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水鸿停下脚步。“但你愿意在外人面前给我,给我爸这个面子,对吗?你说,目前还不是,是不是意思是,后续有可能是?我们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关系?” 她干脆回答:“嗯,也有这个意思。” 温水鸿露出更无防备的笑容。她对他,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以算是不生厌,他有一具聪明的躯壳,善于扮演一切合乎情理的样子,他们一路走,村里人见了,就说阿细,谈朋友了?真好,男俊女美。她不否认,他受到鼓舞般,热情地与所有人搭话问好。 要是在都市里,她与他,绝谈不上俊与美,只是人群中平凡不过的一组。 也有人说,看他们两个多搭配?两个都戴眼镜,一看就有知识。乡下老辈夸赞人,一般都缺乏逻辑,也不那么悦耳,但都语出真心。 这样一路走来,方细油然而生出一种奇异的安全感,是她此前二十七年人生所没有过的,那是一种终于融入了人间的感觉,终于被这片故土所认可了的感觉,在这里,好工作好学识,统统比不上一个“好丈夫”。 这是她想要的吗?她不知道。她从小就发现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是多么格格不入,她拼命想走出去,她办到了,她去了广州,无数次挤过人潮汹涌的体育西路地铁站,她日复一日地与自己内里被大海渔村浸染透了的底色作着抗争,也与都市傲慢的规训进行搏斗,她原本以为她会找到一个契机,在广州落地生根,尽管她对此并无渴望,但人总不是在此处就是在彼地,像阿妈说的一样,总会有个归宿。 直到某一天,她看到故土母校的招聘信息。她从没想过要回来工作的,但她鬼使神差地投出了简历,她终于还是回来了,甚至,此时此刻,她居然在与一个家里介绍的本地男人谈婚论嫁。 “明天是情人节。”温水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包装完整的迪奥口红。“送给你,不是很贵重,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我们可以慢慢来,我看得出你跟我目标一致,我们都想找到一个同路人。在我看来,能够并肩同行的默契,比那些小孩子家家的海誓山盟要高级多了。当然,”他盯住她笑,好像以为他的表情很打动人,“我也没有那么不解风情,情人节,我也是会送礼物给另一半的。” 同路人。这恰好符合她对婚姻的理解。两个人结合到一起,才足以嵌入世俗。她想起阿爸,阿爸坚硬、寡言,她从来体察不到他向任何人表达爱,他是海上好手,在大渔船上作业,有时整月都在海上,回来了,一只肮脏布包甩到桌上,阴沉地斥骂,不是叫你别给她买那么多书?读来有什么用?阿妈给他倒水,不敢发一言。她上了学,懂了些人间事,便私下问阿妈,要不要跟他离婚?阿妈吓得连连怪她,瞎说什么?没有他,我们这么多张口,吃什么?她说,他可以去工作,你怎么不可以?我也可以去工作,去工作就有饭吃了。阿妈说,这世上,男的女的,各有分工,你将来就懂。她至今不懂。 她接过那只口红,像一件见证契约的信物。 他问她:“牵手吗?” “不了。你看那些老乡,在这地方见到有人手牵手,他们今晚会把这件事当成菜一样端上饭桌的。” “那下次,我请你去市里。我最近新发现一家东南亚餐厅很不错。” 幸好他没有说是一家“意大利”或是“法国”餐厅,如果那样,就与他这副模样太不搭配了。 她没有再接他的话,转而讲:“你爸爸是怎么发迹的?” 他有点惊讶,“你对这个感兴趣?以前没有女孩子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他笑得有些戏谑,“她们都喜欢问我为什么喜欢她们,有多喜欢。” 他在炫耀她人对他的青眼。她只说:“嗯。学习一下发财之道。” “他本来在大渔船上工作。后来他觉得赚不到钱,就下了船,去港口当海鲜猎头。” “海鲜猎头?” “这是我的比喻。他每天凌晨到港口去等船靠岸,挑最好的海鲜,到市里去转手卖给那些大饭店。你说,这工作,是不是跟猎头差不多?” 确实,人有时候也跟案板上的鱼差不多。 “赚到钱,他就买渔船,他经常说,想赚大钱,就得掌握生产资料。但猎头的生意还一直有做,他和我几个哥把周边不靠海城市的生意也都包了,渔船越买越多,越买越大,又承包出去赚租金。这样讲,好像也算不上有什么发财之道,都是辛苦门路。他喜欢聪明人,他从小就教我们,要多跟聪明人来往。他很喜欢你。” 这不是“喜欢”,这是“满意”。 不过没关系,她也只想为自己寻找一个答案,想尝试看看她所见惯了的那种活法到底是不是唯一正确,连那戏台子上都不停在唱,唱完了《荔镜记》,又唱《苏六娘》,观众喜闻乐见的,全是些男亲女爱、终成眷属的故事。 * 稍晚一些,太阳将要下山时候,温水鸿将车停在冯家村外,步行入村。 他姓温,却是在这座姓冯的村子里长大的,不过,他们一家早不在冯家村住了,他爸在县里城里都买有商品房。温氏本就是岛上的外姓,是旧年月逃难来到这里的某一支,好几个村里都住有几户温家的旧族人。他爸一直想为温家修一座祠堂,好像平地起了一座房子,他们姓温的才能就此把根牢牢扎入这片土地。 黄昏的太阳艳红,几乎要吻到那片冯家村孩子们最熟悉的荒废田地。晚饭时间,这里无人,只有中间垄起的田埂上蹲着一个身影,他走近,那折叠的身影迅速打开,像一个孩童刹时舒展出关节,化作窈窕少女的形态。“水鸿哥!”她叫他。 他没有回话,静静站住不动,看着她脚步轻盈地踏过荒地向他走来。光线刺得他眯起眼,他感到自己的目光就像这光线,细细舔舐过少女凹凸的身体线条,为她镀上金边…… “水鸿哥。”她已走到他面前,背手,仰头,完全睁开眼,看着他,轻声再叫他一遍。 他展露出温暖的笑容,在她看来是同冬日夕阳一样温暖,一个又大又深的酒窝陷入去,为他那副斯文的样貌添了可爱的童真。“小曳,你在这里等我?” 冯曳喜欢温水鸿这样叫她,她不喜欢村里人叫她那些,什么阿曳,什么大妹,土不可耐。 “我听说你到方口村去了。我一听说,就到这里来等你,都等了一个下午了。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看阿公的。”她不说“你阿公”,只说“阿公”,好像他们是一家人,这样便能拉近些与他的距离。 “你最懂我。”他拿手指戳一下她的脸,“你脸上涂了什么?化妆了?这么好看。” 她脸上浮现一丝羞赧,“水鸿哥,你们单位上班了,这周末就休一天,你干嘛还那么辛苦跑回来?你跟你那个相亲对象相处得好吗?那个方老师。我知道她,方光耀跟方泳柔的小姑嘛。你认识他俩吗?”他听着她讲,不插话,只凝视她。“都是我同学。方光耀那人还行,够讲义气,就是有点婆妈,不够男人,不像你。方泳柔嘛,就是个书虫,我不喜欢她,三好学生,装模作样的。她小姑该不会也跟她一样吧?” 她讲完一通,眼睛滴溜溜到别处转一圈,转回来,又说:“水鸿哥,明天可是情人节。” “情人节,关你个小孩子什么事?” 她立刻不服气地努起嘴。他笑,她分明在他的笑意中看见了几分令她沉溺的宠爱。“拿去,我在城里买的。”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支崭新的迪奥口红,“上次你说最近在学化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 冯曳欣喜地伸手去,却不接,她将自己的手似有若无地放在他的手上,他了然一般,掌心收住,牵住她的手,拇指内侧中段粗糙的肌肤拂过她滑嫩的手背,随后马上松开,口红塞入了她的手心。 他说:“好了,你也大了,要知道分寸。” 两个人并肩往村庄的更深处走去。 * 那支迪奥口红一直搁在入门玄关处的鞋柜上,无人问津,直到开学前两天,虞一开门进来。 方细坐在房内书桌前,竖起耳朵,她听见虞一的行李箱滚轮声。“方老师,你在吗?”话音高高低低,她凭声感知到她弯身换鞋的动作。“嗯?你落了东西。” 她终于扭头往门外含糊应一声:“什么?” 她早已忘了那支口红了。 “这是你的吗?一支新口红。”虞一已走到她房门口,斜倚住门框。“这栋破楼什么时候装个电梯,走得我都出汗了。”她将身上的浅驼色大衣往后一掀,要脱不脱的,挂在手臂上。 “这才三楼。是你行李箱太重。”虞一的行李箱宛如女明星出差携带的一般,内有无数套置装。方细起身走去接那支口红。“不是我买的,别人送的。” “男士?上次半岛咖啡那位?哦,是情人节礼物?” “嗯。” “你们恋爱了吗?” 恋爱……方细心中别扭,如果说是“确定关系”,或许她会好受一点。“算是吧。” “恭喜。”虞一笑盈盈的目光忽然在她脸上四处徘徊,令她周身不自在,“还真想象不到你恋爱时候的样子。怎么这么久不拆?情人节都过去一礼拜了。”那目光又下落到口红处。她松一口气。 “拆了好像也用不上,就忘了。这颜色太艳,我在专柜看过。”她不常化妆,技术也平平,大学时念理科,身边女孩少,热衷研习化妆的就更少,本科毕业答辩那天,她花了十五块钱,到学校附近的美甲店化了个妆,当时出入美甲店的基本全是文科类、艺术类的女同学,个个肤若凝脂、白璧无瑕,女店员为她打粉底,打着打着就说,你别低头呀!自卑是一种像地心引力一样的东西。时隔数年,她终于能够对自己承认,在都市中,她偶有感到自卑。 “怎么会?这是经典色号。我帮你拆。”虞一拆去口红的塑封膜,取出泛着金属光泽的黑管,“你嫌这颜色太重的话,可以薄一些涂。你看。”她执起方细的手,将口红如画笔一样在手背上抹开去,涂出由浅至深的一片红。 她揉一揉她的手背,让涂得最厚的那部分红色些微晕开,也许是要让她看颜色的变化,但在她看来没有太多不同,她只留意到她执着她的手,那肌肤相碰的微妙触感。柔软,有一点温热。 “要我帮你在嘴上试试吗?”虞一松开手。 “不用。”方细微笑,很自然地将悬在空中的手收回,放在眼皮下细看,“我会用的。你寒假都在做什么?” “没做什么,过年嘛,我们家那些老头老太天天喝酒,我只好作陪啦。” 其实,方细前几天还看过虞一的社交动态,各种活色生香的自拍照,在车里,在温泉浴场,在夜店,旁边贴着各种各样都市人的脸,男男女女,辨不出其中哪个与她更加亲密。她还去参加了一场婚礼,几张现场照片配上短短文字:感动,祝福。还有一句盛赞新娘美貌的英文。
80 首页 上一页 26 27 28 29 30 31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