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庭理所当然:“你以前就很喜欢。” 唐加乐愣了一下,这种感觉实在是奇妙极了,楚庭好像比他自己,还要早认识他,也比他自己,还要了解他。 正说着,四下忽然白光大盛。 唐加乐抬头看去,只见有一片以白色光点整齐排列的光团向前飘动着,像是一个由许多白色灯泡组成的方阵,在空中整齐划一地向前行进。 光团飘动到近些,他才看清,光团里面亮着白光的不是灯泡,而是一只一只排列整齐的白鸟。那些白鸟体型不大,只比常见的麻雀大一些,可通体散着雪白的光,所过之处,亮如烈日当空,万物纤毫毕现。 “是萤鸟来了!”站在唐加乐身边不远处的一个男人低头跟身边的人说,“我今年再去领一只回来养在书房里,否则你在夜里读书画符,太费眼睛了。” 这声音听着耳熟,唐加乐寻着声音看去,那边果然是熟人。 那是看上去比芳华里的葛丰年轻二三十岁的葛丰。 唐加乐遇见葛丰的时候,他就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头,此时才知道,千年之前,近月山上的葛丰是这样一幅潇洒倜傥的模样。 葛丰旁边的那个灰衣女子眉宇间有一股傲然英气,横了葛丰一眼,笑道:“萤鸟可是要用灵力养着的,你之前养一只,我都要给你画养灵符补着,现在再领一只回去,就你那点灵力,怎么养?” 她的声音不大,语音清冷如玉,语气却不是讥讽嘲弄,显然是嘴硬心软的关心。 “我那回是下山的时候受伤了嘛,怎么就被你说得这么没用?”葛丰搂住女子的肩膀,半开玩笑,“近月山不比外面,没那么多要用灵力拼杀的地方,我的灵力留着也没用,还不如养只萤鸟给你当灯用,我可不想以后守着瞎眼老太婆过日子。” 灰衣女子蹬他:“呸,我还不乐意看见你这个糟老头子呢!” 这是葛丰和他的爱人? 唐加乐转头,询问地看楚庭。 楚庭伸出一根瘦长的食指抵在唇边,对他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拉着他走得远些:“确实是葛丰和他的夫人。” “我没想到他年轻时候是这个样子的。” 楚庭远远看了葛丰一眼:“他也不是老,是因为一些事,消耗过甚才会一夜白头。不过,我确实也是不大记得他以前的样子了。” 朝夕相对中,唐加乐早就发现楚庭和葛丰不是一开始他们自己说的师徒关系,可他之前毕竟是外人,芳华里的家事,他并没有立场过多打听。但如今,他和楚庭的关系今非昔比,这些本来就是他应该知道的事。 唐加乐问:“葛丰那时候就跟在你身边了?” “嗯,我当时住在山顶,很少下山,有些要与山下沟通的事,就得靠葛丰他们。”楚庭点头,“你应该也已经发现了,他并不是我师父,准确来说,补魂安灵的手艺,还是我教给他的。只是这事太耗费心神,我后来身体不大好,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更别提去帮陌生人。但是葛丰心肠软,找上门来的,能帮就尽量帮,慢慢就自己闯出名堂来了。” “那他的夫人呢?怎么在芳华里的时候没听他提起过,他有个夫人?” 空中的光团渐行渐远,有像葛丰一样想要求得一只萤鸟的,匆匆循着光团前行的方向跟着去寻找萤鸟的落脚点。 人群涌动,楚庭搂紧了唐加乐,护着他往边上避了避。 “他的夫人程霜是人族,跟你还有点渊源,算起来,你应该要喊她一声师伯。” 唐加乐愣住:“师伯?” 楚庭点头:“你是当时桓山掌门清徽亲传的弟子,而程霜早年也拜在桓山,是你师父的师姐。听说她根骨奇佳,差点就成为桓山第一位女掌门,只可惜在二十多岁的时候遇见葛丰,一人一妖情投意合,她最终违逆师门,与葛丰双宿双飞,最终在近月山定居。” “后来呢?” “后来啊——” 不知为什么,楚庭叹息般地吐出几个字,忽然抬头看了一眼月亮。 十五已经过了好几日,月亮已经被吞了一大半,此时天边挂的,是一轮形状古怪的凹月。 他知道,月色会被暗影一点一点吞噬,很快天上就会剩细细一弯月牙,或者,连月牙都没有,夜色会像一块幕布,把世间万物重重包裹住,用最深最沉的黑,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后来发生了一些变故,她离开近月山一阵,就再没能回来。”楚庭轻轻叹了口气,“程霜与妖兽同归于尽,神形俱散。葛丰到现场时只看到一地狼藉,分不清哪些是程霜,哪些是妖兽。他两手空空,凭着一腔痴情找了她几百年,终了倒是凑出了一点程霜弥留之际残存的神识,他耗尽妖力一夜白头,终于听见程霜最后留给他的话。” 说的是葛丰的故事,可讲到这里,楚庭眼里的郁色却比雨夜山间雾岚还要浓重。一样惨烈的结局,他不得不想到自己,想到亲密无间的那个少年。 可是那个少年却没有留给楚庭一句话。 后来的千百年里,楚庭在当年的那个镇妖大阵周边来来回回,几乎掘地三尺,依旧什么也没有找到。他终于不得不相信,最后那一刻,殷乐平是恨他的,或者说,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是真正不拖不欠了。 作者有话说: 新年快乐呀~要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哦,下一更周二见 感谢在2022-12-29 22:22:21~2023-01-01 21:39:4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肉松小贝说我太好吃啦 17瓶;云朵儿 16瓶;涂山君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五十三章 玉珠 往事如潮水般退去, 楚庭的目光重新落在唐加乐身上,浓稠的哀色也霎时烟消云散,琥铂色的眼眸里又是一汪清亮温柔的水。 陈年旧梦已成云烟, 楚庭心知, 失而复得的唐加乐是天道落在他头上最大的慈悲。 油尽灯枯前, 不仅能再见到这个人,甚至还能与亲吻拥抱,他已经心满意足, 别无所求。 几句话的功夫,被萤鸟带起的汹涌人潮已经渐渐平息, 山道上的人群中,妖族的数量与之前相比肉眼可见的少了许多,甚至一些守着摊子的妖族摊主在摊子上留了个传讯铃, 一闪身也追着萤鸟去了。 唐加乐不理解:“萤鸟是个什么稀罕物?这么多人都追着去看。” 楚庭见怪不怪:“也没那么稀罕, 只是这个时候还没有电灯,夜里光源有限, 刚好萤鸟羽毛能发荧光, 用来照明最好,所以有条件的都想在家里养一两只。” “很难养吗?只有妖族能养?” “也不难, 每年春集上这群萤鸟都会带着他们的雏鸟过来,有意领养的都能去挑选, 与雏鸟的父母签订契约后,雏鸟每天天黑后就会去领养人家里,领养人只要每日打开灵台,让雏鸟吸几口自己的灵力就行。” 之前已经见过了借灵阵, 对于这种拿灵力来做交易的事, 唐加乐倒不觉得惊讶, 只是隐隐觉得灵力之于妖族,犹如五脏器官之于人,可以这样随意抽取挪用,似乎有些不妥。 千年前人族、妖族自有其赖以生存的生态,唐加乐初来乍到,只是旁观,并不打算多说什么。可想起望阳村山洞里那些被困在借灵阵里不生不死的动物,唐加乐还是有些不安:“由着萤鸟自己吸吗?如果遇见贪心的萤鸟,像借灵阵一样把灵力吸光怎么办?” 这里其实只是个幻境,可唐加乐依然神情严肃,如临大敌。 唐加乐额前散碎的刘海被风吹开,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与千年前长发高高绾起,神色肃穆迎风而立的少年一模一样。 楚庭曾经以为,这个少年从生到死,从死到生走了几遭,性情应该是变了,却不曾想,即使这个人忘却前尘,依然会自以为是地把他挡在身后,也依然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对万物的悲悯。 千年时光流转,一样的皮囊,一样的魂魄—— 他一直都是同一个他。 楚庭把唐加乐被风吹的乱散发拨好:“不会的,萤鸟的雏鸟很脆弱,对领养人而言毫无威胁。而且,近月山的人和妖,在进山时就已经被我下过血咒,他们作恶会被血咒反噬,遇到危险也会被血咒暂时护住。血咒是用我的血做的引子,除非是我吸食他们的灵力,否则便是秋乌亲自设下借灵阵,我的血咒也能给他们争取一线生机。” 唐加乐大概这时候反应过来自己反应过激了,脸色稍稍松动,学着小淼样子,做出一脸崇拜的样子看着楚庭,笑道:“庭哥真了不起。” 以前,殷乐平倒是没有这样喊过他。 从头到尾都是“楚庭”“楚庭”地喊他,柔情蜜意的时候温柔点,剑拔弩张时冷硬点,从来没有亲昵一点的称呼,倒是他追着他喊“乐乐”,显得这个活了几千年的人幼稚无比。 唐加乐刚刚这一声,虽然是玩笑,可楚庭听着却十分受用,怎么也比硬邦邦地连名带姓的喊他要显得柔软可爱许多。 楚庭勾住唐加乐的脖子,把人勾进怀里来,背着人群咬住他的耳朵:“刚刚喊我什么?再喊一遍。” 唐加乐红着脸往后躲,嘟囔着:“哪里有喊什么。” “喊了。”楚庭在他耳坠上辗转亲了几下,“诚实点,再喊一遍。” 他的唇微凉,落在皮肤上激起小小的鸡皮疙瘩。 唐加乐脸色越来越红,在楚庭怀里轻轻颤抖了一下,颤抖着声音哀求:“快松开我,这里都是人。” 楚庭铁面无私:“刚刚喊我什么?” “庭哥。” “再喊一遍。” “庭哥……” 话音未落尽,楚庭已经封住唐加乐的唇。 唐加乐的脸又红又烫,脸皮薄得跟餐巾纸的人原本是想要挣扎逃脱的,可奈何对手是近月山的主人,是见多识广的千年大妖,将他箍得无法动弹。 “人……有人……”唐加乐最后挣扎自唇齿间破碎地溢出来。 楚庭无奈,抬手一扬,用一道屏障将幻境里那些本就不存在的人来人往隔开:“现在没人了,你专心点……” 唐加乐没应声,但是一声不吭地伸手紧紧环住楚庭的脖子。 这是个比之前还要深还要长的吻。 一吻终了,唐加乐靠在楚庭肩头,如坠云端,竟是不知今夕何夕的飘飘然。 他们不知什么时候到了千年前初遇的那个小山坡。这里本就人迹罕至,入夜之后更是寂静无声,两人紧紧依偎着,呼吸声清晰可辨。 刚刚只是一个吻,而寂静山林里,尽在咫尺的呼吸和体温翻卷起的波澜,有时不是区区一个吻就可以封缄平息的。 唐加乐知道楚庭正盯着他看,也知道他为什么盯着他看。 他想,楚庭大概是在人类的社会里待了太久了,就这么长成了一只太过克己守礼的妖。其实,作为一只在近月山上说一不二的老虎,在一些事情上强取豪夺,也是可以被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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