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说没钱退押金,过几天给我挪个别的住处。” “你那个房东,是个二房东。”摩尔边说边脱掉制服,换上家里穿的小背心,换衣服也没关门,就背对着霍绯箴,“套了好几个一房东的房子,分隔成一个个单间再转租。” “不是很常见吗?便宜的单间。” “常见不代表合法。”摩尔白她一眼,累了一天,懒得再跟她解释法律法规上的事情,“行吧,你就先在我这儿住着。过两天看他能不能挪出住处来。” “不会不方便吗?我和你……” 摩尔已经拿了毛巾衣物准备去洗澡,站在原地又瞪她。 霍绯箴靠在门框上不动声色地打量眼前人:米色的背心跟肤色有点接近,深色的小短裤,卷发还高高盘着。身材很好……跟五年前比好像更好了。唔,表情有点儿严肃…… “什么事都没有。”她的话适时转了个弯,“谢谢收留。” 摩尔昨天说过的:以后别开这种玩笑。
第11章 洪晓晓 摩尔,是她在酒吧驻唱时使用的名字。而在日常生活里,她是洪晓晓——这才是她的本名。 普通的名字,平淡的日子,稳定的工作,无趣的同事。只有周末去酒吧驻唱的时候,她可以跳出生活的框框,可以浓妆艳抹肆意打扮,可以在一首一首的歌里演绎不同的悲欢,想象不同的人生。 然后到了周一,她又会变回洪晓晓,穿上不好看的米黄色制服,收起化妆品,盘起卷发,朴素地去上班,重复无甚新意的工作。 她很平凡,不是多有能耐的人,她需要稳定的工作带给她稳定的生活。有了生活保障,她才可以放心在周末扮演一个不同的自己,以满足对于浪漫和疯狂的想象。也至少比她那些只会柴米油盐无营养消遣的同事有趣。 对于像她这样的人来说,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不满足? 当然有,大部分日里,她总是孤独地一个人生活。又也许,“不好不坏”本身就是一种不满。 说起来,洪晓晓也算生在一个艺术家庭,爸爸擅长画画,妈妈擅长唱歌。爸妈的才华都充分遗传了给她,就是唯独漏了外貌,她的五官哪一个挑出来都是选不好看的那方遗传。 虽然也不丑,但绝算不上漂亮。 小时候爸妈就已经感情不好,家里不是冷战就互相怨怼。表面说是为了孩子要维持完整家庭,其实就是两个人互相耗着。 好不容易熬到洪晓晓14岁,终于想通肯离婚了,三个人都觉得轻松。 反正爸妈都各自有外遇,对她的抚养权也不是很有热情。最后她选了跟妈妈,毕竟妈妈收入高点。 艺术之路都不好走的,能在人前风光的都是极少数幸运儿。有爸妈的前车之鉴,她知道以自己的条件,将来无论是画画还是唱歌都会走得很困难,前途黯淡。所以她收起爸妈给的才艺,规规矩矩地考了个普通的大学,选了个普通的专业,毕业后找了份稳定的工作。 那时她还没去酒吧驻唱,也还没给自己起“摩尔”这个名字,规规矩矩地就叫洪晓晓。 一切都还好,就是感情运不太好。 虽说中学时候暗恋过隔壁班的女生,但总体来说她还是规规矩矩地找男友的。然而,前两个男友都不算顺利,一个劈腿,一个干脆连分手都没说清楚就直接从她生活里消失了。 到了第三个男友,她下定决心更认真投入地经营关系。虽说不上多浪漫,头半年也甜甜蜜蜜好得很,然而慢慢又变得不靠谱。后来更是半天不回信息,约会也显得漫不经心。 为了修复这日渐冷淡的关系,洪晓晓特意在两周年纪念日这天精心打扮,还请他吃贵到心痛的高级日料。 是真的贵,那时她的工资还不及现在的一半。 结果男友不止忘了纪念日,还迟到大半个小时,理由是加班。吃饭时气氛也不太有兴致,末了还说约了朋友打游戏先走了。 这简直,和当年她爸妈的相处如出一辙! 纪念日那天的空气是闷热的,洪晓晓从日料店出来,独自站在路边,思索这份感情还有没有继续的可能。难道就不能让她遇到一个全心全意爱她的人吗? 好死不死,偏偏在这种时候,意外看到了高中时暗恋过的人——她唯一喜欢过的女生。 那是全年级最有书卷气的一个特别的女生。高高瘦瘦的,头发不太整齐,戴着眼镜,总是和一群闹腾的朋友待在一起,却永远只是安静地拿了书本在看。 当年喜欢她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喜欢到悄悄画了一本画册送给她。可这段暗恋微小到什么程度呢?微小到跟她讲话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没有交集,她连她手里的参考书都比不上。 更让人懊恼的是,时隔多年再见到她,那一瞬间,心里还是狠狠咯噔了一下! 听说那女生成绩很好,去了美国读书,很快就拿下了博士学位,没想到毕业后又回来了。此时她正和朋友站在一起,还是中学时那副模样,只是更有学者气质了。 就那么远远看了一眼,甚至对方都没发现自己,却瞬间把自己那不成器的男友比了下去! 其实没有事实依据的,距离高中毕业已经过去六年了,那女生的现状她一丁点都不知道。是完全出于主观的比较,甚至只是出于想象的比较。连洪晓晓自己都鄙视自己这山望着那山高。 可她寻思着,可以过去打个招呼吧!毕竟今天自己也是精心打扮过的,是个适合重逢的状态! 就在她这么想着的时候,那女生忽然小跑着穿过门廊的阴影,跑到一辆火红的跑车旁,低头跟车里人说着什么。 惹眼的火红跑车里的人,她早在再之前就看到了,也是隔壁班的,最耀眼的班花,姓古。她在新闻上见过她,是媒体爱关注的商界新星。 上天并不公平,火红跑车里的女人有骄傲的资本,聪明漂亮成绩好家境好,从小享有万千宠爱,长大后耀眼度更是只增不减。 相比之下,像自己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人则黯淡无光。即使精心打扮了也不会被注意到,连男友都能在周年纪念日去跟哥们打游戏。 红色跑车轰鸣着开走了,张扬非凡。她喜欢过的女生还站在原地,目送那车拐弯看不到了,才回头跟她朋友有说有笑。 她们都站在耀眼的亮光里,而自己则站在晦暗的阴影里。 ——终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她打消了过去打招呼的念头。 ··· 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了一段时间,想想自己的平庸生活,想想那一段段痛苦远多于愉快的失败感情,洪晓晓越想越难过。 她随意晃进一家吵得要死的酒吧——买醉。 这日子真是过得一团糟,干脆再糟糕点好了。 灯光昏暗音乐吵得很,她独自坐在吧台边,一来就点了半打名字奇怪的短饮。子弹杯里的酒由深到透明分了三层,最上层的透明酒上直接点了火,窜着淡蓝色的火苗。 盘子上摆了六根短短的吸管,是给怕被火烫到的人准备的。但调酒师说不必等火熄灭,迅速连火一起喝更有风味。 穿着复古小马甲的男调酒师凑近了说话时,还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味道。跟她送给男友的那瓶是一样的,但男友没怎么用过。 看着那蓝色跳动的火焰,她皱眉把心一横,舍弃吸管,连火带酒一股脑吞进嘴里。 果真的不会烧到的呢! 一瞬间,热酒冲上头,眼泪落下来,很好。 ··· “有人要请你喝酒!”穿着黑色T恤的女调酒师隔着窄窄的吧台,凑到她面前大声对她说。 “什么酒?” “稍等。” 女调酒师嘴角挂着自信的笑,浮夸地展开双手给她调了一杯马天尼。用最具表演性的花式手法,酒瓶和雪克壶在她手里左右翻飞,随心所欲变幻莫测。就在她面前,近在咫尺像只表演给她一个人看。 这个女调酒师有着浓重的眉毛,不驯的眼睛,戏谑的浅笑。而且,由始至终眼神都没离开过她双眼,直白放肆的注视,这点叫人很受用。 而那时,洪晓晓脑子里却满是日料店门前重遇的那个女生的样子。 都是女生,都是短发,怎么就差那么远呢?一个那么文气,一个看去那么野。 盛酒的倒三角高脚杯被推到面前,刚表演完“杂技”的女调酒师还瞧着她等反馈。 洪晓晓看着她的脸,干脆也学着对方那样戏谑地笑回去:“这是要小费吗?” 对方笑而不语,只凑过来一点,侧头表示音乐太吵了她听不清。 可能真是酒喝得太快有点醉了,她也凑过去,却往对方脸上亲了一口:“喏,小费。” 女调酒师也不生气,自个倒了杯酒拿着,从吧台里出来走到她身边。 那个穿复古小马甲的男调酒师还在吧台里。洪晓晓看了一圈店里服务员统一的小马甲衣着,再看眼前这个穿黑色T恤的人。意识到了衣服上的差异。 “你不是在这里工作?” “不是。”还指了指吧台里的调酒师,“那是我朋友。” “那是谁请我喝酒?” “我。” 哦嚯,她来酒吧喝闷酒,店里男比女多,然而她却被一个女人搭讪了。 酒吧的音乐声响震天,不就是为了制造不得不贴着耳朵说话才听得见的暧昧效果而已。洪晓晓和那个搭讪她的女人挤在吧台边,倚坐着高高的吧台凳,一来一往地贴着耳朵说些不着边际的无聊话。 对方问她名字时,她正没来由地分神想起,高二那年,那女生跟她说过的最长一段话:1摩尔就是6.02乘以10的23次方,是一个表示量的单位,所以…… “喂喂,别走神呀……”对方摆摆手把她注意力拉回来,“你叫什么?” “摩尔。”就那么随口应了一个假名。 烈的酒、假的名字、靠近的陌生人,被烘托的暧昧的气氛却勾人放纵。 等她回过神来时,已经和那个女调酒师吻得热烈。唇齿间充斥着烈烈的酒气,混着马天尼特有的一丝腥气。 第一次接触女人的嘴唇,真的就和最滥俗的说法一样:好软!那丰润的嘴唇绵缠过来,像能把平庸感通通吸走! 直到酒喝得足够多,吻也变得足够深时,她们就去了酒店。 讽刺的是,去的还是她为了周年纪念日而预订的豪华大床房。 陌生的女人抱紧她,肌肤相亲的感觉叫人沉醉。闭上眼,她甚至没想起平庸的男友——她居然已经用“平庸”这个词来形容他了,谁叫今晚的经历如此新奇呢? 是的,房间里灯光很亮,她闭上眼,只想把抱着她的女人想象成那个文气的女生——她想要她的温柔——真是荒唐,年少求而不得的东西总叫人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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