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已到了这一步,葛怜衣叹了一口气,也不再隐瞒,沉声道:“是我……” 柳昭:“什么?” 顿了顿,葛怜衣道:“世人只知,柏阳葛家有一位嫡出的大小姐叫葛怜衣,但从没人知道,葛家还有一个叫葛少君的儿子。并非是他不受父母喜爱,而是自小体弱多病,受不得风,见不得光,因此从生下来之后就没见过外人,只有他的至亲之人才知道他的存在。葛家把这个男孩小心翼翼地养到了六岁,本以为能出现转机,却不曾想,滇南的本家被皇帝抄了家,诛了九族,外人不知道两个葛家的关系,皇帝却是知道了,为了让巫蛊之术永绝于世,柏阳葛家也受了牵连。” 葛怜衣将衣裳扯下去一点,露出了白皙肌肤上的印记,白旻之前不小心瞥见过一点,如今看得完整了,他发现那个印记是个眼睛的样子,眼角下方略粗一些,看上去像是一只在流泪的眼睛。 “这便是奴隶的印记。”葛怜衣道,“我们一家虽然没有被杀头,但却被发配边疆成了下贱的奴隶。直到五年之后,新帝继位,大赦天下,我们这才获得了自由。不过,那时的我已经不行了,为了救我的命,我姐姐带着我回到了滇南,在巫族的遗址中遍寻古籍,想通过蛊术来救我。” 柳昭不置可否,白旻在一旁听得忍不住了,道:“这能行吗?” 葛怜衣道:“我不是已经好端端站在这里了吗?” 也对。白旻轻轻拍了自己一巴掌,心道自己真是问了个蠢问题! “巫蛊之术,如何救你?” 葛怜衣道:“巫蛊之术,也不全都是杀人的,其中有很小的一部分,是可以救人的。”他走到了地宫中央,那里摆放着一个东西,像是棺材。但这只是许久未用,表面生了锈和落满灰尘造成的错觉,在当初,这是炼蛊的炉子,不少邪恶的蛊虫皆出自于此,而他的姐姐,也是死在了这里。 “巫蛊之术中,有一种蛊,叫‘命蛊’,它不是要人性命的蛊,而是将一个人的性命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服下命蛊的人,会继承那个献祭之人的阳寿,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变得生龙活虎。”葛怜衣道,“若论功效,命蛊这种近乎能让人起死回生的东西,自然是排在首位的,但它还有一个弊端,那就是献祭生命的人必须是心甘情愿的,否则服用命蛊的人非但无法延长寿命,反而会受到反噬,当场一命呜呼。” 白旻不由自主地续上了葛怜衣的话:“人的命只有一条,谁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命献祭出来?” 葛怜衣点点头:“因此,命蛊就是个鸡肋的东西,别说是现在用不上,就是三千年前,这东西也是几乎失传的。” 柳昭一怔,道:“你是说,怜衣献祭自己的生命,制成命蛊让你活了下来?” 葛怜衣想起来还恍惚觉得姐姐血溅铜炉的场景近在眼前,道:“是啊。她燃烧肉身和灵魂让我活下来了,而她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永世不得超生。” 白旻道:“难怪千弦也解释不了为什么葛怜衣的灵魂迟迟没有到鬼界,原来,她早就已经魂飞魄散了。” “不,她没有魂飞魄散。”葛怜衣喃喃道,“她活得很好——在人间是万代流芳的医圣,在天上,是令众神尊敬的药王。” “……” 白旻越听越是觉得不对劲。他总算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男人的葛少君要扮作女装,为什么要用葛怜衣的名字行走世间,为什么人们将他的神像塑错了,也从不去追究。原来,他是想替真正的葛怜衣活下去吗? “那你自己呢?”白旻问。 “我?我不重要啊。”葛怜衣道,“以前没人知道葛家还有一个葛少君,那以后也没必要知道了。”
第39章 【葛怜衣卷】柳昭 柳昭是为数不多能让葛怜衣产生深刻印象的人。 其一是因为柳昭很乖巧,其二是因为他很好养活,像一条小狗一样,稍微给一点好处,他就会高兴得摇尾巴……虽然他没有尾巴,但那一双眼睛中蕴含的清澈天真是和狗如出一辙的。 在身为奴隶的那五年中,尽管葛怜衣已经尽量不让少君做粗活,但边境风沙漫天的恶劣环境还是使得少君的身体情况迅速恶化下去,寻常的医术已经无法在他身上唤起任何生机,但在一次意外的情况下,少君误食了一株药草,精神一下子就好了许多,而那种药草,常被用作淬炼蛊毒之用,这让葛怜衣觉得,或许巫蛊之术能救得了少君一命。 柏阳葛家的先祖在当初离开菩提山的时候,曾经发下重誓,他这一支的后人都将以医术造福世人,绝不再碰巫蛊之术,如有违誓,天地人神共殛之。葛怜衣的行为无疑是违背了家规,但如今葛家人已经几乎死绝了,她没有别的亲人,只剩下一个病恹恹的弟弟,为了他能活下去,她只能重返滇南,用蛊虫吊着他的命,然后再想其他办法。 她是在回到滇南的第二年遇到柳昭的。 那是一个春天,少君的身体稍微好了一点,葛怜衣便领着他到外面见见太阳。集市上很热闹,有卖胭脂水粉的,有卖绫罗绸缎的,还有卖稀罕玩具的,葛怜衣买了两个皮薄馅大的肉包子,一个给了少君,另一个是她自己的,就是没有立刻吃完。在市集上闲逛的时候,她在一个小巷子里发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他身上又脏又臭,头发黏糊糊得粘在一起,像是已经在外面流浪了很久。身上的伤疤应该是和野狗抢吃食的时候被咬的、挠的,店家怕他在这里影响了生意,连忙赶他走。 少年愤怒极了,但他饿得走不动路,也不敢和老板硬着来,只能垂头丧气地离开。正要走的时候,他脚底下咕噜噜滚过来一个白生生的包子,他捡起来,透过浸透明的包子皮和香味判断,这是一个牛肉馅的包子。 虽然脏了些,但对他来说已经是珍馐美味,比吃剩的瓜皮、发霉的馒头,还有不知道掺了什么东西的泔水要好吃得多,他没两口就把包子吃了,但是没吃饱,想再吃几个。于是之后的几天,他还是经常出现在之前捡到包子的地方,有一回他看到了,是一个面容清冷的姐姐给他扔的包子……不是不小心掉的,是专门扔给他的。 柳昭盯着她看了好久,直到三天之后,她又出现了。 葛怜衣一看那小孩还在那里,觉得十分稀奇。她有感觉,这小孩是被自己投喂上瘾了,天天在这里等着。不过今天她可没有肉包子,因此直接走了过去:“你盯着我看什么?” “谁,谁盯着你了。”柳昭打量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姐姐,鼓足了勇气道,“我每天都在这里,怎么了?这又不是你家的地方,还不许我来吗?” 说罢,他转头就想跑。 葛怜衣把他堵在墙角,不让他跑。 “你叫什么名字?”葛怜衣问。 “我叫柳昭。”柳昭道,“但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葛怜衣道:“我就问问,你可以不告诉我啊。” “……” 葛怜衣被他一脸羞窘的样子逗笑了,她从怀里掏出个小荷包,在里头摸摸索索,最后掏出来两片金叶子,那是脱离奴籍之后,她扮作江湖郎中四处开诊赚来的,有个病重的员外特别感激她,于是就给了好多金瓜子金叶子,葛怜衣以前行医问诊本是分文不取的,但现在情况特殊,她已经不是葛家的大小姐,而是一个贫穷且带着一个病秧子弟弟的弱女子,自然不可能不收。 只不过,她还没有用这金叶子给自己和少君买些什么东西,倒是先用在了这个脏小子身上,着实是令她忍俊不禁。 “给自己买身新衣服吧,你身上这件已经很脏很臭了。”她如此说道。 “我不要!”柳昭道,“你不用给我金叶子,你给我包子就行!我这样的,有了钱也容易被人抢了去,但是包子不一样,吃进肚子里谁都拿不走。” 葛怜衣“噗”一声笑了出来,听他说不要,二话不说就把金叶子揣回去了,她现在看重钱比自己的命还重要:“那我走了。” “等等!”柳昭飞扑上去抱住葛怜衣的大腿,“姐姐,你能不能带我回去?” “我带你走?”葛怜衣道,“你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给你金叶子你不要,你说怕被抢,但你又想跟我走,敢情是觉得金叶子只能管一时温饱,想找个大腿抱抱啊!” 她原本还觉得这小孩挺好玩的,一听他这么说,瞬间厌恶起来,一脚将他踹到一边,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直到第二天一早,她起床之后听见门外有动静,一打开门,就看到了来不及藏好的柳昭。 他一路跟着她回到家中,没有进去,而是一直躲在门外,一晚上过去,他身上被蚊子叮出了许多的包,葛怜衣看这小男孩脸都快被叮肿了,不厚道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柳昭噘着嘴说:“有那么好笑吗?” “哈哈哈哈哈哈!” 总之,最后的柳昭留下来了。他得到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小屋子,还有一张长期饭票,葛怜衣管他饭,他只需要每天将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就好。 他并不知道葛怜衣每天都在干什么,只知道她总在地宫里捣鼓什么东西,每次出来之后,身上还总是脏兮兮的,有时候还会心情不好,回来之后还不等他邀功讨个零嘴,才被收拾好的东西就全被葛怜衣砸了,然后还得他来收拾。 直到有一日,他终于忍不住了,问道:“姐姐,你到底在干什么?” 葛怜衣一愣,道:“跟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跟我有关系!”柳昭用力点头,“你是我的姐姐,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当然要关心你。” 葛怜衣将他上下打量一番,疑惑道:“我什么时候把你当成弟弟了?你不过是我顺手捡回来的一条可怜虫,我今天同情你,能让你留下来,明天就能因为你多嘴多舌把你丢出去。” “那……那我也要说!”柳昭道,“你这样不吃不喝是不行的,你会死的!” 柳昭最后被揍了一顿,晚上被丢到外面喂蚊子。 可他没有睡,而是在确定葛怜衣睡着之后,悄悄走进了地宫里。他没有带着火把,地宫里很黑,昨天刚下过雨,地宫里进了水,地面都是滑的,他一脚踩空,最后是直接滚下去的。 “哎哟!”柳昭摸着自己摔得生疼的屁股、脑袋还有胳膊,感觉自己都要散架了。 他努力撑着身子坐起来,抬手在黑漆漆的地宫里摸索着,歪打正着,居然还真让他摸到了机关,面前的石门打开,露出了里面别有洞天的世界。正中间有一个正熊熊燃烧着火焰的炉子,四周也燃着火,石壁上的每一个小格子里,都放着一个手掌那么大的罐子,他顾不上全身都疼,跑到其中一个格子前,伸长了脖子往里面看。 “这是什么……”柳昭看着那些罐子里的东西,有些像花生,有些像芝麻,可他心里知道,若真是花生和芝麻,断然不可能放在这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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