书架上,就看到那本小说。吃饭那阵的确被勾起兴趣,便想先看一会儿。 吉霄把书放回原位,假装什么都没发现。又轻手轻脚给睡着的人盖上外套,才摸到厨房去收拾残局。 方知雨的生日礼物,很多年前她也收过一次。当年爆火的偶像剧由王心凌主演,出了张原声CD,里面就有那首《黄昏晓》。一看就知道方知雨是为这首歌才买下这张CD,但方知雨根本不知道,她是为了谁,才说自己也喜欢上王心凌。 那年春天真的很美好,但是夏天到来,她们就开始疏远。 在十三年后温馨的、有方知雨陪伴的冬日里,吉霄独自陷入回忆。
第67章 约定 方知雨考试失利, 不愿见人。幸好她有课可补,可以转移注意力。即便如此也难免懊丧。所以后来接到对方电话,欣喜若狂。 然而电话里, 方知雨却说最近无法见面, 要去旅行,还让她别去花园小区。怎么听都像是在找借口。 如果不是借口,那么等她回来总会见面吧? 然而暑期将尽, 那边再无音讯。 至于学校,还是老样子: 自半年前起,吉霄就发现针对自己的人在变化:以前主要是顽劣到无道理可讲的男生,令她时时都要做好同人打架的准备;现在不仅有男生,还有女生。男生们会动手, 女孩却不会。她们的方式更暗流涌动, 像是孤立, 嘘声,扔掉学生证等等。 一切的源头, 或许是春天。跟她同班的女同学向隔壁班的苏具文告白,结果被拒绝。从此视她为眼中钉。 一开始, 她断然没察觉这原由。因为跟苏具文并不是当时才认识: 进初中后, 篮球场变了天地。小学还是男女对半开,如今则是男生居多。 吉霄却不想放弃这爱好。 事实上, 在艰难的校园环境里,打篮球一如既往给她带来了一些不同班、却好歹能说上话的友谊。问题就在于:这些球友除了女生, 更多是男生。 问题起先并不成为问题,因为初一时, 就连她自己看上去也是个假小子。但初二以来,大家的身体变化愈发明显, 比如隔壁班的小矮子苏具文。不知吃了什么,一夜冒头,突然就变得比她还高。以前总坐冷板凳,现在却成主力,就是性格还同过去一样,不怎么敢跟女孩子讲话——除了跟她。 吉霄没想过苏具文的改变会给她带来什么影响,不仅因为之前没有过这样的经验,还因为那时候,她跟方知雨重逢了。心思全铺在每周末的见面上,其他事全未过心。 别人的话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方知雨。这跟洋娃娃一般标致的小人竟然跟她说,她很漂亮。还说她适合穿裙子、留长发…… 真是闻所未闻。 她不想当真的,但帮方知雨洗连衣裙时,摸着柔软的裙衫,心念再难自持。等裙子洗干净晾在天井,看着阳光与风鼓动它,只觉自己的心旌也被鼓动。 真的适合吗?如果适合,她穿上会是什么样?可惜家里没有试衣镜。她大概永远不会知道。 然而她很快就有机会知道:吉小红竟然接纳了她。好事接连发生,她被带去买新衣服,其中就有漂亮裙衫。 以后不再是小姑,是妈妈。既然是妈妈的礼物,就算大家会嘲笑,吉霄也打算穿去学校。 原本就到了蜕变的年纪,又第一次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还蓄起长发。端丽的本貌因此绽放—— 现在,任谁看,都不会再将她错认为“小弟”。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班里总找她麻烦那几个男生茬找得少了,好像她再也不是杀人犯的女儿一般。但女生对她的态度却变得微妙,尤其是在她和男生打球时。 等吉霄后知后觉地理解这转变,少女的厌弃已铺天盖地。像棺材的小盒子在全班传阅,到她手上拉开一看,原来里面装着她。 咒骂很无聊,什么“杀人偿命”,“下十八层地狱”……都不过是拜吉成龙所赐。早不新鲜,不痛不痒。 唯独“坏人”这两个字,让她如鲠在喉。 以前方知雨就这么说她,坏人,在她陷害她的时候。去江边跟人打架,去小卖部偷可乐……都是真实发生过。那些蒙昧的、行走在灰色混沌中的时刻,永远不可能重新变洁白。可惜时间不能倒流。 不知是因为悔恨难平,还是思念心切,她竟觉得纸棺材里的字看上去跟方知雨的很像…… 怎么可能呢。 这期间,她一直想知道方知雨究竟被哪所中学录取。但对方心情不好,不愿主动讲,她也不好问。 其实去哪都好,只要别来六中。别发现她在学校里到底多狼狈。 所以,方知雨误以为她念五中,她也从不纠正。因为怕对方什么时候心血来潮,真来学校找她玩。宁愿她搞错扑空,也不愿她真来六中,从别人口中听到流言。 然而,都开学了,方知雨那边依然没音信。她心中憋屈,却也无可奈何。 然后就到那天。体育课。打球打得热气腾腾,去水池洗把脸。湿漉漉经过校门,却在那见到意料之外的人—— 方知雨穿六中校服。 那一刻又惊又喜,什么可能都假设一遍。甚至不合实际地想,难道对方是问过吉小红,得知她念六中,特意转过来? 开心之后,就是恐惧。方知雨真来了六中,那么她在学校里的狼狈全会被对方看到。 单是想想,都叫她不敢动弹。 更奇怪的是方知雨。看清是她,方知雨居然别过了头,背着书包朝其他方向跑走。 被原地撇下,吉霄在震然后确定了: 不是错觉。整个暑假,这个人都在刻意疏远她。 是,没考好。但之那通电话,她还以为方知雨已经消气。难道还没有? 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不久后听人议论,说初一迟来报道那新生,是校花的表妹。 吉霄的心骤然沉底。 校花王乐云,六中的风云人物。开学那日就引得年级轰动,大家都去看她。吉霄也是自那日起便知道她名字。 但真正跟王乐云认识,是军训,她们同寝室。在烈日下练军姿,王乐云晕倒了。她力气大,背着她去就医。 自然也聊过天、谈过笑。对王乐云印象很好,即使不同班,也希望以后继续做朋友。 她们也一度确实是朋友——起码吉霄认为是。课间操会远远对上视线,时不时打个招呼。王乐云没带课本,就爱来吉霄班上找她以前的小学同学。要是同学那日碰巧也没书,王乐云就来找她。这事发生过两三次,每次书还来,封面正中都贴着便利贴,上面写“谢谢”,字迹娟秀,还画一个笑脸。 但这一切,在她是杀人犯女儿这身份曝光后粉碎。 墙倒众人推,高年级曾因为吴美希跟她结过梁子的人也来找她算旧账。这情况下,连班上的好友都不敢再同她讲话,更何况王乐云。 后来到初二,王乐云的小学同学喜欢上苏具文。被拒绝后,同学便把她当仇人。而王乐云,自然不可能站她这边—— 她选择了旧友。 在这学校里,因为种种原因,曾经相识、后来远离她的女孩子很多,王乐云只是其中一个。对此吉霄想看淡的,却无法不失望,因为在她眼里,少女们依然明媚动人:有的开朗,有的文雅,有的落落大方,有的秀外慧中…… 比起男生,她们好像更美丽、更纯净,也更容易吸引她目光。 她甚至连曾经因为流言造成的距离都是喜欢的,喜欢被她们远远打量。为了那样的注视,在球场上,她还会下意识跟男生争,在她自己都不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年纪。 后来因为方知雨,她理解了。但这个时候,少女们不再看向她。不仅如此,她们还将她放在了敌对的位置上—— 因为男生。 预感其实早就有的:她早就察觉到,一旦变得不再像男生,女孩们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微妙却炙热地注视她。
117 首页 上一页 98 99 100 101 102 10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