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忘了,净尘是没什么瑕疵的真高僧。 于是高长松也解释道:“除此之外,卵五郎还任我们庄上的屠户,在庖丁之术上他真是一日千里,猪哼哼几声就没了。” 不过,高长松认为杀猪狂潮也就这段时日,等到劁猪的方式传播开,其他人竞相模仿,他们就没有优势了。 因此,除了劁猪跟杀猪外,卵五郎还在高长松的鼓励下学会了阉鸡、锤牛等等,只要是能阉的,就没有他不能干的。 高长松回头,也看见了卵五郎嘴角的微笑,这让高长松略有些无语,心想:哎,这是有多大仇啊! 其实卵五郎的行为还蛮有阿Q精神的,但怎么说呢,只要不去吃人,一切好说,现在他不就当了良民吗? * 对卵五郎的疑惑解除之后,只剩下猪八戒的安置问题,听说他主动要当长工,高长松欣然应许道:“好啊。” 他说:“看你是想让他去类乌齐的城镇,还是直接去古格,以妖怪的脚程,一刻钟往返两地足矣。染布之类的细巧活他跟小喽啰应当是干不来的,我的豆腐坊还缺人,可以让他们去做豆腐。” 人生三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哪一项不是力气活,让力大无穷的妖怪去干刚刚好。 可是,岗位是提供了,监管问题却不能完全解决,如果猪八戒偷奸耍滑,人族监工肯定是搞不定的。 对此,很有奉献精神的净尘表示:“我与寺内的师兄弟多去看看吧,反正距离丰收也没多久了,待这批粮食收货后,猪居士应当是不缺吃食的。” 高长松道:“那行,就这么定了。” * 于是乎,找到了工作的猪八戒带着一众喽啰进城,他本是不想带那些精怪的,可净尘很是坚持,同意也就同意了,毕竟给饭吃才是大爷。 为了不引起镇民的恐惧,他们都化作人形,除了猪八戒肥头大耳,看上去一把力气外,剩下的精怪都很憔悴,这样的人在隋朝破灭后在乌斯藏已经不常见了,路边的乞儿都比他们看上去结实。 金沙寺的僧人都不忍心看,惨啊!是真的惨啊! 猪八戒由僧人引入高长松的豆腐坊,因其地处偏僻,其间路过了好几家酒楼,什么金沙楼、顺德楼都见过了。 那股没让净尘驻足的鲜香味成功勾走了猪八戒的魂…… 也就是这两日,实在不堪重负的高长松同金沙楼、顺德楼等合作,每天把配好料的东坡肉送到这两地,让他们二次加工再卖,这些酒楼跟高长松合作已久,哪有不同意的,饶是寄卖赚得不多,那也聊胜于无啊。 说不定他们还能复刻一下高十二郎的独门酱汁呢。 猪八戒耸动鼻翼,他是猪变得,哪怕是人形,鼻孔都比其他人大得多,这味道实在是香,让他口水直下三千尺,连忙擒住即将入楼吃餐饭的郎君问:“这香味是何?” 金沙寺的僧人两耳不闻窗外事,肯定是不知道东坡肉的,他们看猪八戒只是友好问话也没有急着阻拦。 被拦住的郎君看这黑状汉子,只以为是从哪来的土老帽,他解释道:“是高十二郎做的东坡肉,为这口美味,唐国的郎君专门来我乌斯藏。” 猪八戒一听是肉,就没意思了,他毕竟皈依了,只能吃素的。 不过偶尔破一次戒,菩萨也说不了什么吧…… 谁知道那郎君为了突出东坡肉的讲究,还接着道:“别的不说,这东坡肉的猪就是咱这特有的,平日里那些公猪都腥臊得很,十二郎到底是读书人,竟然从那什《易》中学到了阉割之法,阉猪之味甚美。” 猪八戒听到这,脸都青了。 什么猪? 阉猪! 下身凉凉…… 作者有话说: 高长松:或许能根源上解决问题……
第121章 “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 不够工整严正的楷书落于麻纸上,高长松将其通读两遍,想这岂不是眼下很少用到的词?末了他才抬头,看向对面颇为得意的青年郎君道:“好词好词,请问郎君,这首词可取了名?” 其实,以它通俗易懂的内容来看,实在当不起“好”字,可对方给自己鉴赏了,那不就要夸两句吗? 只听人大手一挥道:“谈不上好,叫他《猪肉赋》便是。” 在过去的大半个月中,李林同沉迷东坡肉,不可自拔,一日便要吃上一块,终于他为肉作词,成就他与东坡肉的不解之缘。 * 这名爱食肉郎君不过十八九岁,加衬巾的幞头包裹他浓密的秀发,白细布裁的衫袍与时下流行的胡服不同,很有魏晋名士的范儿,至于脚下则套了双走山路的木屐。 高长松琢磨着,这应该是李白诗中的“谢公屐”。 如此时髦且不便行走的打扮,在他们这偏远的乌斯藏很不常见,也难怪村人传他是长安来的郎君了。 此人姓李名林同,不仅跟大诗人李白相同姓氏,两人还是从一个地方来的,都来自巴蜀。 齐鲁一地的士族之后有游历天下的习惯,在时局平定后,这股游历之风广泛传播,我们熟知的大诗人中,李白、杜甫、高适都有满天下跑,结交好友的经历。 其中最硬核的是高适,他二十岁游学长安,本以为凭自己的诗才,能迅速在长安文人圈中打响名气,被举荐当官,谁知道连入诗友会的门槛都没有摸到。 一气之下干脆跑到边塞,这才有了传唱度极高的“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话题扯回来,从这角度看,眼前的李林同也很硬核,据他所说,他四年前自蜀地而出,先去长安游学了一番,随后走未来文成公主的路线,通过“唐蕃古道”,最后进入乌斯藏。 跟唐僧走“西番哈密国界”有区别,唐僧那是单刀直入,李林同中间还绕地儿了。 游学、富裕、士族打扮……一看就知道李林同是位赶时髦的郎君,想他这样的郎君,诗都做得不错,就算是传唱度不高,也是明珠蒙尘、无人赏识。再贴个刻板人物的标签,他一定还很喜欢酒,是酒豪。 要说原因,大概是因为唐代诗人没有不喝酒的吧? 正因酒,李林同才会跑到乌斯藏。机缘巧合之下,他在陇右尝过一次白酒,那味儿辣得他吐舌头,至此便念念不忘。他到乌斯藏是抱着瞻仰佛国之心来的,可听说了白酒源自高老庄,立刻带着仆从赶来。 李林同还挺生猛的,这年头各地治安比较玄学,富庶的国家治安不错,可在国境线与山野小道中依旧有绿林好汉,最要命的是还有隐居在洞府中的妖怪,人家可能不劫财,而像十字坡的孙二娘夫妇一样,直接把人做包子了。 他能一路游到乌斯藏,跟他本人有三脚猫的道法,陪伴他一同的仆役长了身鼓鼓囊囊的肌肉有关。 李林同只带了一名仆从上路,说是仆从,与他的关系却很好,二者像是相识许久的朋友,按照李林同的说法,对方是他从巴蜀带出来的,也不知是武学过于精妙,还是练了锻体的法子,一拳打死一只老虎。 高长松唤仆从为“王四”。 李林同将《猪肉赋》赠给高长松,后者说:“我找人装裱一下,挂在村店里。” 李林同挥手表示不值得一提。 其实在长安,那些大店也会保存好文人士子的墨宝,如果一朝中举得势,就会挂墙上,算人文景点。 在乌斯藏停留大半个月的李林同是来辞行的,除了住高老庄品酒、吃肉外,他还将周边城镇逛了一圈,藏地的寺庙该参观得都参观了,他想着没呆这的理由,准备启程。 高长松对他的游学之旅比较感兴趣:“郎君是想往天竺走吗?还是去波斯?” 谁知李林同嘿嘿一笑道:“听说过车迟国后有一圣地名为西梁女国……” “……”失敬失敬,是我太天真了。 高长松忍不住提醒道:“若真去西梁女国,切莫喝子母河之水。” 李林同惊了:“十二郎难不成也听说过西梁女国?” 高长松这才知道,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西游记》女儿国在民间的传播度并不是很高,很多人是不知道也不相信有这国家的,哪怕是李林同对其存在将信将疑。 你看这人的硬核旅行便知他是个爱到处乱跑的,假设说他写得文章再多点,汇成册,都能成为唐代徐霞客。 除自己跑外,他还喜欢看先人游记,隋末唐初盛行的文体是骈文,他就曾看过一篇《女儿国序》,讲文人游历女儿国的情景。 这书在蜀地学子中流传甚广,却被视为难登大雅之堂,大体说来,封建社会都要求女子柔顺,唐也不例外,女性成一家、一国之主,闻所未闻。 当然,初看这骈文名,难免以为西梁女国会是像大观园一样的女儿国,可这骈文的作者并不这么以为,他差点被当作压寨夫人强留此地,逃出来时吓得魂飞魄散,这情绪被带进文中,好似那国中尽是豺狼虎豹。 听完李林同的形容,高长松黑线,想他是真头铁,这还敢去啊。 高长松不得不表示:“我是修道之人,又走南闯北,多少听过些东梁女国的事。这国中的女子世代靠饮“子母河”中的水怀孕生子,繁衍生息,但若是男人喝了这水,也会同他国人一样怀胎。” “什、什么?!”这话宛若晴天霹雳,将李林同劈了个外焦里嫩,连说话都不利索了,“男、男子如何怀胎?” 高长松心说我怎么知道,《西游记》就是牛,男人都能生孩子了。 面上无奈一笑:“我却是不知,倘若不小心饮水,如意真仙处有一泉名为落胎泉,饮落胎泉的水便能恢复常态。” 李林同都要抓狂了,他想高十二郎是正经人,也不会用此话来糊弄他,而且这事真太惊世骇俗了,寻常人脑洞没这么大,想不出。 他哭丧着脸道:“什么如意真仙,我是从来没听说过的,如果没那落胎泉水……” 高长松: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怕只能生了。” 李林同仿佛饮水而有孕的事自己一样,发出凄惨的叫声。 次日,李林同还是向高长松辞行了,他腰间的葫芦里打满了蒸馏酒,高长松看他脸色不佳,还关心一二,前者痛定思痛表示:“我已不欲往女儿国去,待往宝象国一观后就回唐国。” 高长松出于情谊,说了一连串顺口溜:“既如此,福陵山、浮屠山、黄风岭、流沙河、万寿山五庄观、白虎岭、黑松林、碗子山波月洞。”把出现在西游记中的地名全报了一遍。 “这些地都是不能去的,有妖怪,去后被吃的定然是你。”一点都不客气。 李林同一听,脸都青了,他先回头问王四:“记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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